第13节
阿远在一旁照顾着还未完全醒酒的李仲贤,一看李仲玉和沈觅累的不行,赶忙出门找水。
李仲玉看在眼里,不无羡慕,“阿觅,阿远这般贴心,对你百般的好,好的有时候连我都嫉妒,你既然想招婿,有没有想过阿远?”
“嗯?”沈觅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转头见李仲玉一本正经的看着自己,“阿远?怎么可能,你想哪里去了,他是我一手拉扯大的,不是亲弟弟胜似亲弟弟,是我这辈子最亲的人,我还要给他寻找血脉亲人。”
一旁酒气上头的李仲贤听了这番话,心里越发觉得沈觅善良可人,借着酒胆问道:“阿觅,阿觅,我—我的心意,我对你—你可明白?我—我愿娶你做平妻,你—”
“仲贤兄长喝醉了,”话未说完便被沈觅生生打断,回头看向李仲玉,“仲玉,屋里太闷,我出去透透气,祭祀礼开始了我喊你。”
看着沈觅出去,李仲玉恨恨的看着自己兄长,“明知道阿觅不愿意还说这话,你可是疯魔了么?嫂嫂再不得你的心也是你的正妻,还怀着咱家的骨肉,身子骨又不好,你说你—让我说什么好!”
李仲贤头歪在一边,浑身酒气,沉默良久,颤声道:“妹妹,兄长心里苦。”
李仲玉觉得声音不对劲,转头看去,心里咯噔一下,只见兄长眉头紧皱,两行清泪滑落脸庞。
她自小到大所看到的兄长是最儒雅不过的,从未见过今日这般失态,她只知道兄长对沈觅的心思由来已久,却不知道情根深种已然至此。
李仲玉知道沈觅是个极有主意的,对兄长没有半分男女心思,而且自从觉察兄长有这种心思,沈觅更是谨慎避之,来郡守府的次数屈指可数。
她盼望沈觅寻得幸福,可又心疼自家兄长。
这可如何是好!
黄太守早已知晓今日凿冰赛的头筹被北海郡李郡守之子夺了去,也知道同来的还有李仲玉和沈觅,便吩咐管家好好照应着相隔不远的包厢。
李仲玉是镇北将军的儿媳妇,亏待不得。
沈觅长得漂亮,还是给自家小金蛋治病的女菩萨,也得好好捧着。
至于李仲贤和阿远嘛,年少英俊,才华横溢,黄太守确有几分爱才之心。
眼看祭祀礼要开始了,“灶神君”还未到,黄太守急的坐立不安,几番打发管家出去看看再看看。
锣声响过三遍,祭祀礼开始。
眼圈都急红了的黄太守好不容易见到窦宪的身影,忙抬起袍袖擦拭满头的汗,小跑上前将窦宪扶坐于榻上。
窦宪此刻心情愉悦,成一刚才来报,那只野兔子就在隔壁不远的包厢内。
呵!冤家路窄啊!
黄太守胖的只余一条缝的小眼睛眯了又眯,唇上的小胡子一抖一抖。
嗯......接下来要有故事,这种表情窦宪见多了,身为窦家子弟,走到哪里都不乏献媚之人,久而久之也成了“惯例”。
果然,几杯美酒下肚,黄太守拍拍手,一个精心打扮过的年轻女子缓步走进来,躬身俯首跪坐在榻旁。
窦宪眼皮子都没抬,端起酒杯小酌,似是根本不知道身旁跪了个美人。
不给脸面呐!
黄太守脸上陪着笑,心里却是凉了半截。
“嗯......这个这个......窦大人年轻有为,英武非凡,前途无量,在下听闻您尚未娶亲,这是小女莺儿,排行十一,年方十四,愿为窦大人端茶倒水,侍奉左右。”
窦宪慢悠悠的放下酒杯,面无表情的瞥向跪在一旁的美人。
“抬起头来。”
美人依言抬起头,表情木然,垂眼看着自己的袖摆。
黄太守在一旁十分着急,这样木呆呆的女人哪个男人喜欢,恨不得跪在那里的是自己,急道:“莺儿,愣着做什么,还不去给窦大人斟酒。”
窦宪一摆手,“此女年方十四,还尚未及笄,若是这般住到我的春园也过于年幼了些,不如过两年及笄之后再做打算,何必着急呢。”
很是委婉,现在不要,也就是没看中呗,这......不大好办呐。
黄太守哪里敢说半个不字,忙摆手示意女儿退下,心里暗暗埋怨女儿不争气,到底是妾生的,拿不到台面上,回头定要大夫人好好教导,莫要出门再给自己丢人。
可是,眼前的窦宪好比香喷喷的肉包子,放走了这次机会实在可惜,从哪里找个绝色美人呢?
哎?自己那一群莺莺燕燕不就是现成的嘛!
虽比不上长安的大家闺秀,可也个个儿貌美如花,随即招过管家小声嘀咕了几句。
没想到黄太守使了一招舍不得小妾套不着窦郎,把二十五岁以下的小妾和有几分姿色的婢子全叫进来陪着喝酒。
满室脂粉香气,唧唧喳喳一片嘈杂,窦宪此刻十分后悔没留下刚才那个小美人儿,这会儿闹腾的头都大了,望着满席的山珍海味半点兴趣都没有。
忽然,旁边几个女子唠嗑引起了窦宪的注意。
红衫女子:“听说没?听闻几家有名的妓馆要在正月十五搞什么花魁赛咧。”
绿衫女子:“花魁赛?不都是九月里的么,这会子倒是新鲜,也不知那大欢辞是否参赛?”
紫衫女子:“呵呵,真是好笑,那大欢辞自是不一样,里面全是清一色的小倌儿,如何参赛?”
红衫女子:“这妹妹可就说错了,听闻那大欢辞里有几个小倌儿容颜甚佳,十分出众,排在几家妓馆容色之上咧。”
窦宪听到这里越发觉得一个头两个大,眼前浮现出那清秀女子小心翼翼说出“大欢辞”的样子,自己居然颔首应是,那女子眼中的讶异之色,还有最后逃跑时说自己是“讹人的小倌儿”......
眼看着窦宪脸色越来越难看,周身的气息越发冷冽,黄太守打了个哆嗦,赶紧命令莺莺燕燕们速速退下,关怀备至的问道:“窦大人,可还好?”
“嗯,黄大人,听闻太守府旁有家教坊名为‘大欢辞’,可有这回事?”窦宪低着头揉着鼓鼓的太阳穴。
黄太守脑门儿上闪过一道金光,眼前的活神仙好这口儿啊!
早说啊!
难怪这个也看不上,那个也看不上。
“有,有,那里的小倌儿有几个长得十分喜人,肤白唇红,水灵的很,有几个年龄稚嫩的惯会哄人高兴,小嘴儿可甜着咧,窦大人若是感兴趣,在下这就派人叫他们过来。”
“好一只野兔子!我出去走走,不要派人跟着。”
窦宪丢下这句话便踱步而出,留下一头雾水的黄太守。
野兔子?窦宪喜欢野兔子?不是小馆儿么?
明日派人捉来炖上,不!今夜就去捉来,明日一早端到饭桌上。
怎么炖呢?红烧还是黄焖?
黄太守又犯了难为,这位活神仙的心思忒不好琢磨。
作者有话要说: 狭路相逢勇者胜,窦宪pk沈觅,谁是勇者?
☆、狭路相逢勇者胜
此时沈觅几人正兴致勃勃的观看表演,护城河边空旷之地搭了一个四角的平台,四周挂满了五彩美人灯笼,映的台上彩光连连,煞是好看。
踩高跷、顶大盆、踢碗,居然还上了一波胸口碎大石,赚得掌声不断高声叫好。
待到一阵鼓乐声大作,四周的灯火全暗了下来,几名艺人赤膊出现在台上,也不知手里拿的什么东西,将融化的铁水灌进去挥洒在空中,瞬间无数金光闪烁的铁花迸出几丈高,铁花飞溅,流星如瀑,金蛇飞舞,漫天流光溢彩,雾岚氤氲。
“打铁花”名不虚传,这难得一见的景象让沈觅很是震撼,曾经的烟花纷飞已是另一个世界,这辈子还是头一次见这般奇景,古人的智慧实在伟大。
旁边的李仲玉和阿远也是头一次开了眼界,满脸的惊喜之色。
打铁花的时间并不长,漫天火花在人们意犹未尽之时恰到好处的暗下来,只留刺鼻的焦火味,之后又是踩高跷、叠碗、顶大盆这些普通的杂技表演。
李仲玉和阿远依旧看的津津有味,沈觅却有些心不在焉,想着一个人安静会儿,屋里有醉酒的李仲贤自是不能去的,只能去别处稍转转。
沈觅有些憋闷,心乱的如同缠在一起的海草,那人与冯现长得一模一样,会是冯现转世投胎么?
前世的冯现恃才傲物,才华横溢,性子不羁,两人相识相爱,但性格始终无法在生活中契合,鸡毛蒜皮堆积成了垃圾山,终是堵塞了通往婚姻坟墓的路,为维持这段关系沈觅已经尽力。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削足适履。
为了冯现,沈觅把自个儿削了再削,徒留满心伤痕。
前世的父亲说得对,再好的男人若是对自己的女人不好,那也是根草。
可沈觅从小到大就喜欢过那么一个男人,就算冯现是根草,是坨牛粪,可喜欢了就是喜欢了,虽然结果证明真的是牛粪。
唉,也不知道父亲如今过得好不好......
沈觅走到一处幽静地,静静的看着月光,心下萋萋。
窦宪被满室脂粉熏得作呕,出来溜达透透气,还想着能否遇见那只会撒迷药的野兔子。
事有凑巧,竟然真看见了从人群中悄悄闪身出来的沈觅,窦宪一路跟着她漫无目的的晃悠,直到来到这僻静地儿。
月高夜黑,这兔子要干什么?
除了看看月亮,唉声叹气,也没别的了。
好似女子都爱多愁善感,这小先生也不例外嘛,窦宪撇撇嘴。
沈觅发了一阵子呆,觉得这地方还是过于安僻静,自己虽不是绝色美人,可好歹也是鲜花一朵,警惕性还是应该有的,便转身往回走。
运气真不好,沈觅眼尖的发现暗影中有个男人正盯着自己,似是来者不善,心里咯噔沉下来,浑身一阵紧张,手抚在腰间,脚下加快了步子。
想逃?
窦宪一个闪身拦住了去路,看她放在腰间的小手动作僵硬,恐怕又要故技重施。
“一回生二回熟,姑娘何必急着走?”
声音有些熟啊......是小倌儿!
沈觅顿时一阵脑火,光天化日之下,啊不,夜黑风高之下,这讹人的还没完没了了!
是了!能来这里说明有后台,且非富即贵,要不然怎么能这么光明正大的讹自己?
胆儿不是一般肥啊!
眼前的人已经换下粗布衣袍,身上的也不知是什么料子,似是有细小的银丝闪光,比上好的缎子还顺和,甚是华贵。
这靠山不一般啊,非但宠爱他,还这般舍得花银子,可见小倌儿张狂是有底气的。
人是衣服马是鞍,衣袍衬的小倌儿更加俊朗,沈觅多瞅了几眼,心下可惜了这副好皮相。
因着这幅皮相之故,沈觅心里并不怕他,理了理思绪,口气十分干脆清冷,“在下并非看不起娼妓小倌儿,那也是凭本事吃饭的,可阁下仗着靠山来讹人就不对了,今日是在下有错在先,可已经再三道歉,还赔了银子给阁下,虽然不多,可买那身粗布衣裳也是够的,阁下还要怎样才肯罢休?”
听着一口一个“阁下”,窦宪乐了,这只野兔子又是摸又是抱的,还使了迷药,这会儿居然这般理直气壮,娼妓小倌儿?自己究竟哪里像小倌儿了?
窦宪往前迈了一步,嘴角轻扯,“你好似很有道理,这样吧,那银子是赔偿那身衣袍,可对?”
沈觅一思量,没错啊,“对。”
李仲玉看在眼里,不无羡慕,“阿觅,阿远这般贴心,对你百般的好,好的有时候连我都嫉妒,你既然想招婿,有没有想过阿远?”
“嗯?”沈觅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转头见李仲玉一本正经的看着自己,“阿远?怎么可能,你想哪里去了,他是我一手拉扯大的,不是亲弟弟胜似亲弟弟,是我这辈子最亲的人,我还要给他寻找血脉亲人。”
一旁酒气上头的李仲贤听了这番话,心里越发觉得沈觅善良可人,借着酒胆问道:“阿觅,阿觅,我—我的心意,我对你—你可明白?我—我愿娶你做平妻,你—”
“仲贤兄长喝醉了,”话未说完便被沈觅生生打断,回头看向李仲玉,“仲玉,屋里太闷,我出去透透气,祭祀礼开始了我喊你。”
看着沈觅出去,李仲玉恨恨的看着自己兄长,“明知道阿觅不愿意还说这话,你可是疯魔了么?嫂嫂再不得你的心也是你的正妻,还怀着咱家的骨肉,身子骨又不好,你说你—让我说什么好!”
李仲贤头歪在一边,浑身酒气,沉默良久,颤声道:“妹妹,兄长心里苦。”
李仲玉觉得声音不对劲,转头看去,心里咯噔一下,只见兄长眉头紧皱,两行清泪滑落脸庞。
她自小到大所看到的兄长是最儒雅不过的,从未见过今日这般失态,她只知道兄长对沈觅的心思由来已久,却不知道情根深种已然至此。
李仲玉知道沈觅是个极有主意的,对兄长没有半分男女心思,而且自从觉察兄长有这种心思,沈觅更是谨慎避之,来郡守府的次数屈指可数。
她盼望沈觅寻得幸福,可又心疼自家兄长。
这可如何是好!
黄太守早已知晓今日凿冰赛的头筹被北海郡李郡守之子夺了去,也知道同来的还有李仲玉和沈觅,便吩咐管家好好照应着相隔不远的包厢。
李仲玉是镇北将军的儿媳妇,亏待不得。
沈觅长得漂亮,还是给自家小金蛋治病的女菩萨,也得好好捧着。
至于李仲贤和阿远嘛,年少英俊,才华横溢,黄太守确有几分爱才之心。
眼看祭祀礼要开始了,“灶神君”还未到,黄太守急的坐立不安,几番打发管家出去看看再看看。
锣声响过三遍,祭祀礼开始。
眼圈都急红了的黄太守好不容易见到窦宪的身影,忙抬起袍袖擦拭满头的汗,小跑上前将窦宪扶坐于榻上。
窦宪此刻心情愉悦,成一刚才来报,那只野兔子就在隔壁不远的包厢内。
呵!冤家路窄啊!
黄太守胖的只余一条缝的小眼睛眯了又眯,唇上的小胡子一抖一抖。
嗯......接下来要有故事,这种表情窦宪见多了,身为窦家子弟,走到哪里都不乏献媚之人,久而久之也成了“惯例”。
果然,几杯美酒下肚,黄太守拍拍手,一个精心打扮过的年轻女子缓步走进来,躬身俯首跪坐在榻旁。
窦宪眼皮子都没抬,端起酒杯小酌,似是根本不知道身旁跪了个美人。
不给脸面呐!
黄太守脸上陪着笑,心里却是凉了半截。
“嗯......这个这个......窦大人年轻有为,英武非凡,前途无量,在下听闻您尚未娶亲,这是小女莺儿,排行十一,年方十四,愿为窦大人端茶倒水,侍奉左右。”
窦宪慢悠悠的放下酒杯,面无表情的瞥向跪在一旁的美人。
“抬起头来。”
美人依言抬起头,表情木然,垂眼看着自己的袖摆。
黄太守在一旁十分着急,这样木呆呆的女人哪个男人喜欢,恨不得跪在那里的是自己,急道:“莺儿,愣着做什么,还不去给窦大人斟酒。”
窦宪一摆手,“此女年方十四,还尚未及笄,若是这般住到我的春园也过于年幼了些,不如过两年及笄之后再做打算,何必着急呢。”
很是委婉,现在不要,也就是没看中呗,这......不大好办呐。
黄太守哪里敢说半个不字,忙摆手示意女儿退下,心里暗暗埋怨女儿不争气,到底是妾生的,拿不到台面上,回头定要大夫人好好教导,莫要出门再给自己丢人。
可是,眼前的窦宪好比香喷喷的肉包子,放走了这次机会实在可惜,从哪里找个绝色美人呢?
哎?自己那一群莺莺燕燕不就是现成的嘛!
虽比不上长安的大家闺秀,可也个个儿貌美如花,随即招过管家小声嘀咕了几句。
没想到黄太守使了一招舍不得小妾套不着窦郎,把二十五岁以下的小妾和有几分姿色的婢子全叫进来陪着喝酒。
满室脂粉香气,唧唧喳喳一片嘈杂,窦宪此刻十分后悔没留下刚才那个小美人儿,这会儿闹腾的头都大了,望着满席的山珍海味半点兴趣都没有。
忽然,旁边几个女子唠嗑引起了窦宪的注意。
红衫女子:“听说没?听闻几家有名的妓馆要在正月十五搞什么花魁赛咧。”
绿衫女子:“花魁赛?不都是九月里的么,这会子倒是新鲜,也不知那大欢辞是否参赛?”
紫衫女子:“呵呵,真是好笑,那大欢辞自是不一样,里面全是清一色的小倌儿,如何参赛?”
红衫女子:“这妹妹可就说错了,听闻那大欢辞里有几个小倌儿容颜甚佳,十分出众,排在几家妓馆容色之上咧。”
窦宪听到这里越发觉得一个头两个大,眼前浮现出那清秀女子小心翼翼说出“大欢辞”的样子,自己居然颔首应是,那女子眼中的讶异之色,还有最后逃跑时说自己是“讹人的小倌儿”......
眼看着窦宪脸色越来越难看,周身的气息越发冷冽,黄太守打了个哆嗦,赶紧命令莺莺燕燕们速速退下,关怀备至的问道:“窦大人,可还好?”
“嗯,黄大人,听闻太守府旁有家教坊名为‘大欢辞’,可有这回事?”窦宪低着头揉着鼓鼓的太阳穴。
黄太守脑门儿上闪过一道金光,眼前的活神仙好这口儿啊!
早说啊!
难怪这个也看不上,那个也看不上。
“有,有,那里的小倌儿有几个长得十分喜人,肤白唇红,水灵的很,有几个年龄稚嫩的惯会哄人高兴,小嘴儿可甜着咧,窦大人若是感兴趣,在下这就派人叫他们过来。”
“好一只野兔子!我出去走走,不要派人跟着。”
窦宪丢下这句话便踱步而出,留下一头雾水的黄太守。
野兔子?窦宪喜欢野兔子?不是小馆儿么?
明日派人捉来炖上,不!今夜就去捉来,明日一早端到饭桌上。
怎么炖呢?红烧还是黄焖?
黄太守又犯了难为,这位活神仙的心思忒不好琢磨。
作者有话要说: 狭路相逢勇者胜,窦宪pk沈觅,谁是勇者?
☆、狭路相逢勇者胜
此时沈觅几人正兴致勃勃的观看表演,护城河边空旷之地搭了一个四角的平台,四周挂满了五彩美人灯笼,映的台上彩光连连,煞是好看。
踩高跷、顶大盆、踢碗,居然还上了一波胸口碎大石,赚得掌声不断高声叫好。
待到一阵鼓乐声大作,四周的灯火全暗了下来,几名艺人赤膊出现在台上,也不知手里拿的什么东西,将融化的铁水灌进去挥洒在空中,瞬间无数金光闪烁的铁花迸出几丈高,铁花飞溅,流星如瀑,金蛇飞舞,漫天流光溢彩,雾岚氤氲。
“打铁花”名不虚传,这难得一见的景象让沈觅很是震撼,曾经的烟花纷飞已是另一个世界,这辈子还是头一次见这般奇景,古人的智慧实在伟大。
旁边的李仲玉和阿远也是头一次开了眼界,满脸的惊喜之色。
打铁花的时间并不长,漫天火花在人们意犹未尽之时恰到好处的暗下来,只留刺鼻的焦火味,之后又是踩高跷、叠碗、顶大盆这些普通的杂技表演。
李仲玉和阿远依旧看的津津有味,沈觅却有些心不在焉,想着一个人安静会儿,屋里有醉酒的李仲贤自是不能去的,只能去别处稍转转。
沈觅有些憋闷,心乱的如同缠在一起的海草,那人与冯现长得一模一样,会是冯现转世投胎么?
前世的冯现恃才傲物,才华横溢,性子不羁,两人相识相爱,但性格始终无法在生活中契合,鸡毛蒜皮堆积成了垃圾山,终是堵塞了通往婚姻坟墓的路,为维持这段关系沈觅已经尽力。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削足适履。
为了冯现,沈觅把自个儿削了再削,徒留满心伤痕。
前世的父亲说得对,再好的男人若是对自己的女人不好,那也是根草。
可沈觅从小到大就喜欢过那么一个男人,就算冯现是根草,是坨牛粪,可喜欢了就是喜欢了,虽然结果证明真的是牛粪。
唉,也不知道父亲如今过得好不好......
沈觅走到一处幽静地,静静的看着月光,心下萋萋。
窦宪被满室脂粉熏得作呕,出来溜达透透气,还想着能否遇见那只会撒迷药的野兔子。
事有凑巧,竟然真看见了从人群中悄悄闪身出来的沈觅,窦宪一路跟着她漫无目的的晃悠,直到来到这僻静地儿。
月高夜黑,这兔子要干什么?
除了看看月亮,唉声叹气,也没别的了。
好似女子都爱多愁善感,这小先生也不例外嘛,窦宪撇撇嘴。
沈觅发了一阵子呆,觉得这地方还是过于安僻静,自己虽不是绝色美人,可好歹也是鲜花一朵,警惕性还是应该有的,便转身往回走。
运气真不好,沈觅眼尖的发现暗影中有个男人正盯着自己,似是来者不善,心里咯噔沉下来,浑身一阵紧张,手抚在腰间,脚下加快了步子。
想逃?
窦宪一个闪身拦住了去路,看她放在腰间的小手动作僵硬,恐怕又要故技重施。
“一回生二回熟,姑娘何必急着走?”
声音有些熟啊......是小倌儿!
沈觅顿时一阵脑火,光天化日之下,啊不,夜黑风高之下,这讹人的还没完没了了!
是了!能来这里说明有后台,且非富即贵,要不然怎么能这么光明正大的讹自己?
胆儿不是一般肥啊!
眼前的人已经换下粗布衣袍,身上的也不知是什么料子,似是有细小的银丝闪光,比上好的缎子还顺和,甚是华贵。
这靠山不一般啊,非但宠爱他,还这般舍得花银子,可见小倌儿张狂是有底气的。
人是衣服马是鞍,衣袍衬的小倌儿更加俊朗,沈觅多瞅了几眼,心下可惜了这副好皮相。
因着这幅皮相之故,沈觅心里并不怕他,理了理思绪,口气十分干脆清冷,“在下并非看不起娼妓小倌儿,那也是凭本事吃饭的,可阁下仗着靠山来讹人就不对了,今日是在下有错在先,可已经再三道歉,还赔了银子给阁下,虽然不多,可买那身粗布衣裳也是够的,阁下还要怎样才肯罢休?”
听着一口一个“阁下”,窦宪乐了,这只野兔子又是摸又是抱的,还使了迷药,这会儿居然这般理直气壮,娼妓小倌儿?自己究竟哪里像小倌儿了?
窦宪往前迈了一步,嘴角轻扯,“你好似很有道理,这样吧,那银子是赔偿那身衣袍,可对?”
沈觅一思量,没错啊,“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