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这汤这么烫,怎么尝,你想烫死我啊?”
余长皓吹了吹汤勺,易亦珏在旁边嚷嚷:“别把口水吹进去了啊。”
余长皓撇撇嘴:“自己不知道吹,还嫌弃,现在呢?”
易亦珏先小小地啜了一口,然后……咕噜咕噜一口气地把一勺汤喝完了,还没发表评论,余长皓便把勺子拿到水池里洗了洗:“看来是不错了。”
易亦珏拍拍余长皓的肩膀,点点头,认可道:“嗯,是不错,同志好好干。”
“行了,你快出去吧出去吧,本来厨房就小。”余长皓摆摆手,把易亦珏推出去,“你这头发要扎怎么不全扎起来,留一半在外面,扎一坨在上面,搞得跟个道士似的,一会儿头发都飘我汤里面去了。”
孙童童本来就一直在一旁状似无意地观察着两人的举动,听到这话忍不住笑起来。
“你看人家童童都笑你这头式。”
易亦珏气结:“人家是笑你好吗?什么直男审美,你才是道士,你全家都是道士。”
余长皓把易亦珏推出去,把隔断门拉上,走到水池前洗了洗手,接过孙童童递过来的切好了的胡萝卜丝。
“皓子哥,之前看到网上说你是易亦珏的粉丝就想问你了来着,你什么时候喜欢上易亦珏了啊?”
孙童童说的喜欢,是粉丝对偶像的喜欢,余长皓自然也知道,笑了下,耸耸肩:“啊,就是喜欢了呗。”
“那你们很熟吗?看起来好像关系很好的样子。”孙童童装作八卦的样子。
余长皓看了孙童童一眼,笑道:“童童,你不是护士吗?什么时候改行当娱乐记者了啊?”
看样子,皓子哥是不打算说了。孙童童失落地想。
她其实从来都不是一个八卦的姑娘,对周围人不八卦,对明星更加没什么太大的兴趣,唯独对从小就认识的皓子哥不一样——她想了解余长皓的一切。
她其实并没有多喜欢乒乓球,只是因为余长皓小时候总是跟着父亲打球,她便假装对乒乓球很有兴趣,每天都跟着孙礼去上课,去打球,但是余长皓总是和男孩子一起打,她其实没有多少机会和他说上话,但是每天这样在一起,她也很满足了。
后来余长皓被俱乐部选中,然后进入国家二队,接着国家一队,一步一步地离梦想越来越近,却离她越来越远。她虽然也从小就学乒乓球,但这种东西总归不是努力就可以做到的,缺少天赋,加上父亲也不愿意她走这条十分艰苦,充满变数的路,她还是放弃了乒乓球,规规矩矩地念小学,初中,高中。
她真心想为他高兴,但却真心高兴不起来,甚至当他因违反队规被下调到省队时,她心里是有过一丝自私的想法的,如果余长皓一直在省队,虽然没有在父亲的班上时那么近,但也比远在帝都的国家队要好得多,那段时间父亲去省里开会时她都会缠着跟去。
从小就认识,父亲是他的启蒙老师,孙童童想,如果余长皓一直在省队,退役退役后大概也只能在家乡当个乒乓球教练,这样他们的距离又会近很多,某些事情可能就那么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地达成了。
可惜她喜欢的人从来都不是个会一蹶不振,甘于平庸的人,只用了两年的时间,余长皓便再次以全运会八强的身份重返国家一队。后来的日子里,她更多的只是在比赛期间从电视上、报纸上看到余长皓这三个字,好在余长皓是个十分感恩,念旧情的男人,每次回家休假,都不会忘了常来看望作为他启蒙教练的父亲。
这么多年,余长皓好像也一直没有女朋友。
孙童童觉得,这样,他们好像还不算太远,有些事情,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盛饭的时候,易亦珏也总算是还有点眼力见地主动帮忙来抬饭,看着余长皓一次性抬了三碗饭过去,易亦珏一手抬着一碗唯恐天下不乱地喊道:“要掉,要掉。”
“什么时候芳萍家这孩子和余长皓关系这么好了啊?这两人以前也没见过啊。”暂时放下战场(麻将桌)的一群老头老太太们围着饭桌坐下,看着一前一后走过来的两人道,在这群长辈的眼中,没有什么明星不明星的,都是朋友家的小孩儿。
“噫,老刘尽爱瞎说,这话说得跟你以前见过这两孩子似的,这两孩子常年在外面跑,芳萍家这孩子我就她上幼儿园的时候见过一面,咱们为国争光的奥运冠军,我今天还是第一次见哩,你咋就知道他俩没见过?”另一个阿姨反驳道。
“见过见过,一看就是两个不会上网跟不上时代潮流的老太婆,他俩都见过好几次了,我们奥运冠军喜欢芳萍家这孩子啊。”一个约莫六十岁的伯伯解释道。
余长皓差点一口饭喷出来。
孙童童拿筷子的手也僵了僵,嘴角扯出一抹有些勉强的笑容,这一切都被父亲孙礼看在眼里。女儿的心思他也不是不知道的。
“啊?原来你们在处朋友啊,打算多久结婚啊?”一个年级大一些的不明真相的吃瓜阿姨问道。
易亦珏忍不住笑了:“不是的,阿姨,这种喜欢吧和那种要结婚的喜欢不一样,就是欣赏而已,就像我喜欢袁粒,但是我也不会去想和他结婚一样。”
“袁粒?袁粒是那个打羽毛球的吧?”阿姨依旧一脸茫然,甚至是更茫然了,怎么又多了一个人呢,思忖了一下,恍然大悟,“哦,还没成啊,三角啊?!”继而拍拍余长皓的肩膀,鼓励道,“小伙子,要抓紧啊。”
余长皓鬼使神差地点点头。易亦珏一边眉毛压低一边眉毛抬高的看了他半晌,像是在打量和思考他刚才的点头,余长皓坦然地端起碗继续吃饭,耳根却有些不自觉地红。
众多人在场,易亦珏也没有一直盯着余长皓看,像是想通了什么似的点点头,夹了一根青菜低头啃。
然而在这群中老年人眼中,这饭桌上的孩子可不止易亦珏和余长皓,还有一个孙童童呢。相对于没怎么打过照面的易亦珏和余长皓,孙童童可是他们看着长大的孩子,说完了易亦珏和余长皓,目光自然不免落到了今天还没聊过几句的孙童童身上。
第17章 冠军手把手教你乒乓球
“童童,有男朋友了吗?”方才不明真相的吃瓜阿姨问道。
“阿姨,您真会说笑,上周您才问过我呢,上周都没有,这周怎么会就有了呢?”孙童童不好意思地低头答道,每次遇到这种问题,她都有些招架不住。小时候总想着快些长大,就不用再面对亲戚朋友的“这次考试考得怎么样啊?”,现在却觉得,还不如问考试考得怎么样……
“那有喜欢的男孩子了吗?”
孙童童低头不答。
易亦珏看着对面一个方才隐隐红了耳根子的余长皓,一个现在脸颊泛红的孙童童,忍不住啃着白菜想,是不是自己在娱乐圈混久了,面对情情爱爱的,脸皮真的太厚了一些,是不是正常人都应该如此才对。
王芳萍用胳膊肘碰了碰还想继续追问的吃瓜阿姨的胳膊,给她朝着余长皓的方向使了使眼神。
隔三差五就往老孙家跑的王芳萍对于孙童童对余长皓的心思也是心知肚明的,以前不大清楚余长皓有多牛逼,虽然偶尔看看体育频道也没注意过谁叫啥名长啥样,加上老孙也不是个爱吹嘘的人,便只道是老孙的一个学生,也是打乒乓球的。
逢年过节,有事儿没事儿会来探望探望老师时,孙童童一口一个“皓子哥”“皓子哥”地喊,每次余长皓来时孙童童的脸上都是挂着那种只有当易亦珏小时候给她零花钱时她才会有的笑容,送他离开回来后却又是满脸的失落。
八卦的王芳萍一直有些奇怪这对按道理可以说是青梅竹马的人,一方有意,另一方待另一方也不差的,怎么这么多年了都没在一起,想来想去,大概是因为相处时间不够多的缘故,是以时常有意拉走孙礼留出空间给两个小年轻,想要撮合他们俩。
老孙的老婆在孙童童读幼儿园的时候便因病去世了,这个唯一的女儿可以说是老孙现在最牵挂的人了,若是能把她托付给余长皓这个从小看着长大,值得信赖的徒弟,也算是了了他的一大桩心事。
此刻王芳萍身旁的易亦珏啃完白菜又把魔爪伸向了鸡翅,专心致志地啃着,丝毫没有留意到自家亲妈已经入股了自己看好的那根白菜和一个外人的cp。
正当易亦珏准备再度把魔爪伸向最后一只烤鸡翅时,被王芳萍一手打过来,筷子抖了一下,鸡翅掉了:“吃吃吃,都快开机了还吃,到时候被人说你没有职业素养说你胖了又在那儿愁眉苦脸的。”
易亦珏满眼委屈地看着母亲大人,可怜巴巴地眨眨眼睛,用软糯糯的声音撒娇地叫了一声“妈~”。
余长皓吹了吹汤勺,易亦珏在旁边嚷嚷:“别把口水吹进去了啊。”
余长皓撇撇嘴:“自己不知道吹,还嫌弃,现在呢?”
易亦珏先小小地啜了一口,然后……咕噜咕噜一口气地把一勺汤喝完了,还没发表评论,余长皓便把勺子拿到水池里洗了洗:“看来是不错了。”
易亦珏拍拍余长皓的肩膀,点点头,认可道:“嗯,是不错,同志好好干。”
“行了,你快出去吧出去吧,本来厨房就小。”余长皓摆摆手,把易亦珏推出去,“你这头发要扎怎么不全扎起来,留一半在外面,扎一坨在上面,搞得跟个道士似的,一会儿头发都飘我汤里面去了。”
孙童童本来就一直在一旁状似无意地观察着两人的举动,听到这话忍不住笑起来。
“你看人家童童都笑你这头式。”
易亦珏气结:“人家是笑你好吗?什么直男审美,你才是道士,你全家都是道士。”
余长皓把易亦珏推出去,把隔断门拉上,走到水池前洗了洗手,接过孙童童递过来的切好了的胡萝卜丝。
“皓子哥,之前看到网上说你是易亦珏的粉丝就想问你了来着,你什么时候喜欢上易亦珏了啊?”
孙童童说的喜欢,是粉丝对偶像的喜欢,余长皓自然也知道,笑了下,耸耸肩:“啊,就是喜欢了呗。”
“那你们很熟吗?看起来好像关系很好的样子。”孙童童装作八卦的样子。
余长皓看了孙童童一眼,笑道:“童童,你不是护士吗?什么时候改行当娱乐记者了啊?”
看样子,皓子哥是不打算说了。孙童童失落地想。
她其实从来都不是一个八卦的姑娘,对周围人不八卦,对明星更加没什么太大的兴趣,唯独对从小就认识的皓子哥不一样——她想了解余长皓的一切。
她其实并没有多喜欢乒乓球,只是因为余长皓小时候总是跟着父亲打球,她便假装对乒乓球很有兴趣,每天都跟着孙礼去上课,去打球,但是余长皓总是和男孩子一起打,她其实没有多少机会和他说上话,但是每天这样在一起,她也很满足了。
后来余长皓被俱乐部选中,然后进入国家二队,接着国家一队,一步一步地离梦想越来越近,却离她越来越远。她虽然也从小就学乒乓球,但这种东西总归不是努力就可以做到的,缺少天赋,加上父亲也不愿意她走这条十分艰苦,充满变数的路,她还是放弃了乒乓球,规规矩矩地念小学,初中,高中。
她真心想为他高兴,但却真心高兴不起来,甚至当他因违反队规被下调到省队时,她心里是有过一丝自私的想法的,如果余长皓一直在省队,虽然没有在父亲的班上时那么近,但也比远在帝都的国家队要好得多,那段时间父亲去省里开会时她都会缠着跟去。
从小就认识,父亲是他的启蒙老师,孙童童想,如果余长皓一直在省队,退役退役后大概也只能在家乡当个乒乓球教练,这样他们的距离又会近很多,某些事情可能就那么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地达成了。
可惜她喜欢的人从来都不是个会一蹶不振,甘于平庸的人,只用了两年的时间,余长皓便再次以全运会八强的身份重返国家一队。后来的日子里,她更多的只是在比赛期间从电视上、报纸上看到余长皓这三个字,好在余长皓是个十分感恩,念旧情的男人,每次回家休假,都不会忘了常来看望作为他启蒙教练的父亲。
这么多年,余长皓好像也一直没有女朋友。
孙童童觉得,这样,他们好像还不算太远,有些事情,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盛饭的时候,易亦珏也总算是还有点眼力见地主动帮忙来抬饭,看着余长皓一次性抬了三碗饭过去,易亦珏一手抬着一碗唯恐天下不乱地喊道:“要掉,要掉。”
“什么时候芳萍家这孩子和余长皓关系这么好了啊?这两人以前也没见过啊。”暂时放下战场(麻将桌)的一群老头老太太们围着饭桌坐下,看着一前一后走过来的两人道,在这群长辈的眼中,没有什么明星不明星的,都是朋友家的小孩儿。
“噫,老刘尽爱瞎说,这话说得跟你以前见过这两孩子似的,这两孩子常年在外面跑,芳萍家这孩子我就她上幼儿园的时候见过一面,咱们为国争光的奥运冠军,我今天还是第一次见哩,你咋就知道他俩没见过?”另一个阿姨反驳道。
“见过见过,一看就是两个不会上网跟不上时代潮流的老太婆,他俩都见过好几次了,我们奥运冠军喜欢芳萍家这孩子啊。”一个约莫六十岁的伯伯解释道。
余长皓差点一口饭喷出来。
孙童童拿筷子的手也僵了僵,嘴角扯出一抹有些勉强的笑容,这一切都被父亲孙礼看在眼里。女儿的心思他也不是不知道的。
“啊?原来你们在处朋友啊,打算多久结婚啊?”一个年级大一些的不明真相的吃瓜阿姨问道。
易亦珏忍不住笑了:“不是的,阿姨,这种喜欢吧和那种要结婚的喜欢不一样,就是欣赏而已,就像我喜欢袁粒,但是我也不会去想和他结婚一样。”
“袁粒?袁粒是那个打羽毛球的吧?”阿姨依旧一脸茫然,甚至是更茫然了,怎么又多了一个人呢,思忖了一下,恍然大悟,“哦,还没成啊,三角啊?!”继而拍拍余长皓的肩膀,鼓励道,“小伙子,要抓紧啊。”
余长皓鬼使神差地点点头。易亦珏一边眉毛压低一边眉毛抬高的看了他半晌,像是在打量和思考他刚才的点头,余长皓坦然地端起碗继续吃饭,耳根却有些不自觉地红。
众多人在场,易亦珏也没有一直盯着余长皓看,像是想通了什么似的点点头,夹了一根青菜低头啃。
然而在这群中老年人眼中,这饭桌上的孩子可不止易亦珏和余长皓,还有一个孙童童呢。相对于没怎么打过照面的易亦珏和余长皓,孙童童可是他们看着长大的孩子,说完了易亦珏和余长皓,目光自然不免落到了今天还没聊过几句的孙童童身上。
第17章 冠军手把手教你乒乓球
“童童,有男朋友了吗?”方才不明真相的吃瓜阿姨问道。
“阿姨,您真会说笑,上周您才问过我呢,上周都没有,这周怎么会就有了呢?”孙童童不好意思地低头答道,每次遇到这种问题,她都有些招架不住。小时候总想着快些长大,就不用再面对亲戚朋友的“这次考试考得怎么样啊?”,现在却觉得,还不如问考试考得怎么样……
“那有喜欢的男孩子了吗?”
孙童童低头不答。
易亦珏看着对面一个方才隐隐红了耳根子的余长皓,一个现在脸颊泛红的孙童童,忍不住啃着白菜想,是不是自己在娱乐圈混久了,面对情情爱爱的,脸皮真的太厚了一些,是不是正常人都应该如此才对。
王芳萍用胳膊肘碰了碰还想继续追问的吃瓜阿姨的胳膊,给她朝着余长皓的方向使了使眼神。
隔三差五就往老孙家跑的王芳萍对于孙童童对余长皓的心思也是心知肚明的,以前不大清楚余长皓有多牛逼,虽然偶尔看看体育频道也没注意过谁叫啥名长啥样,加上老孙也不是个爱吹嘘的人,便只道是老孙的一个学生,也是打乒乓球的。
逢年过节,有事儿没事儿会来探望探望老师时,孙童童一口一个“皓子哥”“皓子哥”地喊,每次余长皓来时孙童童的脸上都是挂着那种只有当易亦珏小时候给她零花钱时她才会有的笑容,送他离开回来后却又是满脸的失落。
八卦的王芳萍一直有些奇怪这对按道理可以说是青梅竹马的人,一方有意,另一方待另一方也不差的,怎么这么多年了都没在一起,想来想去,大概是因为相处时间不够多的缘故,是以时常有意拉走孙礼留出空间给两个小年轻,想要撮合他们俩。
老孙的老婆在孙童童读幼儿园的时候便因病去世了,这个唯一的女儿可以说是老孙现在最牵挂的人了,若是能把她托付给余长皓这个从小看着长大,值得信赖的徒弟,也算是了了他的一大桩心事。
此刻王芳萍身旁的易亦珏啃完白菜又把魔爪伸向了鸡翅,专心致志地啃着,丝毫没有留意到自家亲妈已经入股了自己看好的那根白菜和一个外人的cp。
正当易亦珏准备再度把魔爪伸向最后一只烤鸡翅时,被王芳萍一手打过来,筷子抖了一下,鸡翅掉了:“吃吃吃,都快开机了还吃,到时候被人说你没有职业素养说你胖了又在那儿愁眉苦脸的。”
易亦珏满眼委屈地看着母亲大人,可怜巴巴地眨眨眼睛,用软糯糯的声音撒娇地叫了一声“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