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节
他转头过去,一面牵马,一面道,“太晚了,怕后山上不安全,就在苑子里转几圈。”
“好。”马背上的声音传来,卓远遂又笑笑。
月色清辉,周围亦有灯盏,他牵着马,她坐在马背上,月光和灯盏将他们二人的身影拉长,他有时会回眸看她,她亦看他,似一幅简单,平静,又温馨的画卷……
马背上,沈悦正好问起,“卓新,阿四,小五,小六,小七,小八和桃桃都在了,你上次同我说起过大公子,那王府是还有一位三公子还是三小姐?”
马背上不好干坐着,正好可以问起府中孩子的事。
因为要说话,卓远干脆倒过身子来,一面牵马,一面倒着走,“卓旻和卓露都是我大哥大嫂的孩子,卓旻是王府中孩子里最大的一个,比卓新还要大上三四岁;卓露比卓新小一岁,是老三……”
“早前没在府中见过,也很少听府中的人提起过他们。”沈悦是很好奇。
卓远淡淡垂眸,稍许才睁眼看她,“阿悦,我大嫂不是西秦国中的人,她是南顺国中的人…”
南顺?
沈悦眸间是有些意外,“所以,大公子和三小姐眼下是在南顺?”
卓远颔首,“我大哥和大嫂感情一直很好,但大嫂是南顺人,一直不习惯西秦国中的气候,饮食,也时常生病。露露刚出生不久,大嫂就过世了,后来大哥战死,大嫂父母来了书信,说很想见阿旻和露露两个孩子。我父亲说,亲情是人之常情,就让陶叔送阿旻和露露去南顺见外祖父和外祖母。阿旻和露露的外祖父母只有他们两个外孙和外孙女,见了面便很舍不得,于是阿旻和露露一直都是南顺待一段时日,然后回西秦一段时日,今年年关本是该回来西秦的,但是京中眼下不太平,我让人去南顺送信,让他们在南顺多待些时候。”
原来如此。
沈悦才算知晓了桌旻和卓露的事情。
卓远又道,“南顺书画之风盛行,不少书画大家都出自南顺过国中。大嫂就出身南顺书画世家,阿旻应当是随外祖父,很有书画天赋,所以既不想入仕,也不从军,而是想同外祖父一样,做一个书画大家。”
卓远言罢,沈悦笑笑,“那很好啊,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卓远笑道,“他若是听到你这么说,他一定很高兴。”
沈悦也笑了笑。
“蹴鞠吧。”卓远看她。
她应好。
卓远抱她下马,她鬓间的青丝再次拂过他额间,他淡淡笑了笑。
卓远同沈悦蹴鞠的时候,小芝麻就一直在一旁看着。
不知可是方才骑马的时候,两人一直在一处说话的缘故,再蹴鞠时,两人之间的相处既放松又亲近,全然不似早前时候。
没有场地,两人就在附院中的草坪上蹴鞠。
两人都喜欢蹴鞠。
有时是沈悦踢,卓远阻拦。有时候是卓远踢,沈悦阻拦。还有时候,是卓远教她怎么踢。她亦会跟着卓远学。她踢飞的时候,他会惊叹,厉害啊,要有鸟都给你踢下来了,她笑不可抑。她踢得好的时候,他会看着她笑。
在一起的时候,两人都玩得很开心,仿佛像早前在幼儿园蹴鞠草坪的时候那样交心,又仿佛比之前在蹴鞠草坪的时候更亲近和默契。
只是在亲近和默契的同时,他教她蹴鞠,会告诉她眼睛和身体怎么协调,怎么使用技巧。也会在让她观察蹴鞠位置的时候,伸手将她环在臂间,他自己却浑然不觉,依旧心无旁骛得传授技巧,沈悦低眉笑笑。
总归,虽然一直都没有停下来过,但沈悦却不怎么累,卓远也不会让她太累。他有时会逗她,有时会放水,蹴鞠在他脚下就仿佛会听话一般,他想要和她玩到一处去很容易。
他是喜欢和她一起。
他喜欢同孩子在一处时,温和耐性的沈悦。
更喜欢眼下,同他在一处时,阳光烂漫,无拘无束的沈悦。
……
休息的时候,两人并排坐在苑中喝水。
就在小芝麻身侧,有时二人说话的时候,小芝麻还会凑上前来,怼怼这个,怼怼那个,卓远回回都“嫌弃”得推开它,但小芝麻似是觉得卓远是在同它玩,更乐此不疲。
于是,喝了多久的水,沈悦就看卓远同小芝麻纠缠了多久。
终于,小芝麻放弃了,看懂了它的主人不是想撩它,是想撩隔壁的女主人的时候,小芝麻终于安静了。
卓远才开始拿着蹴鞠球,在指尖转起来。
他之前就转给府中的孩子们看过,孩子们当时都兴奋得蹦蹦跳跳,每个人都嚷着要他把旋转的蹴鞠球放在自己指尖上。
卓远对孩子其实有耐性,亦温柔。
其实自己也似个童心未泯的大孩子,便也能同孩子们转球转到一处去。
“阿悦,试试?”他笑着看她。
沈悦放下水杯,笑着朝他伸手。
卓远坐直了身姿,缓缓将旋转的蹴鞠球放在她食指尖,沈悦从紧张,到启颜,到整个人都同小五一样惊喜的“哇~”了一声。
卓远忍不住笑,她能同孩子亲近,亦是有一颗童心。
眼见蹴鞠球在她指尖慢了下来,她求助般看向卓远,卓远靠近,一手握着她的手,另一只手绕过她另一侧身将蹴鞠球重新转了一圈,整个蹴鞠球又在她指尖听话得转起来。
沈悦回神时,才见他是同她一道转着蹴鞠球,但整个人是从身侧环臂将她揽在怀中一般,其实先前蹴鞠的时候就有过,但当时卓远认真并不察觉,而眼下,他分明是在看她……
月色清亮,淡淡洒在满庭院中,也淡淡在他身上拢上一层清晖。
他凑近她,双唇贴上她唇畔,淡淡阖眸。
她手中的蹴鞠球滚落在地上,又滚落直小芝麻脚下,小芝麻顿了顿,歪着头没有动弹。
屋檐下的灯盏昏黄而婉转,在苑中的地上映出两道精致的侧颜,鼻尖轻轻触碰在一处,唇间轻轻沾了沾,羽睫轻颤,而后,再覆上的双唇便未分开过……
似怦然心动。
***
不知过了多久,卓远重新拾起了蹴鞠球,一面在手中抛了又接,接了又抛,似掩饰方才一幕后,心中的紧张,“你平日里喜欢玩什么?”
“看书。”她轻声,脸颊两侧还有先前留下的绯红。
卓远打趣,“看书哪里是玩,我是说像蹴鞠这样的。”
沈悦应道,“又不是所有的书都是学习用的,也有消遣,比如话本……”
这里能打发时间的,貌似也只有些话本子了。
卓远忽然笑道,“你让许黎给你找的书,该不会就是这些话本子吧。”
他再不济也知道话本子的意思。
沈悦摇头,“怎么会?到处都有,怎么会让许黎帮忙买这种书,而且,书本来就贵,话本子就不必买了,借阅就好,有时候看批注评论比看正文还有意思。”
卓远忍不住笑,“沈悦,你可以,跑去借话本子看。”
沈悦脸红,“大家都这样……”
卓远凑近,“话本子里都是青年才俊吗?”
嗯?沈悦看他。第二回 了,他有意无意又提青年才俊几个字,沈悦迟疑,“算是吧……”
卓远便又凑得更近了些,“那话本子里,有没有那种看起来熊熊的,但其实人品也好,又有责任感,还很靠谱的青年才俊呢?”
沈悦低眉笑笑。
他也笑笑。
但笑过之后,却见他缓缓敛了笑意,轻咳两声后,郑重看她,“沈姑娘,卓某家世清白,后宅干净,也一直洁身自好。平日里事忙,回了家中也不闹腾人,在京中,勉强算半个青年才俊,相貌尚可,人品也不差,自认识沈姑娘以来,心中渐生倾慕……”
沈悦懵懵看他——这算是……表白吗?
卓远终于放弃,唇角微微勾了勾,上前再次亲上她嘴角。
笨死了……
“沈悦,我喜欢你。”
第107章 年关前夕
沈悦是没想到, 大熊孩子真就……就这么在她面前表白了!
开始时候,还郑重其事,拐外抹角说了许多, 后来, 便干脆只有那句——沈悦, 我喜欢你。
到眼下, 她耳畔似是还有他方才的声音……
而且, 尴尬的是, 他们还需原路返回,否则, 便要在附院过夜。
夜深了。
从附院通往驿馆的路,灯盏又熄灭了不少。
临行前,驿馆小吏递了领路的灯笼给他们。卓远一手牵着她,一手拎着灯笼照亮前面的路。
来的时候,两人一直在说陶伯的事,时间仿佛过得很快。
当下,两人心中似是都在想着方才的事,除却他还是牵着她,两人都没怎么再说话,时间便过得很慢, 好像走了很久, 都还在附院回驿馆的小路上。
“我们……没走错吗?”沈悦心头有些怕。
夜里的风有些寒凉, 驿馆又在崇山峻岭间, 灯火熄了十之八九, 除却很远一段的清灯,便只有卓远手中拎着的那盏灯笼了。
“不会。”卓远应声,“只有这条路, 灯盏都是连续的,不会错。”
许是他的肯定,给了她一枚定心丸。
其实沈悦心中暗暗有些后悔,他方才问,要不要用小芝麻载她回去……
沈悦思绪间,只觉脚上踩了一处软软圆滑之物,在山间还有什么东西是软软圆滑的!因为灯光灰暗,这种恐惧感莫名放大,“蛇!”
沈悦近乎是扑到卓远身侧。
而卓远听到她口中的“蛇”这个字,心中一惊,当即一手抱起她转身,一手拿起手中的灯笼朝方才的位置扔去。
山中有蛇不是小事。
若是她真被咬上一口,很大情况下会有毒!
只是灯笼的光亮虽然微弱,却也能一眼照得见是一根麻绳……
冬日,蛇都冬眠了!
哪里会有蛇?
这里又是驿馆的管辖地,要是有蛇也早就处理,不会让他们碰上。
他方才是被她吓倒!
“好。”马背上的声音传来,卓远遂又笑笑。
月色清辉,周围亦有灯盏,他牵着马,她坐在马背上,月光和灯盏将他们二人的身影拉长,他有时会回眸看她,她亦看他,似一幅简单,平静,又温馨的画卷……
马背上,沈悦正好问起,“卓新,阿四,小五,小六,小七,小八和桃桃都在了,你上次同我说起过大公子,那王府是还有一位三公子还是三小姐?”
马背上不好干坐着,正好可以问起府中孩子的事。
因为要说话,卓远干脆倒过身子来,一面牵马,一面倒着走,“卓旻和卓露都是我大哥大嫂的孩子,卓旻是王府中孩子里最大的一个,比卓新还要大上三四岁;卓露比卓新小一岁,是老三……”
“早前没在府中见过,也很少听府中的人提起过他们。”沈悦是很好奇。
卓远淡淡垂眸,稍许才睁眼看她,“阿悦,我大嫂不是西秦国中的人,她是南顺国中的人…”
南顺?
沈悦眸间是有些意外,“所以,大公子和三小姐眼下是在南顺?”
卓远颔首,“我大哥和大嫂感情一直很好,但大嫂是南顺人,一直不习惯西秦国中的气候,饮食,也时常生病。露露刚出生不久,大嫂就过世了,后来大哥战死,大嫂父母来了书信,说很想见阿旻和露露两个孩子。我父亲说,亲情是人之常情,就让陶叔送阿旻和露露去南顺见外祖父和外祖母。阿旻和露露的外祖父母只有他们两个外孙和外孙女,见了面便很舍不得,于是阿旻和露露一直都是南顺待一段时日,然后回西秦一段时日,今年年关本是该回来西秦的,但是京中眼下不太平,我让人去南顺送信,让他们在南顺多待些时候。”
原来如此。
沈悦才算知晓了桌旻和卓露的事情。
卓远又道,“南顺书画之风盛行,不少书画大家都出自南顺过国中。大嫂就出身南顺书画世家,阿旻应当是随外祖父,很有书画天赋,所以既不想入仕,也不从军,而是想同外祖父一样,做一个书画大家。”
卓远言罢,沈悦笑笑,“那很好啊,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卓远笑道,“他若是听到你这么说,他一定很高兴。”
沈悦也笑了笑。
“蹴鞠吧。”卓远看她。
她应好。
卓远抱她下马,她鬓间的青丝再次拂过他额间,他淡淡笑了笑。
卓远同沈悦蹴鞠的时候,小芝麻就一直在一旁看着。
不知可是方才骑马的时候,两人一直在一处说话的缘故,再蹴鞠时,两人之间的相处既放松又亲近,全然不似早前时候。
没有场地,两人就在附院中的草坪上蹴鞠。
两人都喜欢蹴鞠。
有时是沈悦踢,卓远阻拦。有时候是卓远踢,沈悦阻拦。还有时候,是卓远教她怎么踢。她亦会跟着卓远学。她踢飞的时候,他会惊叹,厉害啊,要有鸟都给你踢下来了,她笑不可抑。她踢得好的时候,他会看着她笑。
在一起的时候,两人都玩得很开心,仿佛像早前在幼儿园蹴鞠草坪的时候那样交心,又仿佛比之前在蹴鞠草坪的时候更亲近和默契。
只是在亲近和默契的同时,他教她蹴鞠,会告诉她眼睛和身体怎么协调,怎么使用技巧。也会在让她观察蹴鞠位置的时候,伸手将她环在臂间,他自己却浑然不觉,依旧心无旁骛得传授技巧,沈悦低眉笑笑。
总归,虽然一直都没有停下来过,但沈悦却不怎么累,卓远也不会让她太累。他有时会逗她,有时会放水,蹴鞠在他脚下就仿佛会听话一般,他想要和她玩到一处去很容易。
他是喜欢和她一起。
他喜欢同孩子在一处时,温和耐性的沈悦。
更喜欢眼下,同他在一处时,阳光烂漫,无拘无束的沈悦。
……
休息的时候,两人并排坐在苑中喝水。
就在小芝麻身侧,有时二人说话的时候,小芝麻还会凑上前来,怼怼这个,怼怼那个,卓远回回都“嫌弃”得推开它,但小芝麻似是觉得卓远是在同它玩,更乐此不疲。
于是,喝了多久的水,沈悦就看卓远同小芝麻纠缠了多久。
终于,小芝麻放弃了,看懂了它的主人不是想撩它,是想撩隔壁的女主人的时候,小芝麻终于安静了。
卓远才开始拿着蹴鞠球,在指尖转起来。
他之前就转给府中的孩子们看过,孩子们当时都兴奋得蹦蹦跳跳,每个人都嚷着要他把旋转的蹴鞠球放在自己指尖上。
卓远对孩子其实有耐性,亦温柔。
其实自己也似个童心未泯的大孩子,便也能同孩子们转球转到一处去。
“阿悦,试试?”他笑着看她。
沈悦放下水杯,笑着朝他伸手。
卓远坐直了身姿,缓缓将旋转的蹴鞠球放在她食指尖,沈悦从紧张,到启颜,到整个人都同小五一样惊喜的“哇~”了一声。
卓远忍不住笑,她能同孩子亲近,亦是有一颗童心。
眼见蹴鞠球在她指尖慢了下来,她求助般看向卓远,卓远靠近,一手握着她的手,另一只手绕过她另一侧身将蹴鞠球重新转了一圈,整个蹴鞠球又在她指尖听话得转起来。
沈悦回神时,才见他是同她一道转着蹴鞠球,但整个人是从身侧环臂将她揽在怀中一般,其实先前蹴鞠的时候就有过,但当时卓远认真并不察觉,而眼下,他分明是在看她……
月色清亮,淡淡洒在满庭院中,也淡淡在他身上拢上一层清晖。
他凑近她,双唇贴上她唇畔,淡淡阖眸。
她手中的蹴鞠球滚落在地上,又滚落直小芝麻脚下,小芝麻顿了顿,歪着头没有动弹。
屋檐下的灯盏昏黄而婉转,在苑中的地上映出两道精致的侧颜,鼻尖轻轻触碰在一处,唇间轻轻沾了沾,羽睫轻颤,而后,再覆上的双唇便未分开过……
似怦然心动。
***
不知过了多久,卓远重新拾起了蹴鞠球,一面在手中抛了又接,接了又抛,似掩饰方才一幕后,心中的紧张,“你平日里喜欢玩什么?”
“看书。”她轻声,脸颊两侧还有先前留下的绯红。
卓远打趣,“看书哪里是玩,我是说像蹴鞠这样的。”
沈悦应道,“又不是所有的书都是学习用的,也有消遣,比如话本……”
这里能打发时间的,貌似也只有些话本子了。
卓远忽然笑道,“你让许黎给你找的书,该不会就是这些话本子吧。”
他再不济也知道话本子的意思。
沈悦摇头,“怎么会?到处都有,怎么会让许黎帮忙买这种书,而且,书本来就贵,话本子就不必买了,借阅就好,有时候看批注评论比看正文还有意思。”
卓远忍不住笑,“沈悦,你可以,跑去借话本子看。”
沈悦脸红,“大家都这样……”
卓远凑近,“话本子里都是青年才俊吗?”
嗯?沈悦看他。第二回 了,他有意无意又提青年才俊几个字,沈悦迟疑,“算是吧……”
卓远便又凑得更近了些,“那话本子里,有没有那种看起来熊熊的,但其实人品也好,又有责任感,还很靠谱的青年才俊呢?”
沈悦低眉笑笑。
他也笑笑。
但笑过之后,却见他缓缓敛了笑意,轻咳两声后,郑重看她,“沈姑娘,卓某家世清白,后宅干净,也一直洁身自好。平日里事忙,回了家中也不闹腾人,在京中,勉强算半个青年才俊,相貌尚可,人品也不差,自认识沈姑娘以来,心中渐生倾慕……”
沈悦懵懵看他——这算是……表白吗?
卓远终于放弃,唇角微微勾了勾,上前再次亲上她嘴角。
笨死了……
“沈悦,我喜欢你。”
第107章 年关前夕
沈悦是没想到, 大熊孩子真就……就这么在她面前表白了!
开始时候,还郑重其事,拐外抹角说了许多, 后来, 便干脆只有那句——沈悦, 我喜欢你。
到眼下, 她耳畔似是还有他方才的声音……
而且, 尴尬的是, 他们还需原路返回,否则, 便要在附院过夜。
夜深了。
从附院通往驿馆的路,灯盏又熄灭了不少。
临行前,驿馆小吏递了领路的灯笼给他们。卓远一手牵着她,一手拎着灯笼照亮前面的路。
来的时候,两人一直在说陶伯的事,时间仿佛过得很快。
当下,两人心中似是都在想着方才的事,除却他还是牵着她,两人都没怎么再说话,时间便过得很慢, 好像走了很久, 都还在附院回驿馆的小路上。
“我们……没走错吗?”沈悦心头有些怕。
夜里的风有些寒凉, 驿馆又在崇山峻岭间, 灯火熄了十之八九, 除却很远一段的清灯,便只有卓远手中拎着的那盏灯笼了。
“不会。”卓远应声,“只有这条路, 灯盏都是连续的,不会错。”
许是他的肯定,给了她一枚定心丸。
其实沈悦心中暗暗有些后悔,他方才问,要不要用小芝麻载她回去……
沈悦思绪间,只觉脚上踩了一处软软圆滑之物,在山间还有什么东西是软软圆滑的!因为灯光灰暗,这种恐惧感莫名放大,“蛇!”
沈悦近乎是扑到卓远身侧。
而卓远听到她口中的“蛇”这个字,心中一惊,当即一手抱起她转身,一手拿起手中的灯笼朝方才的位置扔去。
山中有蛇不是小事。
若是她真被咬上一口,很大情况下会有毒!
只是灯笼的光亮虽然微弱,却也能一眼照得见是一根麻绳……
冬日,蛇都冬眠了!
哪里会有蛇?
这里又是驿馆的管辖地,要是有蛇也早就处理,不会让他们碰上。
他方才是被她吓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