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节
“我不参加了。首先,外貌就不过关。本公主可有自知之明,本公主虽然也是美人,但离绝色还差一步。”百里海棠道:“其实,我来无云城的目的并不是争抢冰羽兰,而是来见一见传说中的血公子的。”
百里海棠说着双眼闪闪亮的:“外面把他传得神乎其乎,难得有这样的盛宴,不知他会来不。顺便也看一下冰羽兰是什么东西。不是本公主自夸,本公主的剑舞得漂亮得整个天炎认了第二无人敢认第一!”
“华而不实的意思吧!”水经年切了一声。
百里海棠白了水经年一眼:“脑子是个好东西,希望你也有!你没听到规距吗,谁舞得好看谁赢!那就是说,这剑只要观赏性!而不是打架比武!只要好看就行了!”
“那谁舞?”宁卿道。
“当然是你们两个!”百里海棠说着眼神很不怀好意地盯着水经年:“瞧你这一辈子也无遗憾了吧,你这张婊子脸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了!”
水经年怒而拍案而起:“小婊砸,你再说一次。”
“瞧你这一辈子也无遗憾了吧,你这张婊子脸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了!”
水经年忍无可忍,一掌就拍向她,谁知道这百里海棠武功极好,十招就把水经年撂飞。
宁卿看着水经年像只艳美的蝴蝶一样,被人凄凄楚楚地掀到一角,都快没眼看了。她相信,此刻水经年的心情一定是非常痛不欲生滴!
明明是个爷们性格却娘炮身,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着制作枪支弹药的惊世之才却不能乱用的大杯具!
百里海棠看着角落里如一片灰暗绝望之景的水经年,突然良心发现,望向宁卿:“我是不是太过份了?”
宁卿道:“还好。”
百里海棠一笑:“那下次姐再过份点!”
宁卿嘴角一抽。
……
屏风隔开来的一个不隔间里,一名男子慵懒地靠在椅子上。修长的手指轻敲着桌子。
他身穿一件佛头青裰衣,腰间绑着一根黑色鸟纹银带,一头乌黑的长发,有着一双锐利的鹰眸,身躯挺秀,当真是风度翩翩、品貌非凡。
“爷,是不是外面的人吵着您?”他身边的一名侍从道。原本他订了更好的包厢,但他家主子却偏要坐在比包厢次一等的隔间。
“不是。”男子轻笑:“就因为坐这里才能看到形形式式的人不是吗?而且,外面的人还是挺有趣的。要是没认错的话,那个应该是天炎国的百里海棠,还有天水的八皇子水经年。”
他说着视线透过屏风的间缝瞟了外面宁卿一桌。
“那与百里公主和水皇子一起的女子……瞧着是个绝色美人。”
男子鹰眸眯了眯:“管他们都是谁。本公子只想找到冰羽兰和血庄的血公子!”
这次他出行,一是找到冰羽兰,送给皇祖母当寿礼!二,就是找到这个传说中智谋武功都一等一的血庄主给他当谋士!
没错,这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宸王府的庶长子宋显!
宋显在天盛上京经营两年,已经有一定势众,他又占着长子之名,被父王看重,很快就撑控了上京整个宸王府,取代了宋濯的地位。
而敬仁太后对他的态度虽然谈不上喜欢,但到底没那么厌恶了。这次他欲觅得冰羽兰,就是为了孝敬敬仁太后!世上哪个女人不爱美,有了冰羽兰,他就能讨得皇祖母的欢心。那时他的名声就更好听了。
虽然,他已经把宸王世子之位视为囊中之物,但哪个嫌弃助力少的!而且沈成恭和宋科等好几个高官一直跟他作对,有了血庄主给他当谋士,更是如虎添冀,可助他更上一层楼。
“只是,那位血公子,神出鬼没,可不容易找的。”那侍从道。“听说他常年不出门,自从两年前那场武林大会,还有后来的攻上了青峰门一事,他再也没下过山,也没听见他们有什么动作。”
“既然不出门,那本公子就攻上他的老窝。”宋显眉宇间尽是傲色。
“听说血庄所在的弦月山并不好攻,有着奇门大阵,一般人上不去。而且听说机关重重,要不,就他所犯的事,早就被江湖人诛了。”
宋显听着鹰眸精光微闪:“本公子要找的人,自然不是普通人!若非他如此能耐,本公子何必千里迢迢来找人。”
“只这些江湖中人野性难驯,而那血庄主又性情乖戾……”
宋显不屑地冷哼一声:“难道本公子还降服不了区区一个江湖草莽?”
“当然能!”那侍从连忙道:“那血庄主传闻谋略过人,还武艺高绝,他还有势力,要是用他的势力找到宋濯出来杀了,岂不是一了百了?”
宋显冷哼一声:“杀与不杀都一样,就算他现在回来,也只会输得更难看而已。本公子,倒想他活着回来,像只丧家之犬一样,看着本公子把他的东西一点点抢尽!”
宋显恨极了宋濯。明明他娘先进的门,明明他才是长子,明明他娘和他外祖家帮着父王稳定祈州的政局,对父王最有助力。
凭什么,那个靖国公府的女人什么都没有付出就当了正妃!等那个女人死了,他们还要找一个低贱的商女把正妃名头占着,让他们永远也翻不了身!永远是庶!永远被压一头!
而祈州,是临近哈业族封地,常年有战事,他与二弟都跟着父王去平战乱,守护着祈州。他守了祈州二十五年!不知受过多少次伤,流过多少次血,但这片他付出所有的土地去不属于他的!
再过几年,就要送给别人!
而宋濯,他整天泡在京城这个蜜灌里风花雪月,什么都没付出过,只因他占着嫡子的名头,就理所当然地把他的心血,把他所守护的祈州抢去!凭什么!
他从未甘心过!
就算没有宋濯那一件荒唐之事,他也会把宋濯从世子之位拉下马!
万万没想到,定是老天也看不过眼,收了宋濯这妖孽!
整天泡在蜜灌里的废物就是废物,不用他出手,就自己先把自己作死了!
……
无云客栈是整个无云城最大的客栈,它还是无云城主的产业,起建得极大极阔。虽然说不得多华丽高档,但胜在地方大,房间多,要是挤一挤的话,一间客栈,可住客上千。
宁卿等人包了一个园子,百里海棠原本也包了一个园子的,但因着与宁卿等相遇,又说要教他们二人舞剑,所以住一起了。
于堂主见宁卿他们有人相护了,连忙告辞。
因为他们青峰门已经再不如当年了,在那一场战役损失了不少高手。要不是收到钟老医正的信,他也不会下山,不会参加这个盛事。
“本公主最好看的一套剑法,叫霓虹剑诀。宁卿妹妹,我瞧着你虽然没有武功底子,但好像却有舞蹈底子,学起来应该不难的。”百里海棠说。
宁卿道:“你只教我怎么挥剑就行,我配合着我自己的舞蹈就好。”
想赢,可不容易!这个世上最不缺的就是美人,而她还戴着面纱,难度就更大了些。
“师妹的所舞的剑是天炎认了第二没人敢认第一的。”那名英俊刚阳的男子声音有些冷硬地道。
他叫刘弘,是江湖上现在最有名的门派玄阳山的弟子。百里海棠八岁就拜入了玄阳山,师兄妹关系深厚。这次百里海棠要夺宝,又是高高在上的公主身份,玄阳山自然顶力相助,共派出了五名高手保护,而他就是其中一名。
刘弘第一眼就不喜欢水经年了,连带着也不喜欢与水经年一起的宁卿。
他的师妹现在肯教她舞剑,她居然说要用自己所谓的舞蹈,真真不识好歹。
“师兄,我看宁卿妹妹是个有主张的。”百里海棠笑吟吟地道。
刘弘闻言,就闭了嘴。
此时,水经年正提着剑,一脸别扭黑沉地走出来。他可不想跟百里海棠这母老虎学舞剑。
但他的招式向来都是一板一眼,非常没观赏性。而且他也不喜欢参加什么选美啊!但为了宁卿的脸,他只好委屈一下。
“小年子,你总算来了。”百里海棠笑眯眯地走过去。
水经年冷哼:“可不是爷不会剑,而是没你花哨而已!”
原以为百里海棠会继续嘲笑一下,没想到她只一笑:“对,没我的花哨。现在你们都到了,我就舞一次。”
说着就执起一柄软剑,跳到院子中央舞了起来。
只见银白的月光下,她一袭鲜艳的衣裳在风中的翻飞,似是月下盛开的一朵海棠花,娇艳非常。
不论是宁卿与水经年看着都呆了。
刘弘那目光更是痴痴然的,久久回不过神来。他一直喜欢着师妹,不但是高高在上的公主殿下,而且她还没公主脾气,武功天赋也是一等一的。他一直在想,也许……就算他只是一介平民,未必就不能得到她!
☆、第113章 非礼勿视
十日时间很快就过,无云城主在城主府最大的广场设台,只因城主大人说,冰羽兰鲜花赠美人,不比武,哪个漂亮送哪个!不过要有规距的,舞剑!谁舞得好看谁就赢!
苏丰听到这个规距,脸都青了。
他本花大价钱找了十个高手,好争夺冰羽兰。
其实,他对冰羽兰并不是十分渴望,要拿去卖吧,也就几百万两银子,虽然挺多,但他还真不差这个钱。
可是,他没由来的想到了宁卿。他见宁卿去争,他就想去抢,抢到了他也不是自用,他就是想抢到了再送她。想看她又气又怒的样子,又不得不接受的样子。
但现在……什么破规距!鲜花赠美人?
他请的高手清一色粗旷大汉,有一个年轻的,也是五大三粗,跟美人跟本不沾边!苏梦更是连台都上不到!
那只好他自己上吧……但论起容貌来,他虽然也是美男子,但人家水经年一出,基本就没他什么事了!
苏丰一出院子,就遇到了宁卿和水经年一行人。
这天宁卿没有一惯的黑衣或是深沉老成装束。她穿了一身冰蓝色的裙装。但却不是那累赘繁复的宫装,而是一身简洁的衣裙。
窄袖及膝裙,脚蹬长靴,长发如瀑,墨发半挽。脸上覆着同色的面纱。面纱外的眸子清艳绝色,顾盼间波光潋滟,眸光清透,天山水绝!
行走时,衣裙飘飘,风采冉冉,仿若菡萏惊世,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玲珑剔透。她手中还背持着一柄软剑,远远瞧着,一身潇洒,倒有几分侠女的风骨。
“人漂亮就是不同,穿什么像什么!”水经年大赞起来。
苏梦也去了一身儒裙,换上了窄袖简洁的衣裙,但却没有宁卿这样的惊艳效果,一张小脸气得通红。但想起上次那一击,就不敢呛声儿。
“既然都认识,一起去城主府啊!”水经年笑着说。
一行人上了马车,小半个时辰后就到了城主府。
城主府内的设台之地十分之大,可以容纳上千人,不一会儿就人满为患。
宁卿几人走进来,北城三贱侠一看到宁卿,眼都快瞪出来:“哦不,昨儿瞧着你穿得像个黑寡妇一般就能排进美人榜,现在一看,绝逼能排到第二啊!”
黑寡妇……宁卿嘴角一抽。
“城主大人到!”
众人抬头,只见城楼上站着一个二十多岁上下,笑眯眯的年轻男子,穿着一身骚包的粉衣,朝着楼下众的挥手。长得帅气,很亲民的样子,这无云城主云墨。
“哦,无云城主好年轻!”宁卿惊叹!
“长得没爷骚包,穿得比爷骚包!”水经年鄙视。
“各美人们快来上来为本城主舞剑!”云墨笑着说。
好自恋!无数人大叹。于是无数美人开始舞剑。
等参加的人上了一半时,宁卿才走上了台,云墨看着就眼前一亮。
宁卿不会武功,但她有很好的舞蹈功底,而且就如云墨所说,只要好看就行。
宁卿持着剑就起了一个手式,她的剑不快,却优雅高贵,看着就如最优雅的兰花徐徐绽放。而且她长得清艳绝色,让人惊艳。
百里海棠说着双眼闪闪亮的:“外面把他传得神乎其乎,难得有这样的盛宴,不知他会来不。顺便也看一下冰羽兰是什么东西。不是本公主自夸,本公主的剑舞得漂亮得整个天炎认了第二无人敢认第一!”
“华而不实的意思吧!”水经年切了一声。
百里海棠白了水经年一眼:“脑子是个好东西,希望你也有!你没听到规距吗,谁舞得好看谁赢!那就是说,这剑只要观赏性!而不是打架比武!只要好看就行了!”
“那谁舞?”宁卿道。
“当然是你们两个!”百里海棠说着眼神很不怀好意地盯着水经年:“瞧你这一辈子也无遗憾了吧,你这张婊子脸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了!”
水经年怒而拍案而起:“小婊砸,你再说一次。”
“瞧你这一辈子也无遗憾了吧,你这张婊子脸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了!”
水经年忍无可忍,一掌就拍向她,谁知道这百里海棠武功极好,十招就把水经年撂飞。
宁卿看着水经年像只艳美的蝴蝶一样,被人凄凄楚楚地掀到一角,都快没眼看了。她相信,此刻水经年的心情一定是非常痛不欲生滴!
明明是个爷们性格却娘炮身,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着制作枪支弹药的惊世之才却不能乱用的大杯具!
百里海棠看着角落里如一片灰暗绝望之景的水经年,突然良心发现,望向宁卿:“我是不是太过份了?”
宁卿道:“还好。”
百里海棠一笑:“那下次姐再过份点!”
宁卿嘴角一抽。
……
屏风隔开来的一个不隔间里,一名男子慵懒地靠在椅子上。修长的手指轻敲着桌子。
他身穿一件佛头青裰衣,腰间绑着一根黑色鸟纹银带,一头乌黑的长发,有着一双锐利的鹰眸,身躯挺秀,当真是风度翩翩、品貌非凡。
“爷,是不是外面的人吵着您?”他身边的一名侍从道。原本他订了更好的包厢,但他家主子却偏要坐在比包厢次一等的隔间。
“不是。”男子轻笑:“就因为坐这里才能看到形形式式的人不是吗?而且,外面的人还是挺有趣的。要是没认错的话,那个应该是天炎国的百里海棠,还有天水的八皇子水经年。”
他说着视线透过屏风的间缝瞟了外面宁卿一桌。
“那与百里公主和水皇子一起的女子……瞧着是个绝色美人。”
男子鹰眸眯了眯:“管他们都是谁。本公子只想找到冰羽兰和血庄的血公子!”
这次他出行,一是找到冰羽兰,送给皇祖母当寿礼!二,就是找到这个传说中智谋武功都一等一的血庄主给他当谋士!
没错,这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宸王府的庶长子宋显!
宋显在天盛上京经营两年,已经有一定势众,他又占着长子之名,被父王看重,很快就撑控了上京整个宸王府,取代了宋濯的地位。
而敬仁太后对他的态度虽然谈不上喜欢,但到底没那么厌恶了。这次他欲觅得冰羽兰,就是为了孝敬敬仁太后!世上哪个女人不爱美,有了冰羽兰,他就能讨得皇祖母的欢心。那时他的名声就更好听了。
虽然,他已经把宸王世子之位视为囊中之物,但哪个嫌弃助力少的!而且沈成恭和宋科等好几个高官一直跟他作对,有了血庄主给他当谋士,更是如虎添冀,可助他更上一层楼。
“只是,那位血公子,神出鬼没,可不容易找的。”那侍从道。“听说他常年不出门,自从两年前那场武林大会,还有后来的攻上了青峰门一事,他再也没下过山,也没听见他们有什么动作。”
“既然不出门,那本公子就攻上他的老窝。”宋显眉宇间尽是傲色。
“听说血庄所在的弦月山并不好攻,有着奇门大阵,一般人上不去。而且听说机关重重,要不,就他所犯的事,早就被江湖人诛了。”
宋显听着鹰眸精光微闪:“本公子要找的人,自然不是普通人!若非他如此能耐,本公子何必千里迢迢来找人。”
“只这些江湖中人野性难驯,而那血庄主又性情乖戾……”
宋显不屑地冷哼一声:“难道本公子还降服不了区区一个江湖草莽?”
“当然能!”那侍从连忙道:“那血庄主传闻谋略过人,还武艺高绝,他还有势力,要是用他的势力找到宋濯出来杀了,岂不是一了百了?”
宋显冷哼一声:“杀与不杀都一样,就算他现在回来,也只会输得更难看而已。本公子,倒想他活着回来,像只丧家之犬一样,看着本公子把他的东西一点点抢尽!”
宋显恨极了宋濯。明明他娘先进的门,明明他才是长子,明明他娘和他外祖家帮着父王稳定祈州的政局,对父王最有助力。
凭什么,那个靖国公府的女人什么都没有付出就当了正妃!等那个女人死了,他们还要找一个低贱的商女把正妃名头占着,让他们永远也翻不了身!永远是庶!永远被压一头!
而祈州,是临近哈业族封地,常年有战事,他与二弟都跟着父王去平战乱,守护着祈州。他守了祈州二十五年!不知受过多少次伤,流过多少次血,但这片他付出所有的土地去不属于他的!
再过几年,就要送给别人!
而宋濯,他整天泡在京城这个蜜灌里风花雪月,什么都没付出过,只因他占着嫡子的名头,就理所当然地把他的心血,把他所守护的祈州抢去!凭什么!
他从未甘心过!
就算没有宋濯那一件荒唐之事,他也会把宋濯从世子之位拉下马!
万万没想到,定是老天也看不过眼,收了宋濯这妖孽!
整天泡在蜜灌里的废物就是废物,不用他出手,就自己先把自己作死了!
……
无云客栈是整个无云城最大的客栈,它还是无云城主的产业,起建得极大极阔。虽然说不得多华丽高档,但胜在地方大,房间多,要是挤一挤的话,一间客栈,可住客上千。
宁卿等人包了一个园子,百里海棠原本也包了一个园子的,但因着与宁卿等相遇,又说要教他们二人舞剑,所以住一起了。
于堂主见宁卿他们有人相护了,连忙告辞。
因为他们青峰门已经再不如当年了,在那一场战役损失了不少高手。要不是收到钟老医正的信,他也不会下山,不会参加这个盛事。
“本公主最好看的一套剑法,叫霓虹剑诀。宁卿妹妹,我瞧着你虽然没有武功底子,但好像却有舞蹈底子,学起来应该不难的。”百里海棠说。
宁卿道:“你只教我怎么挥剑就行,我配合着我自己的舞蹈就好。”
想赢,可不容易!这个世上最不缺的就是美人,而她还戴着面纱,难度就更大了些。
“师妹的所舞的剑是天炎认了第二没人敢认第一的。”那名英俊刚阳的男子声音有些冷硬地道。
他叫刘弘,是江湖上现在最有名的门派玄阳山的弟子。百里海棠八岁就拜入了玄阳山,师兄妹关系深厚。这次百里海棠要夺宝,又是高高在上的公主身份,玄阳山自然顶力相助,共派出了五名高手保护,而他就是其中一名。
刘弘第一眼就不喜欢水经年了,连带着也不喜欢与水经年一起的宁卿。
他的师妹现在肯教她舞剑,她居然说要用自己所谓的舞蹈,真真不识好歹。
“师兄,我看宁卿妹妹是个有主张的。”百里海棠笑吟吟地道。
刘弘闻言,就闭了嘴。
此时,水经年正提着剑,一脸别扭黑沉地走出来。他可不想跟百里海棠这母老虎学舞剑。
但他的招式向来都是一板一眼,非常没观赏性。而且他也不喜欢参加什么选美啊!但为了宁卿的脸,他只好委屈一下。
“小年子,你总算来了。”百里海棠笑眯眯地走过去。
水经年冷哼:“可不是爷不会剑,而是没你花哨而已!”
原以为百里海棠会继续嘲笑一下,没想到她只一笑:“对,没我的花哨。现在你们都到了,我就舞一次。”
说着就执起一柄软剑,跳到院子中央舞了起来。
只见银白的月光下,她一袭鲜艳的衣裳在风中的翻飞,似是月下盛开的一朵海棠花,娇艳非常。
不论是宁卿与水经年看着都呆了。
刘弘那目光更是痴痴然的,久久回不过神来。他一直喜欢着师妹,不但是高高在上的公主殿下,而且她还没公主脾气,武功天赋也是一等一的。他一直在想,也许……就算他只是一介平民,未必就不能得到她!
☆、第113章 非礼勿视
十日时间很快就过,无云城主在城主府最大的广场设台,只因城主大人说,冰羽兰鲜花赠美人,不比武,哪个漂亮送哪个!不过要有规距的,舞剑!谁舞得好看谁就赢!
苏丰听到这个规距,脸都青了。
他本花大价钱找了十个高手,好争夺冰羽兰。
其实,他对冰羽兰并不是十分渴望,要拿去卖吧,也就几百万两银子,虽然挺多,但他还真不差这个钱。
可是,他没由来的想到了宁卿。他见宁卿去争,他就想去抢,抢到了他也不是自用,他就是想抢到了再送她。想看她又气又怒的样子,又不得不接受的样子。
但现在……什么破规距!鲜花赠美人?
他请的高手清一色粗旷大汉,有一个年轻的,也是五大三粗,跟美人跟本不沾边!苏梦更是连台都上不到!
那只好他自己上吧……但论起容貌来,他虽然也是美男子,但人家水经年一出,基本就没他什么事了!
苏丰一出院子,就遇到了宁卿和水经年一行人。
这天宁卿没有一惯的黑衣或是深沉老成装束。她穿了一身冰蓝色的裙装。但却不是那累赘繁复的宫装,而是一身简洁的衣裙。
窄袖及膝裙,脚蹬长靴,长发如瀑,墨发半挽。脸上覆着同色的面纱。面纱外的眸子清艳绝色,顾盼间波光潋滟,眸光清透,天山水绝!
行走时,衣裙飘飘,风采冉冉,仿若菡萏惊世,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玲珑剔透。她手中还背持着一柄软剑,远远瞧着,一身潇洒,倒有几分侠女的风骨。
“人漂亮就是不同,穿什么像什么!”水经年大赞起来。
苏梦也去了一身儒裙,换上了窄袖简洁的衣裙,但却没有宁卿这样的惊艳效果,一张小脸气得通红。但想起上次那一击,就不敢呛声儿。
“既然都认识,一起去城主府啊!”水经年笑着说。
一行人上了马车,小半个时辰后就到了城主府。
城主府内的设台之地十分之大,可以容纳上千人,不一会儿就人满为患。
宁卿几人走进来,北城三贱侠一看到宁卿,眼都快瞪出来:“哦不,昨儿瞧着你穿得像个黑寡妇一般就能排进美人榜,现在一看,绝逼能排到第二啊!”
黑寡妇……宁卿嘴角一抽。
“城主大人到!”
众人抬头,只见城楼上站着一个二十多岁上下,笑眯眯的年轻男子,穿着一身骚包的粉衣,朝着楼下众的挥手。长得帅气,很亲民的样子,这无云城主云墨。
“哦,无云城主好年轻!”宁卿惊叹!
“长得没爷骚包,穿得比爷骚包!”水经年鄙视。
“各美人们快来上来为本城主舞剑!”云墨笑着说。
好自恋!无数人大叹。于是无数美人开始舞剑。
等参加的人上了一半时,宁卿才走上了台,云墨看着就眼前一亮。
宁卿不会武功,但她有很好的舞蹈功底,而且就如云墨所说,只要好看就行。
宁卿持着剑就起了一个手式,她的剑不快,却优雅高贵,看着就如最优雅的兰花徐徐绽放。而且她长得清艳绝色,让人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