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节
  “一点都不脏。”有人想着他,他开心都来不及,怎么会嫌脏?
  清欢呆呆地看着窦悔,发现自己似乎还了解的不够深,她低下头,也摸了一块糕点送入口中,沾了点泥土,但在尚书府她吃过更糟糕的东西。“很好吃,府里的厨子也能做吗?”
  窦悔看到了她的举动,顿时更加快活地笑眯了眼睛,弯腰将她从椅子上抱到桌上,这样他站着就刚好跟她视线持平了:“小娘子,你真可爱。”
  清欢脸一红,“这还要你说。”
  窦悔发出愉悦的笑声,告诉她:“今日就算里头那人真的是你也没关系的。”
  “嗯?”
  “我与摄政王最大的不一样,你知道在哪里吗?”
  清欢摇摇头。
  “他注重大局,江山社稷比他的性命都重要,自然也比他女儿的清誉重要。所以就算是我使了计,他也不会来追讨我。因为他知道一旦我真的起事,整个江山都要易主。皇帝才七岁,他要保证他们皇室的江山。但我不一样,我本来就什么都没有,即使失去了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也能重新凭借自己的双手赚回来。”
  清欢睁着干净的眼睛看他,让窦悔忍不住亲了下她的眼,“可若是我,我只会杀尽所有知道今日之事的人,只为不让你难过。我什么都不怕,失去什么都不在乎,江山社稷也好,黎民苍生也好,在我眼里都是可以把玩的东西,那些人都怕我,他们不知道我根本不在意这些,我窦悔何曾在乎过名声呢?”
  他当过狗,如今直起身子成了人,也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内再当回狗。只要能达到他的目的,他什么都可以做。他的脊梁可以弯到最底层,这就是他跟淮阳王最大的不同。
  出身皇室的淮阳王,宁死也不会受屈辱,可他窦悔不是,他能够忍受一切屈辱,因为他知道,只要有一丝机会他就能抓住,早晚有一日,他能将把他当狗的人,都成为死狗匍匐在他脚下。
  清欢不知道他过去经历过什么,可一个□□之子,能爬到今天的地位,能有这样的权势,个中辛苦艰难,绝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内心突然涌出一股奇异的柔情,清欢眨了眨眼睛,倾身抱住了窦悔,小小声说:“……我以后吃糕点,定会分你一半,决不食言。”
  说完又补充了一句:“但是孩子得单独吃一份。”
  也就说两份的话,她要吃一份半。
  窦悔哈哈大笑起来,听得出来他真的很开心,因为他的胸膛都因为笑声在震动着,清欢在他脸颊蹭了蹭,有些不好意思:“谁叫你笑了,不要笑。”
  真可爱呀真可爱,他的小娘子,真是世上最可爱的姑娘了。
  窦悔捧起清欢的脸,狠狠地亲了上去。
  ☆、第七十八碗汤(十三)
  第七十八碗汤(十三)
  淮阳王府的郡主在赏梅宴上失贞一事传遍了京城,当然,那天宴会上其他人是不敢多嘴的,所以嫌疑人就只剩下一个——除了窦悔谁会干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他这么做也无非就是一个原因——给清欢出气。
  那小郡主他看着就不顺眼,按理说她是清欢的亲侄女,两人的眉眼间也是有那么几分相似的,可就是这几分相似,让窦悔瞧着都觉得难受起来。他觉得那眉毛鼻子眼睛,长在清欢脸上就是好看,长在其他人脸上就是不伦不类,让他很想把小郡主那张脸给划花。淮阳王妃是死得早,若是现在还活着,他非让她毁容不可。
  小郡主再如何刁蛮任性也是个姑娘家,刚定了的亲事被退掉,这是何等的羞辱,丞相府和淮阳王府因为这件事也难免有了嫌隙,即便淮阳王与丞相在朝廷上一如既往的相处,可其中到底是有些东西变了。
  这些蛛丝马迹窦悔统统不在意,他还有别的事情要忙。当日在胭脂铺他中了媚药,若非清欢恰巧经过,他怕是要筋脉爆裂而死。如今他好起来了,可没有一秒钟忘记要去寻仇。
  清欢一直都知道窦悔有野心,她很信任他,对于窦悔所做的事情一概不管不问,只要他每日平平安安的回来就够了,两人日久生情,相处的更是顺畅和谐,与一团乱的淮阳王府比起来,真可以说是幸福的不能再幸福了。
  淮阳王终于认识到了两个孩子长歪了,他仔细考虑过这个问题,最终认为是由于自己这个父亲不够负责任。妻子还在世的时候,他便每日忙于朝政,后来窦悔横空出世,以无法无天的态度席卷而来,他便更忙了。先帝驾崩,小皇帝继位,他从淮阳王成了摄政王,日日恨不得自己能有更多的时间,有个三头六臂,这样也好早日将公事完成。
  小皇帝太小,什么都不懂,他需要慢慢地教,可就是这样,他竟忘了自己还有一双儿女。他将清欢接进府来,不曾近她的身,却又让人断了她的子嗣,想要她永远留在王府,一心一意地替两个孩子打算。莫说是旁人,就是淮阳王自己,现在想想,都觉得那时候有些混账了。
  他记忆里只有一双儿女天真烂漫的样子,是以到了这般年纪,他还认为他们是个孩子没有长大。可寻常人家这样大的姑娘早已嫁人,这样的男儿不是考取功名便是从军出征,他的这双儿女呢?整日惹事闯祸,为何会变成这样?
  淮阳王不明白。他明明给了孩子们最好的,为什么他们还会变成今天这般?
  摄政王这三个字不是白叫的,就算是窦悔也得承认他对摄政王有几分忌惮,近年来之所以一直按兵不动,一是懒二是想观察一番,三也是因为摄政王的关系。窦悔为人精明,最擅长用带笑的面容伪装情绪,在没有摸清摄政王的底牌之前,他什么都不会做。如果要做,就要保证绝对的成功,手到擒来。
  尤其是现在他不再是孤家寡人,行事便更是小心翼翼起来。世人叫他窦贼,说他坏事做绝,早晚报应到妻儿身上,窦悔不信鬼神,却也难免受其影响。
  于是两边都不约而同的平静了下来,维持了一段时间的和平。一个忙着等孩子出生,一个忙着教育孩子,窦悔也好淮阳王也好,都忙的脚不沾地,每日公事做完就立刻回家,一秒钟都不带磨蹭的。
  可没出生的孩子尚且能够照料,已经成型的子女又该如何教导呢?对淮阳王的苦口婆心,小郡主与小王爷没一句听得进去的,他们只认为父王是怕了窦贼了,或是心里后悔想将虞清欢带回来了,不论怎么说,父王都不再是他们的父王了,他一心想着用别的女人替代母妃的地位,这简直不容原谅!
  慢慢地淮阳王就发现了问题,不管前一天他说了多少话,提了多少要求,等到了第二天,孩子们都会忘个一干二净,继续与他针锋相对,为的就是逼他对清欢下手,最好是将人给杀了,如此才能让小郡主出气。
  他越发的心惊,这些年过去,他的孩子们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自己的孩子们了。
  可淮阳王越是着急就越是没有办法,他根本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从前他以为是自己没有太多时间陪伴孩子们的缘故,可现在他每天都抽出一大部分时间陪伴,结果仍然徒劳无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再次向大都督府递出拜帖。
  清欢见了他,因为窦悔在书房,她干脆就自己一个人见了,因为她实在是好奇,什么风把高高在上的王爷给吹过来了。谁知一听说她见了淮阳王,正在书房与心腹商议大事的窦悔就炸了!立马话也不说了,丢下一句先到这里,如风一般从门口刮过,到的时候恰好听见淮阳王问清欢可知道小郡主跟小王爷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没等清欢回答,窦悔先呵呵一笑:“自己的孩子自己不管教,如今上门请教别人,王爷真是有意思。”
  他这话说得可不客气,现在最能戳中淮阳王痛处的就是他没教好自己的两个孩子,果然,听了这话,淮阳王的表情变了一变,尴尬难过悲哀愤怒兼而有之,窦悔半点都不带怕的,直接大步上前将清欢捞到怀里坐下,挑着眉问:“怎么了王爷这是,我家小娘子也不过是第一次怀有身孕,不曾生过孩子也不曾作为母亲教养过,王爷到这来问她这些无聊的问题做什么?”
  他到现在还记恨着淮阳王让清欢带孩子却又怕孩子亲她的事情,所以话里话外都有着讽刺。淮阳王却似是没听懂一般道:“……从前你最是了解他,可否告知我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几乎要愁白了头发,这是亡妻给他留下的一对儿女,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们的一辈子就这样过啊!
  清欢把玩着窦悔的手,他的手跟她以往所见过的其他男人的手不一样。虞大人虽说上了年纪了,但是保养得宜,一双手十分好看。淮阳王也是如此,他养尊处优,除了因为常年握笔长了磨不去的茧子之外,手心手背都嫩的要命。
  可窦悔的手却是粗糙的、满布伤痕的。那是些什么伤清欢看不出来,可她知道他必定吃过极多的苦。夜晚恩爱缠绵之时,她已不止一次摸到窦悔身上的疤痕。
  淮阳王这样的人是不会懂的,生在那样艰难的环境里,要怎样才能坚强的爬起来,要怎样才能得到别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的东西。别人弃如敝屣的,对他们来说都是珍贵之极的。
  所以她笑了笑说:“王爷是惊才绝艳的人物,这些问题哪里用得着来问我一个弱女子呢,更何况,小王爷小郡主和我又没有关系,王爷若是要问,也该到尚书府去问才对。”
  淮阳王道:“清欢……”
  “王爷自重,我的闺名岂是你能叫的。”窦悔都没叫过几次,成日小娘子小娘子的叫。“这忙我是真帮不了,王爷来找我想必已经是走投无路了,这叫病急乱投医,可惜我是个庸医,治不好王爷心里的病。”
  清欢一点都不信,她那个嫡姐能把淮阳王瞒上十年的时间。这怎么可能?淮阳王是什么人,她嫡姐又是什么人?一个是掌管家国社稷的摄政王,一个是养在深闺顶多懂点政事的千金小姐,后者有什么样的本事才能维持十年不叫摄政王发现?
  她不同情,因为她知道王爷肯定什么都明白,他心里跟明镜似的,他只是不肯相信,不愿去想他深爱的那个女子,也许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样完美。
  可世上本来就没有什么十全十美之人,一时半会的装聋作哑,只会换来更恶劣的后果。
  “都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我倒觉得,耳听的不一定是真的,眼睛所见的,也不一定是真的,王爷以为呢?”
  窦悔这句话似乎别有深意,可淮阳王沉浸在烦恼之中根本没有细究,他见清欢不愿意帮忙,只得起身告退。有一点清欢说对了,他确实是病急乱投医,若非想到小王爷小时候特别喜欢粘着清欢,他们有一段时间感情特别好,他也不会到大都督府来。
  是的,曾经的确非常要好过,可那又怎样呢。现在,小王爷变了,清欢也变了,他们都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人了,所有人都在变,所有人都会变,只有淮阳王不肯相信这一点,所以他宁肯欺骗自己,给自己幻化出一个美梦,也要留住想象中美好的一切。
  ☆、第七十九碗汤(一)
  第七十九碗汤(一)
  【她本应被魔鬼迷惑,忘记初心,导致恶鬼危害人间,流血无数。】
  清欢差点儿就没能进来。门口的保安太坏了,见她穿的破破烂烂就对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也不想想她第一次下山,对山下对东西什么都不懂,还没有钱,去哪里倒腾的漂亮点啊。
  不过……她掏出随身携带的沙漏看了一下确定时辰,然后露出得意的笑容。虽然那批保安很难搞而且不相信她说的话,可她还是成功的进来了呀!明明都说了是来帮忙的,结果他们都觉得她会闹事,拜托看看她的身份好不好,她可是茅山派第六十九代天师,祖师爷亲自加v认证过的!
  要不是师父跑出去游山玩水不回家,再加上一次雷阵雨把山里那棵百年老树给劈焦了,导致师父镇在树下的恶鬼坛崩碎,她也不用亲自下山来收鬼。
  山下的人都好奇怪,一个个拿看怪物的眼神看她,好像她不是天师而是鬼。
  这是清欢第一次下山,很多东西对她来说都是新奇有趣对,说来奇怪,十五岁之前的她特别想下山,对外面的世界特别好奇,还因此跟师父吵过不知多少次的架。师父总说她心浮气躁,给她占卜的卦象不好,说她要是下山了肯定惹出大祸,可能连自己的小命都保不住,那时候她气得大骂师父是老糊涂。
  可从十五岁生日过后就不一样了,按照惯例,每年生日都会为清欢占卜一次,十五岁生日那天师父还絮絮叨叨了很久,说从没见过有人的卦象会变得这么快,大多数人一次就是一生,他这辈子唯一见到的变数就是她。清欢也从十五岁过后变得懂事起来,她开始觉得山里的生活很好,师父那个脏兮兮的糟老头其实也蛮可爱的。可她没想到,从前怕她偷偷下山所以不敢离开的师父,竟然在她十八岁生日那天偷偷溜了!还说什么让她好好修行,等他玩够了就回来!
  这个老头……要是被她逮着,非好好教训他一顿不可,至少得罚他三天不吃饭。
  但是恶鬼坛碎掉了也很让人头疼啊,里面镇压的都是一等一的恶鬼,少说也有数十个,她连去哪里找都不知道,就更别提收了。今天是无意中经过这里,跟师父不一样,清欢不带喜欢占卜,她更愿意一切随缘。不过经过这个城市的时候她察觉到有怨气,这才进了城——本来没打算进来的,这个城市据说是这个国家的首都,里面人人都穿的很漂亮,有车有房还有钱,跟她这个穷道姑完全不同。
  清欢对钱这个东西没什么概念,她下山也有几个月了,恶鬼倒是抓到了两三只,都封印在随身携带的青瓷小瓶里,上面刻着咒文。山下的生活其实也挺不错,就是吃东西费劲。师父走的时候一毛钱也没给她留,山上倒是有些古董字画,可卖了那些也太可惜,清欢能活到现在,靠的是她的真本事。
  咳。这就说来话长了,其实是她屡次碰壁后发现农村更好找生意,比如说谁家头疼发热半夜老是感觉被人压啦之类的小毛病,助人为乐的同时还能赚点路费跟饭钱,如今世道变了,大家都相信科学了,无神论者多,无鬼论者也不少,生意很难做啊。
  所以她本来是打算摸着城市外头走的,可今天的这个怨气太重,身为修道之人必然要有救世的责任,她不能放任不管,所以才进了城,没想到在婚礼门口被怼,差点儿被送到警察局去。
  保安大叔们太不近人情了,她可从来不说谎的,造口业是要被祖师爷记在心上的。
  这是一家很美很美的教堂,神父正在为新婚夫妻献上祝福,教堂坐满了来宾,个个非富即贵,可以看得出这是一场非常重要的婚礼,无论是新郎还是新娘,所有人看起来都很幸福很高兴。
  但清欢眼中瞧不见这些,她最先看见的,是趴在新郎背后将其拥抱的女人。
  除了她没人能看见。她的天眼是在十五岁生日的时候开的,在那之前师父想了很多办法都不行,谁知道突然就自己开了。而且在那之后清欢不怕鬼了——十五岁生日之前,她最恨的就是自己要跟一个糟老头学抓鬼还要当什么天师,她每天都恨不得下山去过纸醉金迷的生活,不要每天清心寡欲的吃白菜豆腐练功背书。
  也不知道之前的十五年师父是这么受得了那样的自己的。清欢想。
  就在新郎新娘要交换戒指的时候,新郎突然闷哼一声单膝跪倒在地,头上冒出密密的冷汗,似乎有什么东西压在他身上让他不堪重负。
  新娘吓了一跳连忙弯腰去看她,其他嘉宾也都议论纷纷,新郎彻底跪在地上爬不起来了,他面色痛苦,可他背上的女鬼却好像完全感受不到,一点一点的压下去,一点一点的想要和新郎融为一体。
  这种情况,不是深仇大恨才怪。人死后灵魂将要去往何处清欢并不知晓,但她想,那一定是个很好的地方,生前过得悲伤痛苦,来生上苍都会补偿于你,所以很少有人死后会滞留不去,除非仇恨与不甘心让他们被锁在原地。
  新郎的父母连忙过去扶他,可就算再加上两个人的力气也撑不住,甚至成了三个人都被压住。清欢叹了口气,就算是这样,活人还是得救啊。
  其他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一眨眼间突然有个穿着奇怪衣服的少女冒了出来,手朝新郎背后一贴,顿时冒出一股黑烟,然后新郎就松了口气,脸色苍白地被扶了起来。
  女鬼被清欢掌心的符印灼伤,她惨叫一声后退了几步,清欢立刻挡在了新郎面前,右手伸出——掌心上一枚天雷符清晰可见。她其实很不想动用武力的,但大多数滞留人间的鬼心里只剩下仇恨根本没有理智,不好好打一顿根本不会好好说话,她的心也很累啊!
  “你不要冲动,我先问问清楚,咱们有话好说。”
  众人看着少女对着空气说话,嘴角都忍不住抽了抽,新郎的母亲问道:“你、你是谁啊?”
  “我是救你儿子的人啊。”清欢理所当然地说。“不然你以为呢?”
  因为眼前这个英俊的新郎并不是什么好人,所以她也没什么好语气,撇了撇嘴直接说道:“是你说实话呢还是让她来说,你自己选一个。”
  新郎脸色一白,眼神躲闪:“你、你胡说什么,什么她啊。”
  “就是一个跳楼的姑娘,你应该认识啊……不对,你肯定认识。”清欢看到那女鬼血肉模糊的脸都做出了悲愤的表情,忍不住扭过头去,她虽然不怕鬼,但她怕丑。“大概二十五六岁,穿着一条白裙子,头发很长,到这儿。”比了比大腿的位置,头发这么长的女孩子是很少见的,这个新郎不可能不认识。
  新郎听了脸色更是惨白:“我根本不认识这样的人!”
  “就是!你是什么人,从哪儿冒出来的就在这里胡说八道,赶紧出去,保安都是干什么的,请他们来,就让随便什么心怀不轨的人进来吗?”新郎的母亲冷冷地说,大声叫了保安进来将清欢抓走。
  师门有训,不得对普通人出手,本领学来是保护别人的不是伤害别人,所以清欢只好被两个保安夹在手臂下拖了出去,她一点形象都不在乎,对着新郎大声呼喊:“要是有什么问题记得找我啊!不要害怕!我就在这外头等你!”
  这似乎就只是一场小小的闹剧,没有人把它放在心上,贵宾席上一个穿着黑色上衣的男人却看向了清欢离开的方向,俊秀的眉眼间荡漾着动人的笑,仔细一看,这是个极其好看的男人,在场的客人们莫不是盛装出席打扮的整整齐齐,唯有他穿着黑衬衫不系领带连扣子都没扣紧,整个人都透出一股懒散而堕落的味道,偏偏又长得极俊,让人生不出恶感来。
  清欢被丢出教堂,她一屁股坐到地上唉声叹气,这年头天师不好当,早知道托生在几百年前就好了,那时候民风淳朴钱也好赚。说到钱……她摸了摸口袋,身上的道袍都破破烂烂脏兮兮了,全身上下也就三四个钢镚,顶多买几个馒头,可是几个馒头够干什么的啊,说来现在这个世界也算好的,生意不好做啊。
  所以好不容易遇上一桩,她一定得做成才行,不仅造福社会还能养活自己,何乐而不为?就怕见到师父那会儿自己先饿死,那可划不来。
  为了能吃上饭,身为茅山派第六十九代天师的尊严算什么,又不能填饱肚子,她现在都快饿晕啦!
  刚才教堂里那个蛋糕,看起来真的好诱人啊……
  ☆、第七十九碗汤(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