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节
  “就像是你说的,天生高智商的罪犯很难克制住自己的杀戮*。即使他已经金盆洗手了,即使他已经有了无数的财富,即使他现在过着与世隔绝幸福安稳的生活,他的内心深处也仍然对鲜血充满渴望。所以他挑中了我,训练了我,让我继承他的衣钵,用他当年的名字接生意。”
  “后来呢?那个人……”
  “死了,被我杀了。”清欢满不在乎地说,“你知道我跟他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他不能克制自己,而我能。”
  “他将我记在他的名下,对别人说我是他的孙女,所以他死后,遗产自然大部分都归我了。如果不是他觉得我超越了他从而想要杀死我的话,我会让他安享晚年的。”
  可惜老头太贪心,也低估了她的无情。他只把她当成工具,又怎么以为她会被感情牵绊而不忍下手?她比他优秀,这一点老头既然能认识到,为什么却不懂自己输给她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呢?
  大概人都是不怕死的吧,清欢想。
  耿修眨了眨眼,“那现在怎么办?”
  “问你啊,你想怎么办?”
  “我……”
  “我们到这里来的目的都是一样的,毁了这个犯罪集团不是吗?只不过你们警察的效率太慢了,七年啊,我只用了三个月就进入到了这个集团的内部,你卧底七年却是个副堂主,啧。”
  她的鄙视太明显了,耿修都觉得脸热,“我也不想的……”这群人穷凶极恶又极其小心谨慎,哪有她这样专业的互相了解嘛。
  清欢捏他脸,“那接下来就听我的吧,一个月之内,把它搞垮。”
  “一个月?!”
  “我到这可不是玩的,也不是给老板效命的。他们那批七千万的货就是我劫的,现在他们是惊弓之鸟,未来会有一个跨国合作的大单子,等到两方人马到齐,我解决了他们就是。”
  “我来联系警局。”耿修立刻说,然后紧张低问她,“你不许杀人。”
  清欢眯了下眼,突然笑了:“好啊!”
  ☆、第七十五碗汤(十二
  第七十五碗汤(十二)
  她!骗!人!
  已经跟警察局联系上就等他们到来抓个人赃并获的时候,两边人马会谈的酒店他妈的爆炸了!整整三层楼被夷为平地,炸完的酒店惨不忍睹,没留一个活口——包括里头价值数十亿的货。
  耿修:“……”
  “我可没杀人,是炸弹自己爆炸的。”清欢摊摊手,十分无辜。
  耿修差点晕过去:“你、你又骗我!”
  “傻子!”清欢拍了他脑门一下,“你是不是脑子不好使?这样的结果有什么不好?a国人能在境内受审吗?还不是得被引渡回国,a国可是没有死刑的!到时候在里头待几年就能出来,继续祸害人。至于老板,他们在这里的势力盘根错节,你不会真的以为每一个警察都跟你这样傻吧?被金钱美女打动的大有人在,不然怎么解释这么多年他们的势力都没有被拔出?”
  “这样多好,死的干干净净,那批货也没了,不存在就是最好的。你说是不是?”
  耿修被她的歪理辩的说不出话来,他一阵头晕眼花,清欢笑了一声转身就走,他连忙跟在她身后,紧张兮兮地问:“你、你去哪儿?”
  “离开这里啊,里面有青龙堂堂主的尸体,我还留在这干什么?”
  耿修愣了一下,清欢转身笑着问他,“你愿不愿跟我走?”
  “什么?”
  “如果你打算跟我走的话,就要彻底抛弃你现在的身份和姓名,就像你说的那样,当你准备做卧底的那天起,你就已经死了。既然你死了,那就应该完全属于我了。”她很愉悦地说着话,同时在一个小卖部买了根棒棒糖,剥去糖纸含进嘴里。“当然我也不强求,如果你要回去,只管回去好了,这次立的功劳足够你升职加薪了。回家的话,你家里人应该也很高兴。”
  耿修没有说话。过了会儿,清欢听到自己身后传来脚步声,逐渐地变成了奔跑的声音,然后有个人从背后将她紧紧地抱住,“……我跟你走。”
  家里没有他,还有哥哥们和姐姐,爸妈知道他还活着,只是……不能经常回家而已。
  这样最好了。
  因为如果他也不在她身边,她就是一个人了啊。
  清欢笑了,“你看,我跟老头果然不一样吧。”
  老头一辈子都没有一个能信任的人,他也曾经爱上几个女人,可一段爱每持续一小段时间,他就无法忍受恐慌和*,将心爱的人杀死。为了钱他什么人都杀,连调查都不调查。
  可她和他不一样,她即使身在黑暗,也仍然向往光明。
  “对了,你要不要回去看看扇扇?”
  “不了。”清欢淡淡地说,“她有她的人生,她会过得很好的。”人不都是这样么,至少扇扇遇到的是她不是老头,她已经非常幸运了。
  而她,也是很幸运的。
  能遇到耿修。
  一个傻乎乎的,却干净阳光的能够救赎她的人。陪伴在她身边,永远不会背叛,每天提醒着她要好好的活,同时为她带来希望。
  她真的很喜欢这个傻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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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国的冬天向来冷到极点,鹅毛大雪掩埋了路面,行人一脚踩上去,皑皑白雪刚好覆盖到小腿肚,这个天气不穿靴子都不行,再加上刺骨的寒风,实在是太难熬了。
  郊外一栋房子里正上演着温馨的一幕,老太太在厨房的煤气灶上煮一锅美味的玉米浓汤,老先生则拿出一捧碗,一个一个放在客厅长长的餐桌上,那里坐了五六个衣衫褴褛脏兮兮的小孩子,有男有女肤色各异,但共同特点是他们都是流浪的孤儿,下了这么大的雪,本来以为自己死定了,谁知道却有这对慈祥的老夫妻将他们请到他们的房子里来,还请他们吃晚饭。
  “天太冷了,小可怜们。”老先生笑呵呵地说,看起来慈眉善目,非常仍然有好感。“今天晚上你们就不要走了,留下来在我们的房子里住吧,等到雪停了,天气暖和了一点再走。”
  “谢谢您史密斯先生,您真是个大好人。”领头的年纪最大的男孩感激地说,“如果没有您,我们今天就要露宿街头了。”昨天已经有好几个朋友被冻死了,他真的不想看到自己的朋友再一个一个死去。所以当这对陌生的老夫妻邀请他的时候,他只是稍微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如果是平时,警觉性很高的约翰是不会轻易到陌生人家里去的。
  不过这对老夫妇和蔼可亲,不仅给他们准备食物,还给他们烧了热水让他们洗澡,甚至还有干净的衣服提供给他们换,看起来真是一对大好人呢。他们应该是救助中心的义工吧,只是奇怪自己从来没有见过他们。
  要是早点遇到这两个好心人的话,玛丽跟文森特也许就不会死了。
  想到昨天刚刚死去的小伙伴们,约翰露出了悲伤的表情,这一幕恰好被老太太看到了,她将一大锅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玉米浓汤放在桌子上,然后给他们每人分发了面包和牛奶,“乖孩子,不要露出这样令人难过的表情,哦,我的上帝,多么可怜的一群孩子呀。”
  约翰连忙起身道谢:“谢谢您史密斯夫人,我以后一定会报答你们的!”
  “我们也会的!”孩子们异口同声的说。
  “真是可爱的孩子啊。”史密斯先生呵呵笑,“苔丝,你说是不是?”
  “是啊,孩子,真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东西了啊。”
  约翰有一瞬间的奇怪,因为温柔的史密斯夫人竟然用“东西”来形容他们。可是很快他的注意力就被美味的饭菜吸引走了,因为他是年纪最大的,所以他很努力地在克制自己,咽着口水等其他孩子先吃完,自己才用面包沾着浓汤开始吃饭。
  这顿饭是这几个月来吃得最舒服的一顿,也是最饱的一顿。吃完了这一顿他们可以忍受三天呢。
  用过晚餐的孩子们排队去浴室洗澡,因为幼年流浪的缘故,他们对旁人缺乏信任,胆小又敏感自卑,可同时他们也非常有礼貌,并且懂得感恩。排队的时候每个人都安安静静不出声,不想发出噪声吵到等他们吃完才开始吃晚餐的史密斯夫妇。
  厨房里,史密斯夫人给史密斯先生倒了一杯红酒:“亲爱的,这场大雪真是帮了我们很多呢,新鲜的食材怕是用不完了。”
  “是的亲爱的苔丝,地下室已经清理干净了吗,待会儿可不能让我们的小客人们不舒服。”
  两人拿起高脚杯碰了一下,露出彼此心知肚明的微笑。
  洗完澡的孩子们每人得到了一条厚厚的毛毯,在开了暖气的屋子里,裹上一条毛毯,实在是太温暖了。他们挨个过来跟史密斯夫妇道谢,然后蜷缩在地毯上,很快就陷入了沉睡,就连最敏锐的约翰都没能躲过睡意。
  不知过了多久,他感到自己的眼皮很重很重,可是周围传来了奇怪的说话声,这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要睁开眼睛去看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等到他奋力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史密斯夫妇不再和蔼可亲的脸。史密斯太太手上拿着一把锋利的刀子,史密斯先生则在他们跟前站着,叹息说:“还不够肥嫩啊,得好好养养,现在可不能就吃掉他们。”
  史密斯太太也遗憾地说,“是啊,这些小东西实在是太可怜了,饭都吃不饱……哎呀,约翰,你醒了?是不是很开心呢?以后你们就住在这里,我们每天都会给你做东西吃的。”
  约翰恐惧地看向他们身后,那里的墙上挂满了人类骸骨,看起来都是小小的一具,都是孩子!他深觉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将危险带给了伙伴们。“你、你们不是好人吗?”
  史密斯夫妇对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我们是好人啊,你们不是还说要报答我们,那么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让我们吃掉,就是最好的报答啦!”
  约翰吓得尿了裤子,正在这时,天花板突然破了,从天而降一个满身风雪的人,那人修长纤细,落地先拍手然后抱怨:“卧槽外面好冷,受不了,你们两个老家伙说够了没?”
  史密斯夫妇吓了一大跳,他们在这郊外骗流浪的孩子来,然后养在地下室,等到养肥了就吃掉,骸骨则挂在地下室的墙上,从来没有人发现过,这个女人是哪里来的?
  女人哈了口气,约翰才注意到她面上戴着粉红色的口罩,头上还有粉红色的毛线帽,只露出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
  那样柔软温暖,令人心安。
  可这个令人心安的女人马上就骂了一句脏话,用的是他听不懂的语言:“耿修那个傻逼!”
  清欢听力非常好,她察觉到警车在接近,气得她立刻从梯子爬了上去,然后把梯子弄断,让那对老东西上不来。
  再然后,她迈着愤怒的步伐离开了这个木屋,不远处有个和她穿着情侣装,戴着蓝色口罩蓝色毛线帽的男人正在等她。
  “耿修!”
  男人立刻对她笑弯了眼睛:“嘿嘿,警察来了,我们快走。”
  ……这都多少次了!清欢气结,这臭小子,每次都在她盯上目标准备动手的时候通知警察,今天她是看他睡着了才偷偷出来的,结果这个傻子竟然学会装睡骗她了!
  她过去就是一脚,耿修乖乖地让她踹——反正又不会用力,一点都不疼的,然后笑嘻嘻地握住她的手。“走走走,机票我都买好了,我们接下来去s国好不好?”
  “……”
  她还能说什么?
  真是输给他了。
  ☆、第七十六碗汤(一)
  第七十六碗汤(一)
  【她本应一生无子,为救继女受辱亡于二十一岁。】
  【她本应一生痴恋一人,知晓自己被错待,也仍隐忍不发,一心奉献。】
  清欢站在院子门口翘首以盼,只是,从正晌午王爷派人说要过来到现在天都要黑了,也仍然没来。她面上忍不住失落之色,身旁的侍女劝道:“夫人,还是进屋等去吧,这会儿风太大了免得受寒,您的身子受不住啊。”
  她摇摇头:“我再等会儿,你去小厨房看看安神汤熬好了没,回头王爷来了,一定要立刻送上热乎的。”
  侍女欲言又止,半晌道:“……是,奴婢这就去。”
  清欢仍旧在等,直到王爷身边的太监总管过了来,先是恭恭敬敬搭了一礼,而后道:“蔷薇夫人,王爷突然觉得有些乏了,今儿便不过来了,特地让奴才给夫人送来这盏琉璃八宝灯,还请夫人收下。”
  闻言,清欢掩不住面上失落,却仍旧牵起笑容:“劳烦公公了,王爷既然疲乏,还请公公好生照料着。”
  “这是奴才的职责,夫人放心。倒是小王爷这几日的功课王爷查阅了,正夸夫人带的好呢。”温公公笑眯眯地说,他生了一张和善可亲的脸,弥勒佛一般见谁都笑,嘴上说话也是滴水不漏,清欢如何是他的对手,当下粉脸微红。“我会好好待小王爷的,公公还请放心。”
  温公公呵呵一笑,“既然如此,奴才便回去了,夫人万福金安。”
  送走了温公公,清欢满心喜悦地接过那盏琉璃八宝灯,里头已经点了熏香,是她喜欢的蔷薇花香,看起来,王爷真的很把她放在心上呢。
  晚膳时间到了,结束了一天功课的小王爷来了,他才只有五岁,因为王菲早年去世,甫入府的清欢便从他两岁开始带着他,和他的亲娘一般,如今王府里也是她位份最高,虽说不是正妃,却也和正妃无甚区别,整个王府一直都是她在打理。只是虽然入府三年,她的性子仍然十分温柔婉约,从不对人红一下脸,是以宫中的人都很喜欢这位蔷薇夫人。
  是的,所有人都认为王爷待她极好,一颗心都是扑在她身上的,一个月里至少有十天休在她这里,多么令人羡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