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节
  邵先生已经洗漱完毕了,只是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出神。他现在很注重保养,每天都要做面膜,还想过去拉个皮打个玻尿酸什么的,反正不管怎样都得把自己倒腾的年轻点儿,总不能跟小乖一出去人家来搭讪都叫他伯父吧?
  邵先生心很塞。
  小乖看出邵先生的失落,走进去问:“你怎么了?看起来不太开心,是不是又胡思乱想什么了?”什么破毛病,整天想东想西,净想些没用的。
  邵先生忧伤地看向她,把她拉到怀里抱紧,说:“人家都说,小姑娘之所以大部分都找比自己大很多的男人,是因为年纪大的会疼人,是这样吗?”
  小乖:“……”
  她算是明白邵先生在心塞什么了。她拍拍邵先生的背,像在拍小孩子一样,笑眯眯地道:“这话不错。”
  “那你觉得我会疼人吗?”邵先生黑眸闪亮,无比期待从小乖嘴里能听到对自己的赞美和喜爱。
  小乖:“年纪大的确会疼人,你看我多疼你。”
  邵先生瞬间吐出一口气,难过不已。小乖见状连忙反手抱住他安慰:“放心啦,我都一千九百多岁了,比你大那么多~你才六十——”中途被邵先生瞪了一眼连忙改口,“好好好,五十八……”
  邵先生强调:“是五十八虚岁。”
  “是是是。”小乖小鸡啄米般点头,笑嘻嘻道,“管他别人说什么呢,瞧你现在这样,怎么照顾我?还是我照顾你比较靠谱,而且我也很喜欢照顾你。”
  听了这话,邵先生心里很甜,但仍然有点遗憾:“我也想照顾你。”
  “你已经很照顾我了呀!给我吃给我穿,包了我的衣食住行,还想怎么样?”
  说完她催他赶紧去吃早餐,两个人到了餐厅的时候,邵致远跟邵明致两兄弟都已经开动了。小乖先是把邵先生的手杖取走,放到一边,然后细心地帮他把盘子里的煎蛋切成大小合适入口的块状,然后对他笑了笑。
  基本上有小乖在的地方,邵先生不需要任何陪伴照顾。
  小乖就不喜欢煎蛋了,邵家人比较西方化,所以吃煎蛋一般只是七分熟,蛋黄柔软绵密,他们很喜欢,小乖就受不了,她必须吃十成熟的,一切西方化的东西她都不喜欢,尤其是在食物这块儿。
  这顿早餐吃的气氛还不错,至少邵家兄弟没有阴阳怪气的说点什么。要知道只要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他俩的嘴巴就没有停的时候,这半年多都不知道跟邵先生吵过多少次了,每次都挑小乖在的时候说话。
  今天邵明致看起来很沉默呢。小乖趁着他看自己的时候看了回去,漂亮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像是在抛媚眼,邵明致立刻别开头,但却不小心被咖啡呛到,猛烈的咳嗽起来。管家在一边赶紧递来手帕,邵明致草草清理了下,忍不住又想瞪小乖。
  可这次他刚看到小乖就什么都没说了,而是有几分窘迫的别开视线,嗯……昨天晚上小乖真的吓到他了。
  小乖其实没想那么多,她昨天晚上就是逗逗邵明致玩,就算她再缺男人,再狐媚,也不可能对自己爱人的儿子下手,她没有那么饥渴。
  而且她早就跟邵先生商量好了,他们不会在这待多久的。总是有人打扰和质疑他们的爱情已经让小乖非常不高兴了,她的时间又不是很多,每一份每一秒都极其珍贵,根本不想跟不相干的人来往。
  邵先生也是,他只想把小乖藏起来,藏在一个只有他们两人才知道的地方。
  所以打死邵家兄弟也想不到,这顿早餐是他们两个最后一次见到邵先生跟小乖。早饭后两个人分别去上班,回来之后就再也没找到这两个人。
  邵家的产业已经全部转移到他们两兄弟名下,邵先生早就签好了字,他终于认识到小乖根本不想在世人面前出现,那些欣羡嫉妒或是不怀好意的眼光,她不喜欢。她也不在乎别人知不知道她,她过得这么幸福,就不敢大肆宣扬,因为老天总是会在你最幸福的时候给予致命一击。
  邵先生早就买好了小岛,在那个小岛上,他们会永远永远在一起。
  小岛上有居民,也有负责照顾他们的下人,他们每天要做的就是在一起,不分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而邵家兄弟只知道父亲买了座小岛却不知道坐标,他们消失的太彻底,连一点线索都没有留下。
  直到三十年后,他们才收到一封来自遥远地方的信。
  信上什么也没有说,只有一个地址。他们循着地址找到了小岛,才知道岛主人在半个月前已经去世,而夫人就此下落不明。
  邵致远跟邵明致到了邵先生的墓前,墓碑上只写着几个字:邵之墓,立墓人的落款处什么也没有,但却画着一只小小的可爱的狐狸。
  没有人知道小乖去了哪里,她的出现和消失都是那样奇妙。仿佛她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和邵先生相遇并且相爱,而邵先生去世后,她便也消失了。
  为爱而生,为爱而死。
  就是如此。
  他们相伴了三十年,对大多数白头偕老的夫妻而言,这时间不算长,甚至短的可怕。
  大概正是应了那首诗。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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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真相,却还要从虚无中的奈何桥说起。
  那天,清欢见到了一只女鬼。
  她和其他女鬼没什么不同,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一张嘴巴,长得很是美丽妩媚,隔得很远都能感受到她的万种风情。
  美丽的女人有很多,但总有一些女人,外表上的美丽已经无法形容她们的动人。
  女鬼便是如此。
  清欢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茫然了很久,才说自己叫小乖。清欢微微怔了一下,这算是什么名字,来到奈何桥的人,都有名有姓,但她看得出来,女鬼小乖并非忘记了自己的姓名,而是她没有。
  清欢就问:“你为何叫小乖,此名从何而来?”
  女鬼小乖笑了,有点怀念,有点恐慌,还有些许遗憾。她没有直接回答清欢的问题,而是问她:“我能回去吗?我还能活吗?”
  清欢不明白她这样问的意义。她不喜欢通过翻阅生死簿来查询一个人生前的所作所为,也不喜欢掐指去算他们的生平经历。大多数到达奈何桥的鬼魂都有些不安,而清欢静静地坐在这里,听他们将那些不甘心呐,忘不掉啊,放不下呀……一一讲出来,然后做个梦,喝了孟婆汤,走到奈何桥尽头,才是真正的放下。
  可女鬼小乖劈头第一句话就是问她还能不能回去,好像知道她是谁一般。清欢问:“你知道我?”
  “我不知道。”女鬼小乖摇头。“但我知道,姑娘就算不是神,也是超越我所能想象的存在。姑娘,我有心愿未了,诺言未清,我必须得回去。”
  清欢仔细打量了她几秒钟,才笃定道:“你生前并非人类。”
  女鬼小乖对她笑了:“我是只狐狸。”
  十尾狐狸。
  清欢不由得想起很久以前见过的那只九尾狐,来到这儿的大多是人类,她都险些忘了,还有些不属于人类的存在。于是她问:“你要回哪里去?”
  “我从哪儿来就想回到哪里去。”女鬼小乖很认真地请求。“我活了一千九百多年了,虽然有的时候会顽皮捉弄人类,但却从未做过坏事,也不曾滥杀无辜,甚至积德行善,降妖除魔,我只有一个心愿,就是让我回去,求求你,可以吗?”
  她的眼神大而动人,闪烁着动物特有的纯真干净,清欢看了她一会儿,方道:“为何要回去?”
  “我答应了邵,要回去陪他。”女鬼小乖有点羞涩的笑了。“我们约好了,要在一起十生十世,这才九世呢,还有一世。”
  清欢看着她。
  女鬼小乖继续道:“我得回去,求求你了姑娘,我才刚刚找到他就死了,我不能死,至少不能现在死!”
  “你可知道,你这十条尾巴,每和他在一起一世,便要死掉一条,如今你只剩下一条了,尚且有轮回转世的资格,若是你执意回去,你会从此烟消云散。”
  “没有关系!我喜欢他,我不在乎,我不怕。”女鬼小乖笑的很甜。“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儿了,那时候我还是天地间一只想要修炼成仙的小狐狸,我修了五百年的时候遭遇了雷劫,是邵救了我,他给我疗伤,养着我,等到我伤好了,他就将我放生,我悄悄观察着他,知道他又好又善良,就喜欢上了他。你知道吗?做人可好啦!”
  清欢微笑的看着她。
  “可惜我还不能化为人形,就这样,我一直活着一直活着,化形的时候总是不完美,要么是有耳朵,要么是有尾巴,我去山下偷了女子的衣服穿,可惜也不好看。我就心想,我得努力修炼才行。可是邵死了会转世,我总是想去找他。所以我总是到处漂泊,虽然我们之间有着奇妙的联系,但这种寻找仍然很艰难。我不够完美,便不敢去见他,一千岁的时候,我终于化形成功啦!我就去找他,他也很喜欢我,我们就在一起了。”
  说到这里,她面上露出甜蜜的笑来,想来那段日子是极其美好的。
  但很快的,她的笑便化作了阴霾。“可是我是只狐狸,不能给他生孩子,他总是说要和我生生世世在一起,可是人妖殊途,总有人得付出代价,我不能让他受伤,于是以自己的修为和生命做抵偿,每和他厮守一生,便耗掉百年修为和一条命。所以我只能和他约定十生。他做过铁匠,士兵,世家公子,江湖侠客,还当过一次皇帝,嗯……还有一次他是个女人,但我不在乎,我只要跟他在一起就好了,他做女人的时候我可以变成男人呀!但是第十世我还没找到他就遇到了厉害的人,修为只剩百年,根本不是他的对手,糊里糊涂的就死了,我、我还没找到邵呢!我们约好的!十生十世,完成了这个诺言,他死后轮回转世,再也不会记得我,我们之前的恩情便就此两清了!”
  闻言,清欢一边怜惜一边感叹,只是又道:“你可知道,若是你执意回去,倒也不是不行,但是从此之后,世上再也没有你了。本来你与他十世姻缘结束,你将脱离妖道,轮回为人,虽然从此没了缘分,却能好好活着。可现在你若是选择回去,便是要放弃这个权利。也就是说,完成了这第十世的约定,你会在邵死后,同时灰飞烟灭,你不怕么?”
  “不怕。”女鬼小乖很坚定,“我什么都不怕,只要能跟他在一起。”
  清欢笑了笑,“我可以帮你完成这个心愿。”
  “帮我?怎么帮?”
  清欢随即化作女鬼小乖的模样,两人面对面站着,竟分不清哪个是小乖哪个是清欢了。“我用你的模样为你找到他,完成第十世。当然这其实只是一个幌子,你会开始沉睡,睡梦中,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你能够感受到和他在一起的一切,明白么?”
  “不。”女鬼小乖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我们约好的,我不能食言,我一定要亲自找到他。”
  清欢道:“你若坚持如此,最后的结局……”
  “我之所以想成仙,是因为那是个美好的幻想,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神仙,但我见过人。我其实最想做人啦,有人爱,能去爱人,人类这么美好,我一直很喜欢他们,想成为他们的同类。可是天道把我们划分的太清楚,若是妖想做人,便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我愿意,我不悔。”
  “姑娘,你难道没有爱过一个人吗?”
  清欢没法回答她这个问题,只是又问了一次:“你当真不悔?”
  “不悔。”她回答的坚定。
  “既然如此,我便让你如愿。只是你中途死亡来了奈何桥,再回到阳世,也不可能找到年轻的他了。时间是很奇妙的东西,也许他已经白发苍苍,也许他尚未出生,甚至他已经死掉……但无论如何,都不是在最好的时光,希望你好运。”
  女鬼小乖对着清欢,用人类的礼节拜了下去,虔诚而感恩:“多谢姑娘。”
  它不悔。
  它永远不悔。
  第三十碗汤(一二)
  清欢也记不大清楚这是自己第几次跟皇帝接触了,她懒得去记,过去的都过去了。但是这一次,她有点心塞。
  变男人也不知道是第几次,但当男性皇帝还是破天荒头一回。扯远了,问题在于……当时那个鬼皇帝说对不起一个人,让她好好照顾她,可是她查过了,身边根本没有一个叫小花的宫女。
  枉费鬼皇帝真情实感的怀念,但小花就像是没有在这个世界出现一样。
  且说之前,她在奈何桥边静静地等待小狐狸烟消云散,从此消失在那个世界,但从某个方面来说,她和世界融为一体,也算是永远陪伴着邵。
  这种苍白的安慰还不如不安慰。
  总之,小狐狸消失后,鬼皇帝就来了,他叫什么名字清欢没仔细听,反正这家伙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堆,最后无非就想表达一个意思:他上当受骗了。
  普通人上当受骗都会被激起几分火气,何况是尊贵的皇帝?鬼皇帝被骗的不是钱也不是皇位,而是爱情。皇帝的爱情啊,多少人想要却得不到,可他双手奉献出去之后才发现对方根本就不喜欢他,纯粹是拿他涮着玩!
  鬼皇帝当然心有不甘。他活了三十岁,第一次吃瘪,如果不是死后舍不得爱人灵魂未散不肯离去,他也不会看到他爱人的身体里飘出了一个膘肥体壮满脸麻子的女性灵魂。
  关键是那灵魂还在抱怨花了这么多时间在一个渣男身上。鬼皇帝当然就懵逼了,他的爱妃花容月貌,妖怪你谁啊?
  说来也奇怪,可能是他对爱妃爱到了极点,所以死后也一直舍不得离开,但他才死了没多久,他的爱妃就也死了。鬼皇帝一开始还以为是爱妃思念自己,一人难以独活,可现在他才明白,哦……原来她根本就不是他的爱妃呀!
  鬼皇帝这才回过神呢,回了神就更懵了,那这身体里要不是他的爱妃,那是谁?他不由自主地就跟在那胖女人身后,才知道自己竟然只是一个攻略对象。
  何谓攻略对象?就是女人为了自己变美变瘦变优秀跟某人做的一个交易,她帮助某人得到鬼皇帝的爱,某人赐予她美丽的容貌和身体。而女人为了美貌,是什么都愿意做的,尤其是对一个因为外表丑陋遭受过许多不公平待遇的人。
  某人还对胖女人进行了一系列的培训,比如说作弊塞给她一些偶像剧和少女漫画呀,或者是教她玩女性向后宫游戏呀……反正都是为了攻略而来,很用心,女人学的也很认真,最后结果证明,她不仅学的认真,还学的很好,因为她得到了鬼皇帝百分百的心。
  但鬼皇帝就不高兴了。自打他看见爱妃身体里出来个满脸痘又肥胖不堪的女人之后,满腔爱情瞬间变成了虚无,仿佛被人当头一盆凉水浇了下来,分外心塞难过。
  这让他的面子往哪儿搁!
  所以他不甘心,才到了奈何桥,唯一的心愿就是让那胖女人攻略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