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节
  以前的小水柳多可爱多温柔呀,一跟他说话就娇羞的笑,很多时候都不敢直视他的眼睛,让他觉得逗她实在是太好玩了,但是现在……她不仅能跟他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理,还能跟着小歌儿一起损他年纪一大把没有女朋友。
  什么鬼……他现在也才二十六岁好吗?很老吗?没有交过女朋友是件很值得嘲笑的事吗?
  最可恨的就是蔫儿坏的小歌儿,明知道他喜欢水柳,却偏偏总是在水柳面前损他。和词何其不幸,一个姐姐一个弟弟,都把他吃的死死的,他在家里的地位不上不下,爹不疼娘不爱,简直要让人掬一把辛酸泪。
  清欢可喜欢看和词跳脚了,别看和词成熟稳重,但在感情方面还如同一张白纸,随着谭水柳越来越优秀,他就越来越不敢告白,情书倒是写了好几封,可惜没敢送出去。而在谭水柳面前他还要装作一副很靠谱的大哥哥模样,真是为难他了。
  她不想告诉他,其实谭水柳根本没有谈恋爱的打算,军校训练强度大课业重,到时候谭水柳就更没有心思谈恋爱了,现在不表白,事后悔三年。
  令人感到神奇的是,随着谭水柳越来越优秀,康时反而落了下乘。他在高二第二学期的第二名成了他的绝响,从那以后他的成绩再也没上来过,只能在中等徘徊。在谭水柳变得耀眼夺目后,他的视线再也无法从她身上挪开。
  她又考了第一名,她深受老师同学喜爱,她的父母非常疼爱她,她很孝顺,很懂事,很善良……她前途一片光明,对应的就是康时的黑暗无比。
  他开始走神了。
  他没有办法集中精力去学习或是上进,因为他总是忍不住要去挂差谭水柳。谭水柳上课时认真听讲的样子,拿着笔记笔记的样子,和同学说话聊天的样子,走路的样子讲话的样子坐在位子上的样子……他总是无法控制自己的目光。
  她越是耀眼,他便越是暗淡。
  这样的结果在高考后让康时彻底栽了个跟头。对比考上军校成绩全国第一的谭水柳,他只考了个普通大专,学费奇高,以他的家庭条件,加上助学贷款也只能勉强维持。
  这是怎么了?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直到现在康时都不明白,他是真的不懂。每当他觉得自己要迎来好运的时候,命运就会告诉他这是个恶意的玩笑。
  他不想去上进,不想付出努力,也不想拼搏。他只想睡觉,因为只有在梦中他才是那个尊贵无匹的皇帝,受万人膜拜尊崇。梦里的他杀伐决断,文武百官后宫佳丽都要臣服于他。
  梦里的感觉太好了,所以就不愿意出来了。
  康时怎么颓废堕落,跟谭水柳一点关系都没有。临开学了,她这几天也有点小小的困扰。
  那就是和词。
  她跟和词一直都是很好的朋友,这是谭水柳单方面认为的,但是三天前她去和家看望和歌的时候,和词送她回家,突然就跟她表白了。
  说喜欢她,想跟她在一起,还赶在谭水柳拒绝之前让她好好考虑考虑。
  考虑什么啊……她根本就没想过这个。
  所以她连去和家都不敢,更别提是跟和词联系了。这一刻她的蜗牛心态重现江湖,英姿飒爽不起来,只好窝在家里哪儿也不去。和歌倒是给她打电话了,什么也没说,谭水柳想他可能知道和词告白的事,和诗也发了条短信,都是给和词当说客的。
  认识快两年了,和词是什么样的人谭水柳十分清楚,跟康时比起来,和词就是一个大写的完美。康时最优秀的时候尚且不如和词,更何况是现在呢?
  事实上谭水柳已经很久没有想起康时了,这个人早就从她生命里退出。
  她烦躁地在床上滚了两圈,然后听到有人摁门铃。奇怪,是爸爸妈妈么?他们忘记带钥匙了?
  习惯性打开门,顺口念叨:“你们忘记带钥匙——怎么是你?”她惊讶地看着门口的康时,随后戒备道,“你来干什么?”
  “我来看看我的爱妃,不行么?”康时呵呵直笑,没头没脑地闯了进来,谭水柳一个不察,康时就突破了她的防线。她顺手把门打到最开,然后跟在康时后面赶人:“你到我家来做什么?马上就要开学了,你还不准备一下?”
  康时呵呵直笑:“准备?准备什么?我又没有你考得好……”
  话里一股浓浓的酸味儿。谭水柳双手环胸:“是啊,你是没我考得好,可那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考的好是我应得的。”合着皇帝陛下只看到了她考得好,没看到她有多努力是吧?
  自己不用功,这会儿来酸她是什么意思,他们之间有那么熟吗?
  康时睁大眼睛看着谭水柳,复又眯起来:“爱妃……你怎么、怎么变成了两个?”
  谭水柳很想不雅地翻个白眼,但是她忍住了,上前踢了踢倒在她家沙发上的康时:“喂喂喂,不要在我家耍酒疯,请你回自己家去好吗?”神经病吧,都多久了还走不出来,真想抱着个皇帝的记忆过一辈了?人不知道向前看,真是可悲。
  对于谭水柳的驱赶,康时只是哼唧几声,然后他问:“爱妃,过、过来!过来陪朕!陪朕……喝两杯!朕心里烦躁得很……朕想回去……想回去……”
  谭水柳冷眼旁观康时这副熊样,庆幸自己改变了,庆幸自己遇到了贵人。“咱们来到了这个世界,那就是新生。你非要拘泥于过去而忽视当下,我也没什么好说的,而且我们关系也没多好。”
  她又不是心情垃圾桶,不爽的话自己想办法去啊,来找她干嘛。
  正在这时,手机响了。谭水柳看了下来电显示是和词,吓得立马摁了,然后又悔不当初。糟糕,不接就是了,还能说没听见,她怎么给摁了,那不明摆着告诉他自己是不想接电话吗?
  愁了几秒钟,就看到康时摇摇晃晃地要去够茶几上的一把水果刀!谭水柳给吓坏了,连忙扑过去抢:“你疯啦!”
  “给!给朕!死了说不定就能回去了……”
  “胡说八道!你就算死了也别想回去!你在这个世界都过了好几年了,就算回去也没你的位子了!还是省省吧你!”谭水柳小心翼翼地把水果刀收进抽屉,一回头就被康时扑倒,他身强体壮,足足有七十公斤,而谭水柳还不到五十,正好被压在了身下。
  还没来得及把身上的人一脚踢开,就听见和词震惊又愤怒的声音:“你在做什么?!”
  他说“你在做什么”,而不是“你们在做什么”。谭水柳第一时间意识到这个。
  很快,康时就被拎起来丢到一边,和词把谭水柳从地上拉起来,嫌弃地看了康时一眼:“怎么让他进门?”
  谭水柳摊手:“没想让他进,是他闯进来的。喝醉酒找我耍酒疯,万一被人知道,还以为是我欺骗了他的感情呢。”
  和词冷眼看着康时,呵呵一笑:“是吗?喝醉了?”
  “什么意思?”谭水柳听他语气不对。“你的意思是……”他没喝醉?
  不可能吧,虽然早就对康时没感觉了,但在谭水柳心中,人毕竟是当过皇帝的,借酒装疯这种事也干得出来?
  “就是这个意思。”和词走过去,把拳头攥的噼里啪啦响。“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滚,然后该干嘛干嘛,二是我打断你一条腿。”
  康时的身体几不可见的一僵,同时他也感到极度的屈辱。没错,他的确是借酒装疯,他只是想来看看谭水柳,然后跟她多说几句话,问问她,他们还有没有可能在一起。可话还没来得及说就被打断了,如今他竟然要受别人威胁……
  谭水柳走过来扯了扯和词:“好啦,我们把他送回家吧。”
  “对他这么好?”和词不爽了。
  “懒得理他而已。”康时对谭水柳而言不过是个陌生人,她才没工夫搭理他呢。而且直接把人撵出去的话,谁知道康时能做出什么事儿来,走投无路的人多了去了。
  于是两人合力把康时扯到了车上,送回家是别想了,扔在他家门口,和词跟谭水柳就打道回府了。车里两人默默无言,然后和词问:“不想接我电话?”
  谭水柳尴尬道:“没有……我是想接的,就是划错了。”
  “是吗?”和词似笑非笑的道。
  “是。”
  “那好,都三天了,你也该考虑好了吧?”
  谭水柳迟疑了几秒:“这个……我们不能以后再说吗?”
  “我没有要逼你的意思,我只是希望你能慎重考虑一下。难道不和我在一起,你还想跟别的男人在一起?”
  想起和诗短信上说:和词虽然没有我跟小歌儿优秀,但比起其他男人绝对是甩他们十条街,过了这村可没有这店啦!
  “……那好吧,我们试试吧。”说完这句话,谭水柳如释重负。仔细想想,和词对她真的很好,好的都让她感到不真实了。
  这两年来他一直很照顾她,帮了她许多忙,可以说,如果没有和词,她绝对不是现在的谭水柳。兴许她仍然是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自己,什么都不懂,只能被康时控制。但好在她遇到了他们,遇到了和家人,然后让她知道,啊,原来自己的人生还可以这样过。
  能来到这个世界,真的是太好了。
  和词一听她答应就笑了,正开着车竟然突然亲了谭水柳一口!把她给吓得反射性揍他一拳,和词痛并快乐着,然后在心底给自己点了个蜡,等到以后自己的妹子进了军校……他只会挨更多的揍吧……
  珍爱生命,远离和诗。
  未来总是无限美好,充满希望并且努力向前,命运怎么会舍得辜负你呢?
  这是康时最后一次出现在谭水柳的生命后。再一次听到康时消息,是她二十八岁生了女儿做妈妈的时候。她是从电视里看到的,某男子挥刀砍杀妻子儿女三人,后被鉴定为严重精神疾病。
  她看电视里穿着囚衣的男人有几分眼熟,直到看到名字,才恍然明白这竟是康时!
  只是他老了许多,也憔悴了许多。谭水柳挺喜欢看法制节目,就接着看了下去,原来康时上了三年大专,毕业后就跟家里介绍的女人结婚了,谁知道婚后过得并不好,个中矛盾节目都做了详细解说,但谭水柳印象最深的,是康时被捕时仍然大声喊叫着:“朕是皇帝!你们不能这样对朕!朕要砍了你们的脑袋!诛你们的九族!来人!来人!来人啊!”
  谭水柳看着看着,突然无比心酸。
  他们一起来到这个世界,但最终却是完全不一样的结果,孰是孰非,老天如此安排,究竟是不是一场考验呢?
  她不知道。
  但是她过得很好。
  第二十九碗汤(一二)
  那是一个极美的女人。单说脸,已经是绝色,可世界上美人不少,大多虚有其表,空乏无味,而她却美的令人心醉。举手投足,一颦一笑,真可谓是风情万种。不经意间的一撩发,那头乌黑的长卷发微微晃动,男人们的视线便无法从她身上移开。
  她身材又极好。胸部高耸,腰肢纤细,臀部浑圆挺翘,一双美腿长且直,黑色的高跟鞋让她显得更加动人,比例完美。红色的低胸短裙更是让人心头火起,而这性感至极的打扮却并不叫人觉得轻浮低俗,反而有股无法形容的娇媚妖娆。
  从她出现在大厅的那一刻起,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都不受控制地将视线胶在她身上。男人惊艳于她的美貌风情,女人欣羡于她无暇柔嫩的肌肤和完美的身体,而她却旁若无人地经过了所有人,无视了一路的邀请和问候,一直走到今天宴会主角邵先生的身边才停下来。
  众人恍然大悟,原来这位就是邵先生最近的新欢。
  但女人们眼底大多多了轻视,而男人们眼底则闪过掠夺的光。他们看着女人亲密地搂住邵先生的脖子,在他的唇上亲了一口。
  是的,邵先生虽然仍然英俊,成熟稳重,但他已经是接近年过半百的人了。保养极好的他头上没有一根白发,面上也没有皱纹,笑起来才会出现的浅浅鱼尾纹只会增添属于成熟男性的魅力。
  他富有而高贵,但女人却那么年轻,她看起来顶多二十岁上下,说句不好听的,这年龄差,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父女呢!
  旁人的眼神里是羡慕是嫉妒还是别的什么,女人完全不在意。她的眼神仍然妩媚,但在凝视邵先生的时候,分明是真情无限。只是邵先生脸色铁青地看着她身上穿的短裙,分外恼怒。早上他就给她挑好了衣服,是条长袖长裙,包裹的除了脸蛋脖子哪里都不会露出来。可现在她穿的这是什么鬼东西?
  他压抑着怒气。“怎么穿这个来?”
  “你生气啦?”女人软着声音问,稍微听见她声音的男人们简直酥到了骨子里!他奶奶的,这他妈才是极品的尤物啊!邵先生是从哪里找来的这女人?等到他玩腻了,他们不知有没有接手品尝的荣幸?
  “我没有生气。”邵先生冷硬的面孔在看到女人微微红润的眸子时柔和了几分。“小乖,告诉我,谁让你穿这个的?我给你挑的裙子呢?”
  “那谁知道呀。”女人说话总是带着尾音,轻飘飘柔嫩嫩,好像永远不会发脾气,温温柔柔的。半年前她凭空出现在邵先生的生活里,从此就成了他一生挚爱,他极爱她,将她藏得极深,若不是准备好要结婚,以邵先生的身份,也不会纡尊降贵的开宴会邀请商界政界友人前来参加。
  为的不过是把女人介绍给他们认识。
  但他心里是不乐意的,小乖的美只有他一人能看。等到他们结完婚,他就把手上一切事务都交给两个儿子,他早物色好了一座很美的小岛,那里与世隔绝,他们会过得很快乐而不会有任何人打扰。
  她来历神秘,不知行踪,但出现在他怀里那天,邵先生只有一个感觉——他不该结婚,不该娶除了她之外的女人还生了两个孩子,他觉得悔恨,又觉得庆幸。悔恨自己没有洁身自好等到她,庆幸他们最终还是能遇见。
  她说她叫小乖,没有姓,没有家人,没有过去,为他而来。邵先生的心在那一刻感到了强烈的满足跟幸福,那是他活了五十多年都从来没有过的。
  “估计是你的儿子们又想整我啦。”小乖叹了口气,明明她比邵先生的两个儿子都小,但她却总是以一副长辈的口气提及他们。“我化完妆弄好头发就看见只剩这一件裙子,化妆师美发师也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我总不能把你一人扔在这儿呀,所以只好穿了。”她顺势问道。“不好看吗?”
  真正的美人穿什么都好看,即便是暴露的衣服也只会显得性感而非低俗色|情。小乖就是这样的女人,她美的艳丽,如同火焰,但又不失清冷与高贵。
  然而就是因为她穿着好看,邵先生才更生气。
  也不怪有些人戴着有色眼镜看,实在是这件衣服,说难听点,简直就是夜店女郎专用。邵先生要是真把这女人放在心上,会让她穿这样的衣服?
  他们哪里知道,邵先生爱小乖如珠如宝,根本舍不得她吃一点苦受一点罪,只是他对小乖的迷恋却让他的两个儿子邵致远跟邵明致非常愤怒。连带着敌视小乖到了极点,整日没事就要找她茬儿,两个快三十岁的人还这么幼稚,不得不说让人唏嘘。
  他们认为小乖接近邵先生是有目的的,同时他们也不希望自己母亲的地位被另外一个女人取代,即使母亲早已去世二十年。邵先生是个性格冷硬的男人,前半生都是。对待妻子也好,对待儿子也好,乃至于对待他自己,都极度的疏离冷淡。可在小乖面前,他柔顺的像是一只大猫。
  “那两个臭小子。”邵先生面露薄怒,他是真有点生气,今天是他准备把小乖介绍给世人的日子,他们在这个日子捣乱是什么意思?真当他已经死了不成!邵家现在还在他手里,他们两个还得叫他一声父亲!
  因为生气,他用拄着的手杖重重敲击地面!
  是了,这也是为何邵致远邵明致认为小乖别有目的的一个原因。诚然,邵先生仍然英俊,甚至因为上了年纪而有着年轻男人所没有的丰富阅历,岁月的沉淀让他成为了极其优秀高雅的绅士,但有一点,邵先生是个残疾!
  二十年前邵先生和妻子出游,路上发生车祸,妻子经抢救无效死亡,而他截去了一只小腿。现在他的左小腿是假肢,因为行动不便,平时都会拄一根手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