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节
老师在我实习期间匆匆来过几次,和蔼地询问了我的学习情况,然后很高兴地鼓励我,话里话外全是满意。我对着这样的热情考核有些招架不住,不过也有点好奇他为什么这么看重我。
面对我的疑问,他轻描淡写地说:“宋教授是我的朋友,他对你可是赞不绝口,夸得天上地下就此一人,一个劲儿撺掇我带你……我说我哪儿有空啊,他逮着机会立马说让你进公司实习。我也是被说得没办法了,问了人事部经理一声,原本打算被拒绝了也好跟朋友有个说辞,结果经理一听你的名字,又打听了你的学校,就答应了。”
我在他洞若观火的“就知道你有关系”的眼神里真·莫名其妙:“我不认识什么经理啊。”
“经理姓诸,诸肖禹。”
好的,这个经理我认识的。
我在距离公司半个小时路程的地方租了房子,三室一厅,房租高得离谱,房东建议我找人合租,不过我懒得和别人磨合,所以自己一人租了下来。
给房东打了钱,看着短信提示剩下的大笔存款我才想起了楚博雅。他每个月雷打不动地给我转账,这么久下来,就算我花钱大手大脚毫无节制,也剩下不少。距离上次见面也有将近一个月了,我翻新闻看看,没看到他的公司有什么大事件,估计他现在应该在国内。
我给他打了个电话,要他过来陪我买家具。
打完电话不到一个小时他就到了,把车停在楼下,靠在车门边一边往上望一边给我打电话。我没告诉他我租的房子在哪层楼,可他的眼神分毫不错地锁定了我的位置,而我确定他看不清玻璃之后的我。
这几乎让我有些发抖。
我又有点怀疑自己的判断了,这家伙到底是不是我的前主人?他们的灵魂明明是两个人,可有时候他们那么相似,就像一面镜子分割后映出的倒影。
“走吧。”我慢吞吞走过去,又慢吞吞地说。
因为拿捏不准要用什么语气,最后还是决定话越少越好。
他却没有先上车,而是露出一个小小的笑:“时间不早了,先吃晚餐吧?”
这家伙笑起来居然嘴角有一点歪,看起来怪可爱的。我发觉我没办法拒绝这个笑,便勉为其难地答应了:“好吧,吃什么?”
他只是说:“到了你就知道了。”
一边说,我们一边各自上了车。我尽力表现得自然点,不过还是很不自在……我没这么跟人在一起过,这是我不熟悉的相处模式,而且这种对方一个劲儿向我献殷勤、一个人粉红泡泡直冒的气氛也很古怪,最古怪的是我居然不觉得排斥。
对,我是那种一旦觉得别人跟着我实在太烦了,一言不合就下杀手的人。下手前我还是会警告一番,但盲目的感情遮蔽了他们的眼睛,总而言之,那些人都被我杀了。
但我觉得楚博雅这样蛮有意思的,想来想去只能归结于一点。
看着前主人的脸那副卑躬屈膝的讨好样,我告诉你们,爽就一个字。
上车之后就是一路无语,楚博雅默默掌着方向盘,我默默看着他搭在方向盘上的手,不自觉地和前主人比较了一下,楚博雅的手看上去十分有力,骨肉匀称,但观察了半晌,最后我还是没得出结论。
我并没有好好观察过前主人的手。
我们在一起时前主人总是揽着我,紧紧贴在我身边,明明比我高大得多,却好似长在我身上,像是什么缠绕着树的藤蔓。他那种用尽全力又小心翼翼的态度时常令我迷惑不解,也是最初我以为他爱我的原因。
车子在路上时停时走,这个时间段正是堵车高峰期,在路上花了不少时间,眼看着天都要黑了,我们却还堵在路上。楚博雅的额头上已经隐隐有些汗迹,手指不耐烦地敲打着方向盘,偶尔会很迅速地瞥我一眼,想要观察我的反应,却总是对上我的眼睛。
他像是被烫了似的转移了视线,双手握着方向盘,用力得手背上暴起了青筋。
……夭寿了,这么高大的汉子,足足高我三十厘米呢,看上去跟个爹不亲娘不爱吃不饱饭的小可怜似的,还缩脖子。
我一边觉得看前主人这副模样真是爽得飞起,一边又觉得楚博雅有点惹人怜惜。
在路过一个路口的时候,我指点他:“在这里左转。”
“嗯?”他无意识地发出了疑问,但还是立刻按我说的左转,脱离了罐头一样整整齐齐堵死的车队。
后面那辆车马上补齐了空缺,而我们驶上了一条空荡荡的道路。这条路不是交通要道,周围也没有商铺,所以连灯光都极少,我托着腮往外看,星星垂落在高楼之间,像是半空中一个亮着灯的窗口。
不知道普通人能不能看见星星。
这条路上没有鸣笛声,没有人声,大货车轰隆隆地和我们擦肩而过,但这轰隆隆的嘈杂只让这条路更为安静。
仿佛忽然间就远离了人烟。
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远离人烟,绝大多时候都不喜欢。像我这样爱凑热闹的人,就是喜欢混迹在人群里,听大家吵吵闹闹,每个人都开心又快乐,至于到底是不是开心和快乐并不重要。
我连自己的生活都过不好,也没心情去管别人的。我只是很少有时间希望自己一个人。
那种感觉就像是乞丐,像是无根的浮萍。孟浪自然有孟浪的快乐,可浪完了之后大家各回各家,就我一个人无家可归——感觉也蛮惨的是吧?
要说有多难过,其实习惯之后也就习惯了,心大的人也不会放在心上。但我这个人总是在不合时宜的地方忽然变得细腻和感性,尽管心里并不多难过,对着空荡荡的屋子想一想,不难过也要难过了。
这样的性格不好,便宜师父无数次和我说过,说感情于修士而言尽是累赘,易滋生心魔。
大家都这么说,说得每一个修士都死了一样僵硬,走在路上恰似灵活的僵尸。
我习剑时同她练剑,总是束手束脚,不敢使出全力,每当这时候她都骂我,说你师父还能因为你这两三招死了不成?我不吭声,只是如故。
不过我学得更用心了些,到最后,她根本分不清我有没有留手。
有些事情只有我自己知道,比如我拿着剑总觉得我就是为此而生,我的进步总是一日千里,好像我的剑道冥冥中合乎种种真理,于是有什么力量推着我,扶着我的肩膀使我成长。
说来我也只有在习剑的时候感觉到我不是个蠢人了,要知道修真界的所有典籍,我没看过的不说,我看过的就没有一本我是看得懂的。
前主人给我的魔功不算,那部魔功没有具体的内容,只是一段意识,告诉我以杀证道。
车一直在往前开,越来越远离市区,楚博雅看了我好几次,却迟迟不肯提问。我在黑暗里盯着他发呆,好一会儿才又说:“前面右转。”
“我们去哪儿?”他问。
“农家乐。”
一家妖怪开的,晚上营业的农家乐。
第二次见面就为他打开新世界的大门好像不太合适,但管他呢,路过了都不去吃美味可不是我的作风。
叫那群妖怪收敛些好了。
面对我的疑问,他轻描淡写地说:“宋教授是我的朋友,他对你可是赞不绝口,夸得天上地下就此一人,一个劲儿撺掇我带你……我说我哪儿有空啊,他逮着机会立马说让你进公司实习。我也是被说得没办法了,问了人事部经理一声,原本打算被拒绝了也好跟朋友有个说辞,结果经理一听你的名字,又打听了你的学校,就答应了。”
我在他洞若观火的“就知道你有关系”的眼神里真·莫名其妙:“我不认识什么经理啊。”
“经理姓诸,诸肖禹。”
好的,这个经理我认识的。
我在距离公司半个小时路程的地方租了房子,三室一厅,房租高得离谱,房东建议我找人合租,不过我懒得和别人磨合,所以自己一人租了下来。
给房东打了钱,看着短信提示剩下的大笔存款我才想起了楚博雅。他每个月雷打不动地给我转账,这么久下来,就算我花钱大手大脚毫无节制,也剩下不少。距离上次见面也有将近一个月了,我翻新闻看看,没看到他的公司有什么大事件,估计他现在应该在国内。
我给他打了个电话,要他过来陪我买家具。
打完电话不到一个小时他就到了,把车停在楼下,靠在车门边一边往上望一边给我打电话。我没告诉他我租的房子在哪层楼,可他的眼神分毫不错地锁定了我的位置,而我确定他看不清玻璃之后的我。
这几乎让我有些发抖。
我又有点怀疑自己的判断了,这家伙到底是不是我的前主人?他们的灵魂明明是两个人,可有时候他们那么相似,就像一面镜子分割后映出的倒影。
“走吧。”我慢吞吞走过去,又慢吞吞地说。
因为拿捏不准要用什么语气,最后还是决定话越少越好。
他却没有先上车,而是露出一个小小的笑:“时间不早了,先吃晚餐吧?”
这家伙笑起来居然嘴角有一点歪,看起来怪可爱的。我发觉我没办法拒绝这个笑,便勉为其难地答应了:“好吧,吃什么?”
他只是说:“到了你就知道了。”
一边说,我们一边各自上了车。我尽力表现得自然点,不过还是很不自在……我没这么跟人在一起过,这是我不熟悉的相处模式,而且这种对方一个劲儿向我献殷勤、一个人粉红泡泡直冒的气氛也很古怪,最古怪的是我居然不觉得排斥。
对,我是那种一旦觉得别人跟着我实在太烦了,一言不合就下杀手的人。下手前我还是会警告一番,但盲目的感情遮蔽了他们的眼睛,总而言之,那些人都被我杀了。
但我觉得楚博雅这样蛮有意思的,想来想去只能归结于一点。
看着前主人的脸那副卑躬屈膝的讨好样,我告诉你们,爽就一个字。
上车之后就是一路无语,楚博雅默默掌着方向盘,我默默看着他搭在方向盘上的手,不自觉地和前主人比较了一下,楚博雅的手看上去十分有力,骨肉匀称,但观察了半晌,最后我还是没得出结论。
我并没有好好观察过前主人的手。
我们在一起时前主人总是揽着我,紧紧贴在我身边,明明比我高大得多,却好似长在我身上,像是什么缠绕着树的藤蔓。他那种用尽全力又小心翼翼的态度时常令我迷惑不解,也是最初我以为他爱我的原因。
车子在路上时停时走,这个时间段正是堵车高峰期,在路上花了不少时间,眼看着天都要黑了,我们却还堵在路上。楚博雅的额头上已经隐隐有些汗迹,手指不耐烦地敲打着方向盘,偶尔会很迅速地瞥我一眼,想要观察我的反应,却总是对上我的眼睛。
他像是被烫了似的转移了视线,双手握着方向盘,用力得手背上暴起了青筋。
……夭寿了,这么高大的汉子,足足高我三十厘米呢,看上去跟个爹不亲娘不爱吃不饱饭的小可怜似的,还缩脖子。
我一边觉得看前主人这副模样真是爽得飞起,一边又觉得楚博雅有点惹人怜惜。
在路过一个路口的时候,我指点他:“在这里左转。”
“嗯?”他无意识地发出了疑问,但还是立刻按我说的左转,脱离了罐头一样整整齐齐堵死的车队。
后面那辆车马上补齐了空缺,而我们驶上了一条空荡荡的道路。这条路不是交通要道,周围也没有商铺,所以连灯光都极少,我托着腮往外看,星星垂落在高楼之间,像是半空中一个亮着灯的窗口。
不知道普通人能不能看见星星。
这条路上没有鸣笛声,没有人声,大货车轰隆隆地和我们擦肩而过,但这轰隆隆的嘈杂只让这条路更为安静。
仿佛忽然间就远离了人烟。
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远离人烟,绝大多时候都不喜欢。像我这样爱凑热闹的人,就是喜欢混迹在人群里,听大家吵吵闹闹,每个人都开心又快乐,至于到底是不是开心和快乐并不重要。
我连自己的生活都过不好,也没心情去管别人的。我只是很少有时间希望自己一个人。
那种感觉就像是乞丐,像是无根的浮萍。孟浪自然有孟浪的快乐,可浪完了之后大家各回各家,就我一个人无家可归——感觉也蛮惨的是吧?
要说有多难过,其实习惯之后也就习惯了,心大的人也不会放在心上。但我这个人总是在不合时宜的地方忽然变得细腻和感性,尽管心里并不多难过,对着空荡荡的屋子想一想,不难过也要难过了。
这样的性格不好,便宜师父无数次和我说过,说感情于修士而言尽是累赘,易滋生心魔。
大家都这么说,说得每一个修士都死了一样僵硬,走在路上恰似灵活的僵尸。
我习剑时同她练剑,总是束手束脚,不敢使出全力,每当这时候她都骂我,说你师父还能因为你这两三招死了不成?我不吭声,只是如故。
不过我学得更用心了些,到最后,她根本分不清我有没有留手。
有些事情只有我自己知道,比如我拿着剑总觉得我就是为此而生,我的进步总是一日千里,好像我的剑道冥冥中合乎种种真理,于是有什么力量推着我,扶着我的肩膀使我成长。
说来我也只有在习剑的时候感觉到我不是个蠢人了,要知道修真界的所有典籍,我没看过的不说,我看过的就没有一本我是看得懂的。
前主人给我的魔功不算,那部魔功没有具体的内容,只是一段意识,告诉我以杀证道。
车一直在往前开,越来越远离市区,楚博雅看了我好几次,却迟迟不肯提问。我在黑暗里盯着他发呆,好一会儿才又说:“前面右转。”
“我们去哪儿?”他问。
“农家乐。”
一家妖怪开的,晚上营业的农家乐。
第二次见面就为他打开新世界的大门好像不太合适,但管他呢,路过了都不去吃美味可不是我的作风。
叫那群妖怪收敛些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