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
  书生魏子易看着黎夏熟稔的动作,心中一时间五味陈杂。
  若这个孩子是他们的孩子那该有多好啊,可惜……
  魏子易在心中叹了口气,拿起放在床头的拨浪鼓,朝着黎夏怀里的孩子转动了两下,小孩立即咧开嘴笑了起来,还伸出小手想要去抓拨浪鼓,模样又可爱又有点滑稽,惹得黎夏忍不住笑了起来。
  莲心看着自家小姐与魏公子一同逗孩子的模样,回想起过去的种种坎坷,忍不住红了眼眶。
  若是当初老爷夫人不阻拦,若是梁邹奇那个畜生没有玷污小姐,现在小姐与魏公子应该早就成为了一家人,也有了自己的儿女。
  从刚刚在歹人面前魏公子如此护着小姐来看,魏公子对小姐应该还有情谊,而小姐一直让自己给魏公子捡来的孩子送东西,而且还时常关心孩子的近况,明显是爱屋及乌。
  莲心心想,小姐和魏公子这对苦命鸳鸯实在是太不容易,现在好不容易日子恢复平静了,应该重续前缘才对。
  不过小姐已经成过一次亲,怕是心里有顾忌,不愿意迈出这第一步来。
  莲心从小服侍小姐,小姐又待她极好,两个人虽然是主仆却情同姐妹,作为姐妹,她不想看着小姐这么好的人一个人膝下无子,孤独终老,便决定要在适时的时候帮小姐一把。
  于是莲心想了想,开口说道:“小姐,这茅屋位置偏远,魏公子一个人住在这儿又带个孩子,既不安全也不方便,要不咱们——”
  莲心观察着小姐的神色,大着胆子继续道:“咱们秦府东西厢房都还空着呢,要不让魏公子先带着孩子到秦府暂住,等找到合适的新住所之后,再搬。”
  魏子易闻言立马拒绝道:“不不不,这使不得,会叫人说闲话的。”
  当初他与秦巧巧被梁邹奇设计假出轨的事情,闹得京城里不少人都知道,现在他若是堂而皇之的搬进秦府,那岂不是坐实了当初的传闻。
  他孤家寡人一个道不在意这些流言蜚语,可巧巧才刚从往事中走出来,好不容易才振作,他决不能再害她受到一点点伤害。
  本来黎夏来这一趟的目的,便是想让魏子易接受自己的帮助,为自己和孩子换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可她又担心会伤了魏子易作为男人的面子,便一直不知道怎么开口。
  而现在刚好有两个歹徒入室抢劫,她便可以正大光明的以小茅屋不安全的理由,让魏子易搬家。
  这简直是天赐良机,黎夏又怎么会轻易放过,她赶紧道:“子易,我知道你是在为我考虑,可我们也应该为孩子考虑考虑。”
  为人父母之后,孩子便是父母最大的软肋。
  黎夏清楚的拿捏着这一点,继续道:“他还这么小根本离不开人,你又要干活又要赚钱,哪有时间照顾他,若是像今天这样家中闯入了歹徒,你又不在家,歹徒没找到值钱的东西,将他掳走卖给人贩子怎么办?”
  魏子易听见这些话,顿时陷入了沉默之中。
  巧巧说的对,他实在是太没本事了,连孩子最基本的安全都保障不了。
  魏子易有些苦恼,黎夏见状接着说道:“子易,自打我自杀未遂,重新醒过来的时候,我就决定要抛弃过去的一切,这辈子只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外面有些什么流言蜚语我都不在乎,我在乎的只有我的家人、我的朋友能不能过好,子易,我希望你也如此。”
  黎夏的想法只是现代世界多数年轻人的想法而已,但这个想法放在古代社会就显得非常出格了。
  魏子易听着秦巧巧的理论,看着秦巧巧坚定的眼神,回想起刚刚她面对歹徒时临危不惧的模样,只觉得眼前这个女子除了容貌之外,和他记忆中巧巧的样子没有一丁点相似,完全就是另一个人。
  他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本能的往后退了半步,保持一定距离之后重新看向秦巧巧。
  看到那熟悉的脸庞看向孩子时,流露出自己熟悉的温柔时,又忍不住在心中嘲笑了自己一番。
  巧巧经历了那么多苦难折磨,性格若是不变得坚毅些,又怎么能保护自己和家人。
  这一切要怪就要怪他无用,无法给她一个避风港。
  魏子易带着愧疚之意,道:“巧巧,对不起。”
  原主的悲剧,错根本不在魏子易。
  魏子易虽然饱读诗书,满腹经纶,可出生贫困,在当下的局势里,这样的人若能工于心计心狠手辣的话尚有一丝出头的可能,但偏偏他生性正直善良,这就注定了他这辈子很难出头。
  这是命,由不得人。
  可话虽然如此,但黎夏却打算顺着魏子易的话往下说,她道:“子易,你若是真觉得对不起我,便来帮我做事吧,我现在需要你。”
  听见这话,魏子易一直自责内疚的心反倒得到了一丝舒畅,他赶紧问道:“巧巧你说,只要是我能做到的,一定尽全力。”
  “秦家想办一家私塾,你学问好又对小孩子又耐心,所以想请你来担任先生可以吗?”
  人只有忙碌充实起来才会觉得生活有奔头,原主记忆中的魏子易并非像现在这般伤春悲秋,反而是个很温暖的人。
  为了她的儿子,必须要让魏子易先振作起来,所以才临时有了创办私塾的想法。
  魏子易听见黎夏这话,脸上露出些许喜色,激动道:“当然可以,巧巧,我一定会好好教书育人,绝不误人子弟。”
  “私塾我打算就建在秦府附近,你这儿距离秦府实在是太远了,每天往来非常不便,要不这样,你就先住进秦府,等私塾筹备好了,我让人给你留一间房,倒是你搬到私塾居住也行。”
  黎夏话说道这个份上,魏子易哪还能不同意,他道:“巧巧,我听你的。”
  第112章 (新增600字)
  秦元鹤与赵惠云本就有撮合女儿和魏子易的意思,因此对于黎夏让魏子易带着孩子暂时住进秦府的厢房中这一举动一点意见都没有。
  只不过秦元鹤和赵惠云却对魏子易收养的这个孩子有很大的意见。
  倒不是因为多养一个孩子会多增加花销和麻烦,而是他们因为梁邹奇一事,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都心有忌惮,怕自己掏心掏肺的养大,最后还是成了个白眼狼。
  只不过黎夏一再称自己跟这个孩子有缘,十分喜欢这个孩子,秦家两老也不好再说什么,再加上二老已经上了年纪,对于孩子天生有一种亲切感,因此没几日二老便整日抱着孩子,哄个不停,不肯撒手了。
  孩子在秦家有二老宠着,有丫鬟乳母带着,魏子易心里放心,便全身心的投入到了黎夏所创办的私塾之中。
  之前魏子易给黎夏的印象是温吞、儒雅、怯懦,甚至还有点没有主心骨,但经过创办私塾这件事之后,黎夏发现了魏子易的另一面。
  他不仅有真才实学,还非常有自己的想法,他将当下的私塾中存在的弊端全部总结出来,列出改善的方案,然后再与黎夏讨论,能否执行。
  认真工作起来的魏子易仿佛变了一个人,让黎夏对他的印象也大大改观,不禁回想起以前的魏子易,大概是因为深爱一个人却无法为其付出而引起的自卑感导致的吧。
  除了魏子易的情况一天天变好之外,还有秦家的生意。
  秦家现在除了首饰铺、胭脂水粉铺、女子成衣铺之外,又新开了男子成衣铺,鞋袜店等。
  这些店铺款式齐全,对于消费群体非常有针对性,只要上门的客人都能在店铺内寻找到合适的款式,因此这些铺子生意都非常不错。
  不过秦家这别出心裁的新店铺生意一好,免不了有其他店家开始争相模仿,这些店铺出来的时候,因为价格低廉确实对秦家铺子的生意产生了影响。
  可这些影响只是暂时的,黎夏有无数种让人意想不到的营销方式来为店铺做宣传,吸引人流,还采用了会员制度,为店铺培养了固定客人。
  秦家的生意蒸蒸日上,京城的每一条街都能看到秦家的铺子,每月纯利润达到了五万两白银。
  五万两白银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了,但对黎夏来说还远远不够,可京城面积和人口都有限,市场已经饱和了,于是她便将主意打到周边城市上。
  现代社会无论是金银珠宝还是服饰美妆都会采用连锁模式,开拓新市场,在各个地区开设分店或者是专柜,但这种模式在古代还不多见,所以黎夏想尝试一下。
  秦家在京城的十几家铺子经营的红红火火,黎夏功不可没,因此秦元鹤在得知女儿这个想法之后,没有任何疑问的举双手支持,并帮着黎夏一起调查打探周边城市的情况。
  在现代想要一个城市的数据直接互联网一查便知道了,想要聘请什么业内高端人才也有专门的猎头公司去寻找挖人,黎夏只需要坐在家中支付费用,做最关键的决策就行了。
  但古代不行,黎夏凡事都要亲力亲为,可把黎夏给忙坏了,不过虽然忙,但看到自己的付出有成果的时候,那种喜悦感是用再多钱都买不到的。
  不过黎夏也没想将生意做的太大,毕竟古代社会缺少通讯工具,管理起来非常复杂,就京城和周边几座城市已经够忙活的了。
  生意上的事情,除了有秦元鹤之外,黎夏还将傅温玉与许焰二人给培养出来。
  经历了刘家的事之后,黎夏对两人已经完全信任,让他们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是再合适不过的选择。
  时间飞逝,转眼两个春秋都已经过去了。
  在黎夏的用心规划中,秦家在周边城市新开的四十二家店铺生意已经全部走上正轨。
  走上正轨之后,黎夏将店铺日常管理运营的活儿全部交给了心腹傅温玉和许焰,自己则开始做起了甩手掌柜。
  卸下重担的黎夏觉得浑身轻松,她觉得自己还是适合逛街、刷微博、逗逗小屁孩儿,做生意这种需要消耗脑细胞的事情,她真的做不了一辈子。
  说到小屁孩儿,黎夏突然想起来这都下午了,还没见到家里那位小屁孩呢。
  她赶紧唤道:“莲心,小少爷呢。”
  “回小姐,小少爷午睡醒来便大哭了一场闹着要找小姐,可当时小姐正在看月度账本,乳母和喜云便哄着他出去玩了,应该是去私塾找魏公子了。”
  “这样啊,那我也去私塾看看这小家伙。”
  私塾创办起来已有三年,这三年黎夏除了一开始投入了资金之外,从未插手过私塾的经营,全由魏子易在打理,现在已经成了京城里最出名的私塾,收纳了五六百位学生。
  古代能到私塾读书识字只有男孩,且都是家庭条件不错的,因此一家私塾的学生并不多,往往只有几十上百人。
  而这家私塾能有五六百位学生,除去教书先生的工资等各项成本后,每年还能盈利两三千两银子。
  虽然跟黎夏的其他生意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可这毕竟只是本本分分的教育行业,在没有任何营销宣传的情况下,凭着一点点累积起来的口碑能在三年内达到这种效果,黎夏觉得已经很了不起了。
  一开始黎夏决心创办私塾的目的只是想给魏子易找点事儿做,只要能让他振作起来就行,就算亏本也没关系,当做慈善了,可没想到还真让她刮目相看了。
  黎夏推开门踏入书香四溢的私塾院子里,整颗心都沉静了下来,再往前走几步,便是黎夏当初特意为私塾设计的一块空草地用来作为学生活动的操场。
  操场上有几位十来岁模样的学生正在玩着什么游戏,很快便有人注意到黎夏,黎夏并不常来私塾,因此面孔对于几个学生来说是完全陌生的。
  他们打量了一下黎夏穿着打扮,又分析了一下年龄,斟酌着开口:“小姐,你怎么在这儿,请问是要找谁吗?”
  黎夏刚想回答,就见一个小不点跑过来扑在了她身上,声音软软糯糯的喊道:“娘——”
  黎夏不常来私塾,但这小孩却却经常来,大家都知道他是魏先生的孩子,几位学生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恍然大悟,齐刷刷的喊道:“原来是师母,师母好。”
  这几年魏子易住在秦府,谁都没有提再续前缘的事情,但不知不觉的魏子易和孩子就成了秦家不可分割的一份子,而孩子自打会开口说话时,便对着黎夏一口一个“娘亲”的叫。
  原先黎夏还在想,要怎么让孩子认自己做母亲,结果没想到竟这么简单。
  黎夏看着兴冲冲跑过来的小不点,责备道:“康康,娘说过多少次了,走路的时候要小心看路,不要着急着跑,万一摔倒了怎么办?”
  小不点隔着裙子抱着黎夏的大腿,抬头望着黎夏,说道:“康康有看路,才不会摔倒呢。”
  魏子易给儿子取名叫魏勤。“魏勤”这个名字单看还可以,但若想叫的亲昵些,却怎么叫都觉得奇怪。“勤儿”“勤勤”都不合适。
  便想着取一个亲切一些的乳名,魏子易将取乳名一事交给了秦元鹤和赵惠云,二老觉得孩子能茁壮成长,有个好身体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便执意要叫小不点“壮壮”。
  黎夏对于这个“壮壮”这个名字实在是接受无能,便给小不点取名叫“康康”,同样是寓意健康茁壮的成长。
  黎夏伸手刮了刮康康的小鼻子,道:“那等你摔跤了可别哭鼻子。”
  “康康已经是大孩子了,不会哭鼻子的。”康康说完张开手道:“娘,抱。”
  上一秒还说自己是大孩子,这一秒便要抱抱,可黎夏偏偏对康康这副可爱模样没辙,只能将他抱起来,问道:“康康,听说你午睡起来哭着要找娘,是做噩梦了吗?”
  康康歪着脑袋回想中午的场景,郑重的点点头,“嗯,可是康康不记得梦了。”
  “不记得就算了,娘带康康去荡秋千好不好。”
  “好啊,那康康去叫爹爹一起去。”
  说这话康康便挣脱了黎夏的怀抱,朝着一个方向跑去,喜云见状赶紧跟上去怕小家伙摔倒,而黎夏则跟在后面看着康康跑步的样子,小屁股一扭一扭的,可爱极了。
  魏子易还在给学生们上课,康康便躲在门外朝教室里面偷偷瞄了一看后,回过头来将小食指放在嘴上,发出“嘘”的一声,然后小声道:“娘,爹爹还没下课呢,我们要等一会儿哦,不能打扰爹爹。”
  黎夏配合的点点头,然而殊不知这母子俩的小动作,早就被课堂上表面在念课本,实际上思维已经飞到九霄云外的魏某人给尽收眼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