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节
  现在网络兴起,而自从莫长安引发了一次网络界的大更新之后,许多人的目光都放在了仙侠、网游、神话、异世、末世上,还看武侠的人寥寥无几。
  但在这之前,莫长安他们这一代还小,还没上初中的时候,武侠电视剧和武侠还在盛行,大家都是看着这些电视剧长大的。
  那些武侠大家耳熟能详,随随便便就能说出好几部的名字,能讲出的里的角色一只手都数不过来。
  这会儿老师讲到这个话题,是大家都能说上话来的东西,课堂上也多了许多互动。
  莫长安没想到的是,等老师的课讲完,轮到同学们自行讨论的时候,大家却因为意见不合吵了起来。
  莫长安对辩论很感兴趣,但不喜欢像现在这样如泼妇一般争吵,不过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大家吵着吵着居然把他也卷入了其中,到后来,居然变成了他要写一篇武侠向大家证明武侠还没有玩完。
  莫长安正想出声抗议的时候,程教授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教室里,拍了拍莫长安的肩膀道:“很有想法,想我当年也曾是一个武侠爱好者,可惜啊……加油!我很期待。”
  喵喵喵喵?
  作者有话要说:  吃烧烤去了,略略略
  第119章
  自己主动想写是一回事, 被别人特别是不熟的人起哄写又是一回事。暂时不提程教授的误会,大不了自己以后再跟他解释。
  “够了!”
  程教授离开后,夏令营的同学们居然开始讨论莫长安写的的内容起来。莫长安忍无可忍, 大声喊道。
  写不写,写什么, 关那些人什么事?
  之前他一直处于懵逼状态, 至于到底是谁先提出来的话题, 完全搞不清楚。教室里热闹得很, 除了少数几个不爱说话的同学, 几乎大部分人都参与了讨论。
  也有像莫长安一样摸不清头脑,真的以为是他主动提出来要写武侠的,更多的是看热闹不怕事大的。
  能来参加燕京大学夏令营的各位都是天之骄子,莫长安虽然写了几部,不过放在这其中也不算显眼了。里边不乏有参加过各种含金量高的大赛并获奖的人,虽然表面上对莫长安一副好奇、仰慕的模样, 心里到底怎么想的还说不准呢。
  莫长安这一喊, 喊破了嗓子, 气势瞬间全无, 但好在大家都停下了讨论, 扭头来看他想说什么。
  “第一,我没有说过我要写武侠,更没有说我要成为当代武侠的接班人。我不知道到底是谁开的头,但我要在这里声明,这不是我说的, 我从头到尾就没有说过一个字。”
  “第二,就算我要写武侠,具体些什么、怎么写,我自己也会定夺。如果大家中有人也对写作感兴趣的话,不妨自己提笔写一写,我们有空的时候还可以一起讨论。”
  “第三,我刚才看到有人录音了,但是那些内容跟我无关,希望你们能够把它删掉。谢谢大家。”
  莫长安并没有把话说死,如果能把武侠写得新颖,推陈出新,谁的心里没有一个武侠梦呢?他也不能保证自己会不会头脑发热跑去写一篇武侠,如果直接说不写的话岂不是自绝后路?
  “我都看着呢,人莫长安一直在边上没怎么说话,结果大家就把话题往他身上引过去了,还被程教授听见了,莫长安以前就没写过这类型的,你们这不是坑他吗?
  而且成为武侠接班人这样的话也不是他说的,之前网上黑他的人一大堆,如果你们那音频传出去了,被人断章取义,那到底是谁的责任?
  我知道这是大家对莫长安同学的信任,他先前的成绩有目共睹,在坐的大家以后可能都是同学,开开玩笑无所谓,不过还是要注意分寸,注意分寸。分寸过了,大家脸上都不好看。”
  周人贵出来打圆场。
  能来参加燕京大学夏令营的学生,都还是要面子的。虽然被莫长安直接就这么打了脸很不舒服,但有人给送楼梯,也就顺着下来了。
  “嗯嗯,大家都是随便说说,还是会尊重长安同学的意见的。”
  “是的,只是讨论的时候有点激动了,其实没有强迫长安同学写的意思。”
  “对,我们从小就看武侠、电视剧长大的,现在武侠变成这个样子其实也难受。只是在这两位作者之后,就再无可以超越的作者了,着实可惜。”
  “长安同学对武侠这么了解,可不可以给我们讲讲武侠的起源?”
  那群被动聊天的同学很快就调整了心态,主动把话题向莫长安靠拢。至于之前提起这个的人,到底是谁,是有意还是无意,这就不得而知了。
  莫长安刚才虽然拒绝了大家让他写武侠的无理要求,对于后面这个举手之劳的事,他倒是不会计较这么多。
  “既然大家这么信任我,那我就跟大家讲一讲武侠的起源。”
  莫长安没有走到讲台上去,而是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同学们自觉地围着他坐了一圈。
  “在坐的同学们应该都听说过墨子,起码大半都能说出墨子的基础情况、生平事迹来。不过应该鲜有人知道,墨子其实就是侠客的始祖,从他提出的墨家的十大主张就能看出来了。”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讲的是墨子也没错,墨家学派消失,墨家子弟大部分都成为了游侠。不过游侠只是我们后人的说法,侠这个概念,是由韩非子提起的。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大家可谓是耳熟能详了,现在很多武侠都用过这一句话。
  到了汉代,司马迁的《史记》中的游侠、刺客列传记录了汉代注明的几位侠客,并具体分析了不同类型的侠客,才给侠客下了定义。然后就是魏晋时期的杂记体,不过那些时候武侠都还未成形……
  从第一部 武侠《燕丹子》……到《水许传》,再往后的《四侠五义》,一直到近代,那两位大家横空出世,把武侠推到了鼎盛时期,一直到现在都难以被超越……”
  这其实并不是莫长安早就准备好的内容,而是他在看了课表之后,在系统图书馆内找的相应的内容。除了武侠,他还查询了其他各种类型的演变史,结果这会儿正好用上了。
  “武侠虽然出现的时间很早,但真正发展的高速期其实也就是从近代开始的。就由那两位一举完成,结果造成了现在的尴尬局面。我所知道的大概就是这些了,欢迎大家补充。”
  莫长安确定自己是已经把内容讲全了,刚才憋的一肚子气现在装了个逼之后所剩无几,不过话还是要谦虚一点的。这种小骄傲就放在肚子里就好了,别人没必要知道。
  就像钟毓秀一样,在外人面前没必要暴露自己的真实模样。有时候一个好的人设,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半晌,大家确认没有人要补充内容了之后,热烈的掌声在教室中响起,讨论课差不多也就在这时候要结束了。
  带队老师从教室外面走进来,拍了拍桌子,示意大家安静。
  “大家听我说,刚才我在外面也听了莫长安同学刚才的讲解,同学们都听得很投入,也很认真。这样的话,其实是最容易学到东西的。我们燕大并不是一个死板的学校,如果发现更好的学习方法,我们都可以改进。
  就从明天开始,希望每天都有同学能准备一些关于当天课程的相关内容来给大家分享。分享结束之后,大家还可以就今天学习的内容和同学分享的内容进行讨论。
  这是非常好的锻炼的机会,希望大家能够踊跃报名。分享的表现成绩会计入最终的评价表中,没有参加分享的同学也不用担心,大家在讨论中的表现也会记录在案,可能会获得附加分数。”
  是的,是附加分数,而不是平常分,在座的都不是笨人,一下子就能领悟过来。带队老师在鼓励大家竞争,燕京大学不收庸才,而燕京大学正好是他们向往的学府,他们只有尽量表现自己的优点才能被对方选中。
  下课吃饭,大家从小组变成了寝室小团体,只不过莫长安他们的小团体缺了一个人。
  这并不影响他们吃饭的好心情,至于莫长安对面的那位兄弟,每天基本上就是看食堂里什么快就吃什么,吃饭赶紧回去学习的状态。
  “长安,你以前跟那个姓赵的认识?”周人贵看了看周围,没有他们熟识的同学,而且大家都埋头吃饭,便问莫长安。
  “谁?”
  “就是三组天天穿衬衫,每天都有人来接他回家走读的那个。”
  “不认识,怎么了?”
  他们夏令营要说莫长安之前就认识的,也就商景行一个。之前见过的,也都是那次来燕大比赛的时候来参加过比赛的人,话都没说过两句的那种。
  周人贵说的那个人他知道,不过也是从周人贵口中听说的。
  似乎是个成绩好又长得帅的富二代,首都本地人。他们夏令营每天早上9点开始上课,晚上8点自习结束,他家里的司机就会来接送他。
  平时并不太把上课放在心上,每天混迹与那群女生中,说说笑笑直接打入了女生内部,仿佛他来夏令营的目的就是为了泡妞一样。
  “就刚才的时候,说让你当华国武侠接班人的话就是他带头说的。那群女的你也知道,叽叽喳喳的,没多久就传开了,如果不是我刚好就在边上,不然根本就不知道是谁说的。”
  周人贵生动形象地把当时的场景还原了出来。
  赵鑫翘着二郎腿,坐在那漫不经心地说道:“虽然武侠式微,但是别的却发展迅速,我们莫长安同学这不就把网络体系掀盘重来了?他只是不写武侠而已,他要是写武侠,妥妥的武侠接班人。”
  “嗨,百年难见的天才,哪有什么跨界不跨界的?只是想写不想写的问题罢了。他能写洪荒这样的,肯定也能写武侠的,对他来说没多大难度,不想写罢了。”
  虽然他没有直接点名让莫长安写武侠,但是他却引导了大家讨论方向。在几个关键点提了一句之后,后面自然而然就不需要他再多话了。
  讨论的时候人多嘴杂,大家一乱,很难找到始作俑者。
  就听着这语气,他也不像是随口说说而已。
  但赵鑫是首都本地人,而莫长安之前基本上都在n市,他又是为什么对莫长安抱有敌意呢?
  “看他那样子我估计都是通过家里的关系弄进来的,你小心点,我感觉他还要针对你,不过夏令营马上就要结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你回去就没什么了。”
  第120章
  在莫长安还在夏令营时, n市出了件大事。
  历经九年,当时闹得极大,震惊全国的一个连环杀人案被堪破了。
  在一名刘姓警官这么多年不放弃的坚持下, n市警察局终于获得了滂海案最后一名受害者遗体的线索。而提供线索的人的身份十分特殊,他和当初滂海案的犯罪嫌疑人在某些方面非常相似, 并且两人曾是好友。
  他也是一名精神病患者, 也曾杀过人。
  “其实我早就不抱希望了, 周末不上班的时候去医院跟他聊天是这么多年来养成的习惯。甚至跟他聊天的时候我都没有提到过这件事, 就是很自然的, 他把线索告诉了我。”刘姓警官对记者说道。
  在警察从一栋摩天大厦门口铺着瓷砖的水泥地中找到最后一位受害者的尸体时,所有人都没有多余的表情。尸体已经腐烂,通过dna的鉴定可以确认,她就是最后一名受害者。
  警局中,她的家人在尸体旁长跪不起,痛哭流涕。
  虽然种种迹象表明她已经遇害了, 但尸体一直没找到, 她的家人们心中就还留有一丝希望。想着可能没有死, 只是被拐卖去了哪里, 他们只要坚持, 总能找回来。
  但尸体的发现,让他们的希望破灭了。做了整整九年的梦,一瞬间让他们回到了冰冷的现实。
  滂海案破了之后,也就没必要在意案子的负面影响了,很快就被记者嗅到, 并上了新闻。
  当有记者想去采访那名提供线索的精神病患者时,却被告知他在一个晚上自杀了。
  事实证明,当一个人心中仅存死志的时候,就算别人把锋利的东西都收起来,他也是有办法自杀的。
  他死得极为惨烈,是用自己的太阳穴狠狠地撞桌角而死。尸体上的痕迹告诉法医,他至少有四次没有找准位置,导致太阳穴处血肉模糊。
  他走之前,留下了一支录音笔,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弄来的,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会用的,里边有这样一段话。
  “这些年来,我每个晚上都做着噩梦。我梦见我变成了一个农村小男孩,因为爷爷奶奶不肯给他吃还没做熟的肉,就发狂杀死了他的爷爷奶奶。他挥舞着手中的柴刀,眼里全是血红的鲜血。
  好在到了白天,我又变回了优雅而富有学识的我。我博览群书,获得了世界top1学校的offer,我怎么可能是那个又脏又臭还满手鲜血的小屁孩?
  人有所为,有所不为,就算我想杀人,也不会把自己变得如此狼狈。我会趁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用枕头捂住他们的口鼻,这样一来,看起来就像自然死亡一样。
  赵滂海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和我一样出生名门,被迫来到了医院。我们俩之间总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天。但是人总是会变的,他离开我太久了,久到我都快忘了他的模样,久到我接受了新的朋友。
  我背叛了滂海,我没忍住,把他之前告诉我的秘密说出去了。昨天晚上,滂海来找我了,但是他没有怪我,他一直把我当做是最好的朋友。
  反正我在这个世界也待厌了,那些医生表面上很尊重我的想法,背地里却都称呼我为‘那个疯子’。不过我也不在意,他们得益于每天对我的心灵疏导,但实际上从未走进过我的世界。
  特别是那个让我背叛了滂海的警察,他只是时间久了让我误以为他变成了我的朋友而已。这个狡猾的家伙!算了,滂海也没有怪我。再见吧,愚蠢的世界!再见吧,愚蠢的医院!我终于要摆脱你们了!”
  他当了大半辈子的“富家精英”,却连亲手写一封遗书都做不到,用一支录音笔记录下了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语言。
  录音被发现之后,大家都不知道用什么语言能够形容自己的心情。
  这名精神病患者用大半生让自己活成了另一个人,完全否认了自己的过去。在临死之前,却给出了重要的线索。不过如果他一直保守秘密,或许也不会选择自杀。
  这个案子的情况夺得了各大新闻的头条,无论是网上新闻还是传统纸媒,铺天盖地全部都是它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