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侯明达还说了什么,却因酒吧里太吵,清歌并没有听清。耳边是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侯明达带着清歌直接去了吧台,不知道跟调酒师说了什么,人家直接就放他进去了。
侯明达冲着清歌笑笑,随手拿起调酒需要的东西,清歌一只手支着下巴,漫不经心地欣赏着,嗯,动作十分之华丽,非常之炫酷,要是小姑娘见了一定喜欢,只是清歌的眼神一片清冷。
没多久,一杯如彩虹般绚烂的酒就放在了清歌的面前,“尝尝,这是我最近刚学的,名字就叫彩虹。”
清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凤眼微眯,侯明达一脸期待地看着她,“怎么样?”
清歌点点头,“还不错,如果白兰地再少一点,口味会更好。”
闻言,侯明达眉头微皱,拿过酒杯喝了一口,额,好像确实多了一点点,讪讪,“我再给你调一杯,这绝对不是我的水准,一定是我见到你太高兴了才会失手。”
清歌淡笑,“行,再给你一个表现的机会。”
听了这话,侯明达就像是古代的臣子得了帝王的赏赐一般,笑得那叫一个灿烂,“好嘞,您请好吧。”
清歌失笑,这连京腔都出来了。她对侯明达那繁复的调酒手法没什么兴趣,眼神从他的身上移开,落在了舞池中。
这间酒吧算不上是东陵市的顶级酒吧,来这里的人也是鱼龙混杂,她对那些每年都要交高昂的会费的高级酒吧没兴趣,不是缺那个钱,而是觉得里面的人太无趣,不是一些所谓成功人士就是一些无所事事、拿着爹妈辛苦挣来的银子来潇洒的富二代。
来这种酒吧的人中不乏商人和富二代,但是更多的却是普通的白领,脱下严谨的工作服,换上各种热辣的装束,随着服装的变换,似乎连性格都变了。那些白天看着衣冠楚楚的人,到了晚上或许就变成了“热情奔放”的禽兽。
清歌嘴角轻勾,似嘲讽,似叹息。
“来,尝尝,这次的味道应该对了。”思索间,又一杯彩虹放在了她的面前,她回神,端起酒喝了一口,“唔,这次的味道很不错。”
侯明达舒了一口气,总算是让她满意了,“那我再给你尝尝别的,是我最拿手的。”说着,不等清歌回应,就开始调酒。
清歌笑了笑,又抿了一口杯中酒。
等侯明达再次停下时,清歌面前多了一杯猩红的液体,猛的一看就像是一杯鲜血。
清歌挑眉,“血腥玛丽?”
侯明达笑眯眯,摇头,“不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我叫它血腥玛丽plus。”
清歌尝了一口,皱眉,除了血腥玛丽本身的又甜又咸的口感之外,还多了些……酸味?可仔细品味,却又带着一丝干涩,总之,味道十分奇怪。
“不喜欢?”侯明达见她尝了一口就放下了,试探着问道。
“你喜欢给你喝。”清歌直接将酒推到他的面前,这种奇怪的味道她能喜欢就怪了。
“那我再给你换其他的。”侯明达一听清歌不喜欢,立刻说道。
清歌阻止他,“行了,别折腾了,我不是来找你喝酒的,出来,坐下。”
闻言,侯明达毫不犹豫地跑出来坐在了清歌的身边,“嘿嘿嘿,清歌,你是不是四年没见我,想念我想的心肝肾都疼,所以特意将我叫出来跟我互诉衷肠?我跟你说,我也很想你。”
清歌眯眼,唇角一扯,“是啊,我想你了,我现在就能让你心肝肾都疼。”
------题外话------
有人问为啥姐姐还在念大三,妹妹博士都读完了,那是因为清歌智商高,是一路跳级的呀。
今天旧文还有最后一篇沈君泽的番外,八点更新,感兴趣的亲可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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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于小姐and鱼儿、琪琪qwq、若初m送的花花,还有扣扣阅读的纷飞雪打赏的书币,么么你们。
第7章 怼人
清歌眯眼,唇角一扯,“是啊,我想你了,我现在就能让你心肝肾都疼。”
侯明达看着清歌嘴边的笑,忍不住抖了抖身子,僵笑着道,“我就是开玩笑的。”
清歌幽幽地看着他,看的侯明达头皮发麻,正想继续开口求饶,就见清歌已经移开了目光,侯明达轻轻松了一口气,绝对不会承认刚才他怕挨揍的心情。
“清歌,你兵检什么时候?”侯明达换了话题,清歌错过了新兵报名的时间,现在能参加兵检,就是侯明达求了他家三叔才办成的,侯明达的三叔是东陵市军区的三一五团团长,这点事情对于他来说就是小事一件,侯明达开口就答应了。
“下周一。”清歌说道。
“那还有三天的时间,你做好准备了吗?”
清歌不明所以地看着他,“我要准备什么?”
侯明达挠头,“也是,就是个体检而已,你肯定没有问题的,不过阿姨同意你去部队了?”侯明达是清楚清若筠对清歌当兵这件事的态度的,所以当初清歌让他帮忙的时候他还问过一句,只是当时清歌是怎么说来着?
【我自然有办法说服我妈,这些你就不用操心了,帮我把事情搞定就行。】
“歌儿,你现在搞定阿姨了吗?”可千万不能让清若筠知道是他在背后帮清歌,不然清若筠铁定收拾他。
清歌淡淡地看着他,一言不发,却让侯明达头皮一麻,“我错了,我再也不叫你歌儿了,刚才就是口误。”
清歌移开目光,淡声开口,“兵检之前,我会搞定,这件事你知我知,我妈肯定不会知道。”
听到她这么说,侯明达就放心了,从小他看见清若筠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怕得不行。因此,他跟清歌的关系铁归铁,却轻易不去夜家,就怕碰上了清若筠。
“哟,这不是侯明达嘛,你怎么在这里?”一道陌生的女声传来,二人寻声看去,就见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站在他们面前,一脸好奇地看着他们,她的视线在侯明达的身上停留了几秒就落在了清歌的身上,瞳孔猛地一缩。
“你是清歌?”那人惊疑不定。
清歌已经认出了她,副市长家的千金朱倩倩。
东陵市的市长是夜云霆,副市长朱斌,二人虽一起共事多年,却政见不合,在某些重要决策上经常是意见相悖,当众争辩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这些事在东陵市不是秘密。
朱倩倩十分讨厌夜家的两个孩子,尤其是清歌,只因为清歌是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每每父母对自己不满意之时,都会说一句,“你看看夜家的清歌,再看看你,我比不过人家爹就算了,你也不争气!”
这样的话听多了,任谁都不会高兴,朱倩倩也是如此,若论这个世界她最讨厌的人,清歌绝对排的得上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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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多久,一杯如彩虹般绚烂的酒就放在了清歌的面前,“尝尝,这是我最近刚学的,名字就叫彩虹。”
清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凤眼微眯,侯明达一脸期待地看着她,“怎么样?”
清歌点点头,“还不错,如果白兰地再少一点,口味会更好。”
闻言,侯明达眉头微皱,拿过酒杯喝了一口,额,好像确实多了一点点,讪讪,“我再给你调一杯,这绝对不是我的水准,一定是我见到你太高兴了才会失手。”
清歌淡笑,“行,再给你一个表现的机会。”
听了这话,侯明达就像是古代的臣子得了帝王的赏赐一般,笑得那叫一个灿烂,“好嘞,您请好吧。”
清歌失笑,这连京腔都出来了。她对侯明达那繁复的调酒手法没什么兴趣,眼神从他的身上移开,落在了舞池中。
这间酒吧算不上是东陵市的顶级酒吧,来这里的人也是鱼龙混杂,她对那些每年都要交高昂的会费的高级酒吧没兴趣,不是缺那个钱,而是觉得里面的人太无趣,不是一些所谓成功人士就是一些无所事事、拿着爹妈辛苦挣来的银子来潇洒的富二代。
来这种酒吧的人中不乏商人和富二代,但是更多的却是普通的白领,脱下严谨的工作服,换上各种热辣的装束,随着服装的变换,似乎连性格都变了。那些白天看着衣冠楚楚的人,到了晚上或许就变成了“热情奔放”的禽兽。
清歌嘴角轻勾,似嘲讽,似叹息。
“来,尝尝,这次的味道应该对了。”思索间,又一杯彩虹放在了她的面前,她回神,端起酒喝了一口,“唔,这次的味道很不错。”
侯明达舒了一口气,总算是让她满意了,“那我再给你尝尝别的,是我最拿手的。”说着,不等清歌回应,就开始调酒。
清歌笑了笑,又抿了一口杯中酒。
等侯明达再次停下时,清歌面前多了一杯猩红的液体,猛的一看就像是一杯鲜血。
清歌挑眉,“血腥玛丽?”
侯明达笑眯眯,摇头,“不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我叫它血腥玛丽plus。”
清歌尝了一口,皱眉,除了血腥玛丽本身的又甜又咸的口感之外,还多了些……酸味?可仔细品味,却又带着一丝干涩,总之,味道十分奇怪。
“不喜欢?”侯明达见她尝了一口就放下了,试探着问道。
“你喜欢给你喝。”清歌直接将酒推到他的面前,这种奇怪的味道她能喜欢就怪了。
“那我再给你换其他的。”侯明达一听清歌不喜欢,立刻说道。
清歌阻止他,“行了,别折腾了,我不是来找你喝酒的,出来,坐下。”
闻言,侯明达毫不犹豫地跑出来坐在了清歌的身边,“嘿嘿嘿,清歌,你是不是四年没见我,想念我想的心肝肾都疼,所以特意将我叫出来跟我互诉衷肠?我跟你说,我也很想你。”
清歌眯眼,唇角一扯,“是啊,我想你了,我现在就能让你心肝肾都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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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眯眼,唇角一扯,“是啊,我想你了,我现在就能让你心肝肾都疼。”
侯明达看着清歌嘴边的笑,忍不住抖了抖身子,僵笑着道,“我就是开玩笑的。”
清歌幽幽地看着他,看的侯明达头皮发麻,正想继续开口求饶,就见清歌已经移开了目光,侯明达轻轻松了一口气,绝对不会承认刚才他怕挨揍的心情。
“清歌,你兵检什么时候?”侯明达换了话题,清歌错过了新兵报名的时间,现在能参加兵检,就是侯明达求了他家三叔才办成的,侯明达的三叔是东陵市军区的三一五团团长,这点事情对于他来说就是小事一件,侯明达开口就答应了。
“下周一。”清歌说道。
“那还有三天的时间,你做好准备了吗?”
清歌不明所以地看着他,“我要准备什么?”
侯明达挠头,“也是,就是个体检而已,你肯定没有问题的,不过阿姨同意你去部队了?”侯明达是清楚清若筠对清歌当兵这件事的态度的,所以当初清歌让他帮忙的时候他还问过一句,只是当时清歌是怎么说来着?
【我自然有办法说服我妈,这些你就不用操心了,帮我把事情搞定就行。】
“歌儿,你现在搞定阿姨了吗?”可千万不能让清若筠知道是他在背后帮清歌,不然清若筠铁定收拾他。
清歌淡淡地看着他,一言不发,却让侯明达头皮一麻,“我错了,我再也不叫你歌儿了,刚才就是口误。”
清歌移开目光,淡声开口,“兵检之前,我会搞定,这件事你知我知,我妈肯定不会知道。”
听到她这么说,侯明达就放心了,从小他看见清若筠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怕得不行。因此,他跟清歌的关系铁归铁,却轻易不去夜家,就怕碰上了清若筠。
“哟,这不是侯明达嘛,你怎么在这里?”一道陌生的女声传来,二人寻声看去,就见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站在他们面前,一脸好奇地看着他们,她的视线在侯明达的身上停留了几秒就落在了清歌的身上,瞳孔猛地一缩。
“你是清歌?”那人惊疑不定。
清歌已经认出了她,副市长家的千金朱倩倩。
东陵市的市长是夜云霆,副市长朱斌,二人虽一起共事多年,却政见不合,在某些重要决策上经常是意见相悖,当众争辩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这些事在东陵市不是秘密。
朱倩倩十分讨厌夜家的两个孩子,尤其是清歌,只因为清歌是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每每父母对自己不满意之时,都会说一句,“你看看夜家的清歌,再看看你,我比不过人家爹就算了,你也不争气!”
这样的话听多了,任谁都不会高兴,朱倩倩也是如此,若论这个世界她最讨厌的人,清歌绝对排的得上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