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这个时代的女大夫不是没有,但很少,有也大多是社会底层之人,大家的小姐虽然没有夸张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也很注重自身羽毛,这可关乎着能否寻个好夫家。
而这或许是每个女人的终极,抑或者是唯一目标。
像宝春这样与人苟合,未婚生子,简直就是这个时代女性的耻辱,放荡形骸的败类。
宝春打断她,“你见过穷得快没饭吃的将军小姐?你见过要靠仆人养的主子?这几年来,你们不离不弃,我和儿子已经很感激不尽了。”
“小姐说的这是什么话,我是孤儿,跟小姐一块长大,小姐在哪儿,哪儿就是家,离开小姐,我能去那儿?”
“将军爹都不管我了,我是哪门子的将军小姐,我能比你高贵到那里去?”
“慧真大师都说了,小姐可是大富大贵的命。”
“吃了上顿,不知下顿在那儿,这就是大富大贵?”宝春转头,看向街道尽头,“现在的我,已经没有名誉可言了,不过,这倒也好,反而没有了这方面的负担,再坏能坏得过现在。”
所以说,从其他角度考量,事情不总也是坏的,破罐子破摔,也不尽是堕落,“当下,最主要的就是小酒的病,病的棘手你也了解,不管是寻医还是问药,都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这一切都需要大量的金钱支撑,其他的那些虚头巴脑我也顾不上,也没办法顾,不允许顾,因为,我们首先要活着才行。”
兰香的眼眶湿润了,虽觉那里不妥,可却找不出反驳的话来。
小酒视线一直盯着大黄,也不知道有没有听到两人的对话。
路过一家书铺,宝春拐了进去,问那老板有没给孩子启蒙的书。
书铺老先生给找了厚厚一摞,“全都在这儿。”
宝春大致翻了一遍,越翻,眉头皱的越紧。
那老先生看到便问了,“夫人觉得这些书难度不够?”
宝春撇嘴了,还不够,晦涩再加上密密麻麻的繁体字,连她都够呛,可又不能明说,小宝春可是熟读很多书籍的,便随便找了个借口,买了一些宣纸笔墨离开了,还是回家自己编书给儿子启蒙吧,至于那些晦涩的古文和繁体字,等她自己先弄懂再说。
第九章 母子间的生死隔阂!
身上有钱了,底气就足了,不但给大黄买了猪头,还买了一些肉类,几只鸡,又给熊孩子添了一些衣物。
其实,之前的宝春已经二十八了,结婚生孩子早就提上了日程,若不是被她撞破穿了过来,今年底怀孩子都是有可能的。
对于孩子,没有一个女性不期盼的,这是老天赋予每个女性特有的母爱,天性使然。
她曾想自己若有了孩子,她要让他成为世界上最快乐最幸福的小孩。
意外降临,让她有了一个儿子,可这个孩子却跟快乐幸福完全不沾边,生命都没有保障。
说不心疼,那是不可能的。
回到家,听说她要去看诊,马叔自然很反对,可现在的小姐有主见的很,岂是能劝得了的,况且,她做的也没错,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小少爷,索性,他寸步不离跟着保护就是了。
晚上,宝春亲自下厨烧了一大锅的土豆烧鸡块,一家人吃的心满意足,兰香一个劲称赞小姐的手艺比她强多了。
小酒虽然没有表示,但锅里几乎一大半的鸡肉都到了他肚里,看来这熊孩子是真的喜欢吃鸡。
饭后,宝春看了会儿从孙郎中那拿回来的医书,然后,便开始搜肠刮肚给便宜儿子编启蒙书籍。
教育很重要,尤其对于没给过她好脸色的熊孩子,更是迫不及待,要让他深刻认识到,尊敬她这个母亲的重要性。
要知道十月怀胎,冒着生命危险生下他是多么的不容易,娘亲伟大,娘亲威严不容侵犯!
时而咬着笔杆冥思,时而疾书的宝春,突感异样,下意识抬头,便看到便宜儿子正站在书房门口,背着月光,看着她。
“怎么不穿厚一点,晚上很冷的。”
宝春楞了瞬,正疑惑他怎么会在这儿时,便瞅见了他身上的单衣在不小的夜风吹拂下,显得异常的单薄,忙从桌后站起,顺手脱下身上披着的衣服,欲往他身上裹,却被他大力推开,与此同时,人也退到了门外,仿佛宝春就是那蛇蝎,唯恐避之不及。
熊孩子的力气可真大,丝毫不拿她当亲娘啊,直接给推倒在了后面的桌沿上,后腰顿时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痛,皱着脸,冷气没少抽。
不知好歹的熊孩子!非常想揍之。
“你用不着假惺惺对我好。”熊孩子冷冷开口了。
假惺惺?宝春差点没呕出血来,灵魂虽然换了,可身上流着的血却还是小宝春的,血脉之情仍在,对他怎能说是假惺惺?况且,自己也是打心眼里心疼他。
这可真是天大的冤枉!
“我是你亲娘,对你好,照顾你,爱护你,天经地义,这是我的责任。”怎么在他眼里就成了假惺惺,这孩子什么脑回路?
责任?沈睿冷嗤一声,她不早就想掐死他这个怪物了么。
他知道他的出生,毁了她的名誉,毁了她的将来,让她成为了最下贱的女人,所以,她很他,厌恶他。
他是怪物,每月发狂,六亲不认,破坏力强大,无法控制,她更有理由杀他。
可她却是个没用的女人,手都放在了他的脖子上,却因为那所谓的血脉之情放弃了,可真是没用,若换成自己,就不会如此优柔寡断,双手一用力,咔嚓一声,耻辱和麻烦就再也不存在了。
所以,他也瞧不起她,连个村妇的侮辱都受不了就去寻死,更是让他厌恶。
只是,出乎意料的是,那女人不但没死成,反而性情大变,若不是她身上熟悉的气味,他肯定会认为是别人假冒的。
还有她说的那什么二十几年的奇遇,让人很难相信,可若不是真的,她身上的变化,身上奇特的医术,稀奇古怪的想法又从何而来?
“休想让我以死全孝道。”他说,“即便我没有几年可活,即便是发狂了,杀孽深重,你也无权决定我的生死。”
宝春是震惊的,非常之震惊,门外刮进来的秋风就像冰碴子一样洒向她,如处冰天雪地。
“以死全孝道?”她无意识地重复了句,“我,我没有……”想明白了什么,忙极力否定。
乖乖的,怪不得熊孩子不喜欢她,中间居然隔着一个生死隔阂,这可不是小沟,而是无法逾越的天堑。
不过,宝春也无意去探讨这母子两子之间的诡异恩怨,谁对谁错,或者究其原因,因为实在是没必要。
而这或许是每个女人的终极,抑或者是唯一目标。
像宝春这样与人苟合,未婚生子,简直就是这个时代女性的耻辱,放荡形骸的败类。
宝春打断她,“你见过穷得快没饭吃的将军小姐?你见过要靠仆人养的主子?这几年来,你们不离不弃,我和儿子已经很感激不尽了。”
“小姐说的这是什么话,我是孤儿,跟小姐一块长大,小姐在哪儿,哪儿就是家,离开小姐,我能去那儿?”
“将军爹都不管我了,我是哪门子的将军小姐,我能比你高贵到那里去?”
“慧真大师都说了,小姐可是大富大贵的命。”
“吃了上顿,不知下顿在那儿,这就是大富大贵?”宝春转头,看向街道尽头,“现在的我,已经没有名誉可言了,不过,这倒也好,反而没有了这方面的负担,再坏能坏得过现在。”
所以说,从其他角度考量,事情不总也是坏的,破罐子破摔,也不尽是堕落,“当下,最主要的就是小酒的病,病的棘手你也了解,不管是寻医还是问药,都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这一切都需要大量的金钱支撑,其他的那些虚头巴脑我也顾不上,也没办法顾,不允许顾,因为,我们首先要活着才行。”
兰香的眼眶湿润了,虽觉那里不妥,可却找不出反驳的话来。
小酒视线一直盯着大黄,也不知道有没有听到两人的对话。
路过一家书铺,宝春拐了进去,问那老板有没给孩子启蒙的书。
书铺老先生给找了厚厚一摞,“全都在这儿。”
宝春大致翻了一遍,越翻,眉头皱的越紧。
那老先生看到便问了,“夫人觉得这些书难度不够?”
宝春撇嘴了,还不够,晦涩再加上密密麻麻的繁体字,连她都够呛,可又不能明说,小宝春可是熟读很多书籍的,便随便找了个借口,买了一些宣纸笔墨离开了,还是回家自己编书给儿子启蒙吧,至于那些晦涩的古文和繁体字,等她自己先弄懂再说。
第九章 母子间的生死隔阂!
身上有钱了,底气就足了,不但给大黄买了猪头,还买了一些肉类,几只鸡,又给熊孩子添了一些衣物。
其实,之前的宝春已经二十八了,结婚生孩子早就提上了日程,若不是被她撞破穿了过来,今年底怀孩子都是有可能的。
对于孩子,没有一个女性不期盼的,这是老天赋予每个女性特有的母爱,天性使然。
她曾想自己若有了孩子,她要让他成为世界上最快乐最幸福的小孩。
意外降临,让她有了一个儿子,可这个孩子却跟快乐幸福完全不沾边,生命都没有保障。
说不心疼,那是不可能的。
回到家,听说她要去看诊,马叔自然很反对,可现在的小姐有主见的很,岂是能劝得了的,况且,她做的也没错,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小少爷,索性,他寸步不离跟着保护就是了。
晚上,宝春亲自下厨烧了一大锅的土豆烧鸡块,一家人吃的心满意足,兰香一个劲称赞小姐的手艺比她强多了。
小酒虽然没有表示,但锅里几乎一大半的鸡肉都到了他肚里,看来这熊孩子是真的喜欢吃鸡。
饭后,宝春看了会儿从孙郎中那拿回来的医书,然后,便开始搜肠刮肚给便宜儿子编启蒙书籍。
教育很重要,尤其对于没给过她好脸色的熊孩子,更是迫不及待,要让他深刻认识到,尊敬她这个母亲的重要性。
要知道十月怀胎,冒着生命危险生下他是多么的不容易,娘亲伟大,娘亲威严不容侵犯!
时而咬着笔杆冥思,时而疾书的宝春,突感异样,下意识抬头,便看到便宜儿子正站在书房门口,背着月光,看着她。
“怎么不穿厚一点,晚上很冷的。”
宝春楞了瞬,正疑惑他怎么会在这儿时,便瞅见了他身上的单衣在不小的夜风吹拂下,显得异常的单薄,忙从桌后站起,顺手脱下身上披着的衣服,欲往他身上裹,却被他大力推开,与此同时,人也退到了门外,仿佛宝春就是那蛇蝎,唯恐避之不及。
熊孩子的力气可真大,丝毫不拿她当亲娘啊,直接给推倒在了后面的桌沿上,后腰顿时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痛,皱着脸,冷气没少抽。
不知好歹的熊孩子!非常想揍之。
“你用不着假惺惺对我好。”熊孩子冷冷开口了。
假惺惺?宝春差点没呕出血来,灵魂虽然换了,可身上流着的血却还是小宝春的,血脉之情仍在,对他怎能说是假惺惺?况且,自己也是打心眼里心疼他。
这可真是天大的冤枉!
“我是你亲娘,对你好,照顾你,爱护你,天经地义,这是我的责任。”怎么在他眼里就成了假惺惺,这孩子什么脑回路?
责任?沈睿冷嗤一声,她不早就想掐死他这个怪物了么。
他知道他的出生,毁了她的名誉,毁了她的将来,让她成为了最下贱的女人,所以,她很他,厌恶他。
他是怪物,每月发狂,六亲不认,破坏力强大,无法控制,她更有理由杀他。
可她却是个没用的女人,手都放在了他的脖子上,却因为那所谓的血脉之情放弃了,可真是没用,若换成自己,就不会如此优柔寡断,双手一用力,咔嚓一声,耻辱和麻烦就再也不存在了。
所以,他也瞧不起她,连个村妇的侮辱都受不了就去寻死,更是让他厌恶。
只是,出乎意料的是,那女人不但没死成,反而性情大变,若不是她身上熟悉的气味,他肯定会认为是别人假冒的。
还有她说的那什么二十几年的奇遇,让人很难相信,可若不是真的,她身上的变化,身上奇特的医术,稀奇古怪的想法又从何而来?
“休想让我以死全孝道。”他说,“即便我没有几年可活,即便是发狂了,杀孽深重,你也无权决定我的生死。”
宝春是震惊的,非常之震惊,门外刮进来的秋风就像冰碴子一样洒向她,如处冰天雪地。
“以死全孝道?”她无意识地重复了句,“我,我没有……”想明白了什么,忙极力否定。
乖乖的,怪不得熊孩子不喜欢她,中间居然隔着一个生死隔阂,这可不是小沟,而是无法逾越的天堑。
不过,宝春也无意去探讨这母子两子之间的诡异恩怨,谁对谁错,或者究其原因,因为实在是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