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然后,庞家人在愉快地单方面做出决定后,又很正式地进行了认亲仪式,甚至还给改了名字,差一点儿连祖谱都给入了。
谢天谢地,没成。
入祖谱没成的原因在小凤姑娘身上,姑娘言辞恳切地对庞太师说:“民女父母虽俱已亡故,逢节过节总还是需要民女坟前尽尽孝心,况,家父生前曾言,指望民女日后生儿育女后能有一儿半女继承陆氏香火。”
话说到这份上,对她这份孝心庞太师给予了肯定,所以入祖谱这事就算了。
本来,太师是觉得这姑娘反正也是父母双亡,六戚全无的,索性当自己亲生的养得了,结果人家亡父生前有那么一个交待,这便不好强求了。
无意中又发现这个认来的螟蛉义女识文断字,写得一手好字,这又让太师惊喜了。
陆小凤之所以能写一笔毛墨字,那是缘于她的祖父,安老爷子一生钟爱书法,连带的也就让自己的孙女一脉相承练了一手好书法,因此宋朝的书籍对于小凤姑娘来说不是问题。
至于其它琴棋画神马的,千万别抱希望,姑娘她不好那口。
认了义父义母,却只能喊爹和娘,这与事实实在是有些出入,但太师老两口坚持,陆小凤也不好太固执,毕竟人在屋檐下总得要低头的。
认完了亲,那得落实一下开封的户口问题。
小凤姑娘一提出来,太师就表示,让管家去办就成了。
于是,在小凤姑娘不知道的情况下,她的户籍中多了一页关于别名的旁注,内容详细记述了她于何时认入庞太师名下为螟蛉义女,何人为证。
而小凤姑娘的别名,名唤——庞秀玉。
庞秀玉,这就是小凤姑娘在庞府里的新身份了。
陆小凤心里这个纠结啊,她能轻易接受陆小凤这个名字,那是因为她毕竟借用了人家的身子。
可,庞秀玉这个新身份,真真是不想要啊。
以后,她可怎么去见自己的偶像包青天啊。
只要一想到以后人家背后提起她时,说“庞老贼的女儿必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忍不住一脸血啊一脸血。
那个长得挺拿得出的小侯爷,特么地竟然就是短命找死鬼安乐侯庞昱啊。
长得挺一表人才的,怎么就能干出那么些天怒人怨的事儿给自己向阎罗殿铺桥搭路呢?
被迫成了庞小姐的小凤姑娘这几天内心略忧郁。
每次看到庞昱的时候就有种抽冷子蒙沙袋把他扁到生活不能自理的冲动。
庞太师本有二子二女,长子战死沙场,好歹也算一烈士。长女如今在宫里当贵妃,也就是后世影视剧里鼎鼎大名的庞妃。次女二八年华的时候,在自家后花园赏景,不小心滑落人工湖溺水而亡。而庞昱就是太师最小的儿子,如今也是唯一的一根独苗了,也难怪老包铡安乐侯的时候庞太师那个捶心肝啊。
据小凤姑娘旁敲侧击得来的消息,那位妙龄时节香消玉殒的庞二小姐,性淑婉,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上孝顺父母,下友爱姐弟,那简直就是庞太师夫妻的最佳贴心小棉袄。
可惜,还没等庞太师挑三拣四找门顺眼的亲事给宝贝闺女,二小姐蒙主宠召了。
庞夫人就此病倒,一病三年,吃什么药都没用。
为了庞夫人这心病,庞太师父子真是费了不少的心思,直到庞昱在路上捡到陆小凤。
人生啊,真是充满了意外。
上天用它强大的抽风证明世间事一切皆有可能。
走路死,能穿越;路边站,被人拣。
还好,没沦落到强抢民女里的那个被抢的民女。
陆小凤真是颇感欣慰。
人生总是在对比中圆满的!
当太师的义女虽不是心之所愿,但至少她在这大宋朝也算终于有了靠山了。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有个靠山还是比较容易过活的。
并且只要庞昱这小子别到陈州弄出那些作死的事,庞太师不掺和谋逆,庞家其实真是个不错的靠山。
庞昱是个不经念叨的货,陆小凤才在想他,他就远远而来。
这俊秀少年,不过十六岁,正是个容易叛逆长歪的年纪。又兼生在富贵乡,现在又是家里的独苗苗,骄纵些带上官宦子弟的一些不良习气也是正常的。
如果这个时候好好引导一下,说不定也能不出陈州软红堂那码子事啊。
陆小凤开始思索这件事的可行性,她如今硬被人安上了“庞小姐”的身份,当然还是尽可能不要有《包青天》里那个安乐侯一样的弟弟比较好,否则真心是没脸去见偶像啊。
最近,老包同志刚刚漂亮地办了狸猫换太子的奇案,正是风头正劲儿的时候,所以这几天庞太师心头也正烦燥加郁闷。
做为刚成为庞小姐的小凤姑娘来说,她还在适应身份当中,还不能正常发挥女儿贴心小棉袄的作用。
尤其她主观上一点儿不想当庞太师这货的贴心小棉袄的时候,就更不可能正常发挥了。
“三姐。”庞昱迎着陆小凤的目光唤了她一声。
这孩子在家里还是挺有模有样的,咋地一当钦差放赈就残虐成那样了呢?
“你从哪来?”看样子像是从外面回来的。
“和朋友到外面吃了些酒水。”
狐朋狗友,陆小凤懂了。
“来,坐,喝杯水。”
庞昱就在她身边坐了,拿过她倒的一杯水一饮而尽。他挺喜欢三姐自制的这冰红茶的,冰凉爽口。
陆小凤蕴酿了一下,试探地开口,“整日呆在府里怪没趣的,我能出去转转吗?”
庞昱为她设身处地想了想,说:“这么热的天,还是算了吧。”
“心静自然就凉了,没事。我能出去的是吧?”她不想当庞家的闺女就是不想行动没自由啊,亲。
庞昱点头,“跟娘说一声,让家将护院陪着就没事了。”
“行,我知道了。”
庞昱又喝了杯冰红茶,才问:“姐姐打算去哪儿?”
“到茶楼听说书去。”
“那不如叫了茶博士到府里来说。”
“你不懂,听说书到茶楼图的就是那个氛围,在家缺少那种环境。”
“姐姐几时去?”
“明天。”
“好的。”
第 3 章
当时,陆小凤没听懂庞昱的潜台词。
所以,第二天看到庞昱打算跟她一块出去时才吃了一惊。
本来,陆小凤是想换身男装的,可女扮男装这事一般人都不做的,连江湖人都很少做。
太师府的小姐衣饰无一不繁复奢华,陆小凤总觉得庞太师很有土豪的品味,这跟她的喜好相悖,只能尽可能让丫环给打扮得简单朴素点。
结果,准备好出门了,又碰上庞昱这不请自来的货。
郁闷!
再郁闷,出门的机会也不能随便放弃,庞昱想陪就陪着吧。
大家闺秀出门当然是要坐轿子的,远路可以考虑马车。
坐在四周垂着细密竹帘的凉轿里,一路上走马观花,没多久就到了一间茶楼。
“侯爷,楼上雅间已经给您准备好了。”
听到茶楼掌柜这句话的时候,陆小凤正被丫环从轿里扶出来。
自打来了这大宋朝,除了刚开始的自由,遇到庞昱后就被圈进了庞府的深宅大院,现在才算是又回归人群和自然了。
阿米豆腐!
陆小凤内心无限感慨,面上却是不显,步履从容地跟着庞昱往楼上去。
庞昱这样等级的客人,茶楼的招待规格自然是很上档次的,没什么可挑剔的地方。
茶博士今天说的是被封为御猫的南侠展昭以往行侠仗义走江湖的事。
如今距离展昭受封入官府也就几年的工夫,所以关于他以往的经历总还是会被百姓拿来当茶余饭后的谈资的。
要说宋代的开放度与兼容性那都不是假的,否则也不会有后世的清明上河图传下来。
这个时候的百姓的话语权还是很不错的。
当然,这跟在位的皇帝也有一定关系。
记得后世百度百科里写过一段,据说仁宗皇帝被老包谏言喷了满脸吐沫星子都能若无其事一把抹了再继续听。
偶像啊!
宋仁宗算得上是位守成的明君。
听书中途,庞昱被某狐朋狗友邀走,陆小凤顿时就觉得解放了。
又听了一会儿,便领着丫环闪了。
趁着庞昱不在跟前,她决定到开封府府衙附近的街道近距离瞻仰一下老包办公的地方。
开封府衙前的那条街道挺宽敞的,街道两边有民宅,有商铺,看起来很繁华。
衙门口的那面鸣冤鼓很扎眼,不知道被击响了多少次。
不过,小凤姑娘觉得老包同志大抵宁愿它不会被人击敲。
这就跟药铺门口那句“宁可架上药生尘,但愿世间皆无病”是一样的道理。
陆小凤从街边小贩手里买了把团扇,站在街边的一株大树下,一边扇风一边欣赏人来人往。
除了一个叫小禾的丫头,其他家将护院都被陆小凤赶一边呆着去了,实在不想那么惹眼。
站在北宋的土地上,顶着同千百年后相同的一片天,上一世却似乎已经越来越遥远。
很伤感!
突然一家临街店铺门扇上的一张红纸吸引了陆小凤的目光,她信步走了过去。想着如果是招租启示什么的,看看也是好的嘛。
谢天谢地,没成。
入祖谱没成的原因在小凤姑娘身上,姑娘言辞恳切地对庞太师说:“民女父母虽俱已亡故,逢节过节总还是需要民女坟前尽尽孝心,况,家父生前曾言,指望民女日后生儿育女后能有一儿半女继承陆氏香火。”
话说到这份上,对她这份孝心庞太师给予了肯定,所以入祖谱这事就算了。
本来,太师是觉得这姑娘反正也是父母双亡,六戚全无的,索性当自己亲生的养得了,结果人家亡父生前有那么一个交待,这便不好强求了。
无意中又发现这个认来的螟蛉义女识文断字,写得一手好字,这又让太师惊喜了。
陆小凤之所以能写一笔毛墨字,那是缘于她的祖父,安老爷子一生钟爱书法,连带的也就让自己的孙女一脉相承练了一手好书法,因此宋朝的书籍对于小凤姑娘来说不是问题。
至于其它琴棋画神马的,千万别抱希望,姑娘她不好那口。
认了义父义母,却只能喊爹和娘,这与事实实在是有些出入,但太师老两口坚持,陆小凤也不好太固执,毕竟人在屋檐下总得要低头的。
认完了亲,那得落实一下开封的户口问题。
小凤姑娘一提出来,太师就表示,让管家去办就成了。
于是,在小凤姑娘不知道的情况下,她的户籍中多了一页关于别名的旁注,内容详细记述了她于何时认入庞太师名下为螟蛉义女,何人为证。
而小凤姑娘的别名,名唤——庞秀玉。
庞秀玉,这就是小凤姑娘在庞府里的新身份了。
陆小凤心里这个纠结啊,她能轻易接受陆小凤这个名字,那是因为她毕竟借用了人家的身子。
可,庞秀玉这个新身份,真真是不想要啊。
以后,她可怎么去见自己的偶像包青天啊。
只要一想到以后人家背后提起她时,说“庞老贼的女儿必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忍不住一脸血啊一脸血。
那个长得挺拿得出的小侯爷,特么地竟然就是短命找死鬼安乐侯庞昱啊。
长得挺一表人才的,怎么就能干出那么些天怒人怨的事儿给自己向阎罗殿铺桥搭路呢?
被迫成了庞小姐的小凤姑娘这几天内心略忧郁。
每次看到庞昱的时候就有种抽冷子蒙沙袋把他扁到生活不能自理的冲动。
庞太师本有二子二女,长子战死沙场,好歹也算一烈士。长女如今在宫里当贵妃,也就是后世影视剧里鼎鼎大名的庞妃。次女二八年华的时候,在自家后花园赏景,不小心滑落人工湖溺水而亡。而庞昱就是太师最小的儿子,如今也是唯一的一根独苗了,也难怪老包铡安乐侯的时候庞太师那个捶心肝啊。
据小凤姑娘旁敲侧击得来的消息,那位妙龄时节香消玉殒的庞二小姐,性淑婉,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上孝顺父母,下友爱姐弟,那简直就是庞太师夫妻的最佳贴心小棉袄。
可惜,还没等庞太师挑三拣四找门顺眼的亲事给宝贝闺女,二小姐蒙主宠召了。
庞夫人就此病倒,一病三年,吃什么药都没用。
为了庞夫人这心病,庞太师父子真是费了不少的心思,直到庞昱在路上捡到陆小凤。
人生啊,真是充满了意外。
上天用它强大的抽风证明世间事一切皆有可能。
走路死,能穿越;路边站,被人拣。
还好,没沦落到强抢民女里的那个被抢的民女。
陆小凤真是颇感欣慰。
人生总是在对比中圆满的!
当太师的义女虽不是心之所愿,但至少她在这大宋朝也算终于有了靠山了。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有个靠山还是比较容易过活的。
并且只要庞昱这小子别到陈州弄出那些作死的事,庞太师不掺和谋逆,庞家其实真是个不错的靠山。
庞昱是个不经念叨的货,陆小凤才在想他,他就远远而来。
这俊秀少年,不过十六岁,正是个容易叛逆长歪的年纪。又兼生在富贵乡,现在又是家里的独苗苗,骄纵些带上官宦子弟的一些不良习气也是正常的。
如果这个时候好好引导一下,说不定也能不出陈州软红堂那码子事啊。
陆小凤开始思索这件事的可行性,她如今硬被人安上了“庞小姐”的身份,当然还是尽可能不要有《包青天》里那个安乐侯一样的弟弟比较好,否则真心是没脸去见偶像啊。
最近,老包同志刚刚漂亮地办了狸猫换太子的奇案,正是风头正劲儿的时候,所以这几天庞太师心头也正烦燥加郁闷。
做为刚成为庞小姐的小凤姑娘来说,她还在适应身份当中,还不能正常发挥女儿贴心小棉袄的作用。
尤其她主观上一点儿不想当庞太师这货的贴心小棉袄的时候,就更不可能正常发挥了。
“三姐。”庞昱迎着陆小凤的目光唤了她一声。
这孩子在家里还是挺有模有样的,咋地一当钦差放赈就残虐成那样了呢?
“你从哪来?”看样子像是从外面回来的。
“和朋友到外面吃了些酒水。”
狐朋狗友,陆小凤懂了。
“来,坐,喝杯水。”
庞昱就在她身边坐了,拿过她倒的一杯水一饮而尽。他挺喜欢三姐自制的这冰红茶的,冰凉爽口。
陆小凤蕴酿了一下,试探地开口,“整日呆在府里怪没趣的,我能出去转转吗?”
庞昱为她设身处地想了想,说:“这么热的天,还是算了吧。”
“心静自然就凉了,没事。我能出去的是吧?”她不想当庞家的闺女就是不想行动没自由啊,亲。
庞昱点头,“跟娘说一声,让家将护院陪着就没事了。”
“行,我知道了。”
庞昱又喝了杯冰红茶,才问:“姐姐打算去哪儿?”
“到茶楼听说书去。”
“那不如叫了茶博士到府里来说。”
“你不懂,听说书到茶楼图的就是那个氛围,在家缺少那种环境。”
“姐姐几时去?”
“明天。”
“好的。”
第 3 章
当时,陆小凤没听懂庞昱的潜台词。
所以,第二天看到庞昱打算跟她一块出去时才吃了一惊。
本来,陆小凤是想换身男装的,可女扮男装这事一般人都不做的,连江湖人都很少做。
太师府的小姐衣饰无一不繁复奢华,陆小凤总觉得庞太师很有土豪的品味,这跟她的喜好相悖,只能尽可能让丫环给打扮得简单朴素点。
结果,准备好出门了,又碰上庞昱这不请自来的货。
郁闷!
再郁闷,出门的机会也不能随便放弃,庞昱想陪就陪着吧。
大家闺秀出门当然是要坐轿子的,远路可以考虑马车。
坐在四周垂着细密竹帘的凉轿里,一路上走马观花,没多久就到了一间茶楼。
“侯爷,楼上雅间已经给您准备好了。”
听到茶楼掌柜这句话的时候,陆小凤正被丫环从轿里扶出来。
自打来了这大宋朝,除了刚开始的自由,遇到庞昱后就被圈进了庞府的深宅大院,现在才算是又回归人群和自然了。
阿米豆腐!
陆小凤内心无限感慨,面上却是不显,步履从容地跟着庞昱往楼上去。
庞昱这样等级的客人,茶楼的招待规格自然是很上档次的,没什么可挑剔的地方。
茶博士今天说的是被封为御猫的南侠展昭以往行侠仗义走江湖的事。
如今距离展昭受封入官府也就几年的工夫,所以关于他以往的经历总还是会被百姓拿来当茶余饭后的谈资的。
要说宋代的开放度与兼容性那都不是假的,否则也不会有后世的清明上河图传下来。
这个时候的百姓的话语权还是很不错的。
当然,这跟在位的皇帝也有一定关系。
记得后世百度百科里写过一段,据说仁宗皇帝被老包谏言喷了满脸吐沫星子都能若无其事一把抹了再继续听。
偶像啊!
宋仁宗算得上是位守成的明君。
听书中途,庞昱被某狐朋狗友邀走,陆小凤顿时就觉得解放了。
又听了一会儿,便领着丫环闪了。
趁着庞昱不在跟前,她决定到开封府府衙附近的街道近距离瞻仰一下老包办公的地方。
开封府衙前的那条街道挺宽敞的,街道两边有民宅,有商铺,看起来很繁华。
衙门口的那面鸣冤鼓很扎眼,不知道被击响了多少次。
不过,小凤姑娘觉得老包同志大抵宁愿它不会被人击敲。
这就跟药铺门口那句“宁可架上药生尘,但愿世间皆无病”是一样的道理。
陆小凤从街边小贩手里买了把团扇,站在街边的一株大树下,一边扇风一边欣赏人来人往。
除了一个叫小禾的丫头,其他家将护院都被陆小凤赶一边呆着去了,实在不想那么惹眼。
站在北宋的土地上,顶着同千百年后相同的一片天,上一世却似乎已经越来越遥远。
很伤感!
突然一家临街店铺门扇上的一张红纸吸引了陆小凤的目光,她信步走了过去。想着如果是招租启示什么的,看看也是好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