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 第110节
  季鸿湿了手巾来给他擦脸,又喂过水,转头看了他一眼,皱眉轻斥道:“怎的还笑?”
  “没事。”余锦年抿了下嘴唇,咧开一个笑容,“就是看你好玩儿,这么紧张作甚么,我以前——”
  季鸿蹙眉:“以前?”
  以前生病的时候,连翻身如厕都要找人伺候,嘴里好几个月不知道油盐滋味,倒是将市面上听过没听过的药都尝了个遍,躺在病床上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更接近死亡——那么难受的都经历过了,这些小打小闹的病还算的了什么。
  余锦年转过身,朝季鸿腰侧一蹭,嘴一张一闭,虚伪叫道:“哎哟,头疼!”
  止住了那让他不愿回首的话题。
  季鸿也好骗,什么也没说,俯身将他拥住了,给慢慢揉着太阳穴。
  折腾到大夫来,余锦年也开始怀疑自己并非是醉酒所致了。
  ——
  大夫是村子里的赤脚郎中,乡里人鲜少生病,也生不起病,所以他平日里也只管看个头疼脑热,最为人津津称赞的壮举不过是帮着隔壁老牛家的难产母羊下了对崽子,所以当段明等人风风火火地找上门时,他还以为是自己开错了药要被人扭送官府了。
  进到这老宅,见那一个个下人的衣着打扮都比那城里的商户老爷要好,他这后颈的冷汗已出透了衣衫,脚下打着颤想要往外走。段明、石星两人连提带携地把人弄了进去,齐刷刷一声“公子,人到了”,骇得那没见过世面的郎中当场给季鸿叩了个响头。
  “……”
  远处传来一声轻笑,郎中慢慢抬头一看,见着个没形没状歪靠在床上,脸色蜡黄的锦衣小公子,旁边坐着位不苟言笑的冷面郎君。脸上和气的是那年纪小的,从床上爬起来,朝他摆摆手:“先生快起来,可受不住这么重的礼。”
  段明赶紧出来解释道:“我家小公子病了,烦请先生给看看。方才我们做下人的心里着急,没说清楚,抱歉惊吓到了先生……先生请。”
  “哦,哦。”郎中恍恍惚惚地被段明扶起来,一番虚礼之后就坐到了床边,掏出脉枕来给余锦年把脉。
  季鸿站在一旁,面色严肃,好一副“看不好就叫你陪葬”的做派。
  郎中颤颤巍巍把了脉,验了病人身上,又仔细问了问,之后大松一口气,起身边整理起药箱边道:“脉数而洪,乃是热象。大人不必担忧,小公子只是酒量不济,吃晕头罢了,呕吐乃是胃热所致。今日多饮些水,我瞧着也不用吃甚么多余的药,歇一晚散了酒劲,明日自然就好。”
  季鸿立刻道:“他酒量很好,怎的说醉就醉了?”
  郎中奇怪地看了季鸿一眼,语重心长道:“千杯不醉还有酣死酒池的时候呢,这娃娃年纪小,身子又单薄,怎的能叫他喝那么多酒。”他打开药箱,从下头抽屉里拿出个小药瓶,回身时见桌上几道残羹冷炙,不禁“哎哟”一声,说道,“你瞧瞧,瞧瞧。小小年纪酗酒也便罢了,还吃那助酒之物,可不是要难受的吗?这瓶里是些芳香止恶之物,欲呕时置于鼻下嗅一嗅即可,以后可莫要这般放纵。”
  余锦年捂着嘴正要吐,听到郎中这话,似被人在天灵盖上撞了钟,嗡的一声点透了任督二脉,霍然眼睛一亮,蹦起来道:“先生说助酒之物——”
  郎中忙喊:“哎,你先不要……起来……”
  这一下子从躺着变成站着,就算是个正常人也得晕上三晕,更何况他还是个“醉酒”的,那一瞬间也分不清是谁在说话,像是脑子里的血液瀑布似的灌去四肢,他下一句还没说出来,就似个泡了水的泥人儿一般瘫下去了。
  先前还只是头晕,现在是结结实实的真晕。
  只不过软下去前的一刻,还知道张开手朝季鸿求救。神志清醒时最后的感觉,是男人怀里那股淡淡的熏衣香,和衣下手臂上绷紧了的肌肉,一把就将他挽住了,让余锦年能安安心心睡过去,免于醉死在冰凉地板上。
  但是梦里倒清醒得很,一下子把这事给捋顺了。
  ——他就说那肉菇怎么看着那么眼熟!
  第106章 素菇
  难受了一夜,他自己没知觉,倒是将季鸿吓得够呛,一晚上也没怎么睡,恨不能一双眼睛长在余锦年身上,生怕他夜里醒来,饿了渴了却没人伺候。主子不歇着,段明几个更是不敢闭眼,轮流倒班守在门外,直到天亮。
  虽然事实证明不过是虚惊一场,但等余锦年彻底醒酒的时候,这满院子就没有不知道他病情的了,他这自诩千杯不醉小酒仙,竟然被一壶清酒放倒,就连闵懋都跑来笑话了他几句。
  余锦年扶着微余疼痛的脑袋,一睁开眼,就看见闵家老三那张唯恐天下不乱的大脸,正边打量他边嘻嘻哈哈,假惺惺笑话道“你喝的是什么仙酿琼汁,竟然让人这般沉醉,快分我一盏尝尝”?气得他“恼羞成怒”,坐起来踹了那小少爷一脚。
  闵懋大叫一声躲开,二哥三哥地乱叫一气,随即便有一道人影横插在二人之间,一伸手,结结实实握住了余锦年的脚踝,无奈地训斥他道:“才醒了就与他闹,头不疼了?”
  余锦年抬眼看到是季鸿,顿时委顿下来,从张牙舞爪蒺藜草乖成一朵含羞花,老老实实把脚丫子藏了起来,在被窝里整理好的亵衣,才掀开被子下床,答道:“都好了,没什么大碍,只是这脑袋还有些微酸胀……哎对了,那大夫可还在?”
  季鸿把外衫递给他:“昨天夜里就回去了。”
  “那算了,”余锦年说,“我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他急着向外走,想去前头找那小娘子讨根肉菇来仔细瞧瞧,以验证自己的想法。昨晚余锦年的模样确实吓人,哪怕是今天瞧着酒醒了,季鸿也是不放心,便跟着他一起去。
  两人到了门前,正遇上对面吕家的人在般行李,吕言嘉被大小两位夫人簇拥着,光风霁月地从屋里走出来,显然是昨晚睡得不错。吕言嘉也瞧见了他俩,躲也躲不开,便只好过来寒暄两句,道:“早,听闻小公子昨夜吃醉了酒,现下可好些了?”
  余锦年心道怎么所有人都知道他醉酒的事了,嘴上却笑道:“劳烦吕公子记挂,余某已大好。”
  “那就好。”吕言嘉也无心他好不好,只是借着这个由头挑起话题罢了,趁机会便说,“方才我已派人去探了路,从这儿再往前去,我们就该下东边走了。这一路上承蒙小公子看顾,文君的身子已是渐渐地安稳,往东去不过半日,便是河洛城,到了那儿一切都方便。”
  原是要与他们分道扬镳的。
  余锦年已拖了吕言嘉这么些日子,眼下也实在是找不出别的借口,他与齐文君姐妹非亲非故,能送到此处已是仁至义尽,再开口挽留怕是会令吕言嘉生疑,只好顺着他的话道:“即是如此,那便就此告别罢,吕公子路上小心。”
  他看了含笑一眼,发现含笑面色平静,不仅对此毫无焦虑之态,竟还隐隐有些期盼之情。
  也是奇怪。
  这位吕大人是京外官中的年轻翘楚,袖带翩翩,举目文雅,如今京中正是用人的时候,想必不出几年,他定会一跃成为朝中新贵。而他左右两房娇妻美妾,各有千秋,三人融洽和睦,真是令人羡艳。只是谁又能知道,在这光鲜亮丽的背后,真相之下,究竟爬满了多少肮虱脏蚤。
  吕家人在老宅门外休整车马,含笑和齐文君两人在车旁说着悄悄话。
  余锦年写了一张调养安胎的方,叫人拿过去交给吕言嘉,并格外嘱咐说齐文君素体虚弱,养胎期间断不可受累,否则若动了胎气,再小产一回,恐影响夫人日后受孕。
  嘱完这些,他与季鸿去到厨房,正见了那婶娘正蹲在井边洗菜浸米,他跟着过去看了看,看旁边一张簸箕里扔着些不要的残根烂叶。他自其中捡起一根形状怪异的蘑菇,它似个未张开的伞形,头圆,裙边由白发乌,外层反翘着一层软鳞似的毛刺。
  昨夜他还只是对这东西有了些模糊的猜想,此时见了正主,才心下豁然。
  他拍拍衣裳站起来,季鸿则接过那菇去看。
  婶娘提醒道:“那根坏掉了,不能吃了,得挑这些白胖的才行。”
  季鸿朝她点点头,便拿着那菇走到东看看西看看的少年身边,低声问道:“你昨夜……可是因为吃了这毒菇?”
  余锦年从筐里拿起几个颜色尚白的肉菇,当是才从林子里采下来的,菇上还带着些泥土,他撕开来瞧了瞧,又放了回去,扑打着手上灰尘,皱眉道:“菇本身倒是没有毒的,只是这种菇不能与酒同用。而且此菇一旦开了伞,融出黑边,便不能够再吃了。”
  季鸿倒是没听过这种说法,颇有些稀奇。
  余锦年回忆道:“以前我不常吃这东西,所以也对此没什么特别深的印象。只是有一回,我接诊过一位病人,当时他也是如我一般,却比我严重得多,几乎昏死过去。后来才得知,他是擅自在荒郊野外摘了一种白菇来下酒吃——正是这个。”
  他指了指季鸿手里已开了伞的菇:“此菇名鬼伞,正如昨日那大夫所说,可助酒。但事实上,并不是它助酒,而是它碍酒。吃了这种菇后,酒液下肚不能被肝胃所化,那么原本千杯不醉的人,也会一杯即倒。严重者,甚有性命之忧。”
  想必极大多数人都知,某些抗生素药物不能与酒同食,否则会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威胁生命。但很少有人知道,这种反应,医学上名“双硫仑样反应”,鬼伞中所含的鬼伞素,正与之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鬼伞品种众多,毒素含量也各有变化,与酒同食后自然也就表现得轻重不一。
  而根据余锦年的亲身体验,此地鬼伞还挺毒辣的,好在他酒量极佳,才只是晕醉了一宿,否则他要是在一碟炒素菇上翻了船,那可真是贻笑大方了。
  不过在余锦年前世,鬼伞早已有人工培育的品种,其中的毒素已被弱化到最低,并以鸡腿菇为名被千家万户所知晓,成为了桌上不可不多得的美味。然而此时此地,远没有那样先进的培育技术,这些直接从林地里采摘来的鬼伞,都是最原始、最自然的,自然也就不可估量其中毒素成分究竟有多少。
  这村子贫瘠得很,常以此菇为菜,也许是幸运所以没出过事,又或许出事时,只是被人当做醉酒简单忽视过去了,所以从来没有人重视过这个问题。而就连那赤脚郎中,也只是单纯地认为这菇有助酒的功效,显然还无人意识到这菇的毒性。
  鬼伞虽说是生命力极其顽强的一种蘑菇,南北各地均可见,尤其是雨后,林荫湿泥之上便层出不穷,但由于其开伞后的恐怖样貌,并非所有人都敢享用这道美味。相比于北地,倒是南地在吃菇这件事上似乎有着得天独厚的勇气。
  余锦年昨夜以身试法,亲身体验了一回,从此怕是要对这菇有了巨大的心理阴影,以后再不敢吃了。
  他放下手里的肉菇,门外就骂骂咧咧走进来个小厮,是来替吕言嘉取东西的,一进了厨房就嘹亮一嗓子道:“我家公子要的东西准备好了没有?怎的这么慢?”
  婶娘早看他不顺眼,正要起来骂人,在厨房里头收拾的小娘子赶紧跑出来,把余锦年手边那篮子肉菇拎了,交给小厮,又见对方脸上一脸嫌弃,忙解释说:“好了好了,您瞧。这菇啊一旦洗了就容易坏,瘪软了就不好吃了,带着些泥才经搁。”
  小厮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这个说法,丢下了银子,正要走,余锦年又将他叫住。
  “你又作甚么?”小厮吃过余锦年不止一次亏,警惕地向后一退,“你别过来。”
  余锦年笑道:“不是,兄弟,大家随行一路,也算是朋友了罢?”
  小厮翻了个白眼,谁和你是朋友了?只是这少年也是奇怪,非要拿热脸去贴人家冷屁股,自顾自问道:“不知你家公子究竟在何处高就,日后有缘,请你家公子吃酒呀!”
  “……”小厮莫名其妙地打量他一番,心里一转,便以为是余锦年开了窍,想要来抱自家主子的大腿了,于是趾高气昂地道,“我家公子不爱吃酒,平日里在府上也就小酌两杯便罢,吃酒……就算了!你若是有心,东郡府天兴茶楼上,请我家公子吃一杯上好的龙脂云雾便可。”
  “那是,应该的,应该的。”余锦年笑着应了,又悄悄问,“哎,不知你家二位夫人是哪里人呀?日后登门拜访,我们也好备些合心意的薄礼。”
  小厮一听,觉得有几分道理,认为余锦年很是上道,便不厌其烦地回答说:“我们大夫人正是东郡府人,小夫人……虽说是自常都府接回来的……”他想了想,“可似乎听伺候她的丫头提起过,好像是北人,具体的我却不知了。”
  北地人?
  余锦年沉思片刻,赶紧露出个笑容,将那小厮送了出去。
  ——
  两家的车马均休整完毕,各自套好了鞍,只等着出发。
  余锦年被婶娘一家塞了许多土特产,寒暄半晌才上了车,那小萝卜头还没跟他玩够,有些恋恋不舍地朝他招手。他瞧那娃娃哭得颇凶,是真的舍不得,于是从车后随身的箱奁里翻了翻,找出一根缠玉楠木笔,崭新的,还未沾墨,从窗口扔给小萝卜她娘。
  然后单臂趴在窗口,笑哄道:“莫哭啦,你不是爱写字吗,送你支笔!日后好好读书,成了状元,到京中来找我。”
  小娃娃抽抽噎噎地说着“肯定要考上状元”之类的话,他娘却受宠若惊:“这么贵重的笔,我们可不好收……”
  “不过是支笔罢了,我瞧这娃娃是个当状元的料子呢!”余锦年摆摆手,“好了,走啦!”
  前头吕家已经走远了,余锦年放下车帘,钻回车厢,皮肉俱软地歪在某人身上,翘起了二郎腿。季鸿调整了坐姿,让他枕得舒服些,这才轻轻敲了两下车壁。
  也上了路。
  出了村子有四五里,便是一个岔路口,一条往北,一条斜向东南,一直走下去,便能连上去往东边河洛城的官道。
  季吕两队人马就在此分开,各奔前程。
  余锦年挑开车帘,向东面望了望,直看到吕家最后一个脚仆也消失在密林山道之中,他才收回视线,浅浅地叹了口气。
  季鸿摸了摸他的额头,问:“怎么了?可是又难受了?”
  余锦年摇摇头:“希望不是我想的那样。”
  ……
  分别了吕言嘉一行人,他们一路上风平浪静,过了这道山口,再往北便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官道参差纵横,城镇鳞次栉比,比起南地的温软风土,北方又是另一种凛然飒气。夏京的歌舞升平绵延到此,便成了令人眼花缭乱的繁华大气。
  闵家兄弟早就坐厌了马车,各自弃车骑马,一匹“疾风”,一匹“琥珀”,携着两名身着骑装的英俊公子,器宇轩昂,好不养眼!看得余锦年眼巴巴直羡慕,觉得能够纵马奔驰,才是男儿本色。
  京中的世家子弟,没有不射艺精湛的,都是自小便被教养起来,季鸿自然也会骑马,只是他少时身体不佳,非到必要,也没人敢叫他上马去跑。况且他自己对骑马一事并无多少乐趣,只偶尔被闵雪飞拉着出去散散心。
  这会儿瞧余锦年实在是眼馋得紧,季鸿问:“想骑?”
  余锦年用力点头:“可我不会。”
  季鸿笑道:“那有何难。”
  于是半途便也下了车,自队伍里挑了匹温顺的马儿。季鸿先行跨迈上去,又自马背上一弯腰,攥住了余锦年的手,叫他踩牢了脚蹬,将他往上一带——余锦年只觉自己打了个旋儿,人就坐在了马背上,被季鸿稳稳地揽在了身前。
  季鸿挥起马鞭:“坐稳了。”
  剩下的人理所当然的,在车里听到了余锦年顺风而来的一串惊惨叫。
  马车行到城下,打头的便是高头大马上的几个贵公子,堪堪称得上是风流无双。闵家兄弟也不再刻意隐匿行踪,闵雪飞则径直亮出身份,这一路算是畅通无阻。许是他们一行人太过扎眼,吸引了路人许多视线,余锦年兴致勃勃地四处张望,满眼尽是从未见识过的繁华。
  与他前世所见的繁华不同,也与信安县的平和温静不同,这时的城镇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风情,人声的鼎沸,尘土的飞扬,甚至于皓皓青空之下的张罗吆喝,都有一股别样鲜活的感觉。
  余锦年暂且忘记了屁股上的疼,好奇道:“夏京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