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规程
秦霸天有些讶异的看向罗云,罗云能够看出对方眼中的不信任,但却不以为意,“我知道这很难,但有些事直接去做,总比浪费时间去悲伤要好得多。”
听了罗云的话,秦霸天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旋即拍了拍罗云的肩膀,便离去了。
几乎短短一天时间内,火原人便退走了,站在瞭望塔上,看着城外的火原军队鱼贯离去,看着走在最后的火原骑兵,对着聊城方向嚣张咆哮叫嚷,神炎士兵心中有一种深深地耻辱。
但没办法,他们必须接受眼前的现实,这一次的战争,神炎国输了。
为了应对这次火原人的侵入,神炎国摆出了五个常规兵团,这已经是神炎国短期内能调动的所有神炎国军队了。
可是第一和第二兵团,被言公允一个漂亮的双管齐下,闪击突袭彻底击垮,等候这两个兵团的命运,只能是撤销番号或者重建。
而翔宇军和黑绳骑兵团则损失过半的主要兵力,南部兵团丢失大部分辎重以及全部的斥候骑兵,从兵力损耗上来看,神炎国此次败得一塌糊涂。
最让人憋屈的是,黑绳骑士团甚至没有机会发挥出他们强悍的战斗力,就被昌华的部队吸引灭了一个营。
接着后路被抄之后,又被迫快速回援,黑绳骑士团强大的战斗力,就这么空耗在来回奔波的途中,战士的体力没有消耗在与敌人的对战中,却消耗在这些几乎没用的急行军当中。
可不管如何,这次战争对神炎国来讲,最重要的作战目的已经达到了,那就是御敌于国门之外,当然严格来讲,火原人也杀进了神炎国腹地。
不过因为主动权一直都在火原人手里,他们并非没有进一步扩大战果的能力,而是他们似乎根本就没想过要扩大战果。
似乎吃掉神炎国两个半兵团的兵力,就已经让火原人满足了,尤其他们明明有机会攻占聊城,可言公允最终没有踏上聊城城墙一步。
从头到尾,这个火原战神都没有想过要进攻聊城,似乎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死拼。
知道这个消息之后,罗云沉默了一会儿,摇了摇头,对于这种带有明显政治目的色彩的战争,真不是他这种级别的人能玩得起的。
火原人离开聊城三天之后,黑绳骑士团几乎所有骑兵都被撒了出去,经过仔仔细细的搜索,确定了火原人真的退出边关,鲁达才松了口气,而秦霸天则面色阴沉,一脸不忿。
而就在秦霸天被战败的屈辱折磨得抓狂时,鲁达已经欢天喜地的下令,让他的部队马上打包行李,准备南下归建。
对于罗云来说,他这次的军旅生涯已经彻底结束了,他的历练任务也完成了,在停留聊城的这几天时间里,秦霸天又见了罗云几次。
这次罗云立下的大功,秦霸天已经上报给了并不,但赏赐方面,必须要等上头最后决定下能下放。
不过有一点,战场单挑言公允,并将其击伤这份功劳,是怎么都落不到罗云头上了。
毕竟从名义上来讲,当时挑战言公允的,是帝国督军特使,秦宫大人。
好在是罗云对这份功劳根本一点都不感冒,十分爽快的接受了这个在别人眼里看起来,一点都不公平的决定。
对罗云而言,他把这件事看得很穿,接受这份功劳,等于就是跟言公允结仇,所以这根本就不是功劳,分明就是一个天大的黑锅,谁背上谁先死。
可是修整数日之后,罗云被叫到了秦霸天的大帐,接受了他在军中的最后一项任务,将军报送去南环城的兵部所在地。
因为作战活跃,还因为先前的战功,罗云将得到一定程度的封赏,他本人也可以得到兵部大佬的亲自接见,所以这算是一项毫无风险,又可以名利双收的美差。
可罗云打心里并不想接这份任务,不光是因为他对名利这东西没啥概念和感觉,而是他获悉这项任务之外,还有一个附加的小任务。
这个小任务是,罗云将带着五十名黑绳骑士一起,沿途护送一位身份高贵的大人回归。
而这位被护送的大人,就是在这次战场上,以一己之力单挑火原战神言公允,并且以一己之力扭转战局的最大功臣,督军特使秦宫大人。
听到这个命令,罗云彻底呆住了,他仔细盯着秦霸天,从对方的表情上,他看不出秦霸天是在坑他或者是在开玩笑。
可是让他护送秦宫回南环城?这有没有搞错,整个聊城,谁不知道自己和那个卖屁股的小白脸梁子结大了?
犹豫了半天,罗云还是决定问一句:“大帅,我斗胆问一句,您确定,这次任务您不是在暗示我,在路上找机会给那个卖屁股的一个意外身亡?”
当日午时,罗云就带着人,踏上干燥而坚硬的官道,一行人将队伍拉得很长,骑士们几乎都躺在马背上,享受这难得的惬意时光。
罗云走在马队的最后面,他有些不甘心的随着队伍前进,夏江就在他的身边,和罗云齐头并进。
这货是被罗云抓进来的,按照罗云的说法,就是大家朋友一场,自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更何况当初夏江也是绑秦宫上战场的‘从犯’之一。
如果不是王国栋伤势未愈,否则罗云连王国栋都会拉进队伍,不过夏江倒似乎压根没把这次任务当回事,他还不知道从哪里搞了一瓶酒,沿路跟罗云对饮。
夏江看着被罗云丢过来的空酒瓶,摇头随手把酒瓶扔进路旁的水沟里,然后用眼神示意了一下队伍前方的马车,“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要不要我帮你制造机会?”
“算了。”罗云翻了个白眼,摇头说道:“大帅说了,他要是死了,我老爹都兜不住,让我接这次任务,就是为了避免冲突,只要他不来主动惹我,我也懒得去理会他。”
一听罗云这么说,夏江一张脸顿时白了,“就这么完了?那你把我拉进队伍里来干什么?罗云,你他妈的坑我……”
听了罗云的话,秦霸天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旋即拍了拍罗云的肩膀,便离去了。
几乎短短一天时间内,火原人便退走了,站在瞭望塔上,看着城外的火原军队鱼贯离去,看着走在最后的火原骑兵,对着聊城方向嚣张咆哮叫嚷,神炎士兵心中有一种深深地耻辱。
但没办法,他们必须接受眼前的现实,这一次的战争,神炎国输了。
为了应对这次火原人的侵入,神炎国摆出了五个常规兵团,这已经是神炎国短期内能调动的所有神炎国军队了。
可是第一和第二兵团,被言公允一个漂亮的双管齐下,闪击突袭彻底击垮,等候这两个兵团的命运,只能是撤销番号或者重建。
而翔宇军和黑绳骑兵团则损失过半的主要兵力,南部兵团丢失大部分辎重以及全部的斥候骑兵,从兵力损耗上来看,神炎国此次败得一塌糊涂。
最让人憋屈的是,黑绳骑士团甚至没有机会发挥出他们强悍的战斗力,就被昌华的部队吸引灭了一个营。
接着后路被抄之后,又被迫快速回援,黑绳骑士团强大的战斗力,就这么空耗在来回奔波的途中,战士的体力没有消耗在与敌人的对战中,却消耗在这些几乎没用的急行军当中。
可不管如何,这次战争对神炎国来讲,最重要的作战目的已经达到了,那就是御敌于国门之外,当然严格来讲,火原人也杀进了神炎国腹地。
不过因为主动权一直都在火原人手里,他们并非没有进一步扩大战果的能力,而是他们似乎根本就没想过要扩大战果。
似乎吃掉神炎国两个半兵团的兵力,就已经让火原人满足了,尤其他们明明有机会攻占聊城,可言公允最终没有踏上聊城城墙一步。
从头到尾,这个火原战神都没有想过要进攻聊城,似乎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死拼。
知道这个消息之后,罗云沉默了一会儿,摇了摇头,对于这种带有明显政治目的色彩的战争,真不是他这种级别的人能玩得起的。
火原人离开聊城三天之后,黑绳骑士团几乎所有骑兵都被撒了出去,经过仔仔细细的搜索,确定了火原人真的退出边关,鲁达才松了口气,而秦霸天则面色阴沉,一脸不忿。
而就在秦霸天被战败的屈辱折磨得抓狂时,鲁达已经欢天喜地的下令,让他的部队马上打包行李,准备南下归建。
对于罗云来说,他这次的军旅生涯已经彻底结束了,他的历练任务也完成了,在停留聊城的这几天时间里,秦霸天又见了罗云几次。
这次罗云立下的大功,秦霸天已经上报给了并不,但赏赐方面,必须要等上头最后决定下能下放。
不过有一点,战场单挑言公允,并将其击伤这份功劳,是怎么都落不到罗云头上了。
毕竟从名义上来讲,当时挑战言公允的,是帝国督军特使,秦宫大人。
好在是罗云对这份功劳根本一点都不感冒,十分爽快的接受了这个在别人眼里看起来,一点都不公平的决定。
对罗云而言,他把这件事看得很穿,接受这份功劳,等于就是跟言公允结仇,所以这根本就不是功劳,分明就是一个天大的黑锅,谁背上谁先死。
可是修整数日之后,罗云被叫到了秦霸天的大帐,接受了他在军中的最后一项任务,将军报送去南环城的兵部所在地。
因为作战活跃,还因为先前的战功,罗云将得到一定程度的封赏,他本人也可以得到兵部大佬的亲自接见,所以这算是一项毫无风险,又可以名利双收的美差。
可罗云打心里并不想接这份任务,不光是因为他对名利这东西没啥概念和感觉,而是他获悉这项任务之外,还有一个附加的小任务。
这个小任务是,罗云将带着五十名黑绳骑士一起,沿途护送一位身份高贵的大人回归。
而这位被护送的大人,就是在这次战场上,以一己之力单挑火原战神言公允,并且以一己之力扭转战局的最大功臣,督军特使秦宫大人。
听到这个命令,罗云彻底呆住了,他仔细盯着秦霸天,从对方的表情上,他看不出秦霸天是在坑他或者是在开玩笑。
可是让他护送秦宫回南环城?这有没有搞错,整个聊城,谁不知道自己和那个卖屁股的小白脸梁子结大了?
犹豫了半天,罗云还是决定问一句:“大帅,我斗胆问一句,您确定,这次任务您不是在暗示我,在路上找机会给那个卖屁股的一个意外身亡?”
当日午时,罗云就带着人,踏上干燥而坚硬的官道,一行人将队伍拉得很长,骑士们几乎都躺在马背上,享受这难得的惬意时光。
罗云走在马队的最后面,他有些不甘心的随着队伍前进,夏江就在他的身边,和罗云齐头并进。
这货是被罗云抓进来的,按照罗云的说法,就是大家朋友一场,自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更何况当初夏江也是绑秦宫上战场的‘从犯’之一。
如果不是王国栋伤势未愈,否则罗云连王国栋都会拉进队伍,不过夏江倒似乎压根没把这次任务当回事,他还不知道从哪里搞了一瓶酒,沿路跟罗云对饮。
夏江看着被罗云丢过来的空酒瓶,摇头随手把酒瓶扔进路旁的水沟里,然后用眼神示意了一下队伍前方的马车,“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要不要我帮你制造机会?”
“算了。”罗云翻了个白眼,摇头说道:“大帅说了,他要是死了,我老爹都兜不住,让我接这次任务,就是为了避免冲突,只要他不来主动惹我,我也懒得去理会他。”
一听罗云这么说,夏江一张脸顿时白了,“就这么完了?那你把我拉进队伍里来干什么?罗云,你他妈的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