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赵武想了想,只摇摇头道:“我姐说让我少多嘴。”
  宋明轩忍俊不禁,又问:“这笔是你姐自己做的吗?”
  赵武点头:“我姐做的,头发是小蝶的,我好容易给小蝶扎了一个鬏,被我姐给剪了,一会儿娘回来,指不定还怎么数落我姐呢!”
  宋明轩听到这里,脸上的笑容越发就明快了起来,顿时觉得心情愉快,只笑着道:“告诉你姐,以后若是还用得着,就过来剪宝哥儿的头发吧,他的胎发也没剃过,且男孩子头发难看些也无所谓的。”
  赵武只拍着大腿道:“早没想到呢!可怜我家小蝶了,白白少了一小撮头发。”
  赵彩凤和赵文到钱木匠家的时候,钱木匠背着个工具篓,正好从外面回来,见赵彩凤回来只高高兴兴的招呼道:“彩凤,正有好消息要告诉你呢,我今儿一早去隔壁的几个庄子上绕了一圈,拿你这个秀才舂拿出去给庄头长工们看了一圈,眼下正是收麦子的时节,隔壁庄头一下子定了二十架,嘱咐我明儿就去他们的庄上干活,所以我这就回来,整理一些随常的衣物,打算在人家庄子上住几日呢!”
  赵彩凤听钱木匠这么说,也忍不住高兴了起来,她也没料到这舂米对会推广的这么快,不过现在想一想,其实也正常。古代主要劳作全部靠人力,如今有一个东西可以稍微节省一些人力,肯定备受推崇。赵彩凤看着钱木匠,将手里的篮子紧了紧,开口道:“钱大叔,我今儿是带老二来拜师的,你昨儿说的话还算数吗?”
  赵文的条件确实不好,没准还真的跟杨氏说的那样,钱木匠不过就是一时心血来潮,隔了一夜没准就把这事情给忘了,况且钱木匠才接了这么大一宗生意,还顾不顾得上这事情还未可知,所以赵彩凤开口的时候,多少还是带着一些迟疑的。
  谁知钱木匠一听,越发就来了精神头,只开口道:“好呀,我原本心里还想着,这二十个秀才舂,我一个人做少不得要半个多月,正想找在村里找个短工,跟我一起过去,到时候银子安短工的钱另算,若是老二当真愿意跟着我当学徒,这短工的钱也剩了,只管跟着我过去,至少吃喝都是庄子里头包下的。”
  赵彩凤闻言便松了一口气,只笑着道:“那实在太好了,就是不知道是那家的庄子,路远不远?”
  钱木匠便道:“路不远,就是方庙村隔壁的林家庄,是京城宝善堂杜家的庄子,我给他们庄上干过好多散工,从没坑蒙拐骗过,你放心好了。”
  赵彩凤见钱木匠说的那个庄子似乎听起来也靠得住,也放下心来,只开口道:“既然这样,那我晚上跟我娘说一声,就让老二跟你去吧,我们今儿先回去,给他准备几套换洗的衣服,明儿一早就在村口的石桥上等您。”
  钱木匠见赵彩凤又提了鸡蛋过来,只推拒道:“我这一出门小半个月,这鸡蛋放着也没人吃,没得便宜了蚊子,你还是先带回去吧,我明天先带着老二过去,等安顿下来了,再捎信回来跟你们说一声。”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那个毛笔制作工艺,咳咳,你们就当是做了一个毛刷子吧= =,希望小宋考举人的时候不要用才好,不然……
  ☆、第 23 章
  晚上给赵文收拾行装的时候,杨氏才说起了钱木匠的一些事情,赵彩凤这才知道,原来钱木匠对赵家这样热络,其实也是有原因的。
  钱木匠以前并不是赵家村人,十几年前来赵家村的时候,她老婆怀着孩子,没地方落脚,是赵彩凤他爹托人在村里子弄了一块地出来,几个村里人一起给他家建了一座小院,后来钱木匠的老婆难产死了,留下一个孩子下来,那时候赵文也才出生,杨氏奶水多,就在家里奶了那孩子一阵子。再后来,钱木匠出了一趟远门,再回来的时候,那孩子就不再他身边了。
  “那孩子去哪儿了呢?”赵彩凤倒是对这故事很感兴趣,只忍不住开口问道。
  杨氏是一个很安静的女人,有着传统妇女任劳任怨的精神,她也不像很多村里媳妇婆子还嚼舌根,但是赵彩凤问她,她便也如实说了几句:“我听你爹说,钱木匠的媳妇是一个官家小姐,后来钱木匠觉得自己养不活那孩子,所以把那孩子给了他姥爷和姥姥,如今那孩子也要有十四岁了,还是个姑娘家,那时候你爹还说,那孩子既然吃过我的奶,少不得也是我们半个闺女,想给你弟弟求来当媳妇的,如今你弟弟又是一个傻的,那孩子也不知道在哪家,想来这世上的事情,总也预料不到。”
  赵彩凤只点点头,再想一想钱木匠那看着有些沉闷的样子,也觉得若是个女孩子,跟着他长大也确实委屈了一些,若是她姥姥姥爷是好人,没准还能过的舒坦些。
  “这些事你可不要出去乱说,这都是别人家的家事,我们虽然知道,若是乱说了也是不好的。”杨氏壮年守寡,养着四个孩子很不容易,寡妇最怕被人数落品性不好,所以她平常和村里头的男人都很少交际,以至于钱木匠来赵家做木工,她一早就出门去了,为得就是少惹上是非。
  赵彩凤只点点头道:“我肯定不会乱说出去,我说怎么钱木匠对二弟这样关照,原来是想着要当女婿的,如今当不成了,当个徒弟也不错。”
  杨氏这儿已经收拾好了赵文的衣服,瞧见有一条裤子的膝盖上开了一道口子,便拿着针线想缝补起来,这时候房里并没有点灯,黑压压的。杨氏便凑到窗口穿起针线,可今儿偏天气也不好,外头乌云盖着月光,哪里能看得见。
  赵彩凤瞧杨氏虚着眼睛穿了半天也没见穿进去,便走上前拿了过来,往外头看了一眼,见宋明轩这会儿正蹲在石桌边上,用牛粪生了一堆小火,一边看书,一边拿着树枝,在地上划来划去。
  赵彩凤这会儿已经揭过了晌午那事儿,她也不是个怕羞的人,便拿着针线衣服往宋家的院子里去,在石桌边上的石墩子上坐下了,借着火光穿针引线。
  宋明轩只觉得眼前似乎有一个人影一晃而过,再抬起头的时候,就瞧见赵彩凤已经坐在了自己边上。火光照着她白皙如玉的脸颊微微泛黄,赵彩凤这时候却不想理宋明轩,只将线穿好了,便开始缝补了起来。
  说实话她的针线活确实做的不够好,可惜这时候外头起风了,让杨氏在这院里做针线,要是受了风寒可就不好了。那边杨氏原等着赵彩凤穿好了针线回去,这会子抬头一看,两人一蹲一坐靠着火堆,一个看书,一个缝衣服,怎么看怎么像小夫妻,她便也不想过去凑热闹了。
  赵彩凤的食指还受着伤,虽然手帕解开了,但是做针线的时候还是翘着指头。她又是不大会针线的,每每针头出来的时候,总是压不住,少不得在指尖戳上一下,就疼的她自己直吸冷气。
  宋明轩一开始还姑且能专心致志的看书,但是在赵彩凤连着吸了三四口冷气之后,便开始有些忧心忡忡的看着赵彩凤。
  他还是头一次看见这么不会做针线的女人,不过就是缝一条小缝儿,居然还戳了那么多次指尖。赵彩凤半天没听见宋明轩翻书的声音,只忍不住抬起头,却正好瞧见宋明轩正一丝不苟的看着自己。赵彩凤没得就觉得脸色有些发烫了,稍稍偏了偏身子,没好气道:“看你的书去。”
  宋明轩忍不住低下头笑了下,反倒觉得这样的赵彩凤越发生动可爱,索性放下了书,拍了拍赵彩凤的膝盖。
  赵彩凤放下手里的活计抬起头,宋明轩就趁机将她手中的针线、旧衣服给拿了过来,坐在一旁的小凳子上,借着火光缝了起来。
  “缝衣服心思要细,毛毛躁躁的就容易戳到手指,这个地方是膝盖头,不能就这样合起来,不然穿着也不舒服,得剪一块颜色相近的布,贴上去,缝好了之后又平整又舒服。”宋明轩说着,抬起头看了赵彩凤一眼,赵彩凤才想起方才杨氏剪下来的一小块豆腐大小的布块,原来是做这个用的。
  赵彩凤小声哼了一声,往房里把那布块拿了出来,递给了宋明轩。宋明轩还果真像模像样的缝了起来。
  赵彩凤趁着宋明轩缝衣服的档口,低头看了一眼宋明轩读的书。封面上写着《论语》两个字。作为现代穿越来的赵彩凤,虽然没有通读过论语,但也知道里面的几篇文章。
  赵彩凤伸手摸了摸已经有些皱的封面,瞧着上头的每一页都已经被摸的又软又熟,想必宋明轩已经可以对这本书倒背如流了。
  赵彩凤托着腮帮子,问宋明轩:“听说半部《论语》,就可以治天下了,是不是真的?”
  宋明轩正专心致志的再缝衣服,听见赵彩凤这么问了一句,便放下了手中的活计,似是专心思考了片刻,才开口道:“我倒是没听说过这种说话,天下之大,岂是一本书可以涵盖。”
  “那你为什么要读书呢?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你这俗话哪里听来的,我怎么没听过?”宋明轩重新开始做针线,听见赵彩凤这么说,忍不住抬头看了她一眼,眼中却含着几分惊喜,只开口道:“你这话倒是说的有些意思,读万卷书,怎么就不如行万里路了?”
  赵彩凤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穿帮了,这是个什么朝代她也没弄清楚,自己以前知道的一些“俗话”,没准到了这里就会变成“惊世骇俗”的话了,这可怎么办才好呢?
  赵彩凤想了想,只开口道:“我长听人说见多识广,那你这样老窝在家里看书,肯定不如那些可以到处游历的公子哥懂的多,你知道的东西,都是书里面,可是书里没写的,你可不就不知道了。”
  宋明轩此时脸上已经燃起了淡淡的兴奋,眉梢都挑了起来,看着赵彩凤的眼神充满了一种恰逢知己的惺惺相惜感,只开口道:“你这句话说的很对,我是羡慕那些可以到处游历的学子,所以我才要用功读书,争取能早日考上功名,到时候能温饱家中老小,还能到各地某个职位,也好到处瞧一瞧。依我看,读书这件事,若是已经做了,便要坚持不懈,若是半途而废,倒不如一个字都不认识的好。”
  赵彩凤挑眉瞧了宋明轩一眼,小子还有几分骨气嘛,倒是要看看你能考个什么子丑寅卯出来。赵彩凤瞧宋明轩谈到这些就健谈了起来,也不跟晌午似的,为了那些破事儿争的脸红脖子粗的,还折了一支笔,倒觉得这样的他还有几分可爱,便又问他:“那依你的看法,那些考了一辈子都没考上举人的秀才还有可取了?难道这就叫坚持不懈?我怎么瞧着把一家老小都快给拖死了……”
  赵彩凤一边说一边观察者宋明轩的神情面色,却见他眉梢微微蹙了一下,再低头的时候,便瞧见他手指尖上冒出了一滴血珠来。宋明轩将补好的裤子递给赵彩凤,脸上又流露出了一本正经的眼神,只开口道:“我若这次不能中举,必定不再拖累一家老小,自己出去找一个营生。”
  宋明轩说完这句话的时候,脸已经憋的通红的,赵彩凤心道,这下好了,不过是句玩笑话,这又对号入座了。明明不过十七八岁的小孩子,怎么就那么认死扣呢!赵彩凤把裤子往怀里一搂,站起来道:“瞧你这话说的前后矛盾的,一会儿说要坚持不懈,一会儿又说不拖累家里,我看你说话就跟放屁一样,没个半点准头,不跟你说了。”
  宋明轩没料到赵彩凤这下子就恼了,也不明白自己是哪句话又戳到了她,可听赵彩凤说的又那么在理,分明就是自己的不对,只又急的站起来,眼见四下无人,一把将赵彩凤拉住了道:“彩凤妹子,我……我哪里说错了?”
  “你哪里说错了,你不知道,难道我知道?”赵彩凤嗔了他一眼,从他手中抽出了手来,才发现他的手心一片冰凉,也不知怎么又气了几分,开口道:“大冷的天,你少在这儿磨洋工了,改明儿着了风寒,只怕连场子都下不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这算打情骂俏吗?咳咳
  ☆、第 24 章
  赵彩凤拿着衣服进去,杨氏坐在炕上问她:“你跟二狗都说些什么呢?”
  赵彩凤皱着眉头道:“娘,你以后别叫他二狗了,他有名有姓的,你们非二狗二狗的叫,万一他要真中了举人,人家阅卷的人知道他叫宋二狗,也不敢让他当举人啊!”
  杨氏一听,信以为真道:“真的啊?那我以后不叫他二狗了。”
  赵彩凤将赵文的换洗衣物都整理好了,洗漱过后,便躺在床上想起了事情来。
  杨氏累了一天,早早就睡着了,其他几个弟妹也都睡的安稳,只有几只一样不困的蚊子,在房里嗡嗡嗡的飞来飞去。赵彩凤翻了一个身,一时还真有些睡不着了,明儿赵文倒是有出路了,可她一个大姑娘总不能在家闲着,得抽空往镇上去一次,跟杨老头和杨老太商量一下她学拉面的事情。
  如今墙也拆了,反正自己也烙上了秀才夫人的烙印了,秀才夫人怎么说也比望门寡强一些,先就这么过吧……赵彩凤乐观的想。
  第二日一早,送走了赵文之后,杨氏又跟着许氏一起去赵地主家打短工。许氏开口便问杨氏道:“昨儿晚上我家二狗和彩凤到底怎么了?两人好像是吵架了,你听见没有?”
  杨氏顺着后脑勺抓了抓头皮,只拧眉道:“没把,我家彩凤可没见生气,还告诉我以后不能管你们二狗叫二狗,说将来考官要是知道二狗有这名字,会笑话二狗的。”
  许氏一听,低低笑道:“还是你家彩凤知道心疼我家二狗,不对,心疼我家明轩。等今儿我们上工回去,我告诉他奶奶,让她以后也改口叫明轩。”
  宋明轩昨儿晚上也没睡好,赵彩凤是着急想生计的事情,宋明轩却是想了一晚上的赵彩凤,今儿一早瞧见放在书桌上的那胎发笔,心里头又想了起来,宋明轩恨极了这样的自己,以前对如月的时候,两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也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在他看来,这样的自己简直就是□□迷心了。
  宋明轩出门在后院洗了一把冷水脸,又进门给如月上了一柱香,这才稍稍的安稳了下来,潜心看起了书来。
  转眼又过去好几天的光景,这几日赵彩凤和宋明轩一直都没怎么说话,宋明轩是忙着看书,赵彩凤则是在杨氏的带领下,跟着一起往赵地主家的玉米地去收玉米去了。
  赵彩凤这还是头一次干农活,当她站在玉米地边上,看着一望无垠的比她人还高了好一截的玉米地之后,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前世向往已久的归隐田园的生活啊,如今终于如愿以偿了= =
  分配给赵彩凤的工作是剥玉米皮,然后把玉米连成串,到时候就可以挂在墙上,把整整几面墙都挂满。赵地主家原本是赵家村最大的地主,但是子孙不孝,把祖上的基业败得差不多了。
  以前赵家村除了村民的土地,剩下的地都是赵地主家的,如今就分了各家各户的,所以赵家的长工也没有几个,到了收成的时节,只能靠招短工来做活。
  女人的工钱又比男人便宜些,所以杨氏和许氏两人就和赵地主说好了,包下了这一片玉米地的采摘和整理工作。
  一开始几天杨氏和许氏起早贪黑,原本以为能忙过来的,但是后面忙了几日,才发现两个人竟也忙不过来,杨氏便提议让赵彩凤过来帮衬一些时日,赵家两个孩子就让陈阿婆带着。
  赵彩凤听说有活干,一开始还觉得很兴奋,毕竟这是她穿越到这里之后,第一次下地,等到了田埂上她才知道,原来她要做的活并不用下地。
  杨氏和许氏掰下玉米送到田埂上,赵彩凤把玉米壳剥下来,用绳子串起来就算完事儿了。这伙计听起来很轻松,可是赵彩凤才干了半天,手指就已经磨破皮了。
  看着曾经被针线□□,如今又被玉米壳□□的手指,赵彩凤真是疼的想死的心都有了,十指连心啊!
  杨氏心疼闺女,瞧见赵彩凤手指都磨破皮了,只心疼道:“彩凤你一边歇着去吧。”
  许氏毕竟是婆婆心思,见了彩凤这样,只笑着道:“彩凤,头一次做是这样的,以后等生出了老茧来,就不疼了。”其实许氏这话说的虽然实在了点,但也算不上刻薄,她给宋明轩娶媳妇为得就是能找一个出得了厅堂、下的了田埂的人,只怕以前如月也没少跟着她下地,况且人家如月手工活又好,许氏能看上赵彩凤,无非也就是想着今后能有一个撑起宋家的人来。
  杨氏听许氏这么说,虽然心里不痛快,可也不好再说什么,若是宋明轩考不上举人,依然在家吃闲饭念书,赵彩凤少不了有一天也要像她们一样,日日在这田埂底下晒太阳干农活的。
  赵彩凤也不置气,毕竟要怪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没穿成富家大小姐,偏生穿到这样一个穷人家来了。况且杨氏和许氏都是苦命人,大中午两人在玉米地里面掰玉米,这滋味也确实不好受。
  “我歇一会儿,等一会儿少疼些了就继续。”赵彩凤其实也郁闷,你说要穿到这样的人家也无所谓了,好歹别给我一个金尊玉贵的身子,如今这赵彩凤的身子,还当真应了一句老话: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
  许氏毕竟也是不忍心的,解了自己的包头巾下来,递给赵彩凤道:“用这个把手指扎起来,这样少疼一些。”
  于是赵彩凤就扎着两块包头巾,继续着自己“向往已久的田园生活”。
  晚上正要遇上要下雨,杨氏和许氏便提早回去了,几个人跑到小桥口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下来。
  凭空劈了一个闷雷下来,大雨就跟倒下来的一样。许氏杨氏都撒丫子一样的往家里头跑,赵彩凤也只能紧跟其后,天知道她这累了一整天,脚底下早已经没什么力气了,赵彩凤再一次鄙视了一下这身子。
  外头的雨下的太大了,朦朦胧胧的一片雨雾,连人影也瞧不清楚,雷又一声接着一声的,赵彩凤正是忍无可忍了,恨不得冲着老天喊一声,你有本事给我来一下,把我劈回去了也算完事儿了。
  宋明轩这会儿也没闲着,瞧见变天的时候,把两家人晒着的东西都收进了堂屋,才把东西都放好,外面几个闪电下来,雨点就劈头盖脸的落下来了。
  杨氏和许氏真可谓是一对好姐妹,跑的可真够快的,等她们回来的时候,才发现赵彩凤没跟上来。杨氏急着要出去找,那边宋明轩不等她们两个商量妥当,只撑了一把老黄伞,就往雨里跑了出去。
  赵彩凤原本也跑得挺快的,但是下桥的时候滑了一下,那时候穿的布鞋又没有防滑的功能,这一打滑人就差点儿滑到河里去了。幸亏边上有一截草还算扎实,赵彩凤抓住了那草,好容易给爬了起来,满身都是黄泥水了。
  这时候真是要多狼狈有多狼狈,赵彩凤这辈子也没经历过这种事情,手指上的伤口又疼的钻心,可她现在满脸是水,也弄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在这总狼狈的状态下,即使是一个三十岁的成熟女性,也忍不住要失声痛哭了。
  正在这时候,赵彩凤忽然发现雨变小了,等她擦干了脸上的泪痕,发现其实外头的雨并没有变小,而只是自己头顶的雨变小时,就看见这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在暴雨下眯着眼睛,为她撑起一把伞来。
  宋明轩……姑且称他为十七八岁的少年吧,这时候看起来却似乎比平常高大了一些,他一手打着伞,一手弯腰把赵彩凤从地上拉起来,可惜地太滑,赵彩凤使了几次力气,还是没能爬起来。边上正是川流不息的河水,这么大的雨随时都会引发山洪。宋明轩丢下了雨伞,背对着赵彩凤,弯腰将她拉到了自己的背上。
  赵彩凤这时候也鬼使神差的就趴在了宋明轩的背上,即使两个人身上的衣服都被雨给淋湿了,但是体温仍旧通过单薄的衣物传递给了对方,赵彩凤用手不争气的捋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泪水混合物,只见宋明轩捡起了雨伞,递给赵彩凤道:“地太滑了,我背你回去吧!”
  这会儿也顾不得避嫌不避嫌了,赵彩凤一手接了伞,盖在两人的头顶上,一手圈着宋明轩的脖子,靠在他肩头上,认命的让他把自己背回去。赵彩凤从来没有想过,这两世加起来,第一次这样背自己的,除了自己的父亲,居然是这个十八岁的孩子……她到现在都还是改不掉要用孩子来形容宋明轩,虽然宋明轩的一举一动其实一点儿也不像一个孩子。
  宋明轩毕竟是个读书人,体力有限,这一小段的路也已经累的他气喘吁吁,额露青筋的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瞧见他那硬着头皮背自己的样子,赵彩凤还觉得蛮享受的,这种感觉就像是自己小时候,非要做自己力所不能及的事情,然后打肿脸充胖子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嗯嗯,将恋爱进行到底……
  ☆、第 25 章
  从小桥边到赵家的路并不远,但是路上太滑,宋明轩也不敢走的太快。
  大风大雨的,即便两人的头顶都盖着一把大黄伞,但还是大雨还是把两人浇灌的湿湿的,半点用处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