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他看见崔不去的表情,笑了一下:“我知道你不信,但我,的确不是。”
  至此为止,玉秀的神态动作都是放松自在的,因为他自信一切尽在掌握,也不惧崔不去再使出什么手段——只要凤霄被拖住,任凭崔不去智比孔明,都翻不出花来。
  但是,他的笑意忽然在嘴角凝固了。
  玉秀腾地起身,满屋子转悠,最后在柜子后面的暗角找到一个香炉。
  他拿起香炉嗅了一下,脸色大变,将炉子往地上狠狠摔去,扯过被褥盖在上面,然后几步上前,单手掐住崔不去的喉咙,将他按在地上,看着对方瞬间变青的脸,恶狠狠道:“你在香里掺了什么!”
  崔不去勉强扬唇,无声地,一字一顿道:“奈、何、香。”
  伴随这三个字,玉秀的杀气几乎化为实质,与他掐住对方喉咙的手一道,成为崔不去的催命符。
  鲜血从崔不去嘴角缓缓流出。
  第82章
  玉秀听过奈何香的可怕之处。
  不仅听过,他还知道那是解剑府的不传之秘,专门用来对付那些难缠之极,嘴巴闭得比蚌壳还紧的嫌犯。
  虽说神农尝百草,中毒无数成就人间功德,但玉秀从来就没想过当神农,更不会想要亲身体验奈何香的效用。
  顶着阿波可汗的脸皮,动怒越发显得狰狞,玉秀咬牙切齿,几乎想要直接掐死崔不去。
  残存的理智制止了他。
  “解药呢!”
  奈何香是没有解药的,但此时此刻,崔不去自然不可能告诉对方。
  他的嘴角咳出血沫,话语含糊不清。
  “你屏住呼吸也没有用……因为,它在你进来的那一刻,就已经渗入你的发肤,通过经脉周身运转,你越是用内力抵御,就会发作得越快……咳咳!”
  玉秀将他抵在地上,低下头,鼻尖对着鼻尖,越发压低了声音,杀气却更浓。
  “那你呢,你自己也中了奈何香,你要跟我一起死吗?”
  崔不去笑了:“你的命,还算挺值钱,跟你死在一起,我也不亏。”
  掐在脖子上的那只手令他喘不过气,崔不去不得不仰起脖颈,微光透过营帐顶端的薄布,映出他修长白皙的线条,有种惊心动魄的濒死美感。
  玉秀喜欢欣赏世上所有美妙事物,不管生物,还是死物。
  放在平时,他必定会掐住对方的脖颈,让崔不去仰首的弧度更高一些,让自己多欣赏片刻。
  但现在,他反而松开手,任凭对方剧烈咳嗽,身体蜷成一团,不住地喘息。
  崔不去自己也中了毒,一个人总不可能连自己性命都不顾吧。
  玉秀冷眼旁观,顾不上其它,坐下来运气调息。
  他很快发现崔不去没有说谎,内力运转反倒令针刺般的痛感越发剧烈,很快玉秀就感到心口像有千万根针同时在戳刺,连同皮肤接触到的任何一处都剧痛难耐,甚至是穿在身上的衣服,都让人觉得那么难以忍受。
  而不会武功的崔不去,是怎么忍受这一切的?
  玉秀自打武功大成,何时栽过这么大的跟头,他咬牙在崔不去身上搜了一圈,却只搜到一个绣袋,里头装着几颗丸子,细嗅还有些药味。
  “这是什么!”玉秀怀疑是解药,又不敢确信,捏起两颗就掰开崔不去的嘴巴往里塞。
  崔不去被逼吞下药丸,却喘着气笑了。
  “你笑什么!”玉秀心头怒极,早已风度全无,飞起一脚就朝对方踹去。
  “这是治我喘鸣之症的药,你以为是解药,却不敢轻信吗?”崔不去咳嗽两声,“枉你多疑似鬼也无用,我既然算计了你,又怎么会把解药带在身上?”
  玉秀见他吃下药丸没事,疑心那的确是解药,便也自己吃了两颗,过了一会儿,胸口疼痛的症状并无好转,就知道崔不去没有骗他。
  “解药呢!交出来,不然我就杀了你!”
  “在凤霄身上。”崔不去说话断断续续,却笑道,“你不是还找人拦住他吗?如果他死了,以他的为人,死之前肯定会把解药销毁,让你跟我们同赴黄泉的。”
  玉秀抬起脚,又想往崔不去身上踹,再看对方这上气不接下气的模样,只怕一脚下去人也差不多了。
  眼看解药还没着落,崔不去自然也暂时死不得,玉秀忍起坐下,重新闭眼运气,试图找出破解之法。
  崔不去却不肯安生片刻,也不肯让玉秀安生:“你说你不是一先生,但肯定也在云海十三楼里,占据了一席之地,既非为首,那么就很可能屈居第二,或者第三。”
  玉秀不言不语,没有理会。
  崔不去也无须对方回应,兀自推测下去:“你师从天台宗,又是晋王幕僚,本该前途光明,却偏偏加入云海十三楼,去干搅乱天下的勾当,这说明你从投靠晋王起,就已经别有居心;你屡次三番,与隋朝作对,又将西突厥闹得鸡犬不宁,云海十三楼总不会觉得单凭几个人,又见不得光,就能问鼎天下吧,至于你——”
  他喘鸣发作,加上奈何香的毒性,就算有那两颗药丸缓解,也只是稍微不那么难受,说话依旧断续困难。
  “玉秀禅师,你还记得芦花村吗?”
  玉秀蓦地睁开双眼。
  崔不去笑了:“看来我没查错。你在拜入天台宗之前,一直在芦花村生活,因为胡汉血统,而受尽村人歧视,直到一行贵人出现,将你带走。”
  玉秀望着崔不去,慢慢道:“崔不去,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的嘴巴,总在应该闭嘴的时候开口,自找死路?”
  崔不去:“禅师你与凤霄,果真英雄所见略同,二位既然神交已久,不如我做个中人,让你们烧黄纸喝鸡血义结金兰?”
  “待凤霄的尸首被带过来,便是你的死期,能多活一刻,你最好还是多珍惜,免得我一不留神,怒火中烧,提前把你掐死。”玉秀慢条斯理道,至此已完全冷静下来,他知道自己中了奈何香,气急败坏或破口大骂都不能改变结果,倒不如省点力气,从崔不去口中套出解药所在。
  崔不去:“我没有查出那位贵人是谁,但结合时间与你之后的经历看来,那位贵人,应该就是被当时的周武帝送去和亲的千金公主吧。”
  玉秀看他的眼神已经像在看一个死人,但崔不去浑不在意,他想要说的话,必然得说个痛快,才有可能停下来。
  “千金公主怜你无父无母,备受孤立,便将你带到突厥,手把手教你认字,又让人教你武功,几年之后,你离开突厥,游历中原,而后出家,成为天台宗一名弟子。但像你这样天资出众的人,无论在哪里,都不会被埋没,所以你很快就在天台宗脱颖而出,甚至差点就成为下一任的宗主候选。”
  “但你却主动拒绝了,表示自己资历不足以服众,希望下山游历,宗主见你年轻稳重,任你为尚礼堂首座,让天台宗经营多年的人脉物资为你所用,方便你在外行事,但你下山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到当初那个芦花村,将全村灭口,然后一把火,付之一炬。”
  说到这里,崔不去不得不停下,他的喘鸣之症经过刚才两颗药丸压制好了许多,但奈何香的毒却没能得到缓解,玉秀有武功在身,还不像他这么狼狈,但崔不去却只能勉强靠着柱子支撑身体,待缓过这一阵,才能将话继续说下去。
  玉秀淡淡道:“真不容易,难为你能一路查到芦花村,但我很奇怪,当时全村人都被我灭口了,你又从何得知这件事?”
  崔不去道:“周家的新妇,刚嫁到芦花村没多久,那几日归宁省亲,正好逃过一劫,你自然不认得她,但她却从家人与同村人口中,得知过你的存在。”
  玉秀呵的一声:“原来是漏网之鱼!可你查到这里,又有什么用处?”
  崔不去:“自然有用处,起码我知道,你的计划,云海十三楼的计划,跟千金公主脱不开关系,如此,你一直以来,处处阻挠我们,想要天池玉胆,甚至假扮可汗,破坏隋朝与西突厥的关系,又不让佛耳那边好过,才有了解释,因为千金公主深恨当今天子夺取了他们宇文家的江山!”
  玉秀哈哈笑道,神情讽刺:“你错了,公主跟云海十三楼没有半点关系,她身负使命,嫁给突厥可汗,这一辈子都要被困在突厥,又怎么在中原翻云覆雨,弄出一个云海十三楼?但她想要的事情,无须她亲自去做,我也会帮她完成,云海十三楼想要做的一切,正好与我不谋而合,我为何不能借助他们的力量呢?”
  “崔不去啊崔不去,你自诩智谋过人,可你这些算计别人的本事,怎么不用在经国济民上面呢!成日只会与凤霄勾心斗角,揣摩天子心思,然后让弱女子去出头,让弱女子去和亲,让她将本来应该你们这些人受的苦难都受尽了!”
  玉秀面露恨色,仿佛将崔不去与心中许多仇人的面孔重叠,他伸手揪住对方的衣领,直接将崔不去揪到跟前,另一只手则掐住崔不去的脖颈,狠狠收紧!
  崔不去原想问出他背后的主谋,探知云海十三楼更多的秘密,没想到竟阴差阳错,将玉秀心底最深的秘密给问了出来。
  眼前这个戴着阿波可汗衰老面皮的俊美和尚,竟是个不折不扣的情痴。
  而他钟情的对象,正是那位前朝的千金公主。
  千金公主和亲之后不久,北周就改朝换代,变成了隋朝,坐上皇位的天子杨坚不是别人,正是末代周帝的岳父,仗着自己独揽朝政,顺便就黄袍加身,又将千金公主一家戮尽。
  权力之争,从来没有脉脉温情,但失了家国的公主,又如何会不恨?
  她培养玉秀,可能仅仅是为了利用,可能也动了几分真情,但玉秀为了她,才真正是赴汤蹈火,以天下为棋局博弈,搅动了多少人心。
  若是让天台宗得知这一切,他必定会被逐出师门,身败名裂,晋王也不可能再用他,这几年他费心筹划得来的权力与虚名,全都会灰飞烟灭。
  就连云海十三楼……
  如果玉秀不是一先生,这天底下能驱使得动他的,又是谁?
  是千金公主,还是另有其人?
  脑海里闪过种种念头,崔不去的脑子越发昏沉。
  耳边传来玉秀的冷笑:“我猜,奈何香根本就没有解药,又或者,解药不在你们两人身上,所以你才费尽心思,拖了这么久,想等凤霄来救你,是不是?”
  崔不去闭了闭眼。
  以玉秀的聪明,自己能拖这么久,已是不易,被发现是迟早的事。
  脖子再度被掐住,对方的力道一点点收紧,玉秀似乎笃定凤霄已经来不了,故意让崔不去一点点滑向死亡,不肯给他个痛快。
  对玉秀而言,崔不去是个复杂的存在。
  他既享受与崔不去斗智斗勇,欣赏对方与自己不相上下的聪明,又深恨对方屡屡破坏自己的计划,这次他假扮可汗,自问没有半分破绽,却还是被对方察觉。
  幸好自己早已布下一手,确保万无一失。
  “我不舍得杀你,可惜,你不得不死。”玉秀说罢,忍着毒发的痛楚,运气于掌,准备将对方的脖子捏断。
  却在这时,外面传来短兵相接与高声怒斥的动静。
  紧接着,玉秀闷哼一声,手陡然松开。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没更主要是去把下一卷的思路给理了一下,好了,没留悬念,但来不及写凤二了,下章继续!
  凤二:什么叫来不及?本座的戏份能叫来不及?!
  第83章
  时间回到半个时辰之前。
  凤霄、乔仙、金莲,己方只有三人。
  一名蓝衣人,带着十二名黑衣人,俱是一流高手,其中蓝衣人的武功,可能更为厉害。
  这不是凤霄经历过最艰难棘手的一场战斗。
  他初出山时,曾在雪山之巅独战魔门三大高手,不落下风,也曾在渭水之畔以琴会武,闯过同门设下的重重杀机,眼前这些人,并非他遇见过最厉害难缠的对手,但他们的阻挠恰恰说明对方也不希望他见到崔不去,战斗拖得越久,崔不去就多一分危险。
  乔仙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她竭尽全力想要突出重围,奈何会盟上旧伤未愈,力有不逮,此时交手数十回合,已是气喘吁吁,强弩之末。
  那十数名黑衣人的相互配合却是出奇默契,往往能发挥成倍的威力,金莲与乔仙被困在这些人之中,轮番与之交手,累也累死了,更不要说有余力去给凤霄那边助拳。
  袍袖一扬,凤霄以内力振开对方掠来的铁链,但转眼又有数道精光飞掠而来,从不同方位袭向他,凤霄索性侧身避过,原地不动,踩住其中一条,借力将身形猛地往上拔起!
  对方早有防备,当即也跟着纵身跃起,紧紧咬住不放,两人在半空交手十数招,掌风澎湃,周身如海浪翻腾,二人衣袂被真气鼓起,伴随狂风旋至,旌旗猎猎,掌影竟是越来越快,以至于旁观者也无法用肉眼分辨。
  早在此行之前,对方就已料到凤霄身手不凡,但他也有相当自信,自诩以自己身手,纵然相差分毫,也不至于差距太大,更何况玉秀说过,凤霄有伤在身,更是十拿九稳,谁知一交上手,方才发现自己还是轻看了凤霄——此人身手,委实已到了神鬼莫测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