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
  吴婶离开后,魏崇义拖着佝偻瘦弱的身躯,吃力地把这两大袋子东西带上楼去,走进一间挂着“院长室”牌子的房间。他所住的,就是他当年在这片京城外围的小村子里所开设的精神病院,专门收治附近村子里的精神病人,在若干年前因为因为无法取得医疗卫生机构资质而被迫关闭,病人也都被各家各户领回了家。不过魏崇义一直没有离开,就守在这家空空如也只剩他一个人的废弃疯人院里。
  几个月之前,霍奇?哈德利的学生詹莹教授曾经来这里拜访过他,取走了哈德利放在他这里的一些资料。魏崇义虽然痛快地给出了资料,却并不愿意告诉詹莹他和哈德利到底有什么样的过往、以至于哈德利会那么放心地把重要的资料交给他保管。
  而詹莹还有另外一件事不知道:魏崇义交给她的,并不是哈德利留下的全部。还有另外一样东西,被魏崇义藏了起来。
  放好了吴婶送来的食物和药品,魏崇义又坐在床边呼哧呼哧地喘了好久的气,然后费劲地搬来一架折叠梯,顺着折叠梯踩上去,打开了院长室天花板上的一处活动的顶板,顶板的上面,是一个暗藏的小阁楼。他钻进了阁楼里。
  阁楼很小,小到瘦弱矮小的魏崇义也必须弯下腰。透过半明半暗的光线,可以看到阁楼里空空荡荡的,除了灰尘和小虫子的尸体之外,只有一个中等大小的金属笼子。笼子里仿佛是装着什么活物,听到魏崇义钻进阁楼的声音,笼中传来一阵急切的碰撞声,一个兔子差不多大小的黑影上下窜动着。
  “别急,别急,有你吃的。过去你可坚决不肯吃东西呢,现在总算是妥协了……”魏崇义喃喃地说着,打开笼子顶上的一个小口,把一些事先准备好的切成条状的生肉从小口里一条一条地放进去。笼子里很快响起撕扯咀嚼的声音。当咀嚼声停止后,笼子里的生物发出满意的低哼声,但过了没多久,它又开始撞击笼子。
  “我知道你在闹腾什么,饱暖思淫欲嘛……”魏崇义嘿嘿轻笑着,“别闹了,这个可一时半会儿满足不了你。”
  笼子里传出轻微的叫声,似乎是在表达某种不满,笼子也被继续撞击。魏崇义收起笑容:“怎么?又不听话了?”
  他把手指放到嘴里,吹出一声响亮的唿哨,随着这一声尖锐的口哨,从阁楼下方迅速地窜上一条黑影。那是一条浑身杂毛的肥大的黑猫,虽然相貌丑陋臃肿,动作却相当灵活,而且训练有素。听到口哨声后,它立刻钻入阁楼,如同一道黑色闪电一般扑到了铁笼上,爪子抓挠着铁笼,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呼噜声。
  一听到这个声音,笼子里立马安静下来,再也没有其他响动。黑猫依旧趴在笼子上,绿幽幽的猫眼里露出凶光。魏崇义拍了拍猫背:“好啦,金刚,干得不坏。它知道教训了,你先下去吧。”
  这只相貌丑陋的黑猫看来颇有几分灵性,听完魏崇义的命令后,果然乖乖地扭过身子,一声不吭地爬出了阁楼。魏崇义依然弯着腰,轻轻用手指敲了敲了笼子:“你看,叫你听话你不听,非得吓唬着你才听?你啊,都活了那么大年纪了,还是没学会该怎么在世界上生存。”
  魏崇义絮絮叨叨地教训着笼子里的不明生物,仿佛对方真的能听懂人话。最后他又叹了口气:“说起来也怪难为你的,谁愿意和自己的另一半长久分离呢?没关系,我很快会找到霍老头的,霍老头说过,他会替你把你的伴侣找回来的。到那时候,你的生命就完整了,再忍忍吧,再忍忍。”
  笼中生物好像真的听懂了魏崇义在说些什么,不再骚动也不再出声。魏崇义舒了口气,弓着腰转身准备下去,但突然之间,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绿芒。随着这道绿芒的出现,他一直紧绷着的脸忽然舒展开了,嘴角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紧跟着,他俯下身子,四肢着地,开始在积灰遍地的阁楼里……爬行。
  魏崇义爬行的姿态非常奇特,明明长手长脚,动作却丝毫也不舒展,反而刻意地弯曲手脚,令自己看上去非常接近一只老鼠。他脸上带着愉悦的微笑,在阁楼里越爬越快,完全不像之前连走路都不太灵便的病弱模样。
  那样子,还真像是一只巨大的硕鼠。
  随着爬行速度的加快,魏崇义的笑容越来越浓,好像无比享受这样畅快而怪异的运动方式。他已经十分疲累,喘气的声音就像是在拉风箱,浑身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湿透,看上去虚弱到了极点。但他却恍如不觉,反而满脸都是兴奋的神采,仿佛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
  就在这时候,从阁楼入口处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魏崇义全身一哆嗦,眼里的绿光消失了。他脸上的奇怪笑容也随之隐去,整个人瘫软在地上,仿佛全部的力气都已经被抽空。他趴在肮脏的地面上,脸上的汗水把灰尘和成了黑泥,足足过了五分钟才能重新动弹。扭头一看,原来是已经离开阁楼的那只名叫金刚的黑猫又窜了回来。刚才那一声叫,就是黑猫发出的,破除了魏崇义那不可控的危险状态。
  “金刚,干得好!”魏崇义好容易喘息停当,招招手,金刚听话地走过来。他把金刚紧紧抱在怀里,这才敢重新走向铁笼。
  “我真是小瞧你了,”魏崇义咬牙切齿地说,“原来你从来就没有放弃过。可惜的是,有金刚在这里,你是不可能如愿的。”
  他的双目中似乎有火焰在燃烧:“我一定要拿到我想要得到的东西!”
  铁笼里,沉默依旧。
  四、
  “曾警官,how old are you?”冯斯苦笑着。
  “你怎么关心起我的年龄来了?”曾炜还以微笑。
  “我不是问你的年龄,这是一个网络笑话……”冯斯像看瘟神一样看着他,“意思就是:怎么老是你?”
  这个打开门来撞破了杀人现场的不速之客,正是警官曾炜,冯斯最害怕见到的人,没有之一。从当初好友宁章闻被刺开始,曾炜就像影子一样,始终阴魂不散地缠着冯斯,试图探寻出这个看似普通的大学生背后隐藏的秘密。
  曾炜成为了冯斯最大的噩梦,此人虽然暂时并不了解守卫人与魔王的黑暗世界,却偏偏是一个警察,是“正常世界”的秩序守护者。于冯斯而言,和邪魔外道们斗智斗勇倒也罢了,遇上曾炜这样随时可能剥夺他正常人生活权利的角色,反倒是束手束脚。毕竟他并不想当什么天选者,并不想做魔王的走卒或者屠魔的英雄,只想过普通人的生活而已。曾炜,就是这憧憬中的普通人生活的最大阻碍之一。
  此刻曾炜已经把房内的一切尽收眼底。冯斯低声说:“曾警官,这不是我干的。确切地说,有可能是我干的,但是我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他知道,这种软弱无力的辩解是没有丝毫用处的,尤其在精明狡诈的曾炜面前。他身处杀人现场,手上沾着死者的血迹,凶器上留有他的指纹,就算神仙也没法替他辩解。在一片万念俱灰的绝望中,他索性闭嘴了,心里想着: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大不了回头等着路晗衣他们来搭救我,从此做一个黑人,和正常的世界沉痛吻别,了此残生……
  想到悲惨处,他只觉得鼻子微酸,一时间有点神游物外,回过神来的时候,眼前的一切让他大吃一惊。曾炜正在戴着手套以专业的手法清理现场。
  “曾警官,您这算是……破坏现场么?”冯斯犹犹豫豫地问。
  “我是在救你。”曾炜冷冷地说。
  冯斯彻底傻眼了。
  曾炜很快把与冯斯有关的痕迹清理掉,然后把冯斯带走。冯斯知道,在这位警官面前,除非得到守卫人的帮助,否则自己找不到任何机会,所以也并没有耍什么花样,乖乖地跟在他身后上了车。他注意到,曾炜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开警车,而是开着一辆不起眼的私家车。
  早有预谋么?冯斯想着。不管怎么说,已经上了贼船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他闷闷地坐在副驾驶位上,一言不发,一向多话的曾炜也很难得地始终保持着沉默。汽车从冯斯学校所在的郊区驶入市区,四环、三环、二环、一环……穿过市中区后,又开始继续往另一个方向的远郊开去。
  汽车穿越整个北京城,一直来到了位于北京另一侧的某老居民小区。这里看起来比宁章闻家的宿舍楼还要破旧古老,有着老式的公用走廊,每家每户甚至没有独立的卫浴,而是一层楼共用两个水池和厕所——这就是传说中的筒子楼。筒子楼里的许多房子都大敞着门,不少连窗玻璃都已经没有了,只剩下空空如也的窗框。整个大院里肮脏、杂乱,遍地是垃圾。一阵风吹过,破烂的塑料袋在半空中起劲儿地飞舞,其状冷清而凄凉。
  曾炜停好了车,带着冯斯走了进去。虽然还只是下午,院子里里却冷冷清清,看不到半个人影。曾炜解释说:“这是我父母留给我的老房子,国营老厂的职工宿舍。这里原本住的人就越来越少,最近又准备拆迁,所以已经基本不剩什么人了。”
  “这样才正好把俘虏带回来,没人会看见,是么?”冯斯一边说着一边绕过一个不知倒塌了多少年的葡萄架。曾炜笑了笑,没有答话,带着冯斯走入大院尽头的一栋楼,爬上二楼。
  “这个楼……不知道年龄有没有你大?”冯斯问。
  “比我稍微小一些,我出生后才建的。”曾炜掏出钥匙,打开门上锈迹斑斑的挂锁,示意冯斯先进去。冯斯走进门,一股呛人的尘土气息扑鼻而来,让他禁不住打了个喷嚏。尽管太阳还没落山,屋子里却已经十分黑暗,冯斯正想要在墙上摸索电灯开关,曾炜说:“没有开关,只有拉绳,在屋子中间。”
  “我喜欢这种穿越感。”冯斯喃喃地说。他果然在屋子中央摸到了拉绳,伸手一拉,昏黄的灯光洒满了整个屋子。他看到这间屋子里摆放着一些陈旧简单的家具,墙上还挂着一对老人的黑白合影,照片上的老两口笑得亲切而慈祥。
  “你睡左边的那间屋子,”曾炜说,“不过现在床上还没铺东西。你在家里等着我,我出去给你买被褥,顺便买晚饭回来。你把那台老冰箱插上电,应该还能制冷。”
  说着,他真的迈步向门外走去,冯斯连忙伸手拦住他:“曾警官,我能先问你两个问题么?”
  “我知道你要问哪两个问题,”曾炜悠悠然地掏出香烟,“第一,你想问我我带你到这儿来干什么?这个你不必多管了,老老实实在这儿呆着就行,反正我也不会吃了你;第二,你想问我怕不怕你逃跑,这个问题么……”
  他啪的一声点燃打火机,深深吸了一口烟之后,吐出一个漂亮的烟圈:“沾着你的指纹和死者血迹的水果刀,就在我提包的证物袋里。你想跑随意,跑了之后根本用不着我去追你,我在全国的同行会替我找你的。”
  “你不会那么做的,”冯斯说,“你别有企图。”
  “我的确别有企图,但是,你不会拿自己的后半生来和我赌。”曾伟说着,又吐出一个烟圈,潇洒地转身走出去。冯斯站在原地呆了半晌,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妈的……这年头好像人人都是心理专家。”
  曾炜的推断是正确的。冯斯果然不敢逃跑,只能在房里无聊地上着网。他想要把这半天里一波三折的离奇遭遇告诉他的朋友们,但转念一想,即便告诉了他们,他们也无能为力,还不如不说。现在落在了曾炜手里,实在是让人无法可想,只好以不变应万变了。
  他枯坐在连弹簧都露出来了的老旧沙发上,又开始琢磨在哈德利教授的房间里发生的一切。在此之前,他不只一次进入过幻觉的世界,但从来没有哪一次像今天这样,当自己的精神处于幻觉中时,肉体还在自行行动,甚至能做出杀人这样的行为。
  真是活见鬼!他狠狠一拳头砸在沙发上,只觉得心里的憋屈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哈德利教授并没有在十多年前的追杀中死去,并且活生生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这原本是个绝好的机会。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洋鬼子老头身上,一定藏着许多尚待挖掘的秘密,用路晗衣的话来说,这些不走寻常路的世俗专家们,在全然不知道魔王存在的前提下去研究那些“反科学异象”,可能反而更加容易跳出窠臼,寻找到探访魔王本质的特殊方法。
  可是哈德利教授也死了,又一条重要线索中断了。作为一个所谓的天选者,老子混得还真够失败的,冯斯悲愤地想。
  过了一会儿,他想起了些什么,开始在房里四处翻找,但如他所料,曾炜不会留下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供他去偷窥。翻检了一阵子之后,除了一些杂物和几本陈旧的家庭相册之外,并没有发现其他物件。他反正也无事可做,索性打开相册瞎翻。
  第一本相册里的照片以黑白居多,大多是曾炜的父母还比较年轻的时候拍的。那时候曾炜也还只是个少年人,身材瘦瘦小小,在相片上总是显得分外拘谨,并不像现在看上去那么老到成熟。
  从第二本开始,彩色照片逐渐多了起来,照片上的曾炜的年纪也在不断加大,可以看出他从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到戴着团徽的中学生,再到一身制服的警校生的逐步转变。这个人开始一点一点地褪去稚嫩,眉宇间逐渐有了一个警察该有的英气。
  突然之间,一张令冯斯绝对没有想到的照片一下子映入眼帘,他登时愣住了,心脏开始狂跳起来。这是怎么回事?冯斯想着,我之前的种种猜测,难道全都是错的?这张照片所传递出来的信息,实在是太令人震惊……
  冯斯正在陷入沉思中,忽然感到头顶上似乎有什么阴影掠过,他抬起头来,却什么都没有看到。头顶只有掉了许多墙皮的天花板。
  是我眼花了么?冯斯有些疑惑。他放下手中的相册,站起身来四处张望,终于在昏暗的灯光下看到,客厅正对房门的墙壁上,有一块墙皮的颜色好像稍微有点不大对劲。他向前走了几步,打算看个究竟,但那块墙皮却猛然间脱落,仿佛无视重力法则一般,横着向他飞了过来。
  冯斯反应倒也不慢,一个狗啃屎的动作趴倒在地,躲开了这块巨大的“墙皮”。他就地一滚,钻到了饭桌下面,然后回头一看,这才看清楚了,那块东西并不是墙皮,而是某种具有生命力的奇怪生物。
  这个怪物呈四四方方的薄片状,大约两米见方,色泽是轻微的淡黄色,难怪刚才冯斯会在黄色的灯光下看花眼。此刻它悬浮于半空中,身子伸展开,整体有点像一块草席,虽然并无四肢,却给人一种张牙舞爪的错觉。冯斯不知底细,窜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握在手里,心里在算计着:这家伙没头没尾没眼睛没鼻子,我到底往哪儿砍才算是要害呢?
  没等他盘算清楚,怪物已经猛扑了过来。冯斯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菜刀跺了下去,怪物并没有躲闪,这一刀重重砍在它身上,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力,立即把它的身体砍穿。
  冯斯正在窃喜,却发现怪物并没有丝毫受伤的样子,反倒是被一刀砍穿的部位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愈合,反而把冯斯的手腕裹夹在其中。冯斯感到一股胶水一样的粘糊糊的力道粘住了自己的右手,怎么拔也拔不出来。挣扎了好半天,始终无法把手抽出来,想要踹上一脚,却明白这一脚的结果多半是脚也被粘住。
  于是他只好选择静止不动,右手还插在“草席”的身上,那副样子活像是正在掏兜却被事主抓了现行的小偷。他只能尴尬地咧嘴一笑,然后提高了声调:“不管你是谁,出来说话吧,我没有蠹痕,不可能对你有威胁。”
  对面的“草席”忽然震动起来,发出一阵沉闷但还可以分辨的声响:“出来?我不是一直在你面前么?”
  冯斯楞住了:“你说什么?你不是一只妖兽?你是……一个人?”
  手松开了。“草席”向后退出去半米,整个身体卷在了一起,随即开始像液化一样的融合、变型,颜色也越来越深。半分钟之后,几乎没有厚度的“草席”消失了,站在冯斯面前的是一个矮矮胖胖的男人,长着厚嘴唇和狮头鼻,头发油油腻腻的看来很长时间没洗了。
  “这种变形能力,也是附脑的作用吗?”冯斯镇定地问。其实在他心里,见到这样活生生的变形秀,还是难免震惊的,但好歹也是见惯了大场面的天选者,表面上不愿表露出丝毫的惊讶。
  “是的,附脑没能给我带来蠹痕,却把我的身体改造成了这个样子,”矮胖的男人说,“在我看来,这个能力比蠹痕还好使。”
  “看起来,附脑还真是挑战各种人类的极限呢……”冯斯哼了一声,“那你岂不是可以变成任何人的模样了?”
  “我倒是希望如此,可惜现在能力还不足,无法精确控制细节,尤其是人类的细微面部区别,”矮胖男人说,“比如你想要我变成你喜欢的妞陪你睡觉,恕我无能为力。”
  “你还真粗俗……”冯斯叹了口气,“不过我好歹稍微放了点心,你不至于冒充国家元首挑起第三次世界大战什么的了。说说吧,你是哪个家族的,抓我想要干什么?”
  “看来果然如他们所说,你虽然没什么本事,胆量倒是不错啊。”矮胖男人有些诧异地看了冯斯一眼,“换一个人的话,恐怕都得尿裤子了。”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我的人了,”冯斯微微一笑,“我都已经习惯啦。”
  “习惯了就好,我也不必多费唇舌了,”矮胖男人说,“不想受到伤害的话,就跟我走吧。”
  冯斯无话可说。不管表面上如何镇定自若,他内心深知,面对着这些移植了附脑的怪物,自己没有半点逃脱的机会,只能乖乖跟着对方离开。那种时时萦绕于心里的屈辱感再度涌现,天选者,他念叨着这三个字,还不如说是天选猪……
  矮胖男人的左臂像橡皮泥一样伸长扭曲,化作一根长长的触手,把冯斯的腰部卷住。冯斯逆来顺受,不由自主地被他拖着向门口走去。
  矮胖男人伸手拉开门,突然之间,冯斯的耳边响起砰砰砰好几声震耳欲聋的巨响,随即脸上溅上了好几滴热血,似乎还有一些硬硬的渣子。他侧头一看,不由得差点吐出来:矮胖男人的头颅被整个打烂了,上半截的颅骨完全被掀开,露出里面红白混合的可怕事物。他也知道,这些恶心的玩意儿此刻肯定糊了他一脸,不过也没时间去顾及了。
  他把视线转向门口,果然,门口站着的是曾炜。曾炜手里握着一把还在冒出青烟的手枪,目光里带着冯斯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冷峻和威严。直到这时,矮胖男人的身体才僵直地摔倒在地上。
  “脑袋烂了,这种怪物也就死透了,”曾炜沉声说,“但是他肯定还有同党。快跟我走!这里不能留了!”
  “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不然我不走!”冯斯说着,抓过一卷卫生纸擦拭着脸上的血液和脑浆。
  “命都快没了你还要啰嗦什么?”曾炜眉头一皱。
  冯斯霍然上前,手里扬起刚才从相簿里抽出来的那张泛黄的照片,一字一顿地问:“告诉我,你为什么会认识我爸爸?”
  照片上,年轻的曾炜和年轻的冯琦州并肩而立,作意气风发状。从两人勾肩搭背的姿态来看,至少在那个时候,他们应该是关系亲密的好朋友。
  第二章、我们都是疯子
  一、
  刘大力紧紧握住手里的警棍,一步一步地靠近仓库。作为一个胆小的建筑工地保安,在听到建材仓库里传来种种异响之后,他的第一反应其实是不要去管。当保安的,要么日晒雨淋要么熬夜加班,一个月就那么点微薄的薪水,何必去给自己惹麻烦呢?
  但是他很快又想起了同事的教训。就在上个月,因为一桩夜间盗窃案,一位同事丢了饭碗。这年头要在城里找到工作可着实不容易,当保安也总比下工地搬砖轻松,刘大力思前想后,最终还是抓起警棍走了过去。
  仓库里的声音十分怪异,像是有人在极度痛苦地喊叫,但声音却像是经过了消音器过滤一样,听起来十分微弱,如同从很远的地方遥遥传来一样。
  难道是有谁躲在仓库里看什么恐怖片或者打斗片?刘大力这么想着,胆气稍微壮了一点点,他猛地一脚踹开仓库大门,冲了进去。
  然后他就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他看见仓库里明明没有亮灯,却有一层奇怪的淡黄色光芒铺满了整个仓库。在这一圈柔和的黄光的笼罩之下,仓库里已经是一片狼藉,正中央站立着一个可怕的怪人——一个长着两颗头颅的畸形儿。
  此刻这个双头怪人正叉着腰站在仓库中间,布满伤疤的丑陋大脸上满是一种无所谓的极度傲气。在他身边的地上,七零八落地散布着许多血红色的东西,刘大力仔细一瞧,看清楚了那些都是什么,立刻吓得魂不附体:那些血红色的玩意儿,竟然全都是被粉碎的人的身体!看看那个双头怪人的神情姿态,似乎这些散落一地的胳膊、小腿、内脏、头颅全都是被他撕碎的。
  刘大力这回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吓尿了,括约肌已经完全不受控制,裤子一下子就湿透了。他扔掉警棍,转身就想跑,但不知怎么的,刚刚跑到仓库门口,脚底下就有一股莫名的阻力让他的脚步变得迟滞而沉重,令他无法迈开步伐。
  紧跟着,他忽然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全身的力气飞快流逝,就好像从一个破了口的水杯里漏水一样。他腿脚发软,再也无法支撑身体,一头栽倒在地上。而奇怪的是,尽管摔得很重,他却并没有感觉到太疼,似乎整个身体的感觉都变得迟钝麻木。他瘫软在冰冷的地面上,只觉得太阳穴一阵阵跳动,肺里只有出的气、却很难再吸进哪怕是一丝的新鲜空气。他的心脏像是被人捏住了一样,跳得越来越轻越来越慢,眼前变得一片漆黑,视线里的一切都模糊不清。
  刘大力用尽最后的力气,努力抬起眼皮,但他的视线已经看不见远处了,只能勉强看到自己的手。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的手在这短短的不到一分钟时间里变得枯瘦如柴、青筋暴露,上面布满了老人斑。
  我难道是……老死的?这是刘大力最后的念头。
  从刘大力闯进仓库,到他倒在地上不可思议地活生生老死,那个双头怪人都并没有正眼向他瞧上一眼。倒是等刘大力死后,他的目光看向了仓库一角:“小路,看来任何地方都少不了你啊,而且选择最后时刻再出来也是你的风格。”
  “范兄,杀人是你的乐趣,我当然不好掠人之美,”从仓库的那个角落里走出一个相貌俊美的年轻人,“只是刚才那个最后闯进来的普通人,我担心你会放他走,所以才抢了你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