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这时女警文丽来报告说,杀人和分尸的凶器已经找到,是挂在客栈厨房外墙上的一把用来劈柴的斧头。虽然斧头被凶手清洗过,但痕检人员还是在上面检验出了少量血迹,经化验,可以确认是死者身上留下的血迹。
  范泽天走到厨房门口看了一下,那把斧头就挂在门口屋檐下。
  他问柴刀:“你这把斧头,平时一直挂在这里吗?”
  柴刀说:“是的,平时劈完柴,都是挂在这里的。想不到竟被人顺手拿去当了凶器。早知如此,打死我也要把斧头收起来。”
  他战战兢兢的,说话有点哆嗦,生怕警察因为他的斧头成了凶器而怪罪他。
  范泽天挥挥手说:“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做一顿丰盛一点的晚饭,估计我们这些人今晚得住在山上了。”
  小李凑过来问:“那毕军怎么办?”
  范泽天想了一下说:“他仍未洗脱嫌疑,先把他铐在客栈里吧。”
  7
  负责走访排查山民的刑警回来报告,说山民们都反映并不认识方中言这个人,警方经过仔细摸排,没有发现可疑线索。
  范泽天好像早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并不觉得意外。
  他掏出手机,走到一边,给市局的人打了个电话,交待几句,然后带着小李,围着客栈走了一圈。
  走进厨房时,柴刀正猫在灶台前,准备生火做饭。
  厨房的墙壁上,挂着一些用草绳扎好的干草药,范泽天凑上前看了一下,有甘草、三七、黄莲、夜交藤等。
  他对柴刀说:“原来你还懂中草药啊,真不简单。”
  柴刀咧嘴一笑,答道:“山民住在山上看医生不方便,有个头疼脑热,都是自己上山采药煎了吃。”
  范泽天穿过厨房,厨房后门口有一条通道,与建在池塘上的猪圈相连。
  他们推开猪圈的门,一股猪粪臭味冲得小李直皱眉头。
  猪圈里养着十几头半大的猪,哼哼唧唧地正等着主人来喂它们。
  地上已经堆积了不少猪粪。
  范泽天见门边有个水桶,就跑到池塘边提了一桶水,往猪圈里一倒,一些猪粪就被从地板缝隙里冲刷进了池塘,成了鱼食。
  小李笑嘻嘻地问:“范队,你想学养猪呀?”
  范泽天跨进猪圈,在刚刚洗冲干净的一块地方蹲下来,一面细看,一面说:“我是在寻找凶手杀人分尸的第一现场。”
  小李一拍脑袋,猛然明白过来:“凶手作案时既是晚上,又下着大雨,客栈周围数里之内连个避雨的地方都没有,所以凶手不可能露天开灯冒雨作业,而这个极少有人来的猪圈,就成了他最好的选择。”
  范泽天点头说:“不错,而且作案之后,猪粪的臭味,可以掩盖杀人的血腥味,流在地上的血迹,只要用水一冲,就干净了,几乎不会留下痕迹。”
  小李顿时兴奋起来:“我马上叫痕检的人过来看看。”
  很快,痕检人员就来向范泽天报告,从猪圈地板缝隙里检出了一些人体血迹及碎骨,初步化验,系死者方中言留下的,但如果要最后确认,则需把样本送回市局作进一步检验。
  第17章 雨夜疑凶(4)
  范泽天点点头,说:“看来这里应该就是凶手作案的第一现场了。”正说着,手机响了,是市局的人打过来的。
  范泽天一边接听一边频频点头,挂了电话,他对小李说:“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我已经基本掌握了,凶手是独自一人作案,而且就是住在客栈里的人。”
  小李惊讶地道:“可是我们已经排查过了,客栈里的人,包括店主柴刀,都没有作案时间呀,而且凶手把尸块包裹之后丢弃在四个方向的四个点,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完成这个任务,至少得要八九个小时。凶手是怎么掩人耳目做到这些的?”
  范泽天皱起眉头,说:“你问的这个问题,也是我目前唯一没有想明白的地方。”
  两人边说边走到客栈前面的空地上,这时天色将晚,已经到了做晚饭的时候,围观的山民都已散去,空地上只剩下警察忙碌的身影。
  突然,不远处传来一阵狗叫,范泽天扭头一看,只见墙角边,一只狼狗正在跟一只大黄狗打架,那狼狗骨架高大,异常凶猛,一口咬住大黄狗的脖子,将它叼起,跑出十几米远,再一甩头,竟将大黄狗甩出一丈多远。大黄狗吃了败仗,一边惨叫,一边负痛而逃。
  小李告诉范泽天,这条狼狗名叫猛子,是柴刀家的猎犬。
  “好,我明白了。”
  范泽天像是从深思中猛然回过神来,用力拍了一下小李的肩膀,把小李惊得一愣一愣的。范泽天说:“去,把所有人都叫过来,包括柴刀,现在是揭开谜底的时候了。”
  在小李的召集下,不大一会儿,大伙都集中到了客栈前,柴刀身上还系着做饭的围裙,好像随时准备回厨房炒菜一样。
  范泽天扫了大家一眼,大伙鸦雀无声,静待他指出这桩谜案的真凶。
  范泽天说:“关于这桩碎尸案,目前已经基本侦破。首先,我想说一下凶手作案的手法和过程。”
  昨天晚上,凶手在方中言喝的茶水中掺入了一些用夜交藤煎出的药水。夜交藤是一种中药,有催眠的作用,中医可用来治疗失眠。所以方中言喝下不久,就呵欠连天,晚上8点左右,就早早回房间睡觉了。
  他刚睡下不久,凶手就从简易楼梯上到二楼,为防被人发现,他顺手关掉二楼走廊灯,将昏睡中的方中言从被窝里背到后面猪圈中,用斧头杀人分尸之后再进行抛尸,最后将用作凶器的斧头洗净放回原处,再用水将猪圈冲洗干净。
  听完范泽天的推理,大伙你看我我看你,还是一头雾水。
  小李问:“那凶手到底是谁呢?”
  范泽天背着双手,踱着步子,目光自每个人脸上扫过,最后落在柴刀身上:“凶手不是别人,正是驴友客栈的店主柴刀。”
  柴刀吓了一跳,一面在油腻腻的围裙上揩着手,一边哆嗦着说:“警官,您可别开玩笑,俺柴刀怎么会是杀人凶手呢。”
  众人也大感意外,小李说:“怎么会是他?老蔡他们打牌到深夜12点,柴刀一直在旁边端茶倒水炒下酒茶,忙进忙出的,哪有时间作案?”
  范泽天说:“其实我们都被法医老曹误导了,老曹分析凶手作案时间大概需要两个小时,我们就以为凶手一定要有整整两个小时的作案时间,其实不是,作案时间需要两个小时,这是没错的,但凶手完全可以化整为零,把两个小时一百二十分钟的工作量,用六个二十分钟,或者十二个十分钟来完成。比如说,他先花十分钟时间把方中言背进猪圈,再回到餐厅给打牌的人倒杯茶,然后又花二十分钟去杀人,再回到餐厅露一下面,然后趁去厨房烧水炒菜的机会,再跑到猪圈切割和包裹好第一块尸体……”
  小李渐渐明白过来:“所以凶手不一定是昨天晚上离开餐厅两个小时的人,而一定是昨晚8点至12点之间,进出餐厅次数最多的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符合这个条件的人,只有为客人端茶倒水拿酒炒菜不断跑进跑出的店老板柴刀。”
  范泽天说:“一开始,我并没有怀疑到柴刀头上,把我的注意力引到他身上的,是两件东西,第一个是柴刀挂在厨房里的夜交藤,恰巧我懂一点中医,知道这味中草药有很好的催眠作用。我一直以为方中言是在睡梦中被凶手制服打晕之后再被掳下楼的,可是房间里并没有扭打过的痕迹,楼下的人也没有听见方中言的叫声,所以我想,他很可能是被迷晕之后,在毫无反抗的情况下,被凶手背下楼的。而这个夜交藤的出现,正好印证了我的想法。第二件东西,是作为凶器的斧头。要知道人的骨头,其实是相当坚硬的,用斧头砍斫尸体,肯定会在刀刃上留下一些崩坏的缺口,凶手想要归还斧头,就必须花时间把斧刃重新打磨好,而且还要把上面的血迹小心清洗干净。如果我是凶手,作案之后一定不会花时费力这么做,直接把斧头扔进池塘岂不更省事?可是凶手却把斧头打磨清洗之后放回了原处,这是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凶手不想丢弃这把斧头,他觉得这件工具丢掉了可惜,他觉得这东西留着日后还可以用。”
  小李说:“对这把斧头深有感情舍不得丢弃它的人,只能是它的主人了。”
  范泽天说:“自从确认凶器是这把挂在墙上的斧头之后,我就已经开始怀疑柴刀了。但为了不打草惊蛇,我故意叫他去给我们准备晚饭,用以麻痹他的思想,为我们后面的侦破工作赢得时间。”
  柴刀把身上的围裙脱下,狠狠地扔到地上,一张紫膛脸憋得通红通红:“你、你别抓不到凶手,就在这里随便找一个人顶罪。我跟方中言素不相识,无冤无仇,怎么会对他下如此毒手?”
  范泽天盯着他冷冷地道:“你跟方中言,真的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吗?我看不见得吧。我打电话回市局,叫他们请北江市公安局协查过。大约三年前,方中言还是北江市城管局城管大队的大队长,有一次在街道上清理小摊小贩时,一个女商贩不想被他没收摆地摊的三轮车,所以骑车逃跑,方中言则带人在后面追赶。女商贩慌不择路,在逃跑过程中,被一辆迎面驶来的小车撞死。当时这名女商贩肚子里已经怀了孩子。因为方中言是正常执法,所以事后并没有被追责,后来他因整治小商小贩成绩突出,反而还升官做了副局长。我请人查过,这名被城管追赶而遇车祸致死的女商贩,就住在这笔架山上。他的丈夫名叫柴刀……”
  “别说了,求求你别说了……”柴刀忽然蹲在地上,使劲扯着自己的头发,哽咽道,“不错,方中言就是杀死我老婆的真正凶手,一尸两命啊!后来我多次上告,都被手眼通天的他压了下来。他虽然不认识我,但我却永远记住了他那张比强盗还凶恶的城管队长的嘴脸。这一次,他一住进驴友客栈,我就认出他来了,这可真是老天有眼,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叫这杀妻仇人自动撞到我手里,大丈夫有仇不报,何以为人?于是经过一番策划,昨天晚上,我就在他喝的茶里掺入了夜交藤煎出的药汁,后面的事,就跟你推断的一样,我每次进厨房,都要借机去一次猪圈,在方中言身上砍几斧子,为了防止鲜血溅到身上,我还在身上穿了一件塑料雨衣……”
  小李说:“现在凶手的作案时间已经弄明白了,可是抛尸时间呢?以客栈为中心,朝四个方向抛尸,每个点都距离客栈至少二十里。如果是一个人所为,那么完成这个任务至少需要八九个小时,他又是怎么做到的?”
  范泽天说:“这其实是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一个点了。凶手为什么要分四次抛尸,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他又是怎样做到的?这也是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直到刚才看见柴刀那只凶狠凌厉的猎犬,我才幡然醒悟,原来完成抛尸工作的,并不是柴刀,而是他的狼狗,这样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分成四块抛弃就很容易理解了,因为狼狗再厉害,也不可能一次叼起整个尸体,只有化整为零才行得通。”
  柴刀抬头看着他,眼里透出钦佩的目光:“连这也瞒不了你,你可真是神探啊。正如你所说,我第一次进猪圈,先将方中言的头及两只手砍下,包好,让猛子叼着,指示他放到东边二十里外一个我跟它打猎时去过的地方。等它跑完一趟回来,我第二次进入猪圈,再砍下方中言的上半身,让它叼去南面二十里外……我之所以用厚厚的塑料袋装好尸块之后,再在外面包上麻布,就是为了不让猛子把里面的塑料袋咬破而一路上漏出血水。而且分四个方向远距离抛尸,如果案发,也可以迷惑警方,警方一定会以为这么大的工作量,肯定非一个人所为。”
  范泽天看看站在门边的狼狗,说:“我查过资料,像这种狠狗,奔跑起来,最快时速可以达到一百里,可以连续不停地奔行三个小时。二十里路程,它打个来回也就二十多分钟时间。而且方中言身材比较瘦,尸体一分为四,每个包裹的重量也就二十多斤的样子。我看见这只狠狗刚才将一只三四十斤重的大黄狗叼起后扔出好远,所以叼这么一点尸块,应该不成问题。我也是看到那两只狗打架,才忽然想明白的。”
  那只名叫猛子的狼狗仿佛明白了什么,懂事地蹭到主人身边。
  柴刀忽然抱着它的头,嚎啕大哭起来……
  第18章 狂飙杀机(1)
  刑事侦查卷宗
  (正卷)
  案件名称:狂飙命案
  案件编号:a54193423020120604
  犯罪嫌疑人姓名:xxx
  立案时间:2012.6.4
  结案时间:无
  立卷单位:青阳市公安局
  1
  阳旭看看墙上的挂钟,已是晚上9点,知道郭大妮已经下了晚自习,很快就要到家,忙把课本从书包里拿出来,工工整整摆在桌子上。
  郭大妮的妹妹郭小妮朝他扮个鬼脸,跑到里面房间看电视去了。
  郭大妮的爸爸郭德茂正挽着袖子在阳台上帮邻居修理洗衣机,回头看看他一本正经地坐在那里等他的小老师,不禁暗暗好笑。
  今年15岁的阳旭,是一名初中三年级学生。他父亲去世得早,是母亲一手将他带大。
  他们家原本也住在这幢筒子楼里,跟郭大妮家是邻居。
  几年前阳旭的妈妈下岗后开了一家服装店,生意还不错,挣了些钱,就在一街之隔的吉祥苑买了一套房子,搬出了筒子楼。
  郭德茂是电镀厂的一名老职工,妻子早年因车祸去世,三个女儿都是他一个人含辛茹苦拉扯大的。大女儿郭燕妮为了减轻父亲的负担,高中一毕业就参加了工作。二女儿郭大妮在市一中念高一,三女儿郭小妮跟阳旭同校,念初二。
  阳旭跟郭家三姐妹从小玩到大,两家人关系十分亲近,尤其是郭小妮,把他当亲哥哥似的,整天缠着他玩。
  从这学期开始,为了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全市初中和小学取消了晚自习。
  阳旭的妈妈担心儿子的成绩会因此而下降,便请成绩优异的郭大妮每天晚自习回家后花一个小时帮他补习功课,报酬是郭大妮每个月可以去她店里挑一件自己喜欢的衣服。
  一向爱玩的阳旭这次之所以会异常听话,每天晚上按时到郭大妮家里来补习功课,是因为他心里藏着一个小九九。
  比他大一岁的郭大妮,长着一张白净秀气的鹅蛋脸,两只银杏般的眼睛黑白分明,穿着淡蓝色的校服,显得既朴素文静,又青春漂亮。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阳旭就暗暗喜欢上了这位大妮姐姐。
  现在有机会每天晚上跟她一起呆上一个小时,他自然求之不得。
  再说如果她帮助他提高学习成绩,他考进一中,和她成了校友,那不就天天可以见到她了吗?
  市一中已经从繁华的市中心搬迁到了新城区,阳旭早就算好了,郭大妮每天骑自行车从学校回到家,大概需要15分钟时间。
  可是今天晚上,他一直等到9点半,仍然不见郭大妮回家,心里就有些奇怪。
  郭德茂搓着手说:“小旭,今晚大妮可能有什么事在学校耽搁了,要不你先回去,明天再来吧。”
  阳旭摇头说:“没事的,郭伯伯,我再等等。”
  又等了半个小时,连在酒楼上晚班的大姐郭燕妮都下班回家了,老二郭大妮仍然不见影子。
  郭德茂打电话到学校问班主任,班主任说学校晚上9点准时下晚自习,全班同学都走了呀。
  郭德茂这才觉得有些不对劲,大妮这孩子十分懂事,如果临时有事不能按时回家,一定会事先给家里打电话的。
  又耐着性子等了一会,仍然不见女儿回来,他再也坐不住了,起身说:“不行,我得去路上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