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恩怨分明沈暮云
第6章 恩怨分明沈暮云
几分钟后。
外面传来小心翼翼的敲门声,沈暮云暗暗冷笑一声,随后一个白胖胖的中年男人,点头哈腰的走进来。
沈暮云甚至没有动弹一下,坐在老板椅上头也不抬:“章董有事么?”
章鑫额头上沁出一层冷汗,他已经四十多岁了,然而在这个年纪跟他儿子差不多的女人面前,却有一种不敢抬头的压迫感:沈暮云地位极高气场很强倒是次要,关键她的态度直接决定章鑫的死活。
“沈董,您看……我那批货……”他根本不敢坐下,像个犯错的小学生,战战兢兢地站在办公桌面对。
“难道秘书处没告诉你?”沈暮云的态度很冷漠。
“沈董,求您了!”
章鑫都快哭出来了,凄声道:“您知道的,我们的合作一直很顺利,这次贵公司需要那么多货,我几乎是倾家荡产才收购过来的,您一句不要了……我……我就真的破产了,我求您了……”
其实天华医药集团不要他的货,他还不至于走投无路,大不了亏点钱找其他门路卖出去。
可问题是,作为炎黄最大的医药公司之一,天华医药集团对外宣称,拒绝履行合同是原因是质量有问题。天华医药的名气放在那儿,他们一句话说质量有问题,导致很多媒体做出了针对报道,章鑫那些货谁还敢收?
药品原材料不同于其他东西,那是给患者吃进肚子里的,在这件事已经宣扬出去的情况下,没有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我没有故意刁难你,你的货确实有问题,好多批农药含量超标,我不可能不顾集团的名誉和利益!”
“我知道……我就是一时心急,一时贪图便宜,所以才……”
章鑫额头上的冷汗更密了,忙不迭的说道:“以贵公司的能力,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把农药残留去除掉,不是吗?沈董,我知道这样会加大成本投入,我可以降低价格的,一切都好说……”
沈暮云笑了。
她笑眯眯的看着章鑫,这笑容看在章鑫眼里却如芒在背,片刻后她说道:“确实,我可以用技术手段去除农药残留,虽然价格低一些会让你亏本,但远不至于破产,可是……你都敢派人对付我,难道我是个以德报怨的人,不计前嫌回过头帮你?我已经把相关材料送上去了,你的货没有任何人敢买,公安机关也可能介入。”
“沈董!我错了,我不该那么做……可我只是想吓吓您,绝没有伤害您的意思,以我的身份哪敢真的动您?”
“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
扑通!
沈暮云这边话刚落音,章鑫竟然当场跪了下来,哭喊着祈求原谅,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可怜兮兮。
之前沈暮云晾了他几个小时,现在总算答应见他了,难道真是心慈手软了?
当然不是!
别说商场如战场决不能手软,单凭章鑫找人恐吓她这件事,以她的性格就不可能会原谅。
她是个恩怨分明的人,别人让她不好过,她就会让别人更不好过。
之所以答应见章鑫,其实就是想看看他祈求的嘴脸,这会让她的愤怒平息一些。
“保安。”
她按下了3号座机上的一个键,淡淡说道:“把章先生请出去。”
哐哐哐……
仅仅片刻,几个身材魁梧的保安冲进来,连拉带扯架起章鑫,准备强行把他拖出办公室。
“沈暮云,你不能把我往死路上逼!”章鑫一边挣扎一边大吼。
“从你决定对付我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我不可能放过你。”沈暮云冷兮兮的笑着。
“婊子!”
自知没有转圜的余地,章鑫彻底放弃了祈求,他红着眼睛嘶吼道:“你给我等着!想让我死,你也要付出代价,老子要让你陪葬!”
沈暮云脸色一片冰冷,对那些保安喝道:“章先生的嘴脏了,帮他擦干净。”
“是!”
几个保安恭敬地应了一声,强行把章鑫拖出去,轻手轻脚关上门之后,外面响起清脆地耳光声,以及章鑫杀猪似的惨叫。
十来分钟后,被打成猪头的章鑫,被保安从大楼正门推出去,仿佛死狗一般倒在了地上。
半晌,他才慢慢爬起来。
报警?
他不是傻瓜。
首先,是他派人去吓唬沈暮云在先,是他先用了见不得人的手段;其次,这里是天华集团的总部大厦,又是他辱骂沈暮云在先,对方完全可以找到足够的理由,解释动手打人这件事。
最重要的一点,别说他现在完全不占理上,即便占理又怎么样?
他只是个普通人药材供应商,对方却是排得上号的医药集团董事长,人脉、势力、财力根本不是他能抗衡的,别说是洪都市,人家在更高层次都有人脉,警方绝对不可能站在他这边。
可是……难道就这么算了吗?
被打一顿是小事,随着沈暮云把材料递交到有关部门,他收购的药材只能烂在仓库里,而且还有可能面临恶意伤人的罪名,等待他的将会是破产和公安机关公诉,这一辈子就彻底毁了!
“沈暮云,你这个臭婊子!”
他吐了一口带血的痰,眼神里充满了疯狂:“既然你想让我死,老子也要拉上你陪葬!你以为有那么多保镖,就能保证你的安全么?可笑!老子要让你知道,有一些东西是你防不了的!”
当章鑫被丢出天华医药集团总部大厦时,凌霄正待在房间里,拿着一本泛黄的古书静静看着。
不是对寻找师父的事不着急,而是他现在能做的只有等待。
他只知道师父来了洪都。
没有确切地址也没有照片,以他对洪都市的了解,连哪条路哪条街都分不清,想凭借如此匮乏的信息,在偌大的省会级大城市找人,简直比登天还难。相反,这件事交由背景非凡,拥有大量人脉和财力的沈暮云去做,则不知要容易多少倍,如果连沈暮云都找不到,他就算去找也是白搭。
特别是昨天的事情过后,他刻意说起只有师父能治好沈霓裳的病,沈暮云一定会更加尽心吧?
他没见过世面并不表示他笨,相反他有非常聪明的头脑,昨晚那么说完全是别有用心的。
当然了,他说的都是真话。
以他现在的本事,确实没办法根除沈霓裳的痛经问题,但是换成师父的话,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只不过他心里有点疑惑:昨天他隐约在沈霓裳身上,感受到一股轻微的阴气,而且按理说痛经不可能那么夸张,她的情况更像是本来就有痛经这个毛病的基础上,受到阴邪侵蚀导致病情加重所致。
可问题是,他昨晚借故吃了晚饭消食为由,在沈家庄园里溜达了一圈,也没发现什么特异之处。
砰!
就在凌霄捧着古书时,虚掩的房门突然被踢开。
“喂!”
娇俏美丽的小美女,高傲的昂着头看着他,哼道:“你,跟我出去办点事。”
太没礼貌了!
太没教养了!
凌霄心里很生气:关键昨晚自己还帮过她,她也说了以后对自己态度好点,现在小姐病又犯了是吧?
小爷是你们家的客人,何况现在你还求到小爷,凭毛要听你吆五喝六?
“没空。”凌霄很有骨气的拒绝。
“一下午一千块。”小美女丢出一沓崭新的钞票。
“没空!”凌霄大怒。
他知道在现今社会钱很有用,就好像昨天他饿得不行,如果有钱就能买到吃的,就不会挨饿了。可是君子爱财取之以道,男人要有男人的骨气,她以为有钱就了不起,有钱就能买别人的尊严吗?
哼!小爷才不在乎那点钱!
“两千。”又一沓钞票丢在他的床上。
“你觉得我是那种,为了钱放弃尊严的人吗?”凌霄瞥了一眼,散落在床上红彤彤的钞票。
“五千!”又是一沓钞票。
“我……”
“一万!”
“虽然说人应该有原则,但原则又不能当饭吃,对吧?”
凌霄一边赔笑一边把钱捡起来,假装没看到二小姐脸上的鄙夷和不屑,暗中盘算这笔钱能买多少极品朱砂。
“你背着破箱子干什么?”
看到凌霄把木箱背在身上,二小姐漂亮的眉毛皱成一团:“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走到哪都背这破玩意?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
凌霄立马不乐意了,作为一名道士,吃饭的家伙必须时刻不离身,师父一直都这么告诫他。
最终,在双方各退一步的情况下,沈霓裳给他找了个皮包,把必须带着的一部分东西塞进包里,至少比背着个木箱子强得多。
身穿道袍脚踏十方鞋,胳膊里夹着个黑皮包,凌霄现在的造型……好吧,实在不好形容。
“上车!”沈霓裳直皱眉头。
“这车……”
凌霄围着车子转了半圈,摸摸这里拍拍那里,最后得出结论:“你家这么有钱,怎么还开这种破车啊?”
二小姐差点吐血,死死地盯着他,咬牙切齿:“你哪只眼睛看到这是破车?”
“你姐的车……还有我在路上看到的车,都是有车顶的,你这车连顶都没了,还不够破啊?”
“这是跑车!敞篷跑车!你……死土鳖!”
“不还是破车……”
“上车!”
沈霓裳已经快被崩溃了,怒道:“你要是敢再唧唧歪歪,我就不带你去了,把一万块钱还我!”
一听对方要他归还到手的钞票,凌霄立马乖乖闭嘴不再说话,飞也似的钻进车里坐下来。
轰……
兰博坚尼的超级引擎,发出低沉地咆哮声,百公里2.8秒的加速,让超跑瞬间进入疯狂模式。
几分钟后。
外面传来小心翼翼的敲门声,沈暮云暗暗冷笑一声,随后一个白胖胖的中年男人,点头哈腰的走进来。
沈暮云甚至没有动弹一下,坐在老板椅上头也不抬:“章董有事么?”
章鑫额头上沁出一层冷汗,他已经四十多岁了,然而在这个年纪跟他儿子差不多的女人面前,却有一种不敢抬头的压迫感:沈暮云地位极高气场很强倒是次要,关键她的态度直接决定章鑫的死活。
“沈董,您看……我那批货……”他根本不敢坐下,像个犯错的小学生,战战兢兢地站在办公桌面对。
“难道秘书处没告诉你?”沈暮云的态度很冷漠。
“沈董,求您了!”
章鑫都快哭出来了,凄声道:“您知道的,我们的合作一直很顺利,这次贵公司需要那么多货,我几乎是倾家荡产才收购过来的,您一句不要了……我……我就真的破产了,我求您了……”
其实天华医药集团不要他的货,他还不至于走投无路,大不了亏点钱找其他门路卖出去。
可问题是,作为炎黄最大的医药公司之一,天华医药集团对外宣称,拒绝履行合同是原因是质量有问题。天华医药的名气放在那儿,他们一句话说质量有问题,导致很多媒体做出了针对报道,章鑫那些货谁还敢收?
药品原材料不同于其他东西,那是给患者吃进肚子里的,在这件事已经宣扬出去的情况下,没有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我没有故意刁难你,你的货确实有问题,好多批农药含量超标,我不可能不顾集团的名誉和利益!”
“我知道……我就是一时心急,一时贪图便宜,所以才……”
章鑫额头上的冷汗更密了,忙不迭的说道:“以贵公司的能力,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把农药残留去除掉,不是吗?沈董,我知道这样会加大成本投入,我可以降低价格的,一切都好说……”
沈暮云笑了。
她笑眯眯的看着章鑫,这笑容看在章鑫眼里却如芒在背,片刻后她说道:“确实,我可以用技术手段去除农药残留,虽然价格低一些会让你亏本,但远不至于破产,可是……你都敢派人对付我,难道我是个以德报怨的人,不计前嫌回过头帮你?我已经把相关材料送上去了,你的货没有任何人敢买,公安机关也可能介入。”
“沈董!我错了,我不该那么做……可我只是想吓吓您,绝没有伤害您的意思,以我的身份哪敢真的动您?”
“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
扑通!
沈暮云这边话刚落音,章鑫竟然当场跪了下来,哭喊着祈求原谅,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可怜兮兮。
之前沈暮云晾了他几个小时,现在总算答应见他了,难道真是心慈手软了?
当然不是!
别说商场如战场决不能手软,单凭章鑫找人恐吓她这件事,以她的性格就不可能会原谅。
她是个恩怨分明的人,别人让她不好过,她就会让别人更不好过。
之所以答应见章鑫,其实就是想看看他祈求的嘴脸,这会让她的愤怒平息一些。
“保安。”
她按下了3号座机上的一个键,淡淡说道:“把章先生请出去。”
哐哐哐……
仅仅片刻,几个身材魁梧的保安冲进来,连拉带扯架起章鑫,准备强行把他拖出办公室。
“沈暮云,你不能把我往死路上逼!”章鑫一边挣扎一边大吼。
“从你决定对付我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我不可能放过你。”沈暮云冷兮兮的笑着。
“婊子!”
自知没有转圜的余地,章鑫彻底放弃了祈求,他红着眼睛嘶吼道:“你给我等着!想让我死,你也要付出代价,老子要让你陪葬!”
沈暮云脸色一片冰冷,对那些保安喝道:“章先生的嘴脏了,帮他擦干净。”
“是!”
几个保安恭敬地应了一声,强行把章鑫拖出去,轻手轻脚关上门之后,外面响起清脆地耳光声,以及章鑫杀猪似的惨叫。
十来分钟后,被打成猪头的章鑫,被保安从大楼正门推出去,仿佛死狗一般倒在了地上。
半晌,他才慢慢爬起来。
报警?
他不是傻瓜。
首先,是他派人去吓唬沈暮云在先,是他先用了见不得人的手段;其次,这里是天华集团的总部大厦,又是他辱骂沈暮云在先,对方完全可以找到足够的理由,解释动手打人这件事。
最重要的一点,别说他现在完全不占理上,即便占理又怎么样?
他只是个普通人药材供应商,对方却是排得上号的医药集团董事长,人脉、势力、财力根本不是他能抗衡的,别说是洪都市,人家在更高层次都有人脉,警方绝对不可能站在他这边。
可是……难道就这么算了吗?
被打一顿是小事,随着沈暮云把材料递交到有关部门,他收购的药材只能烂在仓库里,而且还有可能面临恶意伤人的罪名,等待他的将会是破产和公安机关公诉,这一辈子就彻底毁了!
“沈暮云,你这个臭婊子!”
他吐了一口带血的痰,眼神里充满了疯狂:“既然你想让我死,老子也要拉上你陪葬!你以为有那么多保镖,就能保证你的安全么?可笑!老子要让你知道,有一些东西是你防不了的!”
当章鑫被丢出天华医药集团总部大厦时,凌霄正待在房间里,拿着一本泛黄的古书静静看着。
不是对寻找师父的事不着急,而是他现在能做的只有等待。
他只知道师父来了洪都。
没有确切地址也没有照片,以他对洪都市的了解,连哪条路哪条街都分不清,想凭借如此匮乏的信息,在偌大的省会级大城市找人,简直比登天还难。相反,这件事交由背景非凡,拥有大量人脉和财力的沈暮云去做,则不知要容易多少倍,如果连沈暮云都找不到,他就算去找也是白搭。
特别是昨天的事情过后,他刻意说起只有师父能治好沈霓裳的病,沈暮云一定会更加尽心吧?
他没见过世面并不表示他笨,相反他有非常聪明的头脑,昨晚那么说完全是别有用心的。
当然了,他说的都是真话。
以他现在的本事,确实没办法根除沈霓裳的痛经问题,但是换成师父的话,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只不过他心里有点疑惑:昨天他隐约在沈霓裳身上,感受到一股轻微的阴气,而且按理说痛经不可能那么夸张,她的情况更像是本来就有痛经这个毛病的基础上,受到阴邪侵蚀导致病情加重所致。
可问题是,他昨晚借故吃了晚饭消食为由,在沈家庄园里溜达了一圈,也没发现什么特异之处。
砰!
就在凌霄捧着古书时,虚掩的房门突然被踢开。
“喂!”
娇俏美丽的小美女,高傲的昂着头看着他,哼道:“你,跟我出去办点事。”
太没礼貌了!
太没教养了!
凌霄心里很生气:关键昨晚自己还帮过她,她也说了以后对自己态度好点,现在小姐病又犯了是吧?
小爷是你们家的客人,何况现在你还求到小爷,凭毛要听你吆五喝六?
“没空。”凌霄很有骨气的拒绝。
“一下午一千块。”小美女丢出一沓崭新的钞票。
“没空!”凌霄大怒。
他知道在现今社会钱很有用,就好像昨天他饿得不行,如果有钱就能买到吃的,就不会挨饿了。可是君子爱财取之以道,男人要有男人的骨气,她以为有钱就了不起,有钱就能买别人的尊严吗?
哼!小爷才不在乎那点钱!
“两千。”又一沓钞票丢在他的床上。
“你觉得我是那种,为了钱放弃尊严的人吗?”凌霄瞥了一眼,散落在床上红彤彤的钞票。
“五千!”又是一沓钞票。
“我……”
“一万!”
“虽然说人应该有原则,但原则又不能当饭吃,对吧?”
凌霄一边赔笑一边把钱捡起来,假装没看到二小姐脸上的鄙夷和不屑,暗中盘算这笔钱能买多少极品朱砂。
“你背着破箱子干什么?”
看到凌霄把木箱背在身上,二小姐漂亮的眉毛皱成一团:“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走到哪都背这破玩意?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
凌霄立马不乐意了,作为一名道士,吃饭的家伙必须时刻不离身,师父一直都这么告诫他。
最终,在双方各退一步的情况下,沈霓裳给他找了个皮包,把必须带着的一部分东西塞进包里,至少比背着个木箱子强得多。
身穿道袍脚踏十方鞋,胳膊里夹着个黑皮包,凌霄现在的造型……好吧,实在不好形容。
“上车!”沈霓裳直皱眉头。
“这车……”
凌霄围着车子转了半圈,摸摸这里拍拍那里,最后得出结论:“你家这么有钱,怎么还开这种破车啊?”
二小姐差点吐血,死死地盯着他,咬牙切齿:“你哪只眼睛看到这是破车?”
“你姐的车……还有我在路上看到的车,都是有车顶的,你这车连顶都没了,还不够破啊?”
“这是跑车!敞篷跑车!你……死土鳖!”
“不还是破车……”
“上车!”
沈霓裳已经快被崩溃了,怒道:“你要是敢再唧唧歪歪,我就不带你去了,把一万块钱还我!”
一听对方要他归还到手的钞票,凌霄立马乖乖闭嘴不再说话,飞也似的钻进车里坐下来。
轰……
兰博坚尼的超级引擎,发出低沉地咆哮声,百公里2.8秒的加速,让超跑瞬间进入疯狂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