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什么?”凌玉瞪大了眼睛,脸色有些不好看:“你买这些做什么?这、这得花多少银子钱啊!”
  糖、糖、糖,还有茶叶,哪一样是便宜的?!
  “白糖糕是给娘和小石头买的,岳母喜欢绿豆饼,茶叶是岳父的,桂花糖则是留给你的,一共花了大概一两二十文。”程绍禟回答。
  “一两二十文?!”凌玉的脸色终于变了。
  “你花了一两二十文买这些不等用的?你可知道这些钱够咱们一家子用多久了?你、你怎的还有这般多钱。”
  见她脸色相当不好看,程绍禟顿时有几分无措,堂堂八尺男儿,脸上却带着几分如同孩童做错事被大人发现般的小心翼翼:“是镖局里的兄弟还给我的酒钱……”
  “酒钱?你还……”凌玉只觉得心里像是烧起了一把火,若非顾忌这是大街上,只怕当场便要发作了。
  “你这个败家郎!”
  他居然还有钱借给别人吃酒!!
  她终究没忍住,陡然抓住他的手腕,一字一顿地从牙关挤出一句:“把你的钱全部交出来!!”
  第6章
  她这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像极了他押镖途中遇到的拦路抢劫贼人,可偏偏却生就一张芙蓉脸,俏生生,红扑扑,便连眼眸也因为生气而显得愈发水润明亮。
  程绍禟有些想笑,生怕她恼,忙忍住了,老老实实地掏出钱袋送上。
  凌玉夺了过去,又瞪了他一眼,扯开袋口往里瞧了瞧——
  嗬,好家伙!居然还有一块碎银和好几个铜板,可见此人当初可是借了不少‘酒钱’给别人。
  把钱袋收好,再看看“败家郎”手上那几包东西,她又忍不住念叨:“咱们家虽然还不至于到没米下锅的地步,可到底也不是富贵人家,这什么糖啊茶啊,不过是有钱人的消遣之物,咱们就没那个必要凑热闹了。”
  “再说,二弟如今这年纪,亲事可不能再拖了,这一场亲事办下来需要花费多少银子钱,想必我不说你也心中有数。”
  “况且,娘也渐渐有了年纪,小石头还是个在长身子的小娃娃,总得时常注意些,这钱也得存着以待急用。”
  “你这风里来雨里去的,挣几个钱可不容易,那可是拿命来拼啊,怎的就不学着节省呢!”
  “我知道你们讲义气,哥儿几个凑一起吃吃酒胡侃也算不得什么大事,只这酒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吃多了不但累人还累事。前头村里的张老汉,不就是吃酒吃得兴起时突然没了的么?”
  “这可是血一般的教训啊!你怎不想想,若你真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留下我们孤儿寡母的,这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哟!”
  说到这里,她不由得想到了上辈子孤儿寡母的艰难,更不可避免地想到“上辈子的她”死后,婆母和儿子该如何生存。
  程绍禟先是被她这一连番语重心长之话说得懵了懵,突然生出一种娘亲教育不懂事儿子的荒谬感觉。他想告诉她,其实他并非嗜酒之人,往日也不过是在兄弟们相聚一处时小酌几杯,贪杯误事的教训他可是亲眼见过不少,又怎会让自己陷进去。
  可话到了嘴边,看着她那副痛心疾首的模样又咽了下去。
  只到了后面,见她神情黯然,心口一紧,止了步伐,望向她认认真真地道:“我不会抛下你们的!”
  凌玉勉强笑了笑,暗道:我自然知道你不会想要抛下妻儿,就怕到了身不由己的时候……
  转念又想到方才自己絮絮叨叨,他却半句话也没有反驳,觉得气顺了不少,再想想他方才买的那些,不但有给婆母、儿子和她自己的,连她父母也有,估计她亲爹的茶叶还是占了大头,这样一想,又有几分气短。
  “咱们走吧,把该买的东西买齐,早点家去。”她清清嗓子道。
  程绍禟又怎会没有发现她语气的转变,嘴角微不可见地弯了弯,点头回答:“好。”
  待夫妻二人将抓周礼上所需之物全部置齐时,已经快要到晌午时分了。两人取出早就准备好的干粮和水,简单地用了个午膳。
  “这是去哪儿?”凌玉本以为是要回去了,不料程绍禟却又带着她往对面街去。
  “去回春堂请大夫替你诊诊脉。”
  “诊脉?我真的没事,你瞧,这不是好好的么?何必再多花钱!”凌玉本以为他早就忘记了此事,没想到他竟是还记着。
  “总归都已经来了,顺道让大夫诊过再回去也不迟,若无事,也是求个心安。”程绍禟这一回却没有听她的,态度很是坚决 。
  好歹和他夫妻多年,凌玉对他还是有一定了解的,只要他打定了主意,旁人再怎么说也没用,故而也不再多话。反正她身体好好的,诊便诊吧。
  “这位小娘子气血稍有几分不足,不过并无大碍,服几帖药,注意调养便可。”替她诊脉的是一个中年大夫,姓李,并不是凌玉记忆中的那位杨大夫。
  不过她也不在意,只是觉得这位李大夫颇为滑头,不如以前那位杨大夫实在。
  “稍有几分”气血不足,加个“几分”其实已经可以忽略不计,再加个“稍”,基本已经可以说明她的身体很好,半分毛病也没有。
  真是见鬼的“气血不足”!
  倒是程绍禟珍而重之地接过药方到一旁等候药童抓药,凌玉不耐烦在里面干等,干脆便出了店门透气。
  “……姑娘,相信我,我这玉容膏真的非常有用,坚持用一个月,你脸上的麻子便能去之五六。”
  “你才长麻子,你全家长麻子!”
  “哎,你怎么骂人,你脸上明明长着麻子嘛,虽然用脂粉掩住了,可那不代表你就没长呀!”蓝衣姑娘明显愣了愣。
  突然,前方不远的对话声吸引了她的注意,她望过去,便见一名蓝衣姑娘手拿着一个小圆罐,正‘卖力’地向行经身边的绿衣女子推销着。
  不过那姑娘想来是没这方面的经验,没两句话便将对方给得罪了。
  “你这人是不是有毛病啊,走开走开,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那绿衣女子狠狠地瞪了她一眼,用力往她身上一推,蓝衣姑娘一时不察被她推得连连退了几步,待稳住身子后,冲着对方的背影不满地嘀咕。
  “真是的,不买就不买,做什么要推人,活该你长一脸麻子!”
  玉容膏……难道只是同名?凌玉蹙眉,暗暗思忖。
  “这位姐姐,买盒玉容膏吧!我亲自调制、亲自试用,效果比那凝香露好多了,不但可以祛斑祛痘消疤,还能生肌美肤。真的,我不骗人!”正思量间,那蓝衣姑娘看到了她,快步走了过来,一脸认真地向她兜售她的‘玉容膏’。
  “这真是你亲自调制的?”一阵熟悉的清香扑鼻而来,凌玉接过那小罐子,仔细嗅了嗅那沁人心脾的味道,又打开盒子认真瞧了瞧。
  香味、色泽、形态当真与上辈子那风靡京城的玉容膏一般无二!
  她会认得,还是因为上辈子她曾经在玉容膏的调制者梁家府上做过短工,这才有幸见识到。
  那梁家本也是做胭脂水粉生意的,据闻一度生意不顺濒临破产,亏得家主梁方调制出玉容膏,硬是让整个梁府的生意起死回生,梁府也成为雍州城数一数二的富户,听闻还有极大可能会成为皇商。
  “当然是我亲自调制的,调制了快两年才达到这最好的效果,你瞧瞧……”
  “哎呦,我还当是哪位呢,原来是杨大小姐,怎么?大小姐来巡铺子呢?”正在这里,一名药童打扮的男子从店里走出,看到那蓝衣姑娘,嘲讽地道。
  蓝衣姑娘脸色微微一变,啐了他一口,恨恨地道:“你们且等着,总有一日我会把这回春堂赎回来!”
  言毕,一转身便跑掉了。
  “哎,你的东西!”凌玉还来不及把手上的‘玉容膏’还给她,就见对方一阵风似的没了踪影。
  “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估计又是杨大小姐捣鼓出来的破玩意,小娘子若是嫌脏手,扔了便是。”那药童嗤笑道。
  凌玉皱眉,想到一个可能,遂问:“那姑娘是以前那位杨大夫的女儿?”
  “可不就是她么。”药童随口应了声便迈进了店门,恰好此时程绍禟从里头走出,“小玉,把药钱给我。”
  “多少?”凌玉问。
  “三十文。”
  “三十文?忒贵了,我压根就没病,倒要花三十文买药苦自己……”凌玉嘀咕,心不甘情不愿地数了三十文给他。
  程绍禟假装没有听到她的话,接过钱便去取了药。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白白浪费了三十文,能买三十个馒头呢……”看着程绍禟把药包塞进包袱里,她又没忍住一阵嘀咕。
  三十文,在一文钱也要掰成两半花的上辈子,三十文真的够她和婆母儿子花好些天了。
  只是,她也没有察觉,到县城这么一趟,不知不觉间,原本对“亡夫”的陌生感与距离感渐渐消褪。
  晚间沐浴更衣时,她看着小腹上那一圈圈产后的痕迹,想到那位‘杨大小姐’忘了拿回去的‘玉容膏’,她干脆便挖了一坨抹在肚皮上。
  反正不用花钱,不用白不用,就算是用了效果不好,肚子花成西瓜皮,也只有自己瞧得见。
  把自己收拾妥当后,转身一看,小石头坐在床上,正咬着小拳头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好奇地望着她。
  她笑着上前将他抱入怀里,在那肉乎乎的脸蛋上左捏捏右捏捏,又如同报复般用力亲了几口,亲得小家伙眨巴着眼睛一脸懵懂。
  凌玉哈哈一笑。
  已经习惯了长大后那个会屁颠颠地帮她干活,替她照顾婆母的儿子,再对着怀中这个啃着小拳头,不时冲她乐呵呵的小不点,她既有些怀念,却又生出一种‘白耗了老娘十年功夫’的莫名心酸。
  含辛茹苦养到那般大的儿子,眼看着再过几年就可以娶媳妇给她生个白胖孙儿,她也可以过些含饴弄孙的日子了,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就被打成了泡沫,真是……闻者落泪,见者心酸!
  不过,看着憨态可掬完全不知愁滋味的小不点,心中油然而生一股柔情,她的唇畔也不知不觉便含了笑容。
  她狠狠地在那张小肉脸上亲了一口:“娘的小石头怎么这般趣致可人疼呢!”
  “来,娘教小石头数钱,小石头日后长大了要记得勤俭节约,可千万别学你爹那样花钱大手大脚没个节制。”她把今日剩下来的钱全部倒进盒子里,一个铜板一个铜板地数,偶尔还轻敲几下,听着铜板发出的清脆响亮,顿时心花怒放。
  小石头也被那一阵阵响声所吸引,咯咯地笑了起来。
  程绍禟进来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母子二人同数钱的欢乐情形。他听着娘子哄儿子——
  “从来有个男娃叫小石头,后来他长大了,再后来他赚了很多很多钱孝敬他娘……”
  “他爹呢?”
  “没了。”凌玉顺口回答,话音刚落便反应过来,心虚地瞄了一眼倚在门边神情莫辩的石头他爹,动作利索地把钱盒锁上收好,将儿子搂在身前,讨好地道,“你、你洗好了啊!”
  程绍禟深深地望着她,直望得她心底发毛,好片刻她才听到他缓缓地问:“今晚这小子跟咱们睡?”
  “对、对啊!娘这些天带他很辛苦,我想让娘今晚睡得好些。”凌玉拉着捣蛋儿子的小手不让他乱抓。
  至于真正的原因,还是在于她一时半刻无法克服上辈子的阴影。不过,这些她却无法对任何人明言。
  难不成要她告诉别人,她上辈子险些被陌生男人污了身子?
  第7章
  一个妇道人家在外头求生,哪会是容易之事,磕磕碰碰难免会吃些亏受些委屈,若是她性子再软些,只怕别说养活婆母儿子,便是自己的性命也保不住了。更有甚者,如同逃难路上不少想不开的年轻妇人一般,直接吊了脖子。
  只是,凌玉一直觉得,这世间上最最重要的就是钱,比钱更更重要的就是命!至于什么颜面啊尊严啊,抱歉,在性命跟前,连个屁都不是!
  所以,对于上辈子程绍禟‘护主而死’的‘忠义之举’,她除了默默在心里骂一声娘之外,着实生不出什么自豪感。
  用性命换来几百两抚恤金,还不如那什么刘老爷的‘一饭之恩’,好歹人家面子里子实惠性命都有了。
  翌日,程绍禟便亲自去给凌父送帖子。上辈子凌玉是没有去的,凌父虽是读书人,又是十里八乡唯一的秀才老爷,但他行事独断专横,在家中是说一不二,从不允许别人反驳。凌玉亲娘周氏、亲姐凌碧都是性情温和柔顺之人,自来不会逆他之意。
  偏生出了个凌玉,虽是姑娘家,可性子却是倔得很,虽不至于到顶撞父亲的地步,但若是她不愿意的,不管凌秀才打也好骂也罢,梗着脖子就是不会服半分软。
  父女二人平生最大的冲突,便是关于凌玉的亲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