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
小气鬼。
他不怀好意的揪起小白狗的耳朵,凑上去冲着对方的小耳洞说了两个字,小白狗大惊失色的刷的一下睁开眼睛,身体微微一僵。
然后拼命躺在沙发上装死,企图降低存在感,黎大毛心里波涛汹涌。
——他怎么知道的?
#
成功的解决掉让人心塞的宠物狗,黎橙的日子过得更顺畅了点,大端山上的村民已经在地震之后开始种上了红薯,估计第二年就能有收成,黎橙将大端山在地图上重点标记出来,算作在现代圈定的第一个提款机。
接着土豆的种植基地也有了找落,这些事一直都是杜衡去办的,对于杜衡来说,他现在已经不必去猜想自己老板想要做什么了,只要他跟着命令行动就不会有错,因为小老板的思维总不是和普通人在一个线路上,比如专门种红薯种土豆种花生等这类寻常可见的物种还高价收购做什么?
有钱就是任性?
看着公司资金正在高强度上升的杜衡很快将此类猜想否决掉了。
解决贡药坊极品药丸销路问题让公司名气大了数倍,并且除了供应国内有了合作的衣缘公司的需求,公司还另外向国外倾销大量的兽皮。
欧美人可比中国人对新事物接受的快,漂亮优美的兽皮已经出现就占据了高端皮毛市场,让黎橙身价直接提升为十亿资产,成功的弥补了抗震救灾时捐献的损失,还更胜一筹,当然因为赚的是外国人的钱,公司账务有一大部分还在国外的原因,目前中国还没有人知道这件事。
黎橙也没有暴露的意思,和杜衡商谈过后,决定销售所得的大部分资金等到业务补上正轨之后再行操作。
杜衡觉得自己幸亏是活到中年被人从身后捅了一刀,否则他哪会看清楚人间冷暖世态炎凉,一生中又哪里会有机会操作十亿的资金?
否则他怎么会站在这样的高度。
否则他如何会在成功的今天如此镇定。
否则他怎么会在遭遇伤害过后还有能够竭尽全力去信任的一个人。
这种感觉如此美好。
过年期间,黎橙回家待了一个月,很快三月初的时候,倪芷雁的演唱会从首都开始了,这场演唱会从年前推迟到年后,排练起来已经非常完美。
黎橙跟着排练了三次走场,第一首歌本来选定的最简单的曾经被翻唱过无数次的《月亮代表我的心》,后来被最近一直教导黎橙唱歌的老师坚持帕斯掉,换成了一首自己写出来还未发行的新歌《千机》,他觉得如果黎橙唱一首被别人唱烂了的歌那就是浪费那么好的嗓子。
倪芷雁也深以为然,所以在演唱会前一天,黎橙得到了《千机》的曲谱和歌词,在录音间练了一下午。
因为过年后少男少女们总会有不多不少的压岁钱,所以倪芷雁的演唱会上门票发行第三天就销售告罄,虽然现在已经用验证码登陆卖票,但场外还是时不时有一两个黄牛抬高价位卖票,获利颇丰,毕竟是最近音乐网站上歌曲排名第一的歌手,基本上只要不超过原来价位两倍的票价,很多人也愿意花钱购买。
这是检票口走来一对小情侣。
陈芳一向是倪芷雁的粉丝,基本上从倪芷雁出道演唱到现在的歌她都有听过,虽然她不会和追星粉一样购买大量的倪芷雁海报或代言产品,但倪芷雁每年的专辑她都会去买正版,以示自己的支持。
今天是年后和男朋友刘俭第一次出来玩,陈芳就拿出之前预定的两章倪芷雁演唱会的门票,准备和男朋友一起观看。
两人的位置是贵宾区,花费比普通坐区要贵三四倍,但陈芳和男友都不差钱,所以听演唱会一直都是选的贵宾区,两人很快坐定,陈芳一脸期盼,刘俭虽然很乐意赔女朋友出来逛街,但听演唱会什么的,他却没有太大的兴趣。
“你听没听过倪芷雁的《玫瑰之名》?”演唱会还没开始,周围一片嘈杂,陈芳拉住男友的胳膊将打开手机上的音乐,将一只耳麦塞进男友耳朵里。
“只是听说过。”刘俭摇摇头,只听得耳中传来一阵古风旋律,后来又换成国外古典旋律,交接的还挺连贯,之后就是一阵男声的独白。
“其实这首歌里面,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男声的,据说法语说的十分纯正,应该是个法国人。”陈芳兴致勃勃的跟刘俭讲述。
刘俭原本没注意男声,只是觉得听起来蛮舒服的,后来关注起来才细细的品味一番:“听声音感觉年纪应该不大。”
“我倒觉得能唱出这种深情的感觉,应该会是三十岁上下的青年,二十岁的少年人是唱不出来的。”陈芳持不赞同意见,随后笑着说:“正好这场演唱会倪芷雁请到的嘉宾有一位就是他了,到时候可以看看咱们谁说得对。”
与此同时,演唱会的每一处地方都有人在讨论倪芷雁和她的嘉宾,现场一片火热。
☆、第113章 似曾相识【二更】
倪芷雁毕竟是个成名已久的歌星,积累的人气非常人可比,黎橙凑演唱会场后门走近的时候,还能听到前台传来铺天盖地的呼喊声。
黎橙见大家都还在忙碌,就自己坐在位置上稍微计算了一下,如果自己像台下有那么多忠实粉丝,恐怕信仰值都能堆满整个丹田,那酸爽。
“灯光师转备好了吗?”
“化妆师加快速度!”
“话筒,备用话筒,全部都放在指定位置,还有再次检查一下升降台……”因为前台还是黑着的,没有开灯,所以后台的这些操作观众都是见不到的。
“好,各就各位,屏幕切换准备,十,九,八……五,四,三,二,一……”
紧接着黎橙听到前台传来一阵音乐声,由于后台的化妆间还算隔音,所以并没有被震得头皮发麻,只能通过前面隐隐传来山岳一般的呼声猜测,随着音乐响起而出现的画面一定非常震撼人心。
倪芷雁已经上场,粉丝团开始激动的大喊大叫,这就是明星的力量,既是一个小小的靠近也会让喜欢自己的人尖叫起来。后台还在持续忙碌中,三四个化妆师有条不紊的对黎橙全身上下进行改造,将他还原成mv里面的模样——
一个英俊高贵的十四世纪法国贵族少年。
这也是演唱会设计者的决定。
因为最后的一首歌是要黎橙和倪芷雁合唱的,而这首歌正是《玫瑰之名》,正好趁着这个机会为倪芷雁的新专辑做宣传了。
黎橙有点紧张。
他既纠结于在演唱会上唱歌或许可以提高自己的人气,也有些害怕自己的光系力量通过信仰值的媒介挥发到普通人身上,产生想象不到的后果。
即使他现在已经把生意进展到国外,进行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根本不必太过惧怕来自国家的检查会发现自己的尾戒,少了后顾之忧。
即使他曾经闯上药阁高塔被上万大洲界土着用震惊的眼神膜拜过,但那毕竟是土着,没见识过数学思维。
即使他演的电影和电视剧已经分别上映,获得了自己的专属粉丝,但实际上的粉丝他还没多么接触过。
……于是还是会紧张啊啊啊。
“不用紧张,就是跑调了也没关系,演唱会的话筒都是特别贵的那张,可以自动调音的,跟何况调音师也在旁边盯着,不会出什么差错。”宋佳拍拍他的肩膀:“你就当是在演戏好了。”
黎橙点点头,觉得还是不行,便去了趟厕所,穿回了大洲界,待在自己的阁间里一遍一遍的练习曲谱,此时正值大洲界的晌午,家常酒楼客人最多的时候,账房和小二哥都忙到不行,累的满头大汗,不多时,只听一阵歌声从顶楼响起:“沉意提枪加喉,暮色将,霜满楼……至诚无妄时无双,百战千机无伤……”
少年的声音干净得很,客人也愿意听,不过当这首歌被唱到第三十遍的时候,客人倒是无妨,走一批来一批,当听个曲儿了,然而家常酒楼的常住土着可就不好了。
不光是小二哥感觉满脑子都是歌词了,就连账房都差点把账算错了。
好在也就一天时间,第二天楼上在此恢复沉寂,倒是有不少昨天来的客人询问唱曲儿的哪去了,让小儿哥汗了一把。
倪芷雁已经唱到第三首歌,她的曲风大多偏极致,快的时候类似摇滚,慢的时候又是极慢,这样的歌曲最考验唱功,却不一定是听众最喜欢的,所以演唱会上一般会把慢歌放弃,前三首都是十分费力的快歌,完全的调动起了听众的情绪。
“倪芷雁的唱功又进了一步,比她刚出道的时候运声圆满了不少。”贵宾席上一个中年歌唱家托着腮听了一会儿,看着倪芷雁下场后才稍作评价。
如果有人仔细看他的五官的话,只怕会惊讶的交出他的名字,乌塔,一个来自内蒙古的歌唱家,在乐坛待了将近二十年,完全是老一辈的神话。
旁边一人摇了摇头,对倪芷雁的选择有些不满:“她的慢歌造诣很高,越慢的时候发音越能显得出实力,单说她的快歌的话,说实话也就是和一些二流摇滚歌手差不多,我听不出多好来。”
这人名气同乌塔相差不远,成就虽比不上前者,事业心却比乌塔重很多,同样是老前辈,现任紫薇市高等音乐学府的校长华成仁。
“但倪芷雁的慢歌不如董艾细腻,在演唱会上会显得弱了一筹,这点不光我们能听出来,大多数听众同样能有所发觉。”前者显然知道倪芷雁和董艾的竞争关系。
谁也不希望在竞争的时候,撞上别人所擅长的领域。
“这个确实。”后者赞同。
两人意见达成了一致,随后又停了嘉宾田宏的歌,这位男歌手纵横乐坛也有十多年,虽说因为出道的时机不对以致名气不如倪芷雁大,但技巧方面却胜过倪芷雁,然而这位男嘉宾唱的是经典老歌,顶多只是让老一代人比较感慨,年轻人反而不怎么吃他这盘菜。
“他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华成仁叹息了一声,言语间同样有些落寞,田宏那个时代的确过去了,他自己所在的时代却更早一步的过去了。
乌塔笑了一声:“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
田宏实力不错,唱完一首很自觉的下台,随后倪芷雁有在千呼万唤中走出来,她此时换了一件淡蓝色的长裙,裙子上点缀着五光十色的水晶钻,在灯光下十分漂亮。
“倪芷雁出车祸的时候,我还以为演唱会真的看不成了,没想到峰回路转,她居然很快就好了,真是老天保佑。”a大医学系的几个女生也在普通席上,看着大屏幕里的女歌星,其中一个激动的喊了几声,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一般,沉默下来,摇摇头说了这么一番话。
“听说倪芷雁出车祸的时候,你们就在军区医院考核,有没有看到她真人?”同伴对这个消息显然很感兴趣…
“正好是考核完毕准备上校车离开的时候,救护车距来了,然后大家一看,就有人认出是倪芷雁来。”女学生捂了捂心脏,现在还觉得有些难以接受,“我们一起吧担架送到手术室,然后护士说倪芷雁是熊猫血,但是医院里已经没有熊猫血了,我们整个班里也没有一个是特殊血型,当时真是吓死我了,还以为倪芷雁这次车祸是完了,没想到居然被救了回来……”
“怎么救回来的?”
女学生想起了黎橙手中的药丸,最近广博地震的时候曾经有记者提到过那种药丸,一颗都要二十万的样子,虽然知道黎橙身家不少,但能在关键时候拿出贵重的救命药出来,本身也是值得敬佩的,更何况这个人长得实在是太帅气了,女学生舔了下嘴唇,“是黎橙送了一颗六味回血丸救的。”
这件事记者不知道,也没有被报道出来,所以女学生一说出来,a大的几个作伴前来的学生都跟听了爆炸性消息一样,“原来黎橙对倪芷雁还有救命之恩……”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点感动,我一直觉得黎橙那样的人,真心善良的跟天使一样,他怎么就能是xxx的同学呢,他应该住进博物馆里被闪光灯瞻观才对!”
“噗!”
听到有人这么评价黎橙,女学生瞬间笑喷了。
“把他雕成蜡像还差不多……”话题不知道什么时候转移到黎橙身上,a大的几个学生却没有忘记关注倪芷雁,毕竟组团前来观看倪芷雁的演唱会,本身就非常喜欢倪芷雁的歌。
当演唱会进行到将近尾声的时候,倪芷雁突然说要请出一位神秘嘉宾,吊足了大家的胃口,其实很多人都已经想到这最后一位神秘嘉宾肯定是和倪芷雁合作《玫瑰之名》的外国男性,但当升降台稳稳的将一个铂金色头发的脑袋顶上来的时候,大家还是忍不住惊呼出声。
“真的是个外国人!”
“这种颜色的头发,好纯正哦,难道是个法国贵族吗?”
当台子升到与台面平齐,黎橙从圆形的升降台上走出来,灯光打在身上,大屏幕里瞬间显现出少年的侧脸,然而少年一开口却让大家震在了当场。
“大家好,我是雁姐《玫瑰之名》的合作者,今天在雁姐的演唱会上给大家带来一首《千机》。”
非常简短的一句话,甚至连自我介绍都没有,然而明明一个外国人造型,却说着纯正流利的普通话,大家都快被虐哭了……
“这到底是中国人还是法国人啊……”不少人风中凌乱,听着《千机》的前奏,远远的看着大屏幕里的少年,只觉得那张脸长得十分完美。
陈芳和男友距离比较近,这时候他能清晰的看到对面台子上少年的脸,迟疑了一下,陈芳皱起眉头,“总觉得这个歌手好面熟啊。”
她男友刘俭之前就觉得台上的人似曾见过,点点头,“确实有点面熟。”
“难道以前见过?”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出一丝疑惑。
☆、第114章 感觉甚胡扯【三更】
黎橙气沉丹田,很快从紧张的情绪脱离出来,脑子里回忆着《千机》的歌词,“投笔银钩书冷月,素心如铁敛锋芒……”
黎橙技巧算不得顶尖,但实际上所有的技巧都是围绕着让嗓音把歌曲的情绪表现出来,而歌曲情绪的表达最重要的是音调的高低,黎橙音域比大多数人都广阔,所以不添加多少技巧演唱出来的歌曲比丰富的技巧下的歌声,完全是两种概念。
普通粉丝一开始没有听出来,可贵宾席位上的两个歌唱家前辈却在黎橙开口的一瞬间都震住了,因为第一句的首位音高起伏是最大的,从最高音到最低音的转换,这种曲子如果让一个普通歌手来唱,高低音转换太快压力太大,只怕刚唱完一句嗓子就哑了。
这是一首新歌,很新。
从第一句就可以看得出,这首歌属于最近颇为流行的古风歌曲,但从谱曲上来看,这又是一个高难度的歌曲,根本无法用通俗唱法去演唱。
一些歌手如果选择唱这样一首歌,或许会考虑利用美声,但显然这样就又和曲风不符了。
“不得了啊,这天赋。”第一句下来,乌塔发出了这样一声感慨,光去看台上是这样一个稚嫩的年轻人的话,他基本上不会有太多关注,但就是因为这样不以为意的心态,在听到对方声音的时候,却让他感觉经验收到了冲击。
没有一个歌手不希望拥有一个好嗓子,乌塔本身就有一个好嗓子,但他知道自己的资质比之台上的这位差远了,唯一稳胜的,只是他二十多年的经验。
他不怀好意的揪起小白狗的耳朵,凑上去冲着对方的小耳洞说了两个字,小白狗大惊失色的刷的一下睁开眼睛,身体微微一僵。
然后拼命躺在沙发上装死,企图降低存在感,黎大毛心里波涛汹涌。
——他怎么知道的?
#
成功的解决掉让人心塞的宠物狗,黎橙的日子过得更顺畅了点,大端山上的村民已经在地震之后开始种上了红薯,估计第二年就能有收成,黎橙将大端山在地图上重点标记出来,算作在现代圈定的第一个提款机。
接着土豆的种植基地也有了找落,这些事一直都是杜衡去办的,对于杜衡来说,他现在已经不必去猜想自己老板想要做什么了,只要他跟着命令行动就不会有错,因为小老板的思维总不是和普通人在一个线路上,比如专门种红薯种土豆种花生等这类寻常可见的物种还高价收购做什么?
有钱就是任性?
看着公司资金正在高强度上升的杜衡很快将此类猜想否决掉了。
解决贡药坊极品药丸销路问题让公司名气大了数倍,并且除了供应国内有了合作的衣缘公司的需求,公司还另外向国外倾销大量的兽皮。
欧美人可比中国人对新事物接受的快,漂亮优美的兽皮已经出现就占据了高端皮毛市场,让黎橙身价直接提升为十亿资产,成功的弥补了抗震救灾时捐献的损失,还更胜一筹,当然因为赚的是外国人的钱,公司账务有一大部分还在国外的原因,目前中国还没有人知道这件事。
黎橙也没有暴露的意思,和杜衡商谈过后,决定销售所得的大部分资金等到业务补上正轨之后再行操作。
杜衡觉得自己幸亏是活到中年被人从身后捅了一刀,否则他哪会看清楚人间冷暖世态炎凉,一生中又哪里会有机会操作十亿的资金?
否则他怎么会站在这样的高度。
否则他如何会在成功的今天如此镇定。
否则他怎么会在遭遇伤害过后还有能够竭尽全力去信任的一个人。
这种感觉如此美好。
过年期间,黎橙回家待了一个月,很快三月初的时候,倪芷雁的演唱会从首都开始了,这场演唱会从年前推迟到年后,排练起来已经非常完美。
黎橙跟着排练了三次走场,第一首歌本来选定的最简单的曾经被翻唱过无数次的《月亮代表我的心》,后来被最近一直教导黎橙唱歌的老师坚持帕斯掉,换成了一首自己写出来还未发行的新歌《千机》,他觉得如果黎橙唱一首被别人唱烂了的歌那就是浪费那么好的嗓子。
倪芷雁也深以为然,所以在演唱会前一天,黎橙得到了《千机》的曲谱和歌词,在录音间练了一下午。
因为过年后少男少女们总会有不多不少的压岁钱,所以倪芷雁的演唱会上门票发行第三天就销售告罄,虽然现在已经用验证码登陆卖票,但场外还是时不时有一两个黄牛抬高价位卖票,获利颇丰,毕竟是最近音乐网站上歌曲排名第一的歌手,基本上只要不超过原来价位两倍的票价,很多人也愿意花钱购买。
这是检票口走来一对小情侣。
陈芳一向是倪芷雁的粉丝,基本上从倪芷雁出道演唱到现在的歌她都有听过,虽然她不会和追星粉一样购买大量的倪芷雁海报或代言产品,但倪芷雁每年的专辑她都会去买正版,以示自己的支持。
今天是年后和男朋友刘俭第一次出来玩,陈芳就拿出之前预定的两章倪芷雁演唱会的门票,准备和男朋友一起观看。
两人的位置是贵宾区,花费比普通坐区要贵三四倍,但陈芳和男友都不差钱,所以听演唱会一直都是选的贵宾区,两人很快坐定,陈芳一脸期盼,刘俭虽然很乐意赔女朋友出来逛街,但听演唱会什么的,他却没有太大的兴趣。
“你听没听过倪芷雁的《玫瑰之名》?”演唱会还没开始,周围一片嘈杂,陈芳拉住男友的胳膊将打开手机上的音乐,将一只耳麦塞进男友耳朵里。
“只是听说过。”刘俭摇摇头,只听得耳中传来一阵古风旋律,后来又换成国外古典旋律,交接的还挺连贯,之后就是一阵男声的独白。
“其实这首歌里面,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男声的,据说法语说的十分纯正,应该是个法国人。”陈芳兴致勃勃的跟刘俭讲述。
刘俭原本没注意男声,只是觉得听起来蛮舒服的,后来关注起来才细细的品味一番:“听声音感觉年纪应该不大。”
“我倒觉得能唱出这种深情的感觉,应该会是三十岁上下的青年,二十岁的少年人是唱不出来的。”陈芳持不赞同意见,随后笑着说:“正好这场演唱会倪芷雁请到的嘉宾有一位就是他了,到时候可以看看咱们谁说得对。”
与此同时,演唱会的每一处地方都有人在讨论倪芷雁和她的嘉宾,现场一片火热。
☆、第113章 似曾相识【二更】
倪芷雁毕竟是个成名已久的歌星,积累的人气非常人可比,黎橙凑演唱会场后门走近的时候,还能听到前台传来铺天盖地的呼喊声。
黎橙见大家都还在忙碌,就自己坐在位置上稍微计算了一下,如果自己像台下有那么多忠实粉丝,恐怕信仰值都能堆满整个丹田,那酸爽。
“灯光师转备好了吗?”
“化妆师加快速度!”
“话筒,备用话筒,全部都放在指定位置,还有再次检查一下升降台……”因为前台还是黑着的,没有开灯,所以后台的这些操作观众都是见不到的。
“好,各就各位,屏幕切换准备,十,九,八……五,四,三,二,一……”
紧接着黎橙听到前台传来一阵音乐声,由于后台的化妆间还算隔音,所以并没有被震得头皮发麻,只能通过前面隐隐传来山岳一般的呼声猜测,随着音乐响起而出现的画面一定非常震撼人心。
倪芷雁已经上场,粉丝团开始激动的大喊大叫,这就是明星的力量,既是一个小小的靠近也会让喜欢自己的人尖叫起来。后台还在持续忙碌中,三四个化妆师有条不紊的对黎橙全身上下进行改造,将他还原成mv里面的模样——
一个英俊高贵的十四世纪法国贵族少年。
这也是演唱会设计者的决定。
因为最后的一首歌是要黎橙和倪芷雁合唱的,而这首歌正是《玫瑰之名》,正好趁着这个机会为倪芷雁的新专辑做宣传了。
黎橙有点紧张。
他既纠结于在演唱会上唱歌或许可以提高自己的人气,也有些害怕自己的光系力量通过信仰值的媒介挥发到普通人身上,产生想象不到的后果。
即使他现在已经把生意进展到国外,进行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根本不必太过惧怕来自国家的检查会发现自己的尾戒,少了后顾之忧。
即使他曾经闯上药阁高塔被上万大洲界土着用震惊的眼神膜拜过,但那毕竟是土着,没见识过数学思维。
即使他演的电影和电视剧已经分别上映,获得了自己的专属粉丝,但实际上的粉丝他还没多么接触过。
……于是还是会紧张啊啊啊。
“不用紧张,就是跑调了也没关系,演唱会的话筒都是特别贵的那张,可以自动调音的,跟何况调音师也在旁边盯着,不会出什么差错。”宋佳拍拍他的肩膀:“你就当是在演戏好了。”
黎橙点点头,觉得还是不行,便去了趟厕所,穿回了大洲界,待在自己的阁间里一遍一遍的练习曲谱,此时正值大洲界的晌午,家常酒楼客人最多的时候,账房和小二哥都忙到不行,累的满头大汗,不多时,只听一阵歌声从顶楼响起:“沉意提枪加喉,暮色将,霜满楼……至诚无妄时无双,百战千机无伤……”
少年的声音干净得很,客人也愿意听,不过当这首歌被唱到第三十遍的时候,客人倒是无妨,走一批来一批,当听个曲儿了,然而家常酒楼的常住土着可就不好了。
不光是小二哥感觉满脑子都是歌词了,就连账房都差点把账算错了。
好在也就一天时间,第二天楼上在此恢复沉寂,倒是有不少昨天来的客人询问唱曲儿的哪去了,让小儿哥汗了一把。
倪芷雁已经唱到第三首歌,她的曲风大多偏极致,快的时候类似摇滚,慢的时候又是极慢,这样的歌曲最考验唱功,却不一定是听众最喜欢的,所以演唱会上一般会把慢歌放弃,前三首都是十分费力的快歌,完全的调动起了听众的情绪。
“倪芷雁的唱功又进了一步,比她刚出道的时候运声圆满了不少。”贵宾席上一个中年歌唱家托着腮听了一会儿,看着倪芷雁下场后才稍作评价。
如果有人仔细看他的五官的话,只怕会惊讶的交出他的名字,乌塔,一个来自内蒙古的歌唱家,在乐坛待了将近二十年,完全是老一辈的神话。
旁边一人摇了摇头,对倪芷雁的选择有些不满:“她的慢歌造诣很高,越慢的时候发音越能显得出实力,单说她的快歌的话,说实话也就是和一些二流摇滚歌手差不多,我听不出多好来。”
这人名气同乌塔相差不远,成就虽比不上前者,事业心却比乌塔重很多,同样是老前辈,现任紫薇市高等音乐学府的校长华成仁。
“但倪芷雁的慢歌不如董艾细腻,在演唱会上会显得弱了一筹,这点不光我们能听出来,大多数听众同样能有所发觉。”前者显然知道倪芷雁和董艾的竞争关系。
谁也不希望在竞争的时候,撞上别人所擅长的领域。
“这个确实。”后者赞同。
两人意见达成了一致,随后又停了嘉宾田宏的歌,这位男歌手纵横乐坛也有十多年,虽说因为出道的时机不对以致名气不如倪芷雁大,但技巧方面却胜过倪芷雁,然而这位男嘉宾唱的是经典老歌,顶多只是让老一代人比较感慨,年轻人反而不怎么吃他这盘菜。
“他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华成仁叹息了一声,言语间同样有些落寞,田宏那个时代的确过去了,他自己所在的时代却更早一步的过去了。
乌塔笑了一声:“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
田宏实力不错,唱完一首很自觉的下台,随后倪芷雁有在千呼万唤中走出来,她此时换了一件淡蓝色的长裙,裙子上点缀着五光十色的水晶钻,在灯光下十分漂亮。
“倪芷雁出车祸的时候,我还以为演唱会真的看不成了,没想到峰回路转,她居然很快就好了,真是老天保佑。”a大医学系的几个女生也在普通席上,看着大屏幕里的女歌星,其中一个激动的喊了几声,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一般,沉默下来,摇摇头说了这么一番话。
“听说倪芷雁出车祸的时候,你们就在军区医院考核,有没有看到她真人?”同伴对这个消息显然很感兴趣…
“正好是考核完毕准备上校车离开的时候,救护车距来了,然后大家一看,就有人认出是倪芷雁来。”女学生捂了捂心脏,现在还觉得有些难以接受,“我们一起吧担架送到手术室,然后护士说倪芷雁是熊猫血,但是医院里已经没有熊猫血了,我们整个班里也没有一个是特殊血型,当时真是吓死我了,还以为倪芷雁这次车祸是完了,没想到居然被救了回来……”
“怎么救回来的?”
女学生想起了黎橙手中的药丸,最近广博地震的时候曾经有记者提到过那种药丸,一颗都要二十万的样子,虽然知道黎橙身家不少,但能在关键时候拿出贵重的救命药出来,本身也是值得敬佩的,更何况这个人长得实在是太帅气了,女学生舔了下嘴唇,“是黎橙送了一颗六味回血丸救的。”
这件事记者不知道,也没有被报道出来,所以女学生一说出来,a大的几个作伴前来的学生都跟听了爆炸性消息一样,“原来黎橙对倪芷雁还有救命之恩……”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点感动,我一直觉得黎橙那样的人,真心善良的跟天使一样,他怎么就能是xxx的同学呢,他应该住进博物馆里被闪光灯瞻观才对!”
“噗!”
听到有人这么评价黎橙,女学生瞬间笑喷了。
“把他雕成蜡像还差不多……”话题不知道什么时候转移到黎橙身上,a大的几个学生却没有忘记关注倪芷雁,毕竟组团前来观看倪芷雁的演唱会,本身就非常喜欢倪芷雁的歌。
当演唱会进行到将近尾声的时候,倪芷雁突然说要请出一位神秘嘉宾,吊足了大家的胃口,其实很多人都已经想到这最后一位神秘嘉宾肯定是和倪芷雁合作《玫瑰之名》的外国男性,但当升降台稳稳的将一个铂金色头发的脑袋顶上来的时候,大家还是忍不住惊呼出声。
“真的是个外国人!”
“这种颜色的头发,好纯正哦,难道是个法国贵族吗?”
当台子升到与台面平齐,黎橙从圆形的升降台上走出来,灯光打在身上,大屏幕里瞬间显现出少年的侧脸,然而少年一开口却让大家震在了当场。
“大家好,我是雁姐《玫瑰之名》的合作者,今天在雁姐的演唱会上给大家带来一首《千机》。”
非常简短的一句话,甚至连自我介绍都没有,然而明明一个外国人造型,却说着纯正流利的普通话,大家都快被虐哭了……
“这到底是中国人还是法国人啊……”不少人风中凌乱,听着《千机》的前奏,远远的看着大屏幕里的少年,只觉得那张脸长得十分完美。
陈芳和男友距离比较近,这时候他能清晰的看到对面台子上少年的脸,迟疑了一下,陈芳皱起眉头,“总觉得这个歌手好面熟啊。”
她男友刘俭之前就觉得台上的人似曾见过,点点头,“确实有点面熟。”
“难道以前见过?”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出一丝疑惑。
☆、第114章 感觉甚胡扯【三更】
黎橙气沉丹田,很快从紧张的情绪脱离出来,脑子里回忆着《千机》的歌词,“投笔银钩书冷月,素心如铁敛锋芒……”
黎橙技巧算不得顶尖,但实际上所有的技巧都是围绕着让嗓音把歌曲的情绪表现出来,而歌曲情绪的表达最重要的是音调的高低,黎橙音域比大多数人都广阔,所以不添加多少技巧演唱出来的歌曲比丰富的技巧下的歌声,完全是两种概念。
普通粉丝一开始没有听出来,可贵宾席位上的两个歌唱家前辈却在黎橙开口的一瞬间都震住了,因为第一句的首位音高起伏是最大的,从最高音到最低音的转换,这种曲子如果让一个普通歌手来唱,高低音转换太快压力太大,只怕刚唱完一句嗓子就哑了。
这是一首新歌,很新。
从第一句就可以看得出,这首歌属于最近颇为流行的古风歌曲,但从谱曲上来看,这又是一个高难度的歌曲,根本无法用通俗唱法去演唱。
一些歌手如果选择唱这样一首歌,或许会考虑利用美声,但显然这样就又和曲风不符了。
“不得了啊,这天赋。”第一句下来,乌塔发出了这样一声感慨,光去看台上是这样一个稚嫩的年轻人的话,他基本上不会有太多关注,但就是因为这样不以为意的心态,在听到对方声音的时候,却让他感觉经验收到了冲击。
没有一个歌手不希望拥有一个好嗓子,乌塔本身就有一个好嗓子,但他知道自己的资质比之台上的这位差远了,唯一稳胜的,只是他二十多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