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节
  本是想说一些更加难听的话,但是看见刑少鸿手中的两大包吃的用的,锦瑟终究没有开口骂出来,心中蹿上一股子暖流。
  来无影,去无踪,到底谁才是鬼?冷不丁的突然出现,谁会不害怕?尤其还是现在,外面的天儿还半黑着。
  这几个周末,这个男人几乎每次都会来,每次来,都是大包小包的吃的用的,像是知道她根本懒得下楼去购物似的,他每次带来的东西都够她用一个礼拜的,甚至更长。
  有时候,他也会不等到周末就过来。
  虽然锦瑟并不想让他经常过来,甚至是一点都不想让他过来,但是他却是经常杀她一个措手不及。渐渐地,锦瑟倒也不觉得和他相处起来有任何困难,无非就是斗斗嘴,耍耍嘴皮子。
  锦瑟租的房子是一个高层的一室一厅,左不过五十平米,但是她一个住也是足够了。如果太大了,未免会让她觉得空荡荡的。住的地方一旦冷清了,她那颗本就已经漂浮不定的心就更是觉得居无定所了。
  房子的新旧程度,算是比较新的了。因为没有地处繁华地段,租金也还算划算,照着她现在的收入,要支付房租和养活自己,还是不成问题的。一旦闲下来的时候,为了不让自己有时间胡思乱想,她还会找些兼职做做。
  因为楼下有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所以,这么一来,锦瑟的活动范围更是不会出了这个小区了。
  忘了说,锦瑟现在的工作就是给别人写稿子,一稿一结,来钱也快。这份工作,也是刑少鸿帮忙给介绍的。
  因为也没有其他的特长,锦瑟只能做自己的老本行。作为一名传媒大学中文系的学生,写稿子对她来说没有一点儿问题。而且,这份工作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她出去奔波,只要在家完成稿子,把稿子直接给编辑发到邮箱就好了。编辑收到稿子,会主动把稿费给她打到工资卡上。
  据说,这家报社的主管和刑少鸿也是朋友,因此才能给她谋求了这个便利条件。
  因为定期有人给送吃的用的,工作也不用出去。所以,虽然锦瑟已经在这里住了一个月了,却是连对门儿的邻居都不认识,就更不要奢求她会认识楼上楼下的邻居了。
  刑少鸿前脚刚一踏进屋子,将屋子上上下下的扫视了一圈儿之后,就转过头甩给锦瑟一记“无可救药”的眼神儿。
  关上门,锦瑟直接无视了刑少鸿那不是好眼神儿的眼神儿,再度裹了裹自己身上的衣服,随意的往沙发上一坐,“你懂什么?屋子收拾太干净了,会显得没有人气儿,现在这种不干不净不脏不乱的状态,我住着才舒服。”
  “还坐着,不去洗脸?”
  看着早上刚一起来蓬头垢面的锦瑟,刑少鸿唇角的弧度不期然的柔和了不少,脚下正在换着他第一次来的时候专门为自己买的居家拖鞋。
  换句话说,他从来也没奢望锦瑟能够专门为他准备一双拖鞋,只能自己来了。
  也正是刑少鸿这么一说,锦瑟才意识到刚才因为太着急的开门,忘记了自己还没洗脸,甚至连镜子都没来得及照一下,就去给他开门了。懒懒的扒拉两下自己乱糟糟的头发,锦瑟万般不情愿的起身直奔洗手间,经过刑少鸿身边儿的时候,连个多余的眼神儿都没有给他。
  然而,才走几步,锦瑟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立马顿住了身子。
  没有意识到刑少鸿无声的注视,锦瑟脚风一转,拐了个弯儿直接进了卧室。大约半分钟后,她才出来,只是,再次出来的她手上已经多了几件儿换洗的衣服。
  这会儿她的外面套了一件及膝的羽绒服,但是里面还穿着睡衣,干脆就趁洗漱的工夫一并在洗手间换了好了。
  同样,依旧是没有看正在脱外套的刑少鸿,锦瑟直接一头扎进了洗手间。
  这会儿,洗手间里的锦瑟正出神的看着镜中的自己,不知不觉的,思绪就飘远了,飘回了那个订婚宴的晚上。
  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但是当时经历的一幕幕都还在锦瑟的脑海中,就像是刻在了脑海中一样,一点点淡忘的迹象都没有,反而是随着时间的沉淀变得越发清晰。
  意识到自己的大脑又处于腾空的状态了,锦瑟使劲儿的甩了甩自己的脑袋,强迫自己不再去想那些不经意就会浮现在脑海中的东西。
  当锦瑟已经换好衣服、洗漱完毕从洗手间走出来的时候,一眼就搭上了那个已经脱掉外套正弯腰站在冰箱跟前儿的男人身上。
  腿脚不听使唤的走到了冰箱跟前儿,锦瑟看着刑少鸿动作十分优雅的往冰箱里放着瓜果蔬菜。
  听到脚步声,刑少鸿嘴角的笑容更加明显了,只是没有抬头,目光还在专注于冰箱,缓缓开口,“我就知道你的冰箱肯定空了,我这次买的东西够你吃一个礼拜的了。”
  一边儿说着,刑少鸿白皙好看的大手也没有闲着,一直不停的从购物袋里掏出食材往冰箱里放着。
  “你这次买的,够我吃两个礼拜的了。”
  看着逐渐被塞得满满的冰箱,锦瑟的语气不明。此时,她觉得,刑少鸿买的那些东西根本不像是往冰箱里塞着,反而像是塞进了她的心里。唯有一块地方,是他怎么也触碰不到的。
  其实,作为一个并不算熟悉的人,刑少鸿能这么对她,锦瑟心里不是不感激的。但是,也仅仅限于感激而已。偏偏,这份感激又是她不想表达出来的,只因为他以前的所作所为。
  那天,当她从庄易的话里听出来孙子顺和刑少鸿有关系的时候,锦瑟不是不恨的。只是,吃一堑,长一智。她突然意识到,这里面的事情根本没有她看到的这么简单,一切还需要从长计议。
  而且,刑少鸿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拉了她一把,她也不是铁石心肠。
  不仅如此,锦瑟并没有和刑少鸿挑明她听到了刑少鸿和庄易的对话,两个人心照不宣。
  听到锦瑟的这句话,刑少鸿好看的眉峰不期然的一挑,唇角划开更大的弧度,开口道,“担心吃不完?我可以考虑留在这儿陪你吃一个礼拜。”
  这会儿,听了刑少鸿半开玩笑的话,锦瑟的目光终于是从冰箱上流转到刑少鸿妖孽的俊脸上,怔愣片刻立即回嘴,“我的意思是说你以后不用来了。”
  真的,真的不要再来了。
  “怕我奔波劳累?”
  将手里的那个小南瓜掂了掂,然后随手将它给塞到了冰箱里最后剩下的缝隙里,一把拍上小型冰箱的门,刑少鸿直起腰一条胳膊撑在冰箱顶上,似笑非笑的瞅着锦瑟不自然的小脸儿,十分大方的开口,“那我不走了好了,陪你住在这儿。”
  看着锦瑟越发难看的小脸儿,刑少鸿又突然恍然大悟般的开口,“其实飞机也就半个小时而已,你真的不用担心我。”
  担心?!
  担心你个大头鬼啊!
  这会儿,锦瑟突然觉得,这航空事故出现的几率会不会也太小了?这个月刑少鸿在飞机上已经来回飞了那么多次了,怎么还能平安无事?那些航空意外险简直就是打水漂了。
  听着刑少鸿越说越离谱的话,锦瑟越发的觉得,这个男人歪曲别人话里的意思的时候很有一套,气的她恨不得当场就掐死他,不留活口,看他还怎么继续歪曲。
  “你放一百个心好了,我真的不是在担心。相反,我越来越觉得,看见你,我整个人都不好了,我应该考虑一下搬家了。”
  无奈的翻了一个大白眼儿,锦瑟还不忘狠狠的剜了满脸得逞笑容的刑少鸿一眼,然而转身,只留给身后的男人一个华丽丽的背影。
  锦瑟走到沙发旁边儿,随手抱起一个抱枕,一屁股歪在了沙发上,然后拿起遥控器开始调着电视频道。
  “喂,什么时候你说话能说的委婉一点儿?多伤我的心啊!”
  身后传来刑少鸿有些不平的声音,但是锦瑟能听得出来,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一定是笑着的。
  “我说这么直白你都听不明白,我还委婉点儿?”
  这次,锦瑟压根儿连一记不屑的眼神儿都没有丢给刑少鸿,一双晶亮的大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电视屏幕,找着她平时最爱看的节目。而她的语气里,自然是满满的不屑。
  有时候,锦瑟觉得,刑少鸿像足了她的好哥们儿。
  “你这个女人,怎么一点儿女人味儿都没有?一点儿不懂情趣。”
  说话的空档,刑少鸿已经在锦瑟的身边坐下,修长的手臂随意的搭在锦瑟身后的沙发背上,那张妖孽的俊脸侧着,只对着锦瑟白皙的侧脸。
  不可否认,锦瑟是如今不可多得的大美人儿,天生丽质,素颜反而更是能衬托她的自然美。
  从第一眼看见锦瑟的时候,刑少鸿对锦瑟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时候的她还被庄易紧紧的揽在怀里。是谁说过来着,人总是对美好的事物会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
  而刑少鸿这样见惯了漂亮的女人的男人,更是只对美好的事物才有印象。
  然而,这其中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锦瑟是第一个出现在庄易身边儿的女人。对于从来不近女色的庄易来说,这实属奇闻异事,让他想不多加关注都不可能。
  听了刑少鸿的话,锦瑟没有过多的表情,小屁股往旁边儿挪动了几寸,与刑少鸿拉开了距离,然后轻嗤了一声,手里还在不断的按着遥控器的按钮,一张精致的小脸儿尽是漫不经心,“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告诉你个秘密,其实我一直都是个爷们儿。”
  “哟——”
  锦瑟这句冷不丁的说出来的话,先是让刑少鸿一愣,嘴角眼角皆是一抽,随即妖孽俊脸上的笑容更加妖冶了,“失敬失敬,原来是泰国回来的。”
  看见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口口声声说自己是爷们儿,那是一种怎样的怪异感觉?
  不知怎的,刑少鸿越来越喜欢和锦瑟交流。仿佛只要锦瑟和他说一句话,哪怕她是没好气儿的,哪怕她只是给他一记冷眼,他的心情也能变好一大截。
  “你——”
  刑少鸿调侃的一句话,立即让锦瑟气结,也不知道现在电视机屏幕究竟停留在了哪个频道,随即将手里的遥控器往身边儿的刑少鸿身上丢去,“缺德鬼!”
  “做饭去吧,我饿了。”
  看着锦瑟气鼓鼓的小脸儿,刑少鸿不禁失笑,迅速转移了话题。
  被他这么一提醒,锦瑟倒也真是觉得饿了。这一个月的生活,她学会了很多东西,就连她从看来没有做过的做饭,都学会了,自学成才。
  至少到目前为止,简单的家常菜她已经会做了,填饱肚子不成问题。
  就当是为了报答刑少鸿对自己还算不薄,锦瑟起身去了厨房,也懒得和他再继续无聊的拌嘴。因为,这样的一幕总是让她会不经意的想起常年冷着脸的那个男人,还有他那像极了嘴角抽搐的笑容。
  不,应该说是像极了笑容的嘴角抽搐。
  一顿早餐,对于现在的锦瑟来说,可以说是信手拈来。不出二十分钟,两份三明治,两杯热牛奶已经被锦瑟从厨房端了出来。
  这个时候,电视机里正播放着早间新闻。
  因为房子面积很小,餐厅的部分就省去了,反正也是自己住,锦瑟顿顿饭都在茶几上对付。
  “吃饭了。”
  说着,还系着围裙的锦瑟就弯下腰将一杯热牛奶端到刑少鸿的跟前儿。
  就在这时,电视机里播放了一条新闻。
  “日前,赌界新贵庄易和当红女星宋微往来十分密切,甚至有记者拍到二人一同出入酒店——”
  女主播的声音一字不落的钻入锦瑟的耳朵,一个不留神,杯中滚烫的牛奶洒了出来,烫红了锦瑟白皙的小手儿。
  ☆、【132】 地狱会是他唯一的归宿
  失神的盯着电视机屏幕,锦瑟显然都没察觉到自己那被洒上热牛奶的手上传来的灼痛,目光只死死的落在那两张男女一前一后从酒店走进去走出来的照片上,照片的背景,她清楚的看到了四个字——鸿业酒店。
  两个人进去的时候天色还是全黑的,出来酒店的时候,天色已经蒙蒙亮了。可见,他们两个是在酒店住了一晚上的。
  照片上的女人锦瑟是有点印象的,正是最近热播的某部电视剧的女主角,好几个频道一同上映,她想没印象都难,差不多红透了半边天。而照片上的男人,是她再熟悉不过的那个男人,也是她躲了一个月的男人。哪怕他有意遮挡住自己的脸,她也能准确无误的认出来。
  不是庄易,还能是谁?是他,是锦瑟一个月都没有见过的那个男人。
  这一个月,锦瑟鲜少看见关于庄易的新闻,并非庄易不受媒体的关注。是锦瑟,她把自己能躲掉的,都尽量给躲掉了。平时,几乎是一看到关于那个她一直躲着的男人的新闻,锦瑟就会立马调换频道。
  不是非躲不可,是不敢看见。只要看见,心里的那股子抽疼就会越来越明显,她怕自己会忍不住就买张机票飞回去,飞到他身边。
  就这样,锦瑟躲躲藏藏、自欺欺人的过了一个月。
  看不见,便不会如此想念。以前天天在一起的时候,也没有觉得怎样,直到分开,她才真正的意识到了什么,却只能躲得远远地。
  只是,如今电视机屏幕上的那一幕,哪怕是她想躲,也躲不开了,就这么突如其来的撞入了他的眼帘。最不争气的是,她根本就无法从那两张照片上移开自己目光。
  从照片上看来,庄易这一个月似乎过的很好,高大的身姿还是那样的挺拔,五官还依旧那样俊朗深邃,比之前的他更加意气风发了,根本也没有她想象中的那般颓败。
  也对,庄易是谁?似乎根本也没有什么能够将他给打倒。
  依着他现在的生活状态,她不应该躲起来的,不是么?而且,也完全没有必要!
  不!
  心脏好像被什么给狠狠砸了一下,锦瑟一个激灵,越是这样,她才越是要躲起来,她不想看见。
  至于为什么非要躲起来,她又不想说出这个原因。那个原因,就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无耻。
  只是……他能重新开始,不也正是她最想看到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