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为什么是自己?”王齐南问。
那人不答反问,你觉得呢。
王齐南思考了一会,报给李云崇一个数字。
李云崇听到那个数字的时候还稍微惊讶了一下——这个男人如果不是自作聪明地认为他已经对成芸着迷,那就是孤注一掷了。
不过不管是哪一点,在那个年代,他敢爆出这样的价格,胆子不可谓不大。
李云崇答应了。
这些成芸都不知道。
她只知道王齐南后来找她一次。
深夜之中,王齐南穿着一条背心,脸上灰突突,只有一双眼睛野狼一样地亮。
他盯着成芸,一字一句地说:“以后得躲着了。”
成芸告诉他:“躲哪都是两个人,我跟你一辈子。”
王齐南指着天上,那夜阴天,乌云密布,很快要下起大雨。
“老天看着呢,你骗我要被雷劈啊。”
她敲他的头。
“好。”王齐南做了一番考虑,狠狠地吻她,“我去借点钱。”
“借钱?上哪借?”
王齐南摸着她的头,难得脆弱,患得患失。“老子这么穷,你跑了怎么办。这次我就不要脸了。”他深吸一口气,狠道:“以后还他!”
“什么?”她还是没懂。
王齐南不再多说,亲她,留下一句,“你等我。”
你等我。
你等我。
三个字飘到李云崇的耳朵里,笑出声来。
“垃圾。”他最后评价。
王齐南被抓的时候,李云崇正在家里煲汤。
归圆炖鸡汤,四个小时的火候,安神养脾,活气润肤。
那时候正是严打高峰期,每天死死伤伤的大哥大佬不计其数,王齐南从被抓到入狱,台面上没有半点消息。
一个月的时间,成芸消瘦得如同一支枯萎的花。
李云崇把她接到家里调养。
他一直都没有告诉她有关王齐南的事情,他只告诉她,有些人的话,并不值得相信,不然你就在这等,看他会不会来找你。
成芸没有听见。
她的工作也做不下去了,每次发呆的时候,李云崇问她在想什么,她都说她在想家,想东北的雪,想他们一起看过的白城的雾凇。
成芸躺在一张大床里,白色的床单、白色的被子,好像躺在羽毛之中的受伤的鸟。她把脸埋在枕头里,她最喜欢这个姿势倒在王齐南健壮的胳膊中,掐他臂膀上的刺青,掐到他皮肤发红,忍不住斥她。
李云崇站在门外看着。
鸟儿执着又脆弱。
美得惊人。
李云崇并不知道自己在何时上了心。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只偶然落到他的枝头的疗伤的野鸟,他已经习惯了。
试一试吧。半路捡的,不名贵的,被训过的……也没关系。
他跟自己说,给她次机会,试一试吧。
六个月后,王齐南死在狱中。
听人说,王齐南死之前还得了病。或许是心病。
李云崇不知道他死的时候在想些什么。
是不是也想到家,想到东北的雪,想到他和那个女人一起看过的白城的雾凇。
第五十四章
梦里惊醒,感觉活完了一辈子。
墙上的钟表声音从来没有这么清晰过,秒针一下一下地数着。
第十五天。找不到周东南的第十五天。
成芸从床上坐起来,双手抱着膝盖,往外面看。
中午十一点,天边满是黑云。外面在下雨,这会是一场持久的大雨。
成芸把手机拿出来,她在等电话。
等张导的电话。
周东南刚刚离开的三天里,成芸觉得他或许是在跟她耍性子,她按部就班地生活,又买了很多东西,为他消气那天做准备。
可他一直没有出现。后面的一个星期,成芸开始找他,他工作过的市场,他的家,她公司附近的各个地方,都没有找到。
她不能不去想,他是不是已经走了。
累了,倦了,厌烦了。
女人总会想,什么样的女人都会。成芸翻手机,找到当初那个小导游的电话。现在依旧不是旅游旺季,成芸打电话的时候张导正闲着。
她很惊讶成芸会找她。成芸问她,还记不记得当初去过的周东南的家。张导说记得,所有的侗寨苗寨她只去一次就能完全记得。张导以为成芸还要再来贵州,兴致勃勃地询问。
成芸对她说:“你再去一次。”
“为什么再去?”
“你帮我找他,看他……看他是不是回家了。”
张导答应下来,“不过我得大后天才能出发,明后天还有点事情。”
成芸很急,可这并不关乎别人,她不能让别人也急。成芸语气诚恳地拜托张导,等事情忙完,一定尽快去榕江。
手机震起来,成芸心头一跳,却是李云崇的。
成芸接听。
“又没上班。”一句陈述。
成芸说:“我睡过了。”
“昨天也睡过了?”
“嗯。”
李云崇叹了口气,说:“小芸,现在公司工作还很忙,你做领导,得担起责任才行。”顿了顿,他意有所指地说,“你跟从前可不一样了。”
成芸睡得迷迷糊糊,窗外阴雨绵绵,她使劲眯起眼睛,往上瞄,也看不见太阳。
明明是北方,却在春日与南方一起入了雨季。
“天气不好,我不去了。”成芸说。
“今天天气是不太好,可也不是没经历过。你……”
“我不去了。”成芸啪地点燃了一支烟。
她说她不去公司了,跟说早饭不吃了一样简单。仿佛那家公司情况如何,跟她半点关系都没有。她从床上下去,一脚踹开酒罐,空了的易拉罐从脚下直接滚到房间尽头,中间一点阻碍都没有。
成芸看也不看,说:“我去洗个脸。”她把手机扔到床上,径直走到洗手间,用凉水洗了一把脸,也不擦,直接出来。
再拿起手机时,里面已剩忙音。
十分钟后,门铃响。李云崇来了,肩头还带着雨。
这么短的时间就赶过来,成芸也没有问他刚刚在哪里。
一见成芸,李云崇的眉头就蹙了起来。
“你怎么这幅样子。”
“怎么了?”
李云崇道:“你自己照照镜子!”
成芸低头看他手里拎的东西,“这是什么?”
李云崇嗔怪,“看你这样也没吃饭吧。”关好门,把伞放到一边,“我在家做了些吃的带来。”他拎着保温饭盒进屋,扫视一圈。屋子空荡,没东西,可硬是能看出狼藉来。
李云崇没说什么,脸上微微僵硬,锁眉纹越发明显。
“来吃饭。”
成芸走过去,“你不上班?”
李云崇冷笑一声,“怎么,反倒问起我翘班了?”
成芸坐到桌子边,把饭盒打开。
归圆炖鸡汤。
成芸夹了一筷子放到嘴里,不紧不慢地嚼着。
李云崇说:“味道怎么样?”
“挺好。”
“多吃一点。”
成芸抬眼,李云崇笑着说:“当归补血调和,桂圆健脾安神,这道菜我做了十几年,火候掌控不比任何大厨差。”
成芸点点头,又吃了一口。
那人不答反问,你觉得呢。
王齐南思考了一会,报给李云崇一个数字。
李云崇听到那个数字的时候还稍微惊讶了一下——这个男人如果不是自作聪明地认为他已经对成芸着迷,那就是孤注一掷了。
不过不管是哪一点,在那个年代,他敢爆出这样的价格,胆子不可谓不大。
李云崇答应了。
这些成芸都不知道。
她只知道王齐南后来找她一次。
深夜之中,王齐南穿着一条背心,脸上灰突突,只有一双眼睛野狼一样地亮。
他盯着成芸,一字一句地说:“以后得躲着了。”
成芸告诉他:“躲哪都是两个人,我跟你一辈子。”
王齐南指着天上,那夜阴天,乌云密布,很快要下起大雨。
“老天看着呢,你骗我要被雷劈啊。”
她敲他的头。
“好。”王齐南做了一番考虑,狠狠地吻她,“我去借点钱。”
“借钱?上哪借?”
王齐南摸着她的头,难得脆弱,患得患失。“老子这么穷,你跑了怎么办。这次我就不要脸了。”他深吸一口气,狠道:“以后还他!”
“什么?”她还是没懂。
王齐南不再多说,亲她,留下一句,“你等我。”
你等我。
你等我。
三个字飘到李云崇的耳朵里,笑出声来。
“垃圾。”他最后评价。
王齐南被抓的时候,李云崇正在家里煲汤。
归圆炖鸡汤,四个小时的火候,安神养脾,活气润肤。
那时候正是严打高峰期,每天死死伤伤的大哥大佬不计其数,王齐南从被抓到入狱,台面上没有半点消息。
一个月的时间,成芸消瘦得如同一支枯萎的花。
李云崇把她接到家里调养。
他一直都没有告诉她有关王齐南的事情,他只告诉她,有些人的话,并不值得相信,不然你就在这等,看他会不会来找你。
成芸没有听见。
她的工作也做不下去了,每次发呆的时候,李云崇问她在想什么,她都说她在想家,想东北的雪,想他们一起看过的白城的雾凇。
成芸躺在一张大床里,白色的床单、白色的被子,好像躺在羽毛之中的受伤的鸟。她把脸埋在枕头里,她最喜欢这个姿势倒在王齐南健壮的胳膊中,掐他臂膀上的刺青,掐到他皮肤发红,忍不住斥她。
李云崇站在门外看着。
鸟儿执着又脆弱。
美得惊人。
李云崇并不知道自己在何时上了心。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只偶然落到他的枝头的疗伤的野鸟,他已经习惯了。
试一试吧。半路捡的,不名贵的,被训过的……也没关系。
他跟自己说,给她次机会,试一试吧。
六个月后,王齐南死在狱中。
听人说,王齐南死之前还得了病。或许是心病。
李云崇不知道他死的时候在想些什么。
是不是也想到家,想到东北的雪,想到他和那个女人一起看过的白城的雾凇。
第五十四章
梦里惊醒,感觉活完了一辈子。
墙上的钟表声音从来没有这么清晰过,秒针一下一下地数着。
第十五天。找不到周东南的第十五天。
成芸从床上坐起来,双手抱着膝盖,往外面看。
中午十一点,天边满是黑云。外面在下雨,这会是一场持久的大雨。
成芸把手机拿出来,她在等电话。
等张导的电话。
周东南刚刚离开的三天里,成芸觉得他或许是在跟她耍性子,她按部就班地生活,又买了很多东西,为他消气那天做准备。
可他一直没有出现。后面的一个星期,成芸开始找他,他工作过的市场,他的家,她公司附近的各个地方,都没有找到。
她不能不去想,他是不是已经走了。
累了,倦了,厌烦了。
女人总会想,什么样的女人都会。成芸翻手机,找到当初那个小导游的电话。现在依旧不是旅游旺季,成芸打电话的时候张导正闲着。
她很惊讶成芸会找她。成芸问她,还记不记得当初去过的周东南的家。张导说记得,所有的侗寨苗寨她只去一次就能完全记得。张导以为成芸还要再来贵州,兴致勃勃地询问。
成芸对她说:“你再去一次。”
“为什么再去?”
“你帮我找他,看他……看他是不是回家了。”
张导答应下来,“不过我得大后天才能出发,明后天还有点事情。”
成芸很急,可这并不关乎别人,她不能让别人也急。成芸语气诚恳地拜托张导,等事情忙完,一定尽快去榕江。
手机震起来,成芸心头一跳,却是李云崇的。
成芸接听。
“又没上班。”一句陈述。
成芸说:“我睡过了。”
“昨天也睡过了?”
“嗯。”
李云崇叹了口气,说:“小芸,现在公司工作还很忙,你做领导,得担起责任才行。”顿了顿,他意有所指地说,“你跟从前可不一样了。”
成芸睡得迷迷糊糊,窗外阴雨绵绵,她使劲眯起眼睛,往上瞄,也看不见太阳。
明明是北方,却在春日与南方一起入了雨季。
“天气不好,我不去了。”成芸说。
“今天天气是不太好,可也不是没经历过。你……”
“我不去了。”成芸啪地点燃了一支烟。
她说她不去公司了,跟说早饭不吃了一样简单。仿佛那家公司情况如何,跟她半点关系都没有。她从床上下去,一脚踹开酒罐,空了的易拉罐从脚下直接滚到房间尽头,中间一点阻碍都没有。
成芸看也不看,说:“我去洗个脸。”她把手机扔到床上,径直走到洗手间,用凉水洗了一把脸,也不擦,直接出来。
再拿起手机时,里面已剩忙音。
十分钟后,门铃响。李云崇来了,肩头还带着雨。
这么短的时间就赶过来,成芸也没有问他刚刚在哪里。
一见成芸,李云崇的眉头就蹙了起来。
“你怎么这幅样子。”
“怎么了?”
李云崇道:“你自己照照镜子!”
成芸低头看他手里拎的东西,“这是什么?”
李云崇嗔怪,“看你这样也没吃饭吧。”关好门,把伞放到一边,“我在家做了些吃的带来。”他拎着保温饭盒进屋,扫视一圈。屋子空荡,没东西,可硬是能看出狼藉来。
李云崇没说什么,脸上微微僵硬,锁眉纹越发明显。
“来吃饭。”
成芸走过去,“你不上班?”
李云崇冷笑一声,“怎么,反倒问起我翘班了?”
成芸坐到桌子边,把饭盒打开。
归圆炖鸡汤。
成芸夹了一筷子放到嘴里,不紧不慢地嚼着。
李云崇说:“味道怎么样?”
“挺好。”
“多吃一点。”
成芸抬眼,李云崇笑着说:“当归补血调和,桂圆健脾安神,这道菜我做了十几年,火候掌控不比任何大厨差。”
成芸点点头,又吃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