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这边大家吃完饭,都去水槽边洗饭盒。沈旭跃拿过赵明月的饭盒一起洗了,然后一起往宿舍那边走去。王兴凯这顿饭吃得三心二意的,看见李春梅落了单,便叫住她:“诶,李春梅。”
李春梅回头看见他,有些不高兴地瘪了瘪嘴:“小资——你找我干嘛?”
王兴凯看了一眼赵明月和沈旭跃的背影:“刚跟你们一起吃饭的那男的是谁啊?”
李春梅笑起来:“他呀,如你所见,我们宿舍老幺赵明月的对象。清华的高材生,长得帅吧?”
王兴凯如霜打的茄子一样蔫了:“真的假的?”他都还没主动出击呢,名花就有主了?
李春梅一甩大辫子:“信不信由你。我走啦!”转过身去,心情非常好地哼起了歌儿。把个王兴凯郁闷地一脚踢在柱子上,结果用力过猛,脚上的大头皮鞋居然张嘴了:“他奶奶的,这都什么狗屁鞋啊,伪劣产品!”
赵明月将沈旭跃送到师大校门口,沈旭跃说:“你回去吧,我走了。下周六下午我来接你。”
赵明月说:“要不我们自己坐车过去吧,你不是要上台表演,不做准备工作吗?会不会来不及?”现在实行的还是单休,每周只休息一天,周六也是上全天课的。
沈旭跃说:“没事,我周六下午两节课都休息,有时间的。我那个节目平时就练好了,不需要特别准备的。”
“那好吧,到时候我们等你。”
“回去吧。我走了啊。”沈旭跃话是这么说,但是却没有动,只是看着赵明月,赵明月只好转身往回走,走了两步,又回头看他一眼,他还是那个维持姿势目送着自己。赵明月的鼻子突然有些发酸,她转过身去,用手指揉了一下自己的鼻子,为什么只是这种短暂的分别,也会觉得依依难舍呢。
她加快了脚步,走到拐弯处,再回头看时,沈旭跃已经换了一个姿势,他伸出手跟自己摆了摆,然后踩上踏板,骑上车潇洒地离开了。
赵明月伸手摸了一下脸,抬头看着灰蓝色的天空,这真是短暂而又快乐的一天,多么美妙难忘!
作者有话要说:突然想起来,那个年代没有双休,还都是单休,所以上一章的周六改成周日。
皇冠豆子扔了一个地雷,非常感谢你的鼓励!
第四十四章 情书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赵明月低着头预习功课,眼角的余光瞥见身边的毛剑兰起身离开,不一会儿又坐了回来,赵明月没当回事,低头继续看书。
有人用笔在她桌上敲了敲,试图引起她的注意,赵明月一抬头,看见身边的人已经换成了王兴凯。赵明月心说这人怎么老不死心啊,自己一直都没怎么搭理过他呀。
王兴凯张嘴准备说话,然后看见四周都是静悄悄专心学习的人,就翻开自己的笔记本撕下一张纸,写了几个字,将纸推了过来,上面写着:“赵明月,今晚上请你看电影。”
赵明月瞥了一眼,在纸上回:“不去,我要学习。”昨天她出去玩了一天,别人都在学习,她一定要抓紧时间补回来才行。他们这一批同学跟别人不一样,那十年间损失的东西太多了,现在恨不能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来用,所以学习都特别刻苦,就如同海面吸水一样,拼命地吸收着各种知识。赵明月已经将《红楼梦》看完,目前正在研读《三国演义》,她的古文水平有限,读《史记》之类的古籍还有点吃力,所以先从半文半白的小说开始补起。
王兴凯又将纸条推了过来:“偶尔休息一下没关系的,耽误不了多少时间。”
赵明月只好回他:“我要去也是和我对象一起去,而不是和你。”
王兴凯大受打击,但还是摸摸鼻头,又回了一句:“和同学看一场电影也没什么啊。”
赵明月说:“不了,我没时间。再说我对象知道了会不高兴。麻烦你和毛剑兰将位子换回来吧,你影响我学习了,谢谢。”
王兴凯大受打击,没有再回纸条,过了一会儿,毛剑兰换了回来,赵明月压低了声音问她:“你刚才干嘛跟他换位子啊?”
毛剑兰勾起嘴角笑了笑:“好让他死心啊。”
赵明月:“……”年纪不大,话最少的毛剑兰,看样子是最通透最犀利的一个人。
周二的时候,班长宣布了一件事:“班委会决定,这个星期天我们去参观□和故宫,费用从班费里扣除。不去的同学来报个名。”
赵明月心说,这才刚去了,又要去吗,那还去不去呢,第一次班集体活动,不去好像不好,但是去了好像又有点浪费时间和金钱。想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去吧,就当跟班上同学联络感情了。
下了课,赵明月收拾好书包就往图书馆去,大家都在争分夺秒地学习,她也不能落后啊,上辈子没能好好读书,这辈子有机会当然不能错过。不管怎么样,多看书,总是不会错的。
图书馆里最火爆的阅览室就是期刊阅览室,这是最新资讯的源头,每个人都如同饥渴的婴儿一样,急于第一口喝到母奶。所以每次一出了新报纸、新杂志,必定就是最抢手的,去晚了,阅览室连书牌都没有了。
赵明月对最新的期刊倒是兴趣不大,每次也不去抢书牌,过期期刊和图书室都不错,有什么就看什么。
她正在过期期刊阅览室里翻看一本历史期刊,毛剑兰过来了,找到她:“小赵,你的信。”
赵明月喜出望外:“有我的信吗?”这么快家里就回信来了,这好像也没几天啊,她迫不及待地接过来,发现并不是老家寄来的信,而是本埠的信,信封还是清华大学的。
赵明月怀着好奇的心情打开来,第一眼就看落款,发现居然是沈旭跃写来的。他怎么会给自己写信,有什么事不能当面说吗?赵明月紧张得心都快跳出来了,赶紧偷偷看了一眼四周,还好没人注意。她展开信纸,快速地阅读一遍,发现满纸都是些很普通的事,并没有什么特别要交代的事情,只在信的落款处,用英文写的“yours 旭跃”。赵明月心头豁然开朗,这是一封情书。
紧张的心情化为朵朵怒放的心花,沈旭跃还挺懂得搞浪漫的嘛。赵明月决定再从头到尾好好读一遍,毛剑兰拿了一本杂志过来:“谁给你写的信啊?”
赵明月赶紧将信折起来,压在书下,摇头:“一个朋友。”
毛剑兰看她笑得神采都飞扬起来了,眼珠子一转:“我看是本埠的邮戳,该不会是清华那位同学写来的吧。八成是了,你们还真会搞浪漫,就这么点远的地方,居然还要写信,不浪费邮票钱吗?”毛剑兰笑盈盈的。
赵明月心说,自己脸上难道这么藏不住事了吗,这么容易就被看出来了:“好吧,就是他写的。”
毛剑兰摇头感叹:“热恋中的人,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然后低下头去翻书去了。
赵明月只觉得毛剑兰这话有点耳熟,便将信又偷偷地拿出来,展开,逐字逐句从头看起,信的开头是:“敬爱的赵明月同志:见信如唔!刚才舍友读诗曰‘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心中突生灵犀,可不就是说的我此时此刻的心情。虽然才刚刚分别,便已分外思念,仿佛你的笑容,还在触手可及的彼端。古人的言辞言简意赅,意蕴无穷,我决定自今日起,研读《诗经》,每隔一段时间,便向你汇报我的学习进度,希望能得到你的监督……”
赵明月将手挡在额间,以掩饰住脸上挥之不去的甜蜜和笑容,沈旭跃也太会搞浪漫了吧。其实不是沈旭跃会搞浪漫,而是这个年代的人,都会搞浪漫。
赵明月去图书馆翻找了许久,终于翻出一本《诗经》来,沈旭跃在那头学习,她也应该去了解一些才行啊。
赵明月当即便写了回信,两个人一来一回,然后差不多就到周末了,周末再见个面,这就是热恋中人的恋爱方式。赵明月很喜欢这种状态,有什么想法,都诉诸于笔端。可以说学习,也可以谈理想,还可以说生活,唯独感情是遮遮掩掩的,不过可以通过读诗来抒发,比如沈旭跃在信中写“今日读到《诗经邶风击鼓》句‘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大约是一种最为理想的爱情婚姻状态,我也愿天下有情人皆能如此”。
赵明月想起平时同沈旭跃见面时,他极少说这类煽情的话,总是一本正经在聊学习、生活、时事、过去、未来,没想到内心里会是这样一个情感细腻且丰富的人。赵明月心中充满了感激和感动,她觉得自己太幸运了,总算是没有错过这样的沈旭跃。
星期六下午,赵明月上完课回到宿舍,发现沈旭跃已经在宿舍门口等着了。赵明月赶紧跑上去:“旭跃,你来多久啦?”
沈旭跃看看她,然后看了一眼跟在后面的几个同学:“现在出发吧,去我们那边吃晚饭。”
“好,等我们把书放回去。”
一群女生回到宿舍,还得梳洗打扮一下。赵明月将头发扎起来,然后用一块手帕系起来,李春梅说:“呀,小赵这样扎起来好看。”
赵明月说:“你们要不也这样弄?”
李春梅摇头:“我不行,我的头发又多又乱,扎了不好看。”
高东方说:“来,小赵,我试试,你帮我弄一下。”
赵明月帮高东方将头发也照自己这样扎起来:“二姐的头发刚编过辫子,有点卷卷的,像烫过的头发,这样也是另外一种风格,也挺好看是不是?”高东方是宿舍的老二,故称二姐,唐卫华就是大姐了。
大家都围过来看了一下:“嗯,不错。比两个麻花辫好看多了。”
“好看,我都想留长发了。”钱斯盛笑着说,全宿舍就她一个人理了个短发,因为她喜欢打排球,说短发运动比较方便。
高东方有些羞涩地摸了一下自己的头发:“会不会太乱了?有点影响做事吧。”
“这都晚上了,又不用干别的事了,没事,就这样吧。大家都收拾好了吗?出发啦。”赵明月拍拍手,将书包背上,出了门。
沈旭跃在外面等了大概一刻钟,那群女孩才出来,他看见赵明月的发型,跟平时不大一样,头发束在脑后,看起来特别温婉娴静,不由得盯着多瞅了几眼。
李春梅推了赵明月一下:“赶紧过去。”
赵明月低头笑了一下,走到沈旭跃身边,沈旭跃看了一眼赵明月的头花,嘴角弯弯的,回头冲大家伙说:“走吧,我们坐公交车去。”
赵明月突然想起一个事:“晚上不会太晚吧,到时候没车了怎么办?”
沈旭跃说:“不会太晚,9点半也还有公交车呢。要是实在太晚了,我们会想办法把你们送回来的。不会超过你们的熄灯时间。”学校的熄灯时间是10点半。
几个姐妹跟在沈旭跃和赵明月身后,看他们小两口并排在前头走着,虽然没说什么话,但是那种甜蜜的气场让大家都感受到了,几个姐妹都吃吃地笑。赵明月听到大家的笑声,觉得不好意思,便停下来,和大家一起走,让沈旭跃一个人走。大家又推推搡搡,把她推到沈旭跃身边,沈旭跃回头朝大家报以感激的微笑。
到了清华,沈旭跃领着大家去食堂吃晚饭,吃了饭后,带大家参观了一下。大家都觉得自己学校已经很大了,但是到了清华,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清华的校园要比师大的面积大上数倍,没有一整天时间是逛不完了,现在只能大致看一下。
沈旭跃领着大家到了大礼堂,此时礼堂内已经非常热闹了,喇叭里响着运动员进行曲,观看表演的师生们都已经陆续在就坐了。沈旭跃叫来了自己的舍友,跟大家说:“一会儿我有一个节目要表演,没有时间陪大家,让我的同学陪你们看表演。”说着将大家都介绍了一遍,自己就离开了。
这边的女同学看着这架势,大概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看样子是想搞男女生联谊呢。几个姐妹似笑非笑地看着赵明月,赵明月摆摆手:“我也不知道啊。”
不过男生们都很拘谨,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女同学们便觉得稍稍松了口气。大家落座不久,便有主持人上去报幕,先是学校领导致欢迎辞,然后进入晚会时间。第一个节目是一个集体舞蹈,带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叫做《不爱红装爱武装》,高东方在赵明月耳边说:“怎么清华的同学还这么老套啊,应该有点新时代的气息才对吧。”
赵明月也憋不住笑:“我也不知道啊。”
一个男生在旁边听见她们的对话,略显尴尬地说:“这个舞蹈是师姐们去年排的舞蹈,这一次说是时间太仓促,没来得及排新舞蹈,这才定了这个节目。”
第二个节目是个大合唱,唱的是《黄河大合唱》,这个歌曲气势恢宏,而且又是合唱,非常有感染力,赵明月也还是头一回听合唱,那声音如波浪一般从前往后袭来,感觉非常有气势。第三个节目是大家都熟悉的《我的祖国》独唱,先前那个合唱团伴奏,唱歌的是个娇小的女学生,但是歌声却极其优美,而且中气十足,真的非常好听。这个年代,能看到这样高质量的现场表演,是非常难得的,大家都沉浸在了音乐当中。
第四个节目是一个吉他弹唱,弹吉他的是个个子不高的男生,抱着一把黄色的木吉他,他一上场,整个礼堂都轰动起来了,学生们纷纷鼓起掌来。沈旭跃的一个同学介绍说:“这是我们学校的情歌王子,吉他高手。”
赵明月觉得分外新奇,现在居然有人会弹吉他,还会唱情歌。不过今天他唱的不是情歌,弹唱的是自己谱曲填词的歌曲,叫《青春》,旋律也说不上多美,但是歌词却写出了众多人的心声,而且那个男生的声音确实非常好听,非常富有磁性,具有感染力,连毛剑兰都觉得特别好听。
再接下来就是一段插科打诨的京剧,京剧之后是一场话剧,著名话剧《雷雨》的节选,钱斯盛推着赵明月:“小赵,这个就是话剧,以后咱们戏剧社就会排这样的戏。”
赵明月看着台上的人,因为物资匮乏,道具服装都很简陋陈旧,不知道是哪一年留下来的,演员虽然是业余的,但也还是表现得可圈可点,至少把大家的情绪都调动起来了,真不错。
话剧结束之后,主持人上台来报幕:“下面有请环境与工程系的新生沈旭跃同学为大家表演手风琴独奏。”
几个姐妹都推赵明月:“小赵、小赵,快看,你那位来了。”
沈旭跃上台了,赵明月发现他换了一件衣服,不知道借的谁的大衣穿着,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往台上一站,器宇轩昂,他朝台下扫了一圈,看着赵明月所在的位置,鞠了一躬,然后开始弹奏。赵明月一听,就愣了,居然是《红莓花儿开》,台下几乎所有人都愣了。
虽然wg已经结束了,但是苏联歌曲在这个年代还没有解禁,至少在公众场合还是没有解禁的,沈旭跃胆子可真够大的,他居然在迎新晚会上唱这个。赵明月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沈旭跃已经开始演唱了:“田野小河边,红莓花儿开……”
台下所有的人都被这优美的旋律和美丽的歌声打动了,如痴如醉地随着沈旭跃的琴声和歌声摇摆着,等到一曲结束,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居然没有人跳出来说这是不合时宜的。
接下来的节目赵明月没有心思去欣赏了,她一直引颈等待着沈旭跃的到来,过了不多久,沈旭跃从后面转了过来,找到赵明月这儿,挤在她身边坐下了。
赵明月伸手摸了摸鼻子,发现鼻头上居然有了汗珠,她压低了声音小声地说:“你怎么敢唱这个歌?”
“怎么啦,不好听吗?”沈旭跃笑着说。
赵明月摇头:“不是啊,你们学校老师允许吗?”
沈旭跃说:“当然,团委会老师知道的啊,我都彩排过了,没问题的。”
赵明月松了口气:“我还担心你明天要被领导找去谈话呢。”
“放心吧,我要是没把握,肯定不会冒险唱的。这是大学校园,风气要开放得多,你不觉得我唱出了大家的心声?我看大家也都很喜欢啊。”沈旭跃还有点小得意。
赵明月轻吐一口气:“下次早点告诉我说,害我为你捏了把汗。”
沈旭跃在她耳边轻声说:“好,本来想给你一个惊喜的。”
赵明月的脸发烫,说:“喜没有多少,惊倒是不少。”
沈旭跃轻笑了起来,然后换了个话题:“你今晚头发扎得非常漂亮。”
赵明月的脸更红了:“真的吗?谢谢。”
“真的,很好看。”
第四十五章 北海泛舟
晚会的时间不长,七点半开始,九点就结束了。许久没经文艺熏陶的同学们对今天晚的晚会赞不绝口,虽然沈旭跃别有用心安排了几个男同学来招待她们,没有提前打招呼,这事略有些尴尬,但是瑕不掩瑜,看在这么精彩的表演份上,女生们一致原谅了沈旭跃。
沈旭跃宿舍的六个同学,有一个已经结婚,还有五个未婚,其中有两个已经有对象,剩下三个单身汉。赵明月的同学中,恰好有三个也没有对象,按照人数来配对,倒是恰好就配上了,但是这世上,这种事情是没法按照简单的配对来处理的,不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这俩就该是一对儿,得互相看对眼才成。
李春梅回头看见他,有些不高兴地瘪了瘪嘴:“小资——你找我干嘛?”
王兴凯看了一眼赵明月和沈旭跃的背影:“刚跟你们一起吃饭的那男的是谁啊?”
李春梅笑起来:“他呀,如你所见,我们宿舍老幺赵明月的对象。清华的高材生,长得帅吧?”
王兴凯如霜打的茄子一样蔫了:“真的假的?”他都还没主动出击呢,名花就有主了?
李春梅一甩大辫子:“信不信由你。我走啦!”转过身去,心情非常好地哼起了歌儿。把个王兴凯郁闷地一脚踢在柱子上,结果用力过猛,脚上的大头皮鞋居然张嘴了:“他奶奶的,这都什么狗屁鞋啊,伪劣产品!”
赵明月将沈旭跃送到师大校门口,沈旭跃说:“你回去吧,我走了。下周六下午我来接你。”
赵明月说:“要不我们自己坐车过去吧,你不是要上台表演,不做准备工作吗?会不会来不及?”现在实行的还是单休,每周只休息一天,周六也是上全天课的。
沈旭跃说:“没事,我周六下午两节课都休息,有时间的。我那个节目平时就练好了,不需要特别准备的。”
“那好吧,到时候我们等你。”
“回去吧。我走了啊。”沈旭跃话是这么说,但是却没有动,只是看着赵明月,赵明月只好转身往回走,走了两步,又回头看他一眼,他还是那个维持姿势目送着自己。赵明月的鼻子突然有些发酸,她转过身去,用手指揉了一下自己的鼻子,为什么只是这种短暂的分别,也会觉得依依难舍呢。
她加快了脚步,走到拐弯处,再回头看时,沈旭跃已经换了一个姿势,他伸出手跟自己摆了摆,然后踩上踏板,骑上车潇洒地离开了。
赵明月伸手摸了一下脸,抬头看着灰蓝色的天空,这真是短暂而又快乐的一天,多么美妙难忘!
作者有话要说:突然想起来,那个年代没有双休,还都是单休,所以上一章的周六改成周日。
皇冠豆子扔了一个地雷,非常感谢你的鼓励!
第四十四章 情书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赵明月低着头预习功课,眼角的余光瞥见身边的毛剑兰起身离开,不一会儿又坐了回来,赵明月没当回事,低头继续看书。
有人用笔在她桌上敲了敲,试图引起她的注意,赵明月一抬头,看见身边的人已经换成了王兴凯。赵明月心说这人怎么老不死心啊,自己一直都没怎么搭理过他呀。
王兴凯张嘴准备说话,然后看见四周都是静悄悄专心学习的人,就翻开自己的笔记本撕下一张纸,写了几个字,将纸推了过来,上面写着:“赵明月,今晚上请你看电影。”
赵明月瞥了一眼,在纸上回:“不去,我要学习。”昨天她出去玩了一天,别人都在学习,她一定要抓紧时间补回来才行。他们这一批同学跟别人不一样,那十年间损失的东西太多了,现在恨不能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来用,所以学习都特别刻苦,就如同海面吸水一样,拼命地吸收着各种知识。赵明月已经将《红楼梦》看完,目前正在研读《三国演义》,她的古文水平有限,读《史记》之类的古籍还有点吃力,所以先从半文半白的小说开始补起。
王兴凯又将纸条推了过来:“偶尔休息一下没关系的,耽误不了多少时间。”
赵明月只好回他:“我要去也是和我对象一起去,而不是和你。”
王兴凯大受打击,但还是摸摸鼻头,又回了一句:“和同学看一场电影也没什么啊。”
赵明月说:“不了,我没时间。再说我对象知道了会不高兴。麻烦你和毛剑兰将位子换回来吧,你影响我学习了,谢谢。”
王兴凯大受打击,没有再回纸条,过了一会儿,毛剑兰换了回来,赵明月压低了声音问她:“你刚才干嘛跟他换位子啊?”
毛剑兰勾起嘴角笑了笑:“好让他死心啊。”
赵明月:“……”年纪不大,话最少的毛剑兰,看样子是最通透最犀利的一个人。
周二的时候,班长宣布了一件事:“班委会决定,这个星期天我们去参观□和故宫,费用从班费里扣除。不去的同学来报个名。”
赵明月心说,这才刚去了,又要去吗,那还去不去呢,第一次班集体活动,不去好像不好,但是去了好像又有点浪费时间和金钱。想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去吧,就当跟班上同学联络感情了。
下了课,赵明月收拾好书包就往图书馆去,大家都在争分夺秒地学习,她也不能落后啊,上辈子没能好好读书,这辈子有机会当然不能错过。不管怎么样,多看书,总是不会错的。
图书馆里最火爆的阅览室就是期刊阅览室,这是最新资讯的源头,每个人都如同饥渴的婴儿一样,急于第一口喝到母奶。所以每次一出了新报纸、新杂志,必定就是最抢手的,去晚了,阅览室连书牌都没有了。
赵明月对最新的期刊倒是兴趣不大,每次也不去抢书牌,过期期刊和图书室都不错,有什么就看什么。
她正在过期期刊阅览室里翻看一本历史期刊,毛剑兰过来了,找到她:“小赵,你的信。”
赵明月喜出望外:“有我的信吗?”这么快家里就回信来了,这好像也没几天啊,她迫不及待地接过来,发现并不是老家寄来的信,而是本埠的信,信封还是清华大学的。
赵明月怀着好奇的心情打开来,第一眼就看落款,发现居然是沈旭跃写来的。他怎么会给自己写信,有什么事不能当面说吗?赵明月紧张得心都快跳出来了,赶紧偷偷看了一眼四周,还好没人注意。她展开信纸,快速地阅读一遍,发现满纸都是些很普通的事,并没有什么特别要交代的事情,只在信的落款处,用英文写的“yours 旭跃”。赵明月心头豁然开朗,这是一封情书。
紧张的心情化为朵朵怒放的心花,沈旭跃还挺懂得搞浪漫的嘛。赵明月决定再从头到尾好好读一遍,毛剑兰拿了一本杂志过来:“谁给你写的信啊?”
赵明月赶紧将信折起来,压在书下,摇头:“一个朋友。”
毛剑兰看她笑得神采都飞扬起来了,眼珠子一转:“我看是本埠的邮戳,该不会是清华那位同学写来的吧。八成是了,你们还真会搞浪漫,就这么点远的地方,居然还要写信,不浪费邮票钱吗?”毛剑兰笑盈盈的。
赵明月心说,自己脸上难道这么藏不住事了吗,这么容易就被看出来了:“好吧,就是他写的。”
毛剑兰摇头感叹:“热恋中的人,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然后低下头去翻书去了。
赵明月只觉得毛剑兰这话有点耳熟,便将信又偷偷地拿出来,展开,逐字逐句从头看起,信的开头是:“敬爱的赵明月同志:见信如唔!刚才舍友读诗曰‘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心中突生灵犀,可不就是说的我此时此刻的心情。虽然才刚刚分别,便已分外思念,仿佛你的笑容,还在触手可及的彼端。古人的言辞言简意赅,意蕴无穷,我决定自今日起,研读《诗经》,每隔一段时间,便向你汇报我的学习进度,希望能得到你的监督……”
赵明月将手挡在额间,以掩饰住脸上挥之不去的甜蜜和笑容,沈旭跃也太会搞浪漫了吧。其实不是沈旭跃会搞浪漫,而是这个年代的人,都会搞浪漫。
赵明月去图书馆翻找了许久,终于翻出一本《诗经》来,沈旭跃在那头学习,她也应该去了解一些才行啊。
赵明月当即便写了回信,两个人一来一回,然后差不多就到周末了,周末再见个面,这就是热恋中人的恋爱方式。赵明月很喜欢这种状态,有什么想法,都诉诸于笔端。可以说学习,也可以谈理想,还可以说生活,唯独感情是遮遮掩掩的,不过可以通过读诗来抒发,比如沈旭跃在信中写“今日读到《诗经邶风击鼓》句‘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大约是一种最为理想的爱情婚姻状态,我也愿天下有情人皆能如此”。
赵明月想起平时同沈旭跃见面时,他极少说这类煽情的话,总是一本正经在聊学习、生活、时事、过去、未来,没想到内心里会是这样一个情感细腻且丰富的人。赵明月心中充满了感激和感动,她觉得自己太幸运了,总算是没有错过这样的沈旭跃。
星期六下午,赵明月上完课回到宿舍,发现沈旭跃已经在宿舍门口等着了。赵明月赶紧跑上去:“旭跃,你来多久啦?”
沈旭跃看看她,然后看了一眼跟在后面的几个同学:“现在出发吧,去我们那边吃晚饭。”
“好,等我们把书放回去。”
一群女生回到宿舍,还得梳洗打扮一下。赵明月将头发扎起来,然后用一块手帕系起来,李春梅说:“呀,小赵这样扎起来好看。”
赵明月说:“你们要不也这样弄?”
李春梅摇头:“我不行,我的头发又多又乱,扎了不好看。”
高东方说:“来,小赵,我试试,你帮我弄一下。”
赵明月帮高东方将头发也照自己这样扎起来:“二姐的头发刚编过辫子,有点卷卷的,像烫过的头发,这样也是另外一种风格,也挺好看是不是?”高东方是宿舍的老二,故称二姐,唐卫华就是大姐了。
大家都围过来看了一下:“嗯,不错。比两个麻花辫好看多了。”
“好看,我都想留长发了。”钱斯盛笑着说,全宿舍就她一个人理了个短发,因为她喜欢打排球,说短发运动比较方便。
高东方有些羞涩地摸了一下自己的头发:“会不会太乱了?有点影响做事吧。”
“这都晚上了,又不用干别的事了,没事,就这样吧。大家都收拾好了吗?出发啦。”赵明月拍拍手,将书包背上,出了门。
沈旭跃在外面等了大概一刻钟,那群女孩才出来,他看见赵明月的发型,跟平时不大一样,头发束在脑后,看起来特别温婉娴静,不由得盯着多瞅了几眼。
李春梅推了赵明月一下:“赶紧过去。”
赵明月低头笑了一下,走到沈旭跃身边,沈旭跃看了一眼赵明月的头花,嘴角弯弯的,回头冲大家伙说:“走吧,我们坐公交车去。”
赵明月突然想起一个事:“晚上不会太晚吧,到时候没车了怎么办?”
沈旭跃说:“不会太晚,9点半也还有公交车呢。要是实在太晚了,我们会想办法把你们送回来的。不会超过你们的熄灯时间。”学校的熄灯时间是10点半。
几个姐妹跟在沈旭跃和赵明月身后,看他们小两口并排在前头走着,虽然没说什么话,但是那种甜蜜的气场让大家都感受到了,几个姐妹都吃吃地笑。赵明月听到大家的笑声,觉得不好意思,便停下来,和大家一起走,让沈旭跃一个人走。大家又推推搡搡,把她推到沈旭跃身边,沈旭跃回头朝大家报以感激的微笑。
到了清华,沈旭跃领着大家去食堂吃晚饭,吃了饭后,带大家参观了一下。大家都觉得自己学校已经很大了,但是到了清华,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清华的校园要比师大的面积大上数倍,没有一整天时间是逛不完了,现在只能大致看一下。
沈旭跃领着大家到了大礼堂,此时礼堂内已经非常热闹了,喇叭里响着运动员进行曲,观看表演的师生们都已经陆续在就坐了。沈旭跃叫来了自己的舍友,跟大家说:“一会儿我有一个节目要表演,没有时间陪大家,让我的同学陪你们看表演。”说着将大家都介绍了一遍,自己就离开了。
这边的女同学看着这架势,大概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看样子是想搞男女生联谊呢。几个姐妹似笑非笑地看着赵明月,赵明月摆摆手:“我也不知道啊。”
不过男生们都很拘谨,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女同学们便觉得稍稍松了口气。大家落座不久,便有主持人上去报幕,先是学校领导致欢迎辞,然后进入晚会时间。第一个节目是一个集体舞蹈,带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叫做《不爱红装爱武装》,高东方在赵明月耳边说:“怎么清华的同学还这么老套啊,应该有点新时代的气息才对吧。”
赵明月也憋不住笑:“我也不知道啊。”
一个男生在旁边听见她们的对话,略显尴尬地说:“这个舞蹈是师姐们去年排的舞蹈,这一次说是时间太仓促,没来得及排新舞蹈,这才定了这个节目。”
第二个节目是个大合唱,唱的是《黄河大合唱》,这个歌曲气势恢宏,而且又是合唱,非常有感染力,赵明月也还是头一回听合唱,那声音如波浪一般从前往后袭来,感觉非常有气势。第三个节目是大家都熟悉的《我的祖国》独唱,先前那个合唱团伴奏,唱歌的是个娇小的女学生,但是歌声却极其优美,而且中气十足,真的非常好听。这个年代,能看到这样高质量的现场表演,是非常难得的,大家都沉浸在了音乐当中。
第四个节目是一个吉他弹唱,弹吉他的是个个子不高的男生,抱着一把黄色的木吉他,他一上场,整个礼堂都轰动起来了,学生们纷纷鼓起掌来。沈旭跃的一个同学介绍说:“这是我们学校的情歌王子,吉他高手。”
赵明月觉得分外新奇,现在居然有人会弹吉他,还会唱情歌。不过今天他唱的不是情歌,弹唱的是自己谱曲填词的歌曲,叫《青春》,旋律也说不上多美,但是歌词却写出了众多人的心声,而且那个男生的声音确实非常好听,非常富有磁性,具有感染力,连毛剑兰都觉得特别好听。
再接下来就是一段插科打诨的京剧,京剧之后是一场话剧,著名话剧《雷雨》的节选,钱斯盛推着赵明月:“小赵,这个就是话剧,以后咱们戏剧社就会排这样的戏。”
赵明月看着台上的人,因为物资匮乏,道具服装都很简陋陈旧,不知道是哪一年留下来的,演员虽然是业余的,但也还是表现得可圈可点,至少把大家的情绪都调动起来了,真不错。
话剧结束之后,主持人上台来报幕:“下面有请环境与工程系的新生沈旭跃同学为大家表演手风琴独奏。”
几个姐妹都推赵明月:“小赵、小赵,快看,你那位来了。”
沈旭跃上台了,赵明月发现他换了一件衣服,不知道借的谁的大衣穿着,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往台上一站,器宇轩昂,他朝台下扫了一圈,看着赵明月所在的位置,鞠了一躬,然后开始弹奏。赵明月一听,就愣了,居然是《红莓花儿开》,台下几乎所有人都愣了。
虽然wg已经结束了,但是苏联歌曲在这个年代还没有解禁,至少在公众场合还是没有解禁的,沈旭跃胆子可真够大的,他居然在迎新晚会上唱这个。赵明月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沈旭跃已经开始演唱了:“田野小河边,红莓花儿开……”
台下所有的人都被这优美的旋律和美丽的歌声打动了,如痴如醉地随着沈旭跃的琴声和歌声摇摆着,等到一曲结束,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居然没有人跳出来说这是不合时宜的。
接下来的节目赵明月没有心思去欣赏了,她一直引颈等待着沈旭跃的到来,过了不多久,沈旭跃从后面转了过来,找到赵明月这儿,挤在她身边坐下了。
赵明月伸手摸了摸鼻子,发现鼻头上居然有了汗珠,她压低了声音小声地说:“你怎么敢唱这个歌?”
“怎么啦,不好听吗?”沈旭跃笑着说。
赵明月摇头:“不是啊,你们学校老师允许吗?”
沈旭跃说:“当然,团委会老师知道的啊,我都彩排过了,没问题的。”
赵明月松了口气:“我还担心你明天要被领导找去谈话呢。”
“放心吧,我要是没把握,肯定不会冒险唱的。这是大学校园,风气要开放得多,你不觉得我唱出了大家的心声?我看大家也都很喜欢啊。”沈旭跃还有点小得意。
赵明月轻吐一口气:“下次早点告诉我说,害我为你捏了把汗。”
沈旭跃在她耳边轻声说:“好,本来想给你一个惊喜的。”
赵明月的脸发烫,说:“喜没有多少,惊倒是不少。”
沈旭跃轻笑了起来,然后换了个话题:“你今晚头发扎得非常漂亮。”
赵明月的脸更红了:“真的吗?谢谢。”
“真的,很好看。”
第四十五章 北海泛舟
晚会的时间不长,七点半开始,九点就结束了。许久没经文艺熏陶的同学们对今天晚的晚会赞不绝口,虽然沈旭跃别有用心安排了几个男同学来招待她们,没有提前打招呼,这事略有些尴尬,但是瑕不掩瑜,看在这么精彩的表演份上,女生们一致原谅了沈旭跃。
沈旭跃宿舍的六个同学,有一个已经结婚,还有五个未婚,其中有两个已经有对象,剩下三个单身汉。赵明月的同学中,恰好有三个也没有对象,按照人数来配对,倒是恰好就配上了,但是这世上,这种事情是没法按照简单的配对来处理的,不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这俩就该是一对儿,得互相看对眼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