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节
这一夜,他彻夜未眠,又是傻笑,又是脸红心跳,又是激动澎湃,折腾了一整夜。
锦衣摆完货后,已到了下半夜,然后又去厨房熬红豆粥,不知是红豆和她做对还是撞邪了,竟熬了两个时辰还没熟,华丽丽地熬了个通宵,天亮时分,困得在灶台前睡着了,夜宵变成了早餐,而她直接进化成了熊猫。
莫寒风天快亮时才支撑不住睡着,太阳高照了还没起来,睡了二十三年来的第一个懒觉。
夏天,就在莫寒风的懒觉中悄悄地来临了。
一入夏,太阳便不复往日的温柔,好像孙悟空刚从太上老君的八卦炉里逃出来一般,将身上所有的热量都喷泄出来,烤了众人个措手不及。
人人避其家中拒不出户,原本热闹的街道,如同遭了瘟疫一般,瞬间冷清寂寥。
今年的夏异于往年,太阳好像在抱怨封存了太久,一时间要将所有的热量都倾覆出来,纵使在家中,人们也被外面烈火般的太阳烘得头皮发焦。
本以为热个一两日便会收敛,谁知三日尽去,阳光仍旧洋洋得意大放异彩。
那些有生意在手,应酬在身,热恋中的男女,宅不住要出门招蜂引蝶的才子佳人,为了闪花眼的金银,为了无上的虚荣,为了一日不见便要死要活的心上人,冒着被晒成黑仔黑妞的危险——出门了。
一时间,马车,挡阳伞,遮阳纱帽成为热销,几乎被抢售一空,造就了无数爆发户。
当众人坐在马车里,打着挡阳伞,戴着遮阳纱帽横穿街道时,一名少女施施然出现在街头。
她身着白色抹胸,外披白色烟云薄雾轻衫,一条同色绣花水裙,青丝及腰,如瀑布般倾泄在身后,端得是脱俗似仙,清秀贵气。
她肤如凝脂,白净透嫩,在烈日下折射出晶莹透亮的光泽。
这样娇嫩的美人,好似太阳都不忍晒她,而她也毫不惧怕这毒日,竟连任何挡阳之物都没用,直接将雪白娇嫩的肌肤爆晒在烈日之下。
不止是她,连她身后的橙衫丫头也是如此,好像沐着阳光浴,舒适而惬意。
——震惊,诧异,好奇。
下一秒,大家弃了马车,丢了阳伞,扔了纱帽,围住两人。
“玉绾姑娘,你们怎么不怕晒,是不是有什么防止晒黑的面药?”
“没错没错,有的话我要买,多少银子都没所谓。”
“我也要我也要。”一男人挤了进来。
鄙夷的眼光看着他:“你是男人,你也怕晒黑?”
“男人怎么了?我愿意当小白脸,怎么的?你咬我?”
“咦——”一群鄙视声。
玉绾轻抬素手,压下众人的喧哗声,声如清泉,沁人心脾:“美人居新研制了防晒伤、晒黑的面药,大家用了后就能像我这样,不怕太阳不怕晒,还清凉舒服,如果要买的,就请移步美人居。”
“轰——”众人一窝风冲向美人居。
玉绾满意一笑,带着橙衫继续走。
橙衫昂首挺胸地跟在玉绾身后,十六年来,从没哪日有今天这般风光的,跟着玉绾,真是这辈子最正确的选择。
那瓶祛斑面药她已经用了大半,脸上的雀斑淡化了不少,她相信,用完面药之时,便是她蜕变之日,到时候看谁还敢嘲笑她?
莫寒风刚一起床便见到一大群人冲了进来,他赶紧去柜台准备收钱。
这次的面药中没有过敏体质不能用的,所以锦衣不怕卖错,只是招呼众人拿好面药就去柜台结账,饶是如此,还是忙得脚丫子都朝天了,而莫寒风收钱收得手都在发软。
不到一个时辰,美人居所有的防晒面药抢售一空,虽然价格空前绝后的高!
玉绾在每条街走了一圈后打道回府,她知道会有很多人去美人居买不到面药失望而回,她要的便是这种欲求不得的效果,明日便可再次提高面药价格。
那些所谓的爆发户和她比,分分钟吐血身亡。
想到入了夏,天气炎热,美人居的身价也不比从前,玉绾带着橙衫前往芙蓉阁给各人买衣衫。
……
烈日如火,灵仙镇外,偏僻的崎岖山路。
一名十七八岁的少女带着个与她年龄相近的丫头,正冒着烈日艰难地走着。
少女身着水蓝色华贵锦衫,上等手工刺绣锦裙随着她的步子在太阳下折射出潋滟的华光,衬得少女无比端庄贵气。
她长得钟灵毓秀,面容娇好,柳眉细眼,高鼻小嘴,一看便知是贵户人家所出的千金小姐。
但她却不是一般人家的小姐,她是当今皇上的亲妹妹,太皇东方武与太后沐嫣最小的公主东方秀,人称秀公主。
圣颜国上下皆知,秀公主美貌绝伦,贤惠端庄,乃是整个圣颜国女子的典范,一向知礼体统,不但深得太皇与太后宠爱,更深得当今皇帝恩宠。
但高贵的公主为何会失了体统,偷出皇宫来到了这样一个偏僻的镇子?
她是寻心上人来了!
前不久,她在宫中得知心心念念了多年的心上人在回来的途中遭人刺杀,她一刻也待不住了,连夜带着贴身宫女拢月偷出了皇宫,走了几天几夜的路,终于到了心上人出事的地方——灵仙镇。
想着离她的心上人越来越近了,东方秀的步子更是快了起来,一不小心踩到了一块尖石,脚下一崴,痛得跌倒在地。
“公主……小姐!”拢月惊呼出声,一时忘记称呼,赶紧改口,庆幸是在这荒芜人烟的山中,没人听到,否则泄露公主身边,必会惹来麻烦,她快步冲上前紧张询问:“小姐,您怎么了?”
“脚崴了,好痛。”东方秀痛得鼻尖直冒冷汗,原本就炎热的天气,这会子更是热得一身臭汗,十分难受。
她不由得委屈起来,想想她恩宠一身的秀公主,何曾吃过这种苦,要不是为了齐语堂,她这辈子都不会来这种破地方!
拢月试着扶起东方秀:“小姐,你还能走吗?马上就到灵仙镇了,奴婢扶你去找大夫。”
“啊!”脚上一使劲便痛得像要断了一样,东方秀又坐了回去:“不行,不行,我走不了了,拢月,你赶紧去找辆马车来。”
“小姐,这里崎岖偏僻,要是遇上坏人怎么办?而且……”拢月四下看了看,小声道:“若是遇上血魔,岂不危险,奴婢不能离开公主。”
听到血魔二字,东方秀身子不由得一抖,三年前的那次刺杀,她现在还心有余悸。
自那次刺杀后,皇兄在她身边安排了无数高手,这才没让血魔再近身,这次出来,她怕被皇兄知道,未带皇兄安排在她身边的一名高手,只带了贴身婢女拢月,若真遇上血魔,她必死无疑!
转念想到那心爱的男子,她赶紧摇头,将那些恐惧摇走,自我安慰道:“不会的,这次出宫,连皇兄都不知道,血魔怎么会知道?拢月,你赶紧去找马车,否则太阳越来越大,我们没水没干粮,会渴死饿死的。”
“不行,小姐,我背你一起走。”拢月弯身要去背她。
东方秀推开她急道:“背着我何其慢?你快去快回,我们还可以去灵仙镇吃午饭。”
听说灵仙镇的灵仙楼,菜品一绝,想想她就流口水了。
她怕皇兄知道她出宫后,派人将她抓回去,急急赶了几天几夜的路,没好好睡个觉、吃个饭,等到了灵仙镇,找到了齐语堂,她一定要好吃好喝好睡,弥补这些日子来的亏损。
一念至止,她眸中有了丝亮光,再对拢月道:“你快去,别再耽误时间了。”
拢月哪敢丢下东方秀走开,仍旧摇头道:“奴婢不能丢下……”
“别争了,你们谁也走不了!”一道阴冷的声音凭空响起,伴着阵阵阴风刮来,霎时天昏地暗,好像连太阳也被吓得躲进了云层。
东方秀和拢月吓得僵住,慢慢侧头看去,只见得身边围满了手持利剑的杀手,个个目露凶光,利刃寒光阵阵,好不吓人。
杀手一身紫黑色的夜行服,头戴面巾,只露出一双杀气腾腾的眼,看你一眼都能让你瞬间化成一淌血水。
“你、你们是谁?”拢月猛地起身将东方秀护在身后,虽然心里怕得要死,还是强装了气势问道。
一道掌风不知从哪袭来,直击拢月胸口,拢月猛地喷了口血,倒在了地上。
东方秀惊呼:“拢月!”
“不用担心她,本尊不会废力气杀一个奴婢,你还是担心担心你自己吧,秀公主!”阴寒的声音再次响起,一众杀手随即让开一条道,光线一明一暗,走出一名同样衣着的男人。
与其它人不同的是,他脸上戴着一面青铜面具,紫黑的衣,狰狞的面具,看上去更加阴冷可怕。
“血魔魔尊!”东方秀破口而出,眸中惊恐万分。
三年前,亲自去皇宫杀她的人,便是这个戴青铜面具的男人,当时他自称是血魔的魔尊。
诸葛屹仰头大笑:“秀公主记性真好,三年过去了,还记得本尊,真令本尊感动。”
“你想怎样?”东方秀直起身子,不输皇家风范,就算死,她也不能丢了东方皇室的颜面。
诸葛屹又是一顿大笑:“三年前的一桩买卖,本尊亲自出手竟失败而回,你说我要干什么?”
“要杀本公主可以,但本公主想知道,三年前是谁让你去杀本公主的?”东方秀自知今日死路一条,死之前她只想知道是谁要杀她?
诸葛屹眼中闪过一抹复杂,并未告诉她:“知道又如何?难道你还信鬼神,死后找她报仇?”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为客主保密身份,乃杀手界的第一条规矩。
“本公主已是将死之人,只有这么一个要求你都不肯满足我?你们这么多大男人杀我一个弱女子,还说是什么江湖最大的杀手组织,我看只是欺凌弱小的无能之派!”东方秀怒道。
一名杀手拔剑喝道:“找死……”
诸葛屹扬手止了那杀手,对东方秀道:“不必用激将法,本尊不会告诉你是谁要杀你,但本尊可以告诉你,三年前的那次刺杀并非真正的刺杀,今日才是真的要你的命!”说罢掌中真气已经聚集,大手一挥,打向东方秀。
东方秀回想着魔尊的话,什么叫三年前不是真的刺杀,今日才是真的要她的命?这是什么意思?
感到眼前一黑,东方秀回过神来抬头看去,只见一道极强的掌气已朝她面门扑来,她心头一沉,难道她东方秀今日真的要身首异处?
却在这时,不知从哪闪来一道白光,东方秀只见眼前的掌气霎时被挡去,击向了一旁的大石。
大石破碎,飞沙走石。
然后眼前一亮,一名身着月白锦袍的高大男子站在了她身前,挺拔高大的身躯,瞬间驱除了眼前的黑暗,一抹亮光照进了她的心中。
随他而来的,还有一群持剑的绝美黑衣女子,将血魔杀手团团围住。
“慕容残月!”东方秀眸光一亮,眼前之人锦服上的残月图案,乃圣都第一庄庄主慕容残月身份的象征!
慕容残月并未理她,看向被他击得后退三步的诸葛屹,嘴角挂着一抹邪魅的笑意,语气轻狂道:“血魔魔尊,本庄主等候多时了。”
……
“玉绾姑娘,好久不见。”玉绾和橙衫走到芙蓉阁门口,遇上正要出门的秋芙蓉。
她着一袭浅绿双带抹胸,外披芙蓉色真丝软罗衫,下身一条绣芙蓉花的浅绿纱裙,高耸的贵妇髻,两三只芙蓉花簪斜插着,精致的妆容,亮丽的肤色,一双丹凤眼满是笑容。
半个多月不见,秋芙蓉好像又胖了些。
玉绾微喜:“秋老板回来了?”
“昨晚回来的,这不睡过头了,刚起来,正要去看你。”她朝对面看了一眼,一大群人正失落地从美人居走出来。
她心头闪过一抹诧异,才离开半月,美人居的生意竟如此门庭若市,这个玉绾真不简单。
“舟车劳顿的确辛苦。”玉绾颇为理解,随即道:“我想做几套衣衫,要不晚些再去我那?”
“财神爷来了,自然不能往外赶,快进来。”秋芙蓉转身将玉绾二人请了进去,走到亝摆得高高的一堆布匹前道:“这些都是我从圣都带来的新布料,其中有两匹是我特意为玉绾姑娘和莫公子准备的。”
说罢从最里面翻出两匹白色锦缎来,介绍道:“这两匹布乃是上等苏锦,虽比不上白玉琉璃锦,却也是市场上极为少见的布料,有银子还一定能买得到。”
其实这两匹布是东方傲赏赐给她的,本来想留在圣都的店里,觉得玉绾很适合,所以带来了。
玉绾抚上去,冰冰凉凉的,柔软而又舒服,一丝一线都压得极其到位,根本看不出一点瑕疵,确是好布。
锦衣摆完货后,已到了下半夜,然后又去厨房熬红豆粥,不知是红豆和她做对还是撞邪了,竟熬了两个时辰还没熟,华丽丽地熬了个通宵,天亮时分,困得在灶台前睡着了,夜宵变成了早餐,而她直接进化成了熊猫。
莫寒风天快亮时才支撑不住睡着,太阳高照了还没起来,睡了二十三年来的第一个懒觉。
夏天,就在莫寒风的懒觉中悄悄地来临了。
一入夏,太阳便不复往日的温柔,好像孙悟空刚从太上老君的八卦炉里逃出来一般,将身上所有的热量都喷泄出来,烤了众人个措手不及。
人人避其家中拒不出户,原本热闹的街道,如同遭了瘟疫一般,瞬间冷清寂寥。
今年的夏异于往年,太阳好像在抱怨封存了太久,一时间要将所有的热量都倾覆出来,纵使在家中,人们也被外面烈火般的太阳烘得头皮发焦。
本以为热个一两日便会收敛,谁知三日尽去,阳光仍旧洋洋得意大放异彩。
那些有生意在手,应酬在身,热恋中的男女,宅不住要出门招蜂引蝶的才子佳人,为了闪花眼的金银,为了无上的虚荣,为了一日不见便要死要活的心上人,冒着被晒成黑仔黑妞的危险——出门了。
一时间,马车,挡阳伞,遮阳纱帽成为热销,几乎被抢售一空,造就了无数爆发户。
当众人坐在马车里,打着挡阳伞,戴着遮阳纱帽横穿街道时,一名少女施施然出现在街头。
她身着白色抹胸,外披白色烟云薄雾轻衫,一条同色绣花水裙,青丝及腰,如瀑布般倾泄在身后,端得是脱俗似仙,清秀贵气。
她肤如凝脂,白净透嫩,在烈日下折射出晶莹透亮的光泽。
这样娇嫩的美人,好似太阳都不忍晒她,而她也毫不惧怕这毒日,竟连任何挡阳之物都没用,直接将雪白娇嫩的肌肤爆晒在烈日之下。
不止是她,连她身后的橙衫丫头也是如此,好像沐着阳光浴,舒适而惬意。
——震惊,诧异,好奇。
下一秒,大家弃了马车,丢了阳伞,扔了纱帽,围住两人。
“玉绾姑娘,你们怎么不怕晒,是不是有什么防止晒黑的面药?”
“没错没错,有的话我要买,多少银子都没所谓。”
“我也要我也要。”一男人挤了进来。
鄙夷的眼光看着他:“你是男人,你也怕晒黑?”
“男人怎么了?我愿意当小白脸,怎么的?你咬我?”
“咦——”一群鄙视声。
玉绾轻抬素手,压下众人的喧哗声,声如清泉,沁人心脾:“美人居新研制了防晒伤、晒黑的面药,大家用了后就能像我这样,不怕太阳不怕晒,还清凉舒服,如果要买的,就请移步美人居。”
“轰——”众人一窝风冲向美人居。
玉绾满意一笑,带着橙衫继续走。
橙衫昂首挺胸地跟在玉绾身后,十六年来,从没哪日有今天这般风光的,跟着玉绾,真是这辈子最正确的选择。
那瓶祛斑面药她已经用了大半,脸上的雀斑淡化了不少,她相信,用完面药之时,便是她蜕变之日,到时候看谁还敢嘲笑她?
莫寒风刚一起床便见到一大群人冲了进来,他赶紧去柜台准备收钱。
这次的面药中没有过敏体质不能用的,所以锦衣不怕卖错,只是招呼众人拿好面药就去柜台结账,饶是如此,还是忙得脚丫子都朝天了,而莫寒风收钱收得手都在发软。
不到一个时辰,美人居所有的防晒面药抢售一空,虽然价格空前绝后的高!
玉绾在每条街走了一圈后打道回府,她知道会有很多人去美人居买不到面药失望而回,她要的便是这种欲求不得的效果,明日便可再次提高面药价格。
那些所谓的爆发户和她比,分分钟吐血身亡。
想到入了夏,天气炎热,美人居的身价也不比从前,玉绾带着橙衫前往芙蓉阁给各人买衣衫。
……
烈日如火,灵仙镇外,偏僻的崎岖山路。
一名十七八岁的少女带着个与她年龄相近的丫头,正冒着烈日艰难地走着。
少女身着水蓝色华贵锦衫,上等手工刺绣锦裙随着她的步子在太阳下折射出潋滟的华光,衬得少女无比端庄贵气。
她长得钟灵毓秀,面容娇好,柳眉细眼,高鼻小嘴,一看便知是贵户人家所出的千金小姐。
但她却不是一般人家的小姐,她是当今皇上的亲妹妹,太皇东方武与太后沐嫣最小的公主东方秀,人称秀公主。
圣颜国上下皆知,秀公主美貌绝伦,贤惠端庄,乃是整个圣颜国女子的典范,一向知礼体统,不但深得太皇与太后宠爱,更深得当今皇帝恩宠。
但高贵的公主为何会失了体统,偷出皇宫来到了这样一个偏僻的镇子?
她是寻心上人来了!
前不久,她在宫中得知心心念念了多年的心上人在回来的途中遭人刺杀,她一刻也待不住了,连夜带着贴身宫女拢月偷出了皇宫,走了几天几夜的路,终于到了心上人出事的地方——灵仙镇。
想着离她的心上人越来越近了,东方秀的步子更是快了起来,一不小心踩到了一块尖石,脚下一崴,痛得跌倒在地。
“公主……小姐!”拢月惊呼出声,一时忘记称呼,赶紧改口,庆幸是在这荒芜人烟的山中,没人听到,否则泄露公主身边,必会惹来麻烦,她快步冲上前紧张询问:“小姐,您怎么了?”
“脚崴了,好痛。”东方秀痛得鼻尖直冒冷汗,原本就炎热的天气,这会子更是热得一身臭汗,十分难受。
她不由得委屈起来,想想她恩宠一身的秀公主,何曾吃过这种苦,要不是为了齐语堂,她这辈子都不会来这种破地方!
拢月试着扶起东方秀:“小姐,你还能走吗?马上就到灵仙镇了,奴婢扶你去找大夫。”
“啊!”脚上一使劲便痛得像要断了一样,东方秀又坐了回去:“不行,不行,我走不了了,拢月,你赶紧去找辆马车来。”
“小姐,这里崎岖偏僻,要是遇上坏人怎么办?而且……”拢月四下看了看,小声道:“若是遇上血魔,岂不危险,奴婢不能离开公主。”
听到血魔二字,东方秀身子不由得一抖,三年前的那次刺杀,她现在还心有余悸。
自那次刺杀后,皇兄在她身边安排了无数高手,这才没让血魔再近身,这次出来,她怕被皇兄知道,未带皇兄安排在她身边的一名高手,只带了贴身婢女拢月,若真遇上血魔,她必死无疑!
转念想到那心爱的男子,她赶紧摇头,将那些恐惧摇走,自我安慰道:“不会的,这次出宫,连皇兄都不知道,血魔怎么会知道?拢月,你赶紧去找马车,否则太阳越来越大,我们没水没干粮,会渴死饿死的。”
“不行,小姐,我背你一起走。”拢月弯身要去背她。
东方秀推开她急道:“背着我何其慢?你快去快回,我们还可以去灵仙镇吃午饭。”
听说灵仙镇的灵仙楼,菜品一绝,想想她就流口水了。
她怕皇兄知道她出宫后,派人将她抓回去,急急赶了几天几夜的路,没好好睡个觉、吃个饭,等到了灵仙镇,找到了齐语堂,她一定要好吃好喝好睡,弥补这些日子来的亏损。
一念至止,她眸中有了丝亮光,再对拢月道:“你快去,别再耽误时间了。”
拢月哪敢丢下东方秀走开,仍旧摇头道:“奴婢不能丢下……”
“别争了,你们谁也走不了!”一道阴冷的声音凭空响起,伴着阵阵阴风刮来,霎时天昏地暗,好像连太阳也被吓得躲进了云层。
东方秀和拢月吓得僵住,慢慢侧头看去,只见得身边围满了手持利剑的杀手,个个目露凶光,利刃寒光阵阵,好不吓人。
杀手一身紫黑色的夜行服,头戴面巾,只露出一双杀气腾腾的眼,看你一眼都能让你瞬间化成一淌血水。
“你、你们是谁?”拢月猛地起身将东方秀护在身后,虽然心里怕得要死,还是强装了气势问道。
一道掌风不知从哪袭来,直击拢月胸口,拢月猛地喷了口血,倒在了地上。
东方秀惊呼:“拢月!”
“不用担心她,本尊不会废力气杀一个奴婢,你还是担心担心你自己吧,秀公主!”阴寒的声音再次响起,一众杀手随即让开一条道,光线一明一暗,走出一名同样衣着的男人。
与其它人不同的是,他脸上戴着一面青铜面具,紫黑的衣,狰狞的面具,看上去更加阴冷可怕。
“血魔魔尊!”东方秀破口而出,眸中惊恐万分。
三年前,亲自去皇宫杀她的人,便是这个戴青铜面具的男人,当时他自称是血魔的魔尊。
诸葛屹仰头大笑:“秀公主记性真好,三年过去了,还记得本尊,真令本尊感动。”
“你想怎样?”东方秀直起身子,不输皇家风范,就算死,她也不能丢了东方皇室的颜面。
诸葛屹又是一顿大笑:“三年前的一桩买卖,本尊亲自出手竟失败而回,你说我要干什么?”
“要杀本公主可以,但本公主想知道,三年前是谁让你去杀本公主的?”东方秀自知今日死路一条,死之前她只想知道是谁要杀她?
诸葛屹眼中闪过一抹复杂,并未告诉她:“知道又如何?难道你还信鬼神,死后找她报仇?”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为客主保密身份,乃杀手界的第一条规矩。
“本公主已是将死之人,只有这么一个要求你都不肯满足我?你们这么多大男人杀我一个弱女子,还说是什么江湖最大的杀手组织,我看只是欺凌弱小的无能之派!”东方秀怒道。
一名杀手拔剑喝道:“找死……”
诸葛屹扬手止了那杀手,对东方秀道:“不必用激将法,本尊不会告诉你是谁要杀你,但本尊可以告诉你,三年前的那次刺杀并非真正的刺杀,今日才是真的要你的命!”说罢掌中真气已经聚集,大手一挥,打向东方秀。
东方秀回想着魔尊的话,什么叫三年前不是真的刺杀,今日才是真的要她的命?这是什么意思?
感到眼前一黑,东方秀回过神来抬头看去,只见一道极强的掌气已朝她面门扑来,她心头一沉,难道她东方秀今日真的要身首异处?
却在这时,不知从哪闪来一道白光,东方秀只见眼前的掌气霎时被挡去,击向了一旁的大石。
大石破碎,飞沙走石。
然后眼前一亮,一名身着月白锦袍的高大男子站在了她身前,挺拔高大的身躯,瞬间驱除了眼前的黑暗,一抹亮光照进了她的心中。
随他而来的,还有一群持剑的绝美黑衣女子,将血魔杀手团团围住。
“慕容残月!”东方秀眸光一亮,眼前之人锦服上的残月图案,乃圣都第一庄庄主慕容残月身份的象征!
慕容残月并未理她,看向被他击得后退三步的诸葛屹,嘴角挂着一抹邪魅的笑意,语气轻狂道:“血魔魔尊,本庄主等候多时了。”
……
“玉绾姑娘,好久不见。”玉绾和橙衫走到芙蓉阁门口,遇上正要出门的秋芙蓉。
她着一袭浅绿双带抹胸,外披芙蓉色真丝软罗衫,下身一条绣芙蓉花的浅绿纱裙,高耸的贵妇髻,两三只芙蓉花簪斜插着,精致的妆容,亮丽的肤色,一双丹凤眼满是笑容。
半个多月不见,秋芙蓉好像又胖了些。
玉绾微喜:“秋老板回来了?”
“昨晚回来的,这不睡过头了,刚起来,正要去看你。”她朝对面看了一眼,一大群人正失落地从美人居走出来。
她心头闪过一抹诧异,才离开半月,美人居的生意竟如此门庭若市,这个玉绾真不简单。
“舟车劳顿的确辛苦。”玉绾颇为理解,随即道:“我想做几套衣衫,要不晚些再去我那?”
“财神爷来了,自然不能往外赶,快进来。”秋芙蓉转身将玉绾二人请了进去,走到亝摆得高高的一堆布匹前道:“这些都是我从圣都带来的新布料,其中有两匹是我特意为玉绾姑娘和莫公子准备的。”
说罢从最里面翻出两匹白色锦缎来,介绍道:“这两匹布乃是上等苏锦,虽比不上白玉琉璃锦,却也是市场上极为少见的布料,有银子还一定能买得到。”
其实这两匹布是东方傲赏赐给她的,本来想留在圣都的店里,觉得玉绾很适合,所以带来了。
玉绾抚上去,冰冰凉凉的,柔软而又舒服,一丝一线都压得极其到位,根本看不出一点瑕疵,确是好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