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 (po1⒏υip)
  江南的风,不仅能醉人,还能醉去刀客腰间的刀以及剑客手中的剑。
  一身穿紫衫的女子,斜靠着坐在一棵柳树下,身侧地上插着一把剑,就是这剑鞘,显得厚重了一些;
  而女子身前,
  几个荷叶包上,
  摆放着盐水鸭、醉香鸡、胡记牛肉以及崔记猪头肉;
  下面几个纸包里则是几样素菜外加各式炒豆子作为解腻留备。
  女子吃得很斯文,但进食的速度却很快,更重要的是,量也很大。
  只不过,对于面容姣好的女子而言,看着她们吃饭,其实是一种享受。
  就比如此时坐在旁边两棵柳树下的那两位。
  一位,年近四十,却面露一种威严之气,显然身份地位不低,这种气质,得是靠久居高位才能养出来的。
  一位,则二十出头,也是佩剑,是一名俊秀剑客。
  他们二人,一个跟着这女子有半个月,另一个更长,有一个月,目的是什么,都清楚。
  只可惜,这女子对他们的暗示,一直很冷淡仿佛根本就没把他们放在眼里。
  待得女子吃完,
  那中年男子起身,拿着水囊走来,递送到女子面前。
  女子看都不看一眼,取出自己的水囊,喝了好几大口。
  随后,
  轻拍小腹,
  吃饱喝足,
  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她打小饭量就大,也容易饿,进食这方面,一直是个问题,好在她爹会挣家产,才没短了她吃喝;
  就是她爹“没”了后,
  留下的遗产更是富足,亲弟弟继承了家产,对她这个姐姐也是极好。
  “姑娘,陈某已追随姑娘月余,诚意足见,陈某的家就在这附近,姑娘还是与陈某一同归家去吧。”
  说完。
  自这片杨柳河堤处,走出来一行身着统一镖局制式的持械武者。
  陈家镖局,在大乾还没被燕覆灭时,就参与到与燕国的走私生意之中,后来燕国铁骑南下覆灭乾国,陈家镖局顺势投效,成为了燕国户部之下挂着名号的镖局押运之一,甚至还能经手一部分的漕粮的押送。
  故而,说是镖局,其实不仅仅是镖局,这位陈家家主,身上也是挂着密谍司腰牌的,其身份地位,足以和寻常地方知府平起平坐。
  换句话来说,这样的一个黑白两道都能混得开的大人物,为了一个“一见钟情”的女子,放下手中其他事,追随了她一个月,足以称得上很大的诚意。
  而这时,
  那名年轻剑客犹豫了一下,他是一名六品剑客,在江湖上,也不算是等闲之辈,可人家人多势众,外加这些镖局的人看似是跑江湖吃饭的实则也是兵丁之一,自然和普通江湖乌合之众不同。
  故而,这位少侠默默地将剑拿起,又放下。
  眼前这女子让他着迷,否则也不会尾随这般久,但他更爱惜自己的命。
  女子拍了拍手,
  站起身,
  她要离开了。
  像是之前这一个月一样,她每到一处地方,就是吃当地的有名小吃,吃完了睡,睡好了再吃,吃了一遍后择取符合自己口味的再吃一遍,吃腻了后就换下一个地方,周而复始。
  陈奎目光微凝,
  他本意是想和那位年轻侠客平等竞争一下,他不觉得自己的年龄是劣势,只觉得自己的沉稳与沉淀,会是一种更吸引女人的优势;
  一树梨花压海棠,在民间,在江湖,甚至是在朝堂上,也永远是一桩美谈。
  在这种情况下,抱得美人归,本就是一场快事;
  可惜,他愿意玩这一场游戏,而那个他一见钟情的女子,却对此兴趣缺缺。
  所以,他不打算玩了。
  混到自己这个位置上了,
  强抢民女,已经不叫作恶,而是叫自污了。
  哪怕事情传出去,密谍司的高层怕是也会一笑置之,反而会觉得自己这个归顺的乾人更好受控制。
  镖局的人,
  拦住了女子的路。
  女子回过头,
  看了看陈奎;
  陈奎开口道:“我会许你明媒正娶。”
  随后,
  女子又看向那个少侠。
  少侠躲开了目光。
  女子摇摇头,又叹了口气,目光,落在自己那把剑上,确切地说,是那把明显比普通剑鞘宽厚一倍的剑鞘。
  “爹当年抢娘亲时是何等雄姿英发,为何到我这里被抢时,就是这点歪瓜裂枣?”
  摄政王当年入楚抢回楚国公主当婆姨,几乎已经成了家喻户晓的故事。
  各地各个形式的戏曲节目中,都有这一主打戏,毕竟,无论什么时候,英雄和爱情这两种元素,永远是最受普罗大众欢迎的。
  当然,戏说久了,难免失真,也难免放大。
  不过她曾亲自问过娘亲当年的事,娘亲也认认真真尽量不带偏袒与美化地告知于她。
  可哪怕没有了夸大,也没有了美化,光是从娘亲这个当事人口中说出来,也足以惊心动魄,甚至让她都觉得,无怪乎自己娘亲当年忍不住要选择跟着爹“私奔”;
  世间女子,怕是也没几个能在那种情境下拒绝自家那爹吧?
  再者,当世三妻四妾本就是风俗之一,他爹的女人,相较于他的地位,已经算少得很了。
  且自幼在家里长大的她,自然明白,她家里后院的那种轻松闲适氛围,稍微上点门面的大宅门里都几乎不可能存在。
  她娘也曾感慨过,说她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当年跟着她爹私奔,故国激荡这些暂且不谈,荣华富贵也先不论,就是这种吃喝不愁无忧无虑的后宅日子,这世上又有几个女子能享受到?
  想到自己爹了,
  郑岚昕心里忽然有些不舒服,
  爹“走”了,
  娘亲也跟着爹一起“走”了。
  她这个当朝身份第一等尊贵的公主殿下,瞬间成了名义上和公认上的“没爹没妈”的孩子。
  小时候她还曾想过,等自己再长大一些,可以跟在爹身边,爹打仗,她就在帅帐里当个女亲卫;
  谁又能料到,还没等自己长大呢,她爹就已经把这天下给打下来了。
  他爹玩腻了天下,也玩“没”了天下;
  接下来,
  她只能揉搓这个江湖。
  偏偏江湖看似很大,实则也没多大的意思,南海那么多洞主,有名无实的居多,如果不是硬要凑一个顺耳的数字,她才懒得一次次乘船赶赴一座座孤岛,唉,还不是为了达成那个成就?
  陈奎见女子还不说话,正欲伸手示意直接用强;
  而郑岚昕也指尖微动,
  龙渊露出来嘛,自己走哪儿哪儿轰动,江湖轰动那也就罢了,偏偏各地地方官守备什么的也会像哈巴狗一样凑到她面前一口口“姑奶奶”的喊着;
  可你要是不露出来的话,
  瞧,
  苍蝇就会自己飞上来。
  女子孤身走江湖,就是这样,阿弟曾建议她穿一身好的,再好好打扮打扮,穿金戴银的也可以,一般这样的女子在江湖上反而没人敢惹。
  可偏偏郑岚昕实在是不想那副做派。
  龙渊将出之际,
  地面发出了微颤。
  陈奎以及那名剑客,包括在场镖局的人,都将目光投向河堤处,只见堤坝上,有一队身着锦衣的骑士正向着这边策马而来。
  陈奎眼睛当即瞪大,
  锦衣亲卫意味着什么,他当然清楚;
  当世大燕,唯有两个人能以锦衣亲卫做护卫,一个是摄政王爷,一个,则是摄政王爷的兄长,老摄政王的养子,已经继承了其父王位的靖南王爷。
  郑岚昕默默地收回勾动龙渊的剑气,面朝那边,露出微笑。
  都说英雄救美是一件极为浪漫的事,但前提也得看看人家美人愿不愿意给你搭这个台子。
  很显然,大妞是愿意的,否则她完全可以龙渊祭出,将面前的这些家伙尽数斩杀;
  一个三品巅峰剑客,真的不难办到这些,就是那陈奎身份有些特殊……好吧,随他特殊去呗。
  她爹辛苦操劳半辈子,所求无非是这辈子能做到顺心意地活着,她爹做成了,连带着他的儿女们,也能生来无所顾忌。
  哦,
  也不是,
  阿弟是有顾忌的,
  大妞想到了已经继承了老爹王位的阿弟,曾有一次在自己回家姐弟俩相聚时,
  无奈地叹息过,
  他说干爹的野望,他本想帮着完成完成,可谁叫自家亲爹硬生生地活成了一个“国瑞”。
  合着他想造反,也得等到自家亲爹活腻了和自己提前打一声招呼?
  否则在那之前,他还得帮这大燕天下给稳一稳基石?
  一瞬间,大妞脑海里想到了很多,或许是知道接下来将要见谁,所以得提前让自己“分分心”以免过于的着相,女孩子嘛,总得要矜持一些的。
  可等到看见一骑着貔貅的将领自锦衣亲卫护卫之中脱颖而出后,
  大妞当即放下了一切矜持,直接继承了当年娘亲之风,
  大声喊道:
  “天哥哥!!!”
  天天嘴角露出了一抹笑意,他刚平定了一场江南的乱事,率部在这附近休整,得到大妞的传讯,就只率亲卫赶来相见。
  自家的白菜,被猪拱了,怕是换谁心里都不会好受。
  但对于郑凡而言,
  真要把天天和大妞搁一起来看的话,
  他反而觉得天天才是那一颗白菜,
  反倒是自家这闺女,才算是那头猪。
  有意无意的,这年头,男子成亲年龄本就小,皇子不提,连郑霖那崽子小小年纪就被安排了包办婚姻,可偏偏天天就一直单着。
  很难说这不是故意的,
  目的是什么,
  等自家这头猪再长大一些呗。
  酒肆茶楼里的爱情故事,总是会将大小姐与朝夕相处的表哥分开,然后爱上街上的穷酸书生亦或者是乞丐,再顺带着,那位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表哥还会成为一个反派,成为二人爱情之间的试金石。
  不过这类狗血的戏码在郑家并没有出现;
  大妞对外头各式各样的男子,完全不屑一顾,打小就只对天哥哥情有独钟。
  你可以理解成这是灵童之间的惺惺相惜,
  但你更无法否认的是,
  以天天的性格,
  绝对是世间女子首选的良配。
  经过干爹的从小培养,他完全和他亲爹是两个极端,一个是为了国可以舍家,一个,为了家人,可以其他什么都不顾。
  先前这边的一幕,早就落入天天眼里。
  陈奎上前准备叩首行礼时,
  这位当朝靖南王压根就懒得理会,
  手臂轻轻一挥,
  锦衣亲卫直接抽刀上前砍杀。
  这种杀戮,根本不用花费什么笔墨去描述,因为本就是一边倒的屠杀,传承自老摄政王的锦衣亲卫队伍面对这些江湖武装,就是碾压。
  大妞完全无视了周边的血腥,走到天天面前。
  而这时,
  天天目光看向了不远处站着的那名年轻剑客,
  “哥,不用看他。”
  大妞马上说道,
  同时怕天哥哥误会,
  手指一勾,
  龙渊自那厚重的两层剑鞘里飞出,
  刹那间,
  直接将那位年轻的六品剑客钉死在了柳树上。
  “……”年轻剑客。
  对此,
  天天只是笑了笑。
  他没什么道德洁癖,只要妹子高兴就好。
  当然,他也没忘记,爹“临走”前,握着他的手说:大妞,就托付给你照顾了。
  接下来,
  锦衣亲卫开始收拾这边的尸体,
  天天则和大妞重新在河堤上散步。
  “皇帝与阿弟都写信与我,问我愿不愿意率军陪郑蛮一同西征。”
  “天哥哥不想去?”
  “嗯。”天天有些无奈地点点头,“确实不是很想去。”
  “可是……”
  “我这辈子,就一个父亲,他姓郑。”
  ………
  寒冷的夜,
  茫茫望不到边的军寨,
  一面面黑色龙旗竖立在其间。
  这时,
  一队队身影开始向帅帐位置奔袭而去,一场营啸,在此时发生。
  叛乱队伍里,竟然有身穿玄甲的斗者,还有四处放火制造混乱的魔法师。
  帅帐内,
  一白发男子坐在其中。
  这时,已露出年迈之色的蛮族小王子走了进来,跪下禀报道:
  “王,叛乱开始了。”
  男子点点头,
  将身边的锟铻抽出,
  向上一甩,
  锟铻刺破帅帐直入空中,
  刹那间,于这黑夜之中释放出一道耀眼的白光,与此同时,营寨四周边缘位置,早就预备好的蛮族士卒开始有序地朝着帅帐推进,镇压一切叛乱。
  被称之为王的男子,
  站起身,
  其身前,帅帐帘子被气浪掀开,
  因位处营盘最高处,
  前方的那座巍峨的城墙,尽收眼底。
  那是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宗教的中心;
  当年蛮族王庭最鼎盛时,也没攻破过这座城。
  蛮族小王子笑道:“他们实在是没办法了,所以才只能搞这一出。等明日,城内的贵族们,应该会选择投降了。”
  白发男子微微摇头,
  道:
  “抹了吧。”
  ————
  之前受邀写了一篇《王者荣耀》征文,嗯,一篇几万字的小故事,年初时就写好了,不过活动方安排在月底发布,不是我完本了《魔临》后写的。
  河南大水时,一位作者朋友去慰问救灾队伍,和人家聊小说,结果队伍里不少人对《魔临》赞不绝口,朋友告诉我,我好感动。
  在这里,向所有位于抗灾抗疫前线的坚守者致敬。
  原来咱的读者不仅会写书评让我抄,现实里也这么勇,叉腰!
  另外,
  关于新书,
  我之前所有作品,准备期都很短,《深夜书屋》是一个晚上写好的开头,魔临其实也就几天功夫,不过新书我打算做一个完整充沛地准备与规划。
  我希望能写得精致一点,再精致一点,尽可能一切的精致。
  我相信新书会给大家一个惊喜,等发布那天,头两章发布出来时,可以让你们看见我的野心与追求。
  之前说最晚12月开新书,嗯,如果准备得比较好的话,应该会提前一些,其实我本人是很想重新恢复到码字更新时的生活节奏的。
  之前也没节假期,《魔临》一写两年,完本后整得自己跟个老工人忽然退休了一样,觉得很是不适应。
  不过难得有一个机会,可以安心地一边调整身体状况一边细细勾画新书蓝图,还真得按着自己的性子,好好磨一磨。
  真的是好想大家啊!
  最后,
  祝大家身体健康!
  莫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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